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恋曲-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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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事儿…”
“初恋。”
他的声音沉了沉,“林叔叔去瑞士前特地叮嘱过我,要照顾好你。你这个样子,他能放心吗?”
林初恋语塞,不知说什么好。
看着她清减瘦削的脸颊,沈逸逍一阵心疼,忍不住让步。“等你输完液,我送你回去,这总可以了吧。”
她这才听话地点点头。
第63节
可能是太累的原因,没多久她又睡了过去。中途护士进来拔针管,她也没动静,直到天黑时分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沈逸逍把她送到了林氏大厦的楼下。
林初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问道,“逸逍哥,怎么了?”
“初恋,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怪他五年前的鲁莽冲动。
她摇摇头,“怎么会?在你心目中我就这么小心眼?”
“我向你道歉。”
“你已经向我道歉过好几次了,我接受。逸逍哥 ,你再这样,我都要觉得自责内疚了。”林初恋无奈地笑笑。
那件事,她早已释怀,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
之所以这么容易释怀,是因为不在乎。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每一件都足够让她铭记一生,夜夜与她在梦中纠缠,无休无止。
沈逸逍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深知,他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她的心了。
有什么比死去的挚爱还要永垂不朽呢。
况且是年少时的情不自禁。
…
林初恋瘫坐在办公椅上,身心俱惫。手背上的针眼还在隐隐作痛。
宽敞的办公室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中。
身后万家灯火,热闹非凡,却与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最可怕的孤单大抵如此,整座城市都在狂欢,而你,无人问津。
眼前突然亮了起来。
她撑着椅背坐了起来,看到站在门口把灯打开的顾谌。
“顾叔叔,您还没有回家?”她抬手看看腕表,已经快九点了。
顾谌将明日晨会需要用到的材料放到她的桌上,“小恋小姐你忘记了,九点半还有一场会议。”
“噢…看我这记性…”
顾谌看她脸色不是很好,“小姐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一下,把会议推迟。”
林初恋摆摆手,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接下几天也很忙,就今日事今日毕吧。”
为了工作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不存在的。
她是有私心的。再过两个星期是她的生日,她想一个人去毛里求斯度假。
只要日子有盼头,就能苦中作乐。
一想起她即将迎接半年来的第一次休假,整个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变得元气十足。
会议结束已经是深夜了,私人助理早已下班,她又不想开车,只好步行回到住处。
接手林氏后,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市区内购置了一套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想开车或者乘地铁的话,步行二十五分钟就能到。
炎热的气息被晚风吹散了许多,穿着短袖还觉得有些凉。
街道上聚集的小商小贩和附近的居民也三三两两地回了家,本来熙熙攘攘城区变得冷清起来。
还好有路灯和天边的星星月亮送她回家。
这样想想,一个人走夜路也没什么好怕了。
林初恋从包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首歌曲,手机屏幕上显示着,just be a faker——yoyo。
前几天还抽时间去看了路无忧的隐退表演,现场气氛热烈,五彩缤纷的灯光,动感十足的旋律,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令人既震撼又感动。
她曾问过路无忧为什么当初没有全心全意地走这条路,而是把她热爱的说唱当成一个业余爱好。
路无忧说,爱好是需要供养的。她不想把爱好当成维持生计的方式。把爱好留给生活,选择一条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道路来摸爬滚打。
林初恋并不苟同她的三观。直到现在,她还固执地觉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
她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机械设计师,如今,她成为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人人都羡慕她。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年少时享受着足够的宠爱和万众瞩目,名校毕业,学业有成。步入社会后也不必为生计奔波,一路顺遂无阻。
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啊,也不过是个轻而易举便向命运低头的弱者,没什么可羡慕的。
。。。
