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第4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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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连华生都不觉得福尔摩斯是狮子大开口了,这个找人的工作是真的艰难。
“没有你想象中的困难,真正智商高到和福尔摩斯媲美的,甚至超过他的,世界上真的不多。更何况我还加了限定条件,那就是足够好看。这么一筛选,是不是感觉就非常非常少了?”洛霜道。
“呵,”福尔摩斯嘲讽了一声,随即道,“那英国就有一人符合你的要求。”
“谁?”洛霜好奇。
就连华生也好奇的看向福尔摩斯,英国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威廉姆斯准将阁下。”福尔摩斯淡淡的道。
华生恍然大悟,随即兴奋的叫出声,“是的是的,准将阁下绝对是少有的智慧之人,他为我们大英帝国做出的贡献,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他是全英国的英雄,是所有人的守护神。”
华生作为一个前军医,最敬佩的当然是军人,而军人的典范,当代英雄,就是这位威廉姆斯准将阁下了。
一提到他,华生能喋喋不休的说上一整天,还不带重样的花式夸赞。
“威廉姆斯?他叫什么名字?”洛霜询问。
她穿越之后,关注政治和经济文化,但没怎么关心军事上面的事。
报纸上提到最多的是,哪哪又打仗了,什么时候需要招兵,以及战场下来的退役军人安置问题,没有一个提到威廉姆斯准将这个人的。
而达西应该知道,但他很少主动提及什么,一般是洛霜询问,他会给出解答。
所以这是洛霜第一次知道这位准将。
“哦,他叫奥古斯特·威廉姆斯,是威廉姆斯公爵的次子,很年轻就上了战场,现在不过二十几岁,已经是准将了,妥妥的天才。”华生医生激动的道。
“威廉姆斯公爵次子。。。。。。”洛霜想起来了,当初去彭伯里,住的第一家酒店,就遇上了这位威廉姆斯次子,当时并不知道他还有准将的身份,直接错过了。
也是他把自己的木伞弄走了,还留下了一对宝石袖扣。
所以,他会是卫其轩吗?
看着做派,也不像卫其轩的风格啊!
卫其轩或许不在乎钱财,但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东西,怎么可能把贴身的袖扣弄下李,送给一个陌生的女士。
如果他真这么干了,洛霜就敢锤爆他的狗头!
想了想,洛霜还是觉得可能性不大。
但还是要证实一下的,洛霜询问,“这位准将阁下,会参加今年的社交季吗?”
“他从来没有参加过,那是一个战争狂人,你无法在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见到他。”福尔摩斯道。
“这样啊,”洛霜有点失望,“那算了,你继续帮我找吧。对了,要是有这位的消息,也可以告诉我,福尔摩斯。”
“虽然我知道你的恋人说是真的,不该嘲笑你的痴心妄想,但威克斯小姐,你怎么会认为我有机会认识那样的人物?”福尔摩斯道。
“你不认识吗?”洛霜微笑。
“我是不会去求麦考夫引见的,”福尔摩斯全身都写着拒绝,然后找麦考夫帮忙这件事,他是非常抗拒的。
洛霜微笑,从手提袋里拿出一颗宝石,外表呈现乳白色,有着宝石的坚硬外壳,里面确像能流动一般。
这是一颗能量石,里面的能量正是洛霜的治愈系异能,被她用特殊的方法激发了,普通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自动治疗。
“不知道这颗奇特的宝石,你感不感兴趣,夏洛克·福尔摩斯?”她含笑道。
福尔摩斯双眼发直,盯着那颗宝石不放,“你确定这是一颗宝石,白色的?不是什么来自东方的古玉?”
“你可以实验,”洛霜耸耸肩,这个年代,宝石的真假是可以检测出来的。
“好吧,我会想办法的,至少为你引见一次那位天才般的准将阁下。”福尔摩斯承认,他也是能被宝石诱惑的人。
“那我静候佳音!”洛霜站起来,径直离开了,完全没有提醒福尔摩斯把这颗宝石带在身上的意思。
虽然她送宝石的目的,是想在福尔摩斯危险的时候,保住他一命,所以这颗宝石最好戴在身上。
而福尔摩斯的习惯,是把宝石放在橱窗里展示,不为它的华彩和价格,纯粹那代表着他破案的战利品。
不过,管他呢,要是福尔摩斯觉察了,那是大侦探先生的敏锐和运气。
要是没有,那洛霜还省了解释的麻烦呢。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求收藏
累了,让大佬来攻略我吧'快穿'
身为女配界的大佬,桑语业绩斐然,吊打各部门精英,排名遥遥领先,成绩一骑绝尘。
所谓能力越大,破坏力越惊人,在毁掉十几个小世界后,
系统终于安耐不住了,“祖宗,你到底想干什么?”
桑语百无聊赖的抬起头,“累了,毁灭吧。”
“滋滋滋——”
“那就毁灭我吧!”
