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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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下巴一下绷紧,努力睁圆了眼,才没让那一抹湿意漫出眼眶。
渴望了多少年,他的梦想终于成真!
他终于快要变成正常人了!
“这才哪到哪儿?”千岁兜头就是一盆冷水,毫不留情,“像个乌鸦叫就算说话?得字正腔圆才算数。”
别人的话,他听过无数,可是等到自己要张嘴说出,哪有那么容易?
从男孩有记忆开始,自己就是哑巴,因此从未做过发声练习。
然而开声吐字其实是很复杂的咽部肌肉活动,口齿、唇舌、咽部、气流,都要天衣无缝地配合,才能说得字正腔圆。
他得像一两岁的孩子那样,牙牙学语。
……
又过去一天,千岁表示,自己快要抓狂了!
只要醒着,男孩几乎一刻不停地练习说话,偏偏这么短的时间又学不好,只能发出各种各样奇怪的声音。
无论变成猫还是人,她都嫌弃地离远,留他一个人自言自语。
可恨她的听力太好,又不能真地一遁三千里,二三十丈范围内,他说的每个音节都能清晰飘进她的耳中。
受不了魔音穿脑,她每天都在疯狂地挠树!
打磨爪子那尖锐的咝啦声,都比他的发音悦耳啊!
终于这天傍晚,男孩一瞬不瞬望着她,口中缓缓吐出一个成型的音节:
“千……”
“嗯?”白猫一下竖起耳朵。
有点小激动是怎么肥事?
“千……”
“唤名要唤全,这是礼貌!”她拍拍他的腮帮子以示鼓励,“后面那个字呢?”
男孩沉默一会儿,又努力道:
“千……千……”
“千千……”“岁”字的发音有点难。
“我不叫千千!”白猫朝他露出小尖牙,“别叫这么亲(和)热,我们没那么熟!”
“千千!”
“……”这小子看着还挺机灵的,可真是没有语言天赋啊。
“随便你了。”她无可奈何,“你记着,我们不可能永远在野外行走。你早一天学会说话,就早一天脱离危险!”她向着东边转了转脑袋,“最多再有三天,我们就会走到梁国边界。你认为,那里不会设下关卡吗?”
男孩一怔。这些,她先前并没有说过。可是,不能像绕过城池一样绕过去么?
第62章 瞒天过海(加更)
千岁几天前就从驿卒那里打探清楚了,只是一直压下不提:“梁国与其东部的拢沙界以翠澜江为分界线。那条大江水量丰沛,非行船不足以通过。”
这才叫天堑。男孩面上露出凝重之色。
千岁一字一句道:“想要过河、想要逃出梁国地盘,就必须由渡口乘船摆渡,那是你最容易被抓住的地方。”
男孩点了点头,懂了。
“余下时间不多,在渡船之前,你要把话练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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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半之后,翠澜江畔,清凌渡口。
梁国与拢沙界来往甚为密切。除了汛期之外,翠澜江的江面平缓,水情也不复杂,因此每日都有数百艘大小船只往返两岸,运送人货,称得上繁忙。
然而这一天,清凌渡口的运送效率却很低,原因简单:
官方在这里设下关卡,盘查往来客商。
翠澜江走货量巨大,但官方要搜查上船货物,尤其大件货物要挨个儿开箱、开桶检查,耗费大量时间。
甚至带着孩子的客人也被唤去盘查。
这可就耽误进度了,因为拖家带口的船客不在少数。
尽管怨声载道,但官兵依旧从严检查。
时间慢慢推移,天色渐暗,很快就到了傍晚的最后一渡。
夜里行船不安全,走完这一班,船老大就要休息了。
往渡口而来的几支商队接受检查,跟在两个胖商人身后的,是个牵着栗马的瘦小男孩,看年纪不超过十岁。
咦?兵头儿立刻警觉起来,这小鬼的形貌与上峰反复交代的被通缉人物很像啊!
“你打哪儿来的?”
