爱爱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表演之神[娱乐圈] >

第64章

表演之神[娱乐圈]-第64章

小说: 表演之神[娱乐圈]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
  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
  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
  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
  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
  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
  “妈妈恨过爸爸吗?”
  “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
  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儿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
  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
  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来着)。
  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
  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开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是写了人物小传,一厢情愿地在心里勾勒出艾米的平面形象。真正让艾米变得立体真实,是她演着演着,自己变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艾米是这个样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变成了艾米,只有变成了艾米,才谈得到说艾米该是如何如何。
  于是,大街小巷里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于是,夏喻在百无聊赖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这种事儿怎么说的?她不怕以后名声毁了,接不到戏?”夏喻的助理陪着他出来瞎逛,不时瞄了瞄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戴了鸭舌帽,在不够明亮的路灯灯光下的夏喻,心里安心了一些。
  他说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剧组的鸽子。。。虽说也算是打了招呼,没让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么过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来说,今天做的这事儿是真的很要命了!
  为了她,今天的拍摄计划全变了,只能先拍夏喻和包帅的戏。
  夏喻不说话,其实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么这样,他感觉程程不该是这样不认真的人。
  或许这里面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内情也说不定——就在他不经心地想着的时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个人,小红裙、苹果头、深眼线、红嘴唇、雪白的皮肤,背着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无聊赖,惊心动魄。
  她人在那里,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向外微微发光。
  顺着夏喻凝滞的视线,助理看过去,也一下看到了她,惊呼了一声:“这不是程小姐吗?她怎么在这里?”
  还以为放了剧组一天鸽子,她在搞什么呢!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以这种方式。。。因为太过意外,甚至有一种荒诞感。
  放剧组的鸽子,就为了来露天酒吧玩儿?那还真是一玩咖啊。
  但这又和程程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时之间,助理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认错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个荒诞的剧目,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吧的方向走,坐到了一个很好观察舞台的位置。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没有上前打招呼,这个时候她是‘艾米’来着。所以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拉开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会儿,有人在她背后叫她,于是她跳上了舞台,和乐队一起演出。
  这是下午认识的乐队,人家缺一个吉他手,同时惊艳于程程的技术,于是约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来帮帮场子。
  露天酒吧的灯光很糟糕,感觉上至少落后主流设计好几年了。而且审美真的很糟糕,显得非常俗气。
  直到程程的登场,当她扫过吉他的琴弦,那黄金时代浓烈的风格就流泻而出——在她的衬托下,一切都变了,老土俗气反而让这一处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感觉,复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陷入了极大的困扰中,一方面觉得还没出名就能放整个剧组鸽子的演员,就不值得喜欢。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上这个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强烈的个性化作了实质,以一种舞台风情,叫观众如痴如醉。特别是当她solo的时候,即使是不懂乐队,不懂音乐的人,也会被带入她的情绪中。
  “没想到程小姐吉他弹的这么好,这样说的话,真的挺适合演艾米的。。。啊,乐队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说:“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乐队来说,表演是失败的。因为已经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观众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这又不能说是她的错,玩乐队的人哪能因为别人收敛自己呢?所以才说玩乐队,要找到合适的队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别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里不好’的疑问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对刚刚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吗?”


第70章 热潮来袭(10)
  “你的音乐不行。。。”夏喻非常严肃地指出程程的问题。
  程程; 或者说‘艾米’,以一种看傻逼的表情看他:“你在教我做事?”