风大了起来,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她,一转头又空无一人。
林初恋捏着手机,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没忍住更新了2333
明天真的要请假啦~
(我也会写霸道总裁哼~)
☆、那人
在林初恋的曾祖父辈时期,林氏还只是个染织坊。主要生产各种丝绸布料,不仅在当地很有名气,还远销到了海外。
林初恋的爷爷是比较早的那一批走出国门,留洋学习的人。回国后他抓住政策机遇,创办了林氏。创业初期也历经磨难,但挺过来之后,林氏已经成长为同行中的佼佼者了。
林樾开拓了林氏的业务,从纺织染整业到房地产开发,再到后来的投资与并购,每一步都走得既冒险又成功。
林氏集团对林家人意义重大,它不仅代表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更代表着一种精神传承。这种精神在几代人的潜移默化中,被滋养成家风。
林家的家风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坚韧不拔,生生不息。
林初恋同意接手林氏的原因除了为林樾的身体着想外,大概还有心底那股不服输的劲儿,驱使着她一定要把林氏经营好。
父辈们辛辛苦苦了一辈子的心血绝对不能被她毁于一旦。
林氏现在涉及的领域很广泛,她比较感兴趣的是林樾去年收购的一家航天工程公司,规模很小,以设计航天器和航天运输系统为主。
创建公司的人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还是林初恋在美读研的校友。名叫何楚,年龄也不大,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资金不足等等因素,整个团队一开始就举步维艰,坚持了没多久便被林氏收购了。
何楚目前身居幕后,担任技术总监。
她把一半的精力都放到了这家在他人眼中没什么前途和商业价值的小公司上。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沈澈知道。
林初恋下午约了沈澈谈合作案的事儿。
他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前不久收购了一家实力很强的游戏开发公司,赚得盆满锅满。以前浑浑噩噩的二世祖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不用靠沈君临的庇护了。
晚上七点是下班高峰期,林初恋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她风尘仆仆地推开包间门,里面等了有一会儿的人四仰八叉地歪坐在沙发上玩儿手机。
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那时候他也是整天这样的姿势,和陆子枫窝在别墅里打游戏打到通宵。
沈澈看到来人,一屁股坐了起来,衬衣皱巴巴的,领带也被扯得歪歪扭扭。
他指着桌上高脚杯中琥珀色的液体,笑得吊儿郎当,“林总这个大忙人真不好约,晚了半个小时,以酒赔罪吧。”
林初恋把包放到沙发上,揶揄道,“你这副德行,怎么看都和杂志里描写得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不符啊。”
年轻帅气的男人挑眉不以为意。
其实林初恋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最里侧的梁胤,他气场强大,外表出色,无论在哪里,就算再低调也会是瞩目的焦点。
梁胤放下手中的酒杯,垂眸理了下整洁平展的衬衣袖口,“林小姐这样美貌与才华兼备的佳人,等多久都是值得的。”
无形撩妹最为致命。
更何况这人长着一张祸国殃民,堪称绝色的脸。
眉眼中还隐隐约约透着几分,那人的影子。
林初恋被夸得心里美滋滋的,笑吟吟地端起面前的酒杯,“毕竟让你们久等,是我的不对。”
她本打算憋着气儿一饮而尽,没想到舌尖传来的不是苦涩而是清甜。精致的高脚杯中装的液体是果茶。
一阵寒暄过后便是公事公办。
“我负责提供计算机方面的资源,你负责技术,梁总提供资金,反正他有的是钱。初恋,这下你的底气足了吧。”
林初恋嫣然一笑,表面故作平静,其实心里已经感动得在哭了。
她要启动一个默默构思了很久的项目,虽不知成功的几率有多少,还是想放手一试。
人这一生,可以不顾后果,不计得失,勇敢去做一件事的机会实在太少了。她想趁着自己还有这份儿热情的时候,争取一把。
大家都是熟人,一顿饭吃得很轻松,林初恋也从他们的谈话和建议中汲取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
以梁胤这样的身份,随便派个助理来谈就行,根本用不到他亲自到场。
这么煞费苦心,为的是谁大家都心知肚明。
白白被人误解了这么久。
其实他一直是个好哥哥。
…
沈澈秉持着他“绅士风度”的原则,说什么刚好顺路,非要送她回家。
明明不顺路好吗,一个城东一个城西。
“沈澈,你今年二十八岁了吧,怎么也没见你找个女朋友,人家陆决儿子都有了。”
沈澈发动了车子,笑道,“梁胤比我大五岁,不照样单身。我们这些人都是忙着事业,没空谈恋爱。你看梁胤现在身价多少,有人统计分析说他的收入是以秒计算的…”
末了,他扭头看看她,不服气地说,“你还说我呢,不反思反思自己,秦初久不也有儿子了?”
这话倒不无道理。
第64节
连当年潇洒不羁,牛气冲天的路无忧的婚期都订好了,就在明年。
前几天隔着电话威胁她如果不来参加婚礼就死定了,还是一副嚣张跋扈的模样。
粉毛少女和她的小幻哥哥从十六岁纠缠到二十六岁,终于修成正果了。
圆满的结局,真好。
打了个转向,沈澈无意间瞅到她脖子上戴着一串项链,圆形的吊坠没入衣领,若隐若现。
没人比他更清楚,坐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为什么非要一意孤行地向太空发射一颗卫星。
浩瀚广袤,偌大无垠的宇宙间,我只想告诉你,你不孤单。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世界尽头。
“小恋。”
“嗯?”
