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贵族学院当白月光的那些年-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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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在孟商和杰瑞的房间门口停下。
女人原本脸上的笑意淡下,突然间又有了几分僵硬。
宋朝朝问道:“阿姨怎么不敲门?”
“我有些害怕。”女人抿了抿唇,坦诚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到儿子,她十分思念他,但是也不知道真正见到会是什么情景。
还有她的前夫,虽然他们之间闹的不算难看,但毕竟都已经分开了,这样再见面也还是有些突然。
她之所以到来也是因为冲动,在得知儿子因为想她哭了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宋朝朝奇怪问道:“阿姨长得这么漂亮,有什么可害怕的?”
虽然这两件事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也有效的缓解了女人的紧张。
她笑着摸了摸宋朝朝的头,说:“谢谢你啊小朋友。”
说完,她鼓足勇气伸手敲了门。
在孟商打开门看见是前妻的那一刻顿住,随即也意识到了什么,说:“你也来了啊。”
他转身往屋子里走去,喊道:“杰瑞,快起来看看谁来了?”
被从睡梦中叫醒的小男孩原本不太高兴,但是在看见朝思暮想的母亲那一刻,原本内敛的性子也变得判若两人。
他兴奋地大叫,然后冲上前去扑到了女人怀里,喊道:“妈妈!”
“乖。”女人将杰瑞抱了起来,问他:“妈妈迟了半个小时,错过了你的生日,你会生气吗?”
“不会。”杰瑞使劲摇了摇头,随即又有些害羞地在母亲脸上亲了一下,说:“妈妈来我就最开心了!”
弹幕也被这个画面打动。
【真好啊,虽然很俗套的大团圆结局,但我是土狗】
【前面的+1,2022年了我也依旧会为这种剧情流泪】
【祝我们的杰瑞宝贝生日快乐!天天都快乐!】
【也要夸夸我们朝朝宝贝,如果没有她的话也看不见这个画面呜呜呜!】
【话说有没有人感觉宋朝朝对杰瑞特别好?和小启蒋琦之间是不一样的,这为什么啊?】
【别说了,我不是人,我就要嗑!】
……
而关于这个问题,沈煜景也觉得很奇怪。
于是沈煜景问自家女儿,说:“在杰瑞、小启和蒋琦之间,你最喜欢的是杰瑞吗?”
宋朝朝点了点头。
沈煜景又问道:“为什么啊?”
宋朝朝笑得弯了眼睛,说:“因为小叔呀。”
都叫杰瑞,所以她觉得很亲切。
沈煜景扶额,他实在没有想到是这个答案。
但是……也能理解吧。
——
很久以后。
棕色卷发,蓝色眼睛的漂亮少年坐在阳光下,手中握着一只笔。
他在面前的纸上认认真真地写下了三个字——
孟朝暮。
这是他的中文名,因为她而取的名字。
第119章 江奕珩
学神; 圣斯利永远的第一名,江奕珩是当之无愧的别人家的孩子。
学习对于他来说,只是习惯性的行为; 一件普普通通的事; 做到最好便行了。
直到宋伊的出现,第一名的称号被抢走,他才注意到了这个女生的存在。
她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并不是只知道乖乖学习的好学生; 反而相反的总是处于流言蜚语的漩涡中心。
这样的人; 能够拿一次第一是偶然吧?
江奕珩这么想的; 那时的他对她的态度是有些轻蔑的。
又或者说是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恐惧; 因为她的出现打破了一直以来的平衡; 就相当于冥冥之中某种变数的开端。
宋伊来到这所学校没几天,就和权乐、沈煜景、慕容欢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牵扯。
直到她拿篮球砸了权乐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 而权乐这人是出了名的厌恶特优生。
或许是抱着某种同情的心思,江奕珩主动去找了宋伊,自以为善意的提醒了她。
想要在这里好好待到毕业; 最好还是安分一些。
但是在面对少女讽刺的回怼时; 江奕珩的人生里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甚至有几分羞愧。
他所习惯的所默认坚守的,似乎原本就是错的。
他以为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他好像一直都是那么做的。
但好在事情没有出太大变数; 在第二次月考之后; 他便重新回到了第一的宝座; 宋伊的排名也有所滑动; 他们甚至不再是同桌。
那时他的一颗心便算是放下了; 她的出现只是意外而已; 他们不会再有任何交际。
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
哦,除了年级旅行。
那天的她真的很吵,还在说一些奇怪的话,让江奕珩觉得头痛。
最后宋伊居然还说他有脚臭,他抬起头的时候是烦躁的,但是在对上她那双亮晶晶带着笑的眼睛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不想和她计较了。
他看得出来,她是故意的,甚至还因为惹怒了他和杭枫在沾沾自喜。
他不明白她想要做什么,但是如果他真的生气似乎就上她的套了。
直到到达了目的地,各种游戏环节也都开始了。
第一次的登山比赛,她居然得了第二名,成为了他的舞伴。
很显然这是一场意外,因为她得知不能交换的时候很失望,她并不想当他的舞伴。
他们之间,好像总有一些两个人都不愿意,但是却又莫名其妙纠缠在一起的倒霉宿命。
在游戏分组的时候,他没什么朋友,甚至已经做好了被老天再安排和她在一起的准备。
有些东西,就像是突然习惯了。
可是这次不一样,因为学生会的聊天群里有人在讨论着最新的分组情况,有人拍到了宋伊他们的照片。
他们队已经有五个人了,只是他们没选他,而是去找了杭枫。
而就在此时,有学生会的人来找了江奕珩,拘谨道:“部长,我们可以一队吗?”