在他的注视下,男孩开了口,声音清朗:“云城。”
云城在拢沙界内,过了翠澜江还要走上二十余里。那里非梁国领土,难怪他的口音听起来不像本地人氏。
兵头子皱起眉头。查了一整天,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符合嫌犯特征的小鬼,结果却能说话。
他不死心,又问道:“就你一个人上船?”男童独自上路,还牵着一匹马?怎么看都有点可疑啊。
男孩摇头:“和我姐姐一起。”
兵头子左顾右盼:“那她人呢?”
男孩腼腆一笑,挠了挠头。
“笑什么?”兵头子冲他一瞪眼,“我的模样很好笑么?我问你姐姐人呢!”
男孩还未答话,就有一道女声自外头传进:“来了来了,在这里!”
紧接着人群一阵骚动,连几个汉子都被挤得东倒西歪。冲进来的却是个女子,迳直站到男孩身边,一边嘟囔道:“真是离开一会儿都不行!”
几个兵丁都打量着她。这女子一身细布青衣,身材窈窕,看背影极是勾人,脸上却蒙着同色面纱。
“几位兵爷,有什么问题?”
兵头子问她:“到梁国作甚?”
“访亲,我二舅爷住在锦绣城。”
她脸上的面纱实在太乍眼,兵头子道:“把面纱摘了。”
“不妥。”
“哪里不妥!”兵头子留意起她了,“除非你是细作!”
青衣女子压低声量,只有几人听闻:“我从前脸面受伤,留了疤。”
兵头子哪里肯信:“摘了!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特么算术这么差,明明是第二遍好么?青衣女心里吐槽,侧身挡住别人目光,一边伸手解开面纱,露出半脸。
几个兵丁一看之下,立觉毛骨悚然:
她鼻子很挺,脸形很好,然而左脸上果然有个杯口大的疮疤,颜色紫红,表面坑洼,皮肉依旧外翻,实是狞恶。
这么丑陋的一道旧疤太吸睛,旁人甚至不会注意她的五官如何。
“兵爷,可以戴回去了么?”她满脸陪笑。
这一笑,脸上肌肉扭曲,更丑了。几个兵丁看得隔夜饭都快吐出来,哪里还会阻止她飞快蒙回面纱?
丑成这样,少看一眼也好啊。
兵头子挥了挥手,不掩嫌恶:“过吧。”
一个丑女带弟弟过江,那孩子还能说话,已经不符合嫌犯特征了。唉,看来明儿还得来这里继续挨风吹日晒。
这对姐弟牵着马,快速上船。
翠澜江水深江宽,往来人货又多,所以航道上来来往往的多是三桅高帆的沙船。这种船载重量大,行驶稳当,连人带货带牲畜都能坐上。
两人安安分分坐着,直到开船了,才相视一笑。
最难的一关,过了。
练习说话并不容易,根据千岁预估,男孩至少要花半个月时间才能勉强掌握。然而他年纪太小,不能长时间留在野外,梁国的审查也会越来越严,他们必须尽快逃离这个国家。
这种情形下,她能想出的办法只有一个:
模拟渡口官兵的问题,让他尽快练熟十来几句特定的答案!
大量的、长时间的反复练习,可以让他说出来的特定字句更清晰。千岁更把自己安排在最后出场,脸上还用树胶和面粉调制了一个假疮疤,这样可以将官兵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让男孩更容易过关。
其实,蒙混的关键在于男孩可以说话。
他一开口,偷溜过渡就成功了八成。
大船慢悠悠驶向对岸,两人心情都放松下来。千岁伸出纤纤玉指,在男孩额头上一戳:“为了你,我连面相都牺牲了!”