  在舞台旁,夏喻邀请了程程合作玩乐队——夏喻确实是有乐队情怀的; 不然也不会写了那么多乐队专供的歌了。只不过,在十几岁的时候,他没有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再之后他成为有名的唱作歌手,就更不可能玩乐队了。
  “你的技术可以,但你的音乐不行。”夏喻坚持自己的看法; 他在音乐上一贯有自己的坚持。
  如果是程程; 这个时候应该能理智考虑夏喻在音乐上的能力; 明白他说这个话是可信的。但她现在是‘艾米’,是自己一个人去对抗全世界的艾米,所以她没有考虑那么多,而是顽强地坚持着自己。
  “说我音乐不行; 还要邀请我合作; 你傻逼吗?消遣人吗?”收好吉他,程程转身就要走。
  夏喻拦住了他,这个常常是‘与世隔绝’,沉浸在自己世界里,像永不长大的小飞侠一样的男孩儿,忽然前所未有地强势起来:
  “我教你,音乐不是那个样子的。”
  想要说明一个人不合适,需要千千万个理由,而想要确定一个人合适,往往只需要感觉。在十几岁的年纪,夏喻也曾经抱着自己的贝斯孤身上路; 以现代人的方式流浪。那个时候他想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大家一起玩音乐,但最后他没找到。
  他遇到过有才华的人,遇到过有个性的人,甚至遇到过能懂他的知音。但是没有用,他的感觉告诉他,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如果要选择一个人和他踏上一段旅途,这些都不行。
  所以,他要寻找的是才华、个性,还是别的什么吗?有一定标准吗?过去他以为有,他以为自己没有选择哪一个人,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个性还不够——现在再来看,或许并非如此。
  只是没有遇到正确的那个人而已。
  遇到他,就不用在意才华和个性,不用在意他懂不懂自己了,甚至她在音乐上浅薄的可笑,他也愿意教——他之前好像搞错了什么,一直在等一个人可以不断接近自己,但现实是,他也可以踏出自己那一步,一步一步走过去。
  “你教我?怎么教我?”
  ‘艾米’双手抱胸,微微抬起下巴,下巴尖尖的。。。有点像猫,夏喻好不容易支楞起来的气势,一下就跑掉了。忍不住左顾右盼,就是不看程程,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又蜷了起来。
  “就。。。就教你。。。”
  ‘艾米’似乎是觉得有点儿意思了,见好就收,真的就跟着夏喻走了。
  夏喻带程程回酒店,进自己的房间。
  助理:我特么。。。【我裂开了。jpg】
  夏喻不在乎助理怎么想,也不在乎他会怎么和江琛报告。程程就更不会在乎了,对于程程来说,回档时是最肆意的,她根本不用考虑这之后的‘连锁反应’,一切都只要当下开心就好。
  夏喻是正经给程程上音乐课,不是那种一板一眼的音乐课,与其说是教程程做音乐,更像是教她怎么鉴赏。先鉴赏,多听多看,然后再形成自己的风格,至于做音乐,那是后面的课程了。
  快要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程程看着夏喻。夏喻清了清嗓子:“今天先到这里叭。。。之后我慢慢教你。”
  “你要继续教我?”程程向他确认了一遍。
  夏喻似乎为她的说法迷惑,但也没说什么,只是确认:“是,我继续教你。”
  他从来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程程知道这有些‘投机取巧’了,但她一点儿也不羞愧,点了点头:“好啊,我会再来找你的。”
  这一次的回档结束之后,程程依旧是每天早上出早课,上午练形体、上表演课,下午练吉他。不过晚上到处赶场子的事就免了,她观察到这一天她不在剧组时夏喻的‘作息’之后,就直接堵人了。
  他说的,要继续教她音乐的。
  夏喻是一个挺有责任心的人,白天要拍戏,不可能叫出来‘上课’,所以程程选择了晚上的时间。至于强买强卖,担不担心人家不买账,那是没有的——程程就是再傻,也该感觉到了,夏喻对她有相当程度的好感。
  挺好,说明快两年了,夏喻喜欢的类型一点儿没变。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她意识到了,并且利用了他对她的好感。
  虽然觉得她奇奇怪怪的,但他并没有拒绝她。
  每次回档都来上‘夏喻老师’的课,程程才明白夏喻为什么说她的音乐不行。她是跟着白浩学了吉他,而且在这么多次回档里积累了不少音乐素养,结合她曾经的声乐基础,以及上辈子做偶像歌手的经历。。。她的音乐糊弄外行人,甚至糊弄某些同行,是够了。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她的音乐缺乏内涵,连个态度都没有——说到底,她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音乐来的,所以根本没考虑过这些。