江奕珩关了手机,神色平淡地点了头。
那次比赛,江奕珩很想赢。
或许他自己也没意识到,他想像那些人证明,没有选择他是错误的。
可是最后,结局却不太美好,也可以说是江奕珩人生中最丢人的时刻——
他被吓晕了。
在医院醒来的那一刻,他开始后悔参加了这次年级旅行。
当十二点,他以为这疲惫的一天终于可以结束了,却在可以被称为惊恐的生日歌声吵醒。
看见白馒头插着红蜡烛的那一刻,他心里最大的愿望是——
安静。
他想要安静一点的生活,想要这些人立刻消失在他的面前。
可是如果说只有厌烦没有感动,那也是骗人的。
这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多人给他唱生日歌,虽然这个画面不算太美好,但对他来说还是很特殊。
江奕珩想,他可能没有那么讨厌他们。
这期间,他看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他没有再参与。
直到校庆即将到来,他和宋伊要一起排舞。
他一次次踩上她的脚,而她痛得脸色惨白。
江奕珩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所害怕的恐惧的一切,包括他所有的弱点,都逐一暴露在了宋伊面前,可是他却并不排斥这种感觉。
或许也是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在里面,面对她,他也不想隐瞒。
他发现了很奇怪的事情,自从她到来之后,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和以前一样,却又好像都不一样。
他们每一个人,都因为她的出现而发生了改变,像是从一堆设定好的程序里跳脱,成为了活生生的人。
如果用科学来解释……这种事没法解释,所以他将一切都归到了她身上,没有人会不喜欢她。
那样鲜活的少女,打破了所有人刻板固化的生活。
江奕珩是个过于聪明的人,以至于他很早就意识到了宋伊的特殊,也很早就清楚,她和自己不是一路人。
在江奕珩心里没有什么存在比母亲更重要,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爱人这个选项,哪怕是她。
所以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出了决定,选择割舍了她。
如果问他后悔吗?可能也有过吧,但那也不重要了。
得到后留不住守不好的东西,理智会让他选择从来都不去得到。
少年的喜欢,清醒也同样过于克制。
这群人给了他从未感受过的友谊,这已经足够了。
或许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这个平衡微妙的没有被打破。
那年夏天孔明灯上一笔一划的愿望,或许是他的真心话,也或许是自欺欺人而已。
后来,时间过去了很久。
他成为了自己目标中想成为的人,救死扶伤的医生,也一直潜心于研究。
也有人想给他介绍合适的女孩,关心着他的私生活,知道这些人都是善意的,所以他只是摇头婉拒。
这一生,他真正的目标还没有完成,还没能够研发出能够治疗母亲疾病的方案。
沈煜景和宋伊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的那一年,他也是真真正正的祝福他们。
而那天晚上,他却一个人回到了研究室。
冰冷的仪器和各色标本,在这里孤孤单单度过一夜。
原来,他还是有点在意的。
但是他的那点喜欢到这里,便真正划上句号了,如同青春一样。
后来,沈煜景和宋伊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是个很可爱的小孩子,抓周宴的时候在桌上爬了一圈,最后抓起了他带来的礼物,一把款式有些老气的长命锁。
所有人都笑着打趣,说朝朝一定很喜欢江奕珩,但是——
这他妈也不是宋伊和沈煜景把女儿丢给他的理由。
平时孩子有什么小病小灾打个喷嚏都要问他就算了,因为宋朝朝的缘故,江奕珩这辈子第一次主动交了朋友,是和他们医院的儿科医生。
当沈煜景第一次推着婴儿车出现在自家门口的时候,江奕珩觉得人生荒唐得像在做梦。
江奕珩的手紧握着门边拒绝他们进来,直接问道:“为什么?”
沈煜景一本正经着看他,说:“我们要尊重孩子的想法。”
江奕珩:“所以?”