她是那么惊世骇俗的大美人,扮起丑来,同样也要惊世骇俗不可。
男孩咧嘴朝她一笑,牙很白。
但是很快地,他就笑不出来了:太阳下山以后,江面上风浪明显增大,驶出不到百丈,船身晃得有些厉害。
胸口一阵烦闷,直犯恶心。
头一回乘船,他晕船了。
千岁发现了,赶紧指着船舷道:“趴过去,不许吐在船里!”船上人多货多,本来味儿就不好闻,她缩在这里已经够委屈的了!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男孩果然依言趴到了船舷边。
这时江心一个大浪打来,船只猛然颠簸,边上坐着的胖妇人手上不禁一松,原本抱在怀里的女童“嗤溜”一下滑了出去。
她的脑袋,正对着底下四爪铁锚的尖角!
事发突然,胖妇人拦之不及,嘴里一声尖叫。
(《木婆婆》卷到此结束,下一章开启新篇)
第63章 云城
男孩还没呕出来,头脑昏沉,眼角余光见一物从身边滑过,本能地伸手一捞——
他抓住了女童的小手。
不过这小家伙块头不大,份量却不轻,沉甸甸地像个小炮弹。男孩年小力弱,被她带得一起往下滑去。
紧接着,两人身体都是一轻——千岁适时出手,将他俩往上一提,拎小鸡仔一般丢到舷边,远离锚头。
她柳眉倒竖:“都病成这样,还不让人省心!”
这一下天旋地转是补刀,男孩立刻趴到舷边,吐了。
千岁火速挪去三尺开外,满面嫌弃。
那胖妇人终于回过神来,把孩子搂回怀里连声道谢:“谢谢姑娘,谢谢这位小少爷!”
她从怀里取出一小罐药油,递给男孩:“在额上抹一点,可以缓解晕动。”
男孩难受得紧,也不推拒,挖出一点药油涂在太阳穴上。鬓边一阵清凉,鼻中一股辛辣,烦闷感果然稍有缓解。
胖妇人找了个话头:“两位要去哪里?”怀里的女童约莫是三、四岁左右,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这时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打量着眼前两人。
“云城。”千岁淡淡应了一句,闭目假寐。
她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胖妇人干笑几声,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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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船驶到对岸,江畔已经亮起灯火。
随大流下了船,胖妇人抱着女童向两人打了个招呼,走了。
男孩做了一次深呼吸,空气冰冷清新,还带着江边特有的微湿水汽。
这是自由和安全的味道。
后面,再也没有追兵。
他坐在江边大石上缓了一刻钟,晕船的不适感终于消褪无踪。
马儿安然无恙,啃了几口草皮,千岁指着它笑道:“你还没这匹马皮实,它肯定也没乘过船。”
她站在他身边,毫不顾忌形象地伸了个懒腰,“走,找个好馆子大吃一顿!”
这些天吃住都在野外,每顿饭只有咸鱼和硬肉干,偶尔才能打两只野味,她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她也好想啃只大蹄膀啊,要炖得够肥、够软、够香,拿起来甩一甩就能皮肉分离,嚼在嘴里满口滋油那种!
男孩却摇了摇头,在她发脾气之前抢先道:“大城……好吃!随便点!”
城池够大,饭食才丰富、才好吃!
而且他说了,自助放题无限量!
千岁不气了,一把将他拎到马背上,用力一拍马股:“驾,快跑!”
马蹄得得响,穿过狭窄的江边渔市之后,栗马沿着主路加快了速度。
翠澜江东岸是沃野千里,连个小山包都不好找,道路亦是平坦笔直,绝不像大江西侧的山路那么崎岖难行。
所以两个时辰后,男孩就抵达了拢沙界最繁华的大城之一,云城。
夜幕早就降临,云城的西大门依旧灯火通明,有大量人马进出。
云城没有宵禁,是个标准的不夜城。
男孩初见十丈高的城门楼时,就震撼了一把,待走进西大门后,更是久久不能言语。
鳞次栉比的房屋、高低错落的建筑,在夜里只浓缩为厚重的黑影,显不出棱角和身段,可是透窗而出的灯光曝露了这个城市的繁华。
男孩往西大门一站,就能望见万家灯火,闪烁又恒久、璀璨却温柔,如同天上星河倒映人间。
也倒映在男孩眼中。
这个刹那,他屏住了呼吸。
许久,他才挤出一个音节,终于字正腔圆:“美!”