“滋滋滋——”
桑语闭上眼,濒临崩溃的精神领域在一寸寸瓦解。
“——嘀嘀嘀!危险,请宿主自救。”
宿主桑语,只想兵解,完全不理会系统急切的警告声。
意识一层层消散,被包裹在最里面的精神核显露出来,爆炸的一刹那,被冰封住,冻成了蓝色结晶。
系统大喜,“主上!”
虚空中出现绝世无双的容颜,他微微叹息,“知道了,这次就换我攻略她吧。”
第328章 第三百二十八章西方名著18
伦敦的社交季是从精品小店火爆销售开始的; 随着一家家贵族乡绅们的回归,有钱的小姐夫人们,总需要在正式踏入社交季之前; 为自己准备足够参加舞会的裙子和首饰。
以往有钱的会叫裁缝回来专门定制; 没钱的也会去布庄挑选布料; 然后根据目前流行的样式; 把原本的裙子改得更加很好。
可这一次; 随着报纸的传播,以及亲密女性友人的互相推荐; 让她们知道了,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家不得不去的精品店。
里面的东西样式繁多,不仅适合佩戴在自己身上,放在家里当摆件,也适合送给女伴,作为一个合心意的礼物。
从来没有哪个店,让女士们进去了就舍不得出来; 而这家店就是。
它提供了多达几千种商品; 上百种不同的精巧好看的东西; 那些东西不仅可以装饰你的美貌,也可以提高你的内涵; 因为似乎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让人心动甚至是心碎的故事。
来到伦敦; 如果你没有去过精品小店,那你就是白来了。
参加社交季,如果你身上没有一两件精品小店出来的饰品; 那你必将遭到嘲笑。
这是洛霜用十几篇故事,植入小姐夫人们心中的想法。
而事实证明,社交季真的是消费季,才刚刚开始半个月,还远没到最火热的日子,精品小店的销售额就勇创新高,比得上之前一个月的收入了。
有了钱,那需要干什么?
当然是咸鱼了!
劳累了好几个月,洛霜此时就犹如咸鱼,完全不想动,不像达西兄妹那么活跃。
别误会,两人可不是为了参加社交季,达西是去拜访达西家族的交际圈,那些关系亲密的长辈,他需要提前去问候。
或者合作的商人伙伴,需要他出面加强联系,以寻求下一阶段的合作。
这是一对一的交流,算是正事,拜访的时候,不需要他参加什么舞会,只要去对方家里吃个晚餐,或者下午茶就可以了。
这于达西而言,是非常友好的,至少没有他不喜的舞会,也没有青睐他的小姐们。
而乔治安娜,在知道自己真的能赚到钱后,劲头就更足了,不仅努力画画,还要上更多的课程,学习更多的知识,以及了解欧洲各国的艺术发展。
每天早上起来,她都精神奕奕,计划好了一整天需要做的事。
乔治安娜只有十三岁,远没有到参加社交的年纪,一般人家会在姑娘十八岁的时候,举办一场盛大的成年礼,正式宣告进入社交季。
所以今年的冬天,和她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至于洛霜,虽然她还未婚,但她毕竟顶着达西先生未婚妻的名头,也就是说名花有主,可以选择去不去参加舞会。
社交季虽然有一部分的属性是为单身男女见面准备的,但也具备其他功能,比如结交人脉,比如丰富精神文化,娱乐等等。
所以洛霜去不去,都是可以的。
她只是犯懒,不想参加这些无聊的聚会和舞会罢了,况且,达西先生也不需要她这个假未婚妻帮忙交际,那她就有理由犯懒了。
在把找卫其轩的任务抛给福尔摩斯大侦探后,洛霜在家里宅了大半个月,期间哪里也没去,有时候,一本书就能消耗一整天的时间,房门都不用出。
在忙碌了半个月后,达西先生终于有精力关注家里的两个姑娘。
他询问伦敦宅邸的管家库克先生,“乔治安娜呢?”
“小姐在上法语课,达西先生。”管家道,现在是下午三点,乔治安娜有一节法语课。
达西点点头,把帽子,手杖和大衣递给一边的女仆,“威克斯小姐呢?”
“威克斯小姐在房间里,”库克管家跟着他上楼,汇报家里的情况。
达西脚步顿了顿,“她一直待在房间里?这几天都没有出门?”