“我和宋伊要出去旅游,原本想把孩子放在家里让保姆照顾,可是她一直哭……”
江奕珩打断了他,直接道:“说重点。”
“所以我们就把所有的朋友照片都一个个拿到了朝朝面前,让她自己选,只有看见你听见你的名字之后她才不哭。”
江奕珩:“……”
他总觉得沈煜景在耍他。
可是当低头看见躺在婴儿车里的小孩朝他笑的那一刻,江奕珩还是松开了手。
他这辈子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带孩子,还是给年少时的情敌带。
江奕珩面无表情地找了个月嫂视频教学,因为他试过了,如果这个家里出现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这个小孩是真的会哭。
但是只要他在旁边,她就会安安静静的。
哪怕他在工作,把宋朝朝丢在旁边的婴儿床里,她也会乖乖待在那里,抓着手上的玩具,只有饿了的时候才会探头喊他:“叔……叔叔,饭饭。”
她会说的话在同龄小孩子里还算多的,可能是继承了沈煜景话多这一点吧,但是却不像她爹那么吵闹。
江奕珩以为自己是很讨厌小孩子的那种人,直到他遇见了宋朝朝。
小宝贝很乖,也很黏他,只要他出现在她视野范围里就可以不哭也不闹。
江奕珩照顾她照顾得很好,后来沈煜景也习惯了,一有事就把孩子往江奕珩家丢。
甚至江奕珩也习惯了,宋朝朝就像是她的半个女儿一样。
也为此,江奕珩甚至有了一个父亲才该有的烦恼。
看着权乐家那个调皮捣蛋的儿子,再想到权乐每次见面时都会提的“娃娃亲”,在一次饭桌上,江奕珩看向沈煜景问道:“你真要把朝朝配权易那小子?”
沈煜景冷笑一声,说:“做他的白日梦!如果权易那小子敢碰我女儿,我要让他全家都知道沈字是怎么写的!”
后来,沈煜景确实说到做到了。
在宋朝朝十七岁那年,沈家一只猫走失了,所以沈煜景去看了家里的监控。
也就是这么巧,在看见白天权家那小子把自己家宝贝女儿摁在沙发上亲的一刻,沈煜景气得完全失去了理智,抓起身后的扫把就往外冲。
“等等。”
江奕珩那听起来还算冷静的声音响起。
沈煜景怒不可竭道:“你不要拦我,不然我今天连你一起打!”
江奕珩面无表情地拿起了另一把拖把,说:“我的意思是等等,我和你一起。”
嗯,自己家辛辛苦苦守到现在的白菜被别人家的猪拱了,两位老父亲确实都挺崩溃的。
权易,危。
第120章 慕容欢X权乐[上]
所有人都知道; 慕容欢和江奕珩是青梅竹马,他们之间早早就定了婚约,是名正言顺。
可是没有人知道; 权乐也很早就认识慕容欢了。
那时候的慕容欢一头粉色的头发; 永远是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个; 可是与这张扬的发色不一样; 她整个人很乖巧文静。
不过那时候的权乐对这个小姑娘没有一点兴趣; 看起来白白净净的,碰一下就哭了那可怎么办?他可不想招惹。
等后来; 再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是初中的事了。
那时的慕容欢性情完全变了,听说她脾气很差; 三天两头就会在学校闹点事出来。
甚至还有人评选了三大混世魔王,沈煜景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紧随其后的就是慕容欢和权乐了。
当时权乐觉得很搞笑,因为居然把他排在慕容欢后面了。
但是他又懒得去和这些人计较; 但是却又忍不住再次注意到了这个女孩子的存在。
比起之前乖巧到让人觉得腻味的模样,还是现在看起来更加真实可爱。
而且她真的很漂亮,是他在现实生活里见过最好看的人,就像表妹家柜子里摆放的大号芭比娃娃一样。
所以在表妹得意的和自己炫耀完她有多少个娃娃之后,回家之前权乐毫不客气地从这些芭比娃娃里拿走了一个粉色头发的; 看起来最像慕容欢。
表妹在他身后哇哇大哭; 父亲一边喊他的名字一边尴尬地和姨父赔礼道歉。
而权乐才不在意这些; 他早就回到了车后座,开始把玩着手上的娃娃。
眼珠应该是玻璃做的; 看起来很通透。
他又忍不住伸手揪了揪这娃娃的粉色头发,手感很好。
所以第二天,当在学校遇见慕容欢的时候; 权乐微微眯了眯眸子。
众目睽睽之下,他伸手去揪了慕容欢的头发。
在大小姐的怒吼声中,权乐跑得飞快,生怕迟一秒自己的命都要搭进去。
好不容易逃了,靠在墙角,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指腹。
刚刚感觉到的柔顺触感,比昨天娃娃的头发摸起来让他觉得更加舒服。
当然,慕容欢在学校里通缉了他一个星期,权乐自然也没胆子把同样的事情做第二次。
很快慕容欢也把这事忘在了脑后,大小姐的脾气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比起做去找权乐报仇这么幼稚的事情,慕容欢的心思还是更放在江奕珩的身上。
看着小姑娘带着家里做的便当又跟在江奕珩身后,他记忆里趾高气扬虽然蛮横但也不失可爱的神色也被小心翼翼的试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