  现在夏喻是在替她补课。
  因为有不算差的积累,所以一旦有个水平高的人给她点拨通了,这一点上程程是成长很快的。也就是二十来次课吧,程程就觉得可以了——不是说音乐上她到头了,而是剩下的靠夏喻上课,用处就不大了。
  边际效应递减嘛。
  于是每一个2014年6月28日的夜晚,程程又恢复了之前的安排,到处赶场子。在一个看不到天明的夜晚里,无尽地挥洒自己的音乐、自己的能量。
  这个夏天,真是永远不能结束了。
  程程再一次遇到夏喻,已经是一次路灯演出时的事了。说是路灯演出,其实就是街头演出,找个演唱也不算扰民的路灯下,有一把吉他就能开整,所有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痛痛快快唱自己。
  这类演出的质量可想而知不会太高,玩乐队的人,稍微有些能力的,应该也是接有偿演出,再不然就是圈子内的玩耍。街头表演,那不就是卖艺了?一个人、一把吉他就行的民谣,卖艺的挺多的。一个乐队家伙那么多,街头卖艺的几乎看不到。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一些‘独特的家伙’,偏要和别人不一样呗。
  程程就临时组了一个乐队,人家是一个两人乐队,一男一女,有一把吉他,一个键盘手,到处流浪,做街头演出。卖艺的钱足够,他们就这样生活,卖艺的收入少,就会在一个城市稍微停留,找地方打零工,挣出旅费来。
  他们三个人在一个人流量不算小的街道旁,一盏路灯下,自顾自表演起来。
  与其说是表演,不如说是程程在和这个乐队交流音乐,玩儿的还挺高兴。
  夏喻透过围观的人群,一下看到了人群里的程程。她穿一件麻质衬衫,一条蓝色的半身长裙,耳朵上挂着羽毛耳环,静静地弹吉他,眉目如画。忽然之间,就叫这个盛夏也浪漫了起来。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上前,就站在原地,看她静静地演奏。在夏喻的眼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也自成一个世界,然后其他所有人算一个世界——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明知道她不可能来到自己的世界,但还是会为发现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振奋。
  对于此刻的夏喻来说,他不需要她走向自己,自己也不需要接近她。他只要知道世界上有她这样一个人,他就觉得特别快乐,仿佛长长久久的孤单都得到了慰藉——原来,他一直一直是在等待她啊。
  原来如此,恍然大悟。
  直到这一场小小的路灯演出结束了,夏喻才小小地朝她招手。程程走了过来,这次换她主动了,她问他:“要合作一次吗?”
  整个世界繁花盛开——去他妈的她不需要走向他,去他妈的他也不需要接近她!
  “好啊好啊!”
  他热热烈烈拉住她伸过来的手,然后就跟她走了。
  小助理:。。。【这剧情什么鬼。jpg】【眨眼之间,我错过了一季jpg】【江哥救命。jpg】
  程程轻车熟路地带着夏喻来到了一个酒吧,她在过去数次回档中都来过这个场子,可以说是很熟悉了。轻易地带着夏喻走了酒吧后门,叫所有人都当他俩是今天来拼盘的乐队人。
  这个当是那个邀请的,那个当是这个邀请的,于是没一个人发现问题。
  主要是两个人都太坦然了。。。程程是因为之前来过几次,以及这是回档。夏喻则是因为程程在这里,不是他一个人面对自己世界以外的世界了。
  程程还找到老板,给夏喻借到了一把贝斯。。。。。。
  这家酒吧今晚有拼盘演出,主题是‘摇滚马拉松’。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大家都是玩摇滚的,接力演出,一直不停,彻夜狂欢,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
  更纯粹的是,今晚的演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观众,大家都又是乐队,又是观众,很有古早国内乐队圈子的意思了——那个时候这个圈子小,外人看着都当他们是妖怪。除了极少数乐队,大多数乐队的场子,真的就是别的乐队充观众。
  “等一会儿你不要开口,我来唱!”程程警告了夏喻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