“你不会还在。。。等我哥吧?…”
四年前,沈澈破解了梁彧变幻莫测的邮箱地址,并想方设法获得了他的位置。两人似乎达成了一致,用一种只有他们知道的方式联络着。
但半年后,沈澈再也没了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电脑被恶意入侵,屏幕上留下血淋淋的一个德语单词,sterben。
像是宣告又像是警告。
所有人都觉得他死了。
只有她坚信,他还活着。
沈澈至今忘不了她当时的神情,铺天盖地的悲痛欲绝后是决绝的坚定与可怕的冷静。
她眼中闪着泪花,唇齿哆嗦着说,“不可能。”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如果看不到你的尸骨,我只能相信,你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和我一样,呼吸着。
“没有。我和你一样,忙事业。”她笑容惨淡,看似云淡风轻地开玩笑。
“我哥他…在天有灵,看到你这样不会安心的。他走之前交代过我,替他照顾好你…”
“要我说多少遍,他没死!你们一个个就这么盼着他死?!”
她突然大声咆哮道。
眼前的视线变得不再清晰。
“沈澈,你就让我相信他还活着吧…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该多么可怜啊…不要再来一遍遍提醒我他不在了,不要断了我唯一的念想。我承认。。。有时候是我自己在麻痹自己,因为我实在不愿去相信…”
你永远不要试图让一个故意发疯的人变得清醒起来,也永远不要对一个被悲痛禁锢着的人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些撕心裂肺的痛苦永远不会过去,那些深到见骨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
时间也不会治愈一切。
她只是看起来很好。
说什么感同身受。谈什么忘记就好。她根本不需要那些安慰的话语。
没有人知道,无数个夜晚,她从梦中哭醒,流着泪到天亮,日复一日。
疼痛让她记得自己曾真真切切地去爱过一个人。那个难忘的人让她刻骨铭心。
这些年,她为他做了很多事情。
她每年都会去洛湖待一阵子,看望江奶奶和江爷爷。虽不忍心看到老人家伤心的样子,她也没有隐瞒梁彧的事情。
她去了他的家乡,一个叫北津的地方,真的好远。她很喜欢冬天的北津,银装素裹,美不胜收。
她找到了埋葬他父母的地方,墓碑上是合照,两人合葬,生前也必定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吧。
她去了他的母校读研,选修了他曾学习过的专业。一个人自习的时候,仿佛能看到他年少时的身影。
她去了枫林湾,一个人坐缆车。以前眼中只有他,没发现枫林湾的夜色也是如此迷人。
…
“我那么爱你,我怎么舍得忘记你。就算心很痛,也想一遍又一遍地回忆你。”
…
周日,天气晴朗。林初恋一下班就打车去了城东的独墅区。
秦初久恢复得很好,两天前出了院,现在又可以活蹦乱跳了。
现在陆家最宝贵的不是那对儿双胞胎兄弟,而是她这个就差被当做菩萨供起来的新晋宝妈。
陆决请了一个月的假,每天任劳任怨地伺候着母子三人。
秦初久不喜欢家里有外人,把陆决之前请的保姆全部辞退了。
于是被无数猎头公司视若珍宝的男人彻彻底底地沦为了“家庭煮夫”。
穿着家居服,怀里抱着婴儿的陆决看到站在门外的林初恋,仿佛看到了救星,俊逸非凡的脸上写满了感激涕零。
某个恃宠而骄的女人比孕前还要喜怒无常,动不动就抱着孩子抹起了眼泪,哭喊着说自己得了产后抑郁症。
宝妈和宝宝一起痛哭流涕的画面经常在客厅和卧室里上演。
陆决心疼也不是,生气也不是,拿爱妻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不过,秦初久现在的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生完孩子后,她的皮肤变得更好了,又白又嫩。随意地扎了个丸子头,简直比高中生还嫩。
“乖宝宝,你的富婆干妈来看你了!”
刚出生的小孩子实在太小了,林初恋不敢抱,只好摸了摸他们像馒头似的小手爪。
“生命啊,真神奇…”看着眼前的小肉团,她突然感慨。
“是吧,你都不知道刚检查出怀孕那阵儿,我气得差点把陆决大卸八块…”
“现在呢?”
秦初久不回答,只是幸福地笑笑,满眼爱意地看向走廊上小心翼翼哄孩子的男人。
“对了,小恋,下星期你生日,打算怎么过?还是老样子,我们帮你举行个生日宴会?”
林初恋望了望远处湛蓝的海水,失神了片刻。
宝宝的哭声把她拉回现实,“不用了,我订了去毛里求斯的机票,想趁着三天假去鹿岛看海。”
秦初久看到了她眼底的惆怅。
“小恋,你一定要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