“是的,据莉亚说,威克斯小姐这些天一直在房间里看书。”库克回答道。
达西的脚步一顿,然后拐向洛霜房间的方向,来到门口,对着管家先挥挥手,让他下去,然后再敲响了门。
洛霜懒懒地窝在躺椅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旁边是烧着火光的壁炉,身后大大的窗户已经半阖上。
伦敦的冬天很少见到阳光,除了阴雨绵绵,就是雾霾漫天,即便是时间正好的下午,也只能看到泛黄的路灯。
洛霜房间的窗户对着宅邸的后花园,花园里装饰了足够明亮的灯,可这灯只有晚上才会点亮,所以整体的效果,外面还比不上房间明亮。
毕竟房间点了壁灯,还有不少蜡烛,再加上洛霜特意要求的白色墙纸,比外面看着温暖多了。
洛霜手里的书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正常向小说,什么叫正常向呢,就是这个时代流行哥特风黑暗小说,到处都是,就是报纸上报道某一件小事,都喜欢以悬疑神秘的方式开头。
如果用现代网络流行翻译出来就是:震惊!xxx家出现神秘黑猫,是上帝给予警示,还是恶魔的诅咒即将降临。
看着很惊悚是吧,其实就是一只猫头上的黑毛多了点,跑到xxx家厨房偷吃了一条鱼而已。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警示意义,那就是家里有鱼,你藏好嘛,别让猫闻到了味道。
所以说,如果你看这个年代的故事,刚开始觉得无聊,可剥离那一层表面的东西,还挺可乐的。
但这种毫无意义的叙述,看多了也厌烦。
之前因为洛霜十几篇爱情故事,让人看到了正常向的故事魅力,报纸上开始有模仿洛霜的文章出现,有仿照写爱情故事的,也有用这种方式写别的故事的。
虽然不多,却大受欢迎,即便不那么优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追捧。
没办法,实在是洛霜这个大手出完那十几篇后,就不再写了,读者们嗷嗷待哺。
报社联系不上洛霜,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产粮了,于是这种风格的就多了起来,并且拿来写各种各样的不同类型故事。
哦,对了,也有用这种平实的文风,去写黑暗神秘小说的,就是以前那个哥特风小说。
哥特风的主要风格是黑暗,神秘,华丽,犹如黑夜中的吸血鬼。而有聪明的写手发掘了一种新的写法,用平实的语言,好像写日常生活一样,去叙述这种小说。
喜欢的人觉得更加刺激,因为感觉时时刻刻会发生在身边,不喜欢的人就觉得,这简直是异端。
对于这种变化,洛霜非常欣喜,因为她看到了不少觉得有趣的故事。
不过因为发展时间比较少,仅限于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版面有限,所以可看的也不多。
不过商人永远是最敏锐的那一拨人,有出版商和书店就看到了风头,把一些过去掩埋了存在感的小说翻了出来。
在哥特风大行其道的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风格的小说出现,报社和出版商觉得写得好,也会尝试出版,有能卖钱的,也有完全不卖钱的,但都影响不了哥特风的地位。
所以这些书籍大部分都压箱底了,甚至连底稿都没了。
那些机灵的商人在发现风向后,想方设法把这些又重新找了出来,再印刷贩卖。
当然,这只是少数,所以洛霜也就找到了几本而已,看着还不错。
达西敲门的时候,她正沉浸在剧情中,懵了一瞬才反应过来,“请进!”
达西推开门,看到壁炉前的洛霜,询问道,“我听管家说,你好些天都没有出门,是身体不舒服吗?或者在忙于创作和设计?”
“没有,我就是犯懒而已,写稿打广告短时间不需要了,至于设计,目前的样式已经足够丰富,再多生产也麻烦。艾米丽那边是在为明年夏季的限定款做准备,暂时用不上我。”洛霜道。
艾米丽私心里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最好,却得到了一样多的回报,想尽可能多分担一点。
洛霜了解她的心思,就说了一下季节限定款的概念,让她为明年的四季做准备。
春天的已经不需要了,因为她们已经提前设计好了,现在工坊里已经分出一部分女工制作那个,等明年春暖花开,就可以开始售卖了。
“那么,如果你没事的话,是否可以陪我参加一场舞会?”达西询问。
“什么舞会?”洛霜惊讶,对于这种活动,达西不是能避则避吗?
“是王后授意哈里森伯爵夫妻举办的,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女王的盛典打前站。”达西道。
哈里森伯爵是上任国王的友人,和他一起长大的挚友,两人关系非常好。可以说,如果上任国王有心腹,那么哈里森伯爵绝对是其中分量最大的人之一。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也不一般,她是随王后嫁过来的德意志贵族之女,父亲是一位男爵,当了王后两年女官之后,就嫁给了丧妻的哈里森伯爵。
可以说,这对夫妻是上任国王夫妻的绝对心腹,可惜的是,现在是格莱蒂丝女王掌权,她是王后的亲生女儿,也是王后使了手段才上位的。
可两人的利益全部完全一致,在格莱蒂丝成为女王后,那么她就得为整个大英帝国着想。
而王后说到底最惦记的还是自己的母国德意志,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她会尽可能地为德意志谋求利益。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是王后最忠实的密友,两人利益一致,目标相同。
哈里森伯爵在上任国王去世后,并没有进入格莱蒂丝女王的利益集团,虽然他也不是敌对方,却也无法像之前一样,是第一梯队的心腹。
为了能更好地抓住权势,他必须牢牢和妻子保持一致,牢牢向王后靠拢。
毕竟,无论女王母女有多少分歧,不变的是她们都不会伤害对方,顶多在其他利益上争夺。
而王后想要为德意志争取那些利益,也需要一个代理人,哈里森伯爵就是这个代理人。
他是正统的英国贵族,却娶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