“这就算美了?乡巴佬!”千岁嗤之以鼻,“你是没见过……”
话未说完,男孩后头的两个男子不耐烦道:“走不走了?不走别挡道儿!”
他刚进城门就站在原地发呆,挡住了其他人的路。
男孩这才如梦方醒,牵着马儿往前走去,青石板路面干净平整又宽敞,至少可以容下十马并驾。
就连马蹄踏在路面的滴跶声,都是那般清脆悦耳。
如果他不曾拿到木铃铛,如果他不曾一路逃亡,如果他不曾经历那许多危险,他会以为小小的黟城就是整个天下。
眼前这般盛景,甚至不会在他梦中出现。
“还没走到酒楼就开始流口水了?”千岁满面鄙视,“出息!”
男孩见识了这个城市的庞大壮观,她却嗅到了纸醉金迷的气味,就和从前呆过的许多大城一样。
哦对,还有饭菜的香气。
她轻轻嗅了两下,用力一拍男孩肩膀:“快走,我饿了!”
云城的主街很气派,名字更气派——天街。
这个城市规划得很方正,从西城门笔直往东,就通往整个云城的核心区域。因此街道两边的建筑越来越高、越来越精美,门面越来越气派。
就连檐下的灯笼,也是越来越明亮。
男孩正好经过一家酒楼,足有三层楼高,烫金的招牌在灯光下明晃晃地还能闪瞎人眼。
酒楼门口,门庭若市。
“福寿居。”千岁一字一字念出了招牌名,漂亮的凤眼眯成了月芽儿,“我们进去大吃一顿吧!”
她闻到味儿了,麻油、老酒,还有大火热锅快炒的烟气。
红尘浊世太无趣,也只有这一口值得她挂念啊。
就在她的满脸期待中,男孩牵着栗马从人家门脸儿前方走了过去。
得得,得得,毫不停留。
“喂!”
莫说停下脚步了,他头都不回。
千岁怒了,柳眉倒竖:“为什么不进去!”方才在翠澜江畔,他明明说了随便点随便吃!
男孩依旧惜字如金:
“贵!”
在这吃顿饭,得烧掉多少银子啊?他们口袋里的钱有限,得紧着花。
“贵你妹!”千岁的纤纤玉指都快要戳到他鼻子上了,“你个小骗子!”
无论她怎样狂暴,男孩依旧坚定地往前走,路过一家又一家金碧辉煌的饭馆酒楼,但就是目不斜视。
这一走,就是好几里路。
千岁有心吃顿好的,可她无法远离木铃铛,也就只能被动跟在男孩左右。
终于,路两边的铺子越来越小,灯火也不再那般密集。
天街上最繁华的路段,已被他们抛在身后。
千岁坐在马背上沉着脸,一声不吭。
男孩始终留神观察四周,这时突然往侧前方一指:“次换。”
第64章 次换!
咬音不准,但千岁还是能听出他想说的是“吃饭”,俏面一下凝出寒霜来:“不去!”
男孩所指的方向甚至不是大道,而是次街。手机端 离街口不远处有家饭馆,铺面就是两扇门那么大,檐下挂着两串红灯笼。
灯笼上有字儿,连起来读就是:
春及堂。
名字不错,就是门脸儿太不起眼。
当然男孩不识几个大字,也认不得它的高雅。他选这里,只不过因为进出的客人很多,看得出生意兴隆。
这里远离主街,外乡客来得少,生意却还这么好,大概是本地人捧场。男孩知道,黟城也有许多熟客喜爱的饭馆都藏在偏街里弄,甚至只在自家小院摆三两张桌子,可偏是这样的苍蝇馆子一开就是几十年。
云城很大,可是男孩想,它也跳不出这个理儿吧?
春及堂可比黟城的苍蝇馆子更上档次,门脸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