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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第2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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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陕西。
  而他这一路; 原定目标是降滑州; 取开德、大名; 平定河北,如今却被牵扯在滑州城外。
  “河北多宋人义军,但不成气候,虽有心恢复家园,却无兵刃甲胄; 只能依山为战,宛若流民。河南多宋人正规军; 与我军交战输多赢少,被打没了心气,一遇到我军便不敢战。”
  金兀术的手指在舆图上划弄; 点在了西北处。
  “宋国也不全是废物; 宋人西军常年防守西夏; 堪称精锐; 娄室那一支军马便是要对付他们。不过; 种师道身死后,西军便日落西山,一日不如一日了,倒也不算什么大难。”
  如果不出意外,金国军马应该能打穿关中与山东,一路打到大江。
  前提是,不出意外。
  金兀术收起舆图,走出营寨,远远望着滑州城方向,闇忽让人牵了马来,风一样纵马跑到滑州城下,又谨慎地没有步入宋人攻击范围。
  城墙上火把通明,守军人影几乎成了一排横队,城头还架了几台巨弩,明显来自开封府。
  “锁不了城了。”
  金兀术盯着城头,手轻轻抚摸着胯|下骏马,手指揉捏马耳背,又摸到鬃毛,自上梳下。马鼻喷着热气,白烟升腾。
  之前的锁城设想,建立在开封府能被牵制住,可惜,完颜蒙适辜负了他。战局本来有利于女真,完颜蒙适那边一败,战况就好像洪水溃堤,脱缰野马,完全变了样。
  如果我是宋军……
  “如果我是宋军,便会依据大河地利,将女真兵马反困在白马山中。”
  金兀术拍了拍脸,寒风里,面颊几乎要冷成冻肉。
  十三岁的青霓带了红烧肉给守城的将士吃,脑袋一探出来,城上城下,两人对视了个正着。
  “……”
  “……”
  十三岁的青霓看了看稳固的城墙,看了看墙下的人,又看了看身后推车里的红烧肉罐子。
  “诶!”她喊:“金兀术,吃肉吗!”
  兀术长这么大,听过人喊他兀术,喊他郎君,喊他四太子,头一回听到有人这么喊他——冠上国姓,有些古怪,又有些好笑。
  “你敢送下来,我就敢吃!”
  “有什么不敢!”
  十三岁的青霓抱起一个红烧肉罐子,强逼着一名军汉放吊篮,将她放下去。
  落到地面后,少女大大方方走过去,离金兀术七八步远时,将罐子和筷子丢向他:“敢吃吗?”
  “有什么不敢!”
  金兀术拔开罐塞,筷子往里面一戳,肥得流油的五花肉便被他戳了上来,入口后,油脂迸发成了香味,不焦不腻。
  在敌人城下,吃敌人所送肉食,对于金兀术而言,这经历实在稀罕。
  “哒哒哒——”
  亲兵随着四太子而来,骑兵之快,已近十五丈。金兀术微微眯起眼睛,一手抱着肉罐,筷子插在罐口,另外一只手握上刀柄,刀快若月光,“叮——”两刀相撞。
  云层中雷电闪过,倏然亮了城墙,忽自风来,狂势大起,卷向八方。
  十三岁的青霓手里也像变戏法一样,忽然握出一把刀砍过去,她也想杀金兀术,两人的刀就这么撞上了。
  十三岁的青霓手劲一用力,人踏前一步,刀身“呼”地掠去,逼得金兀术急急向后仰天,银光掠过他鼻尖,紧擦着上方飞过。
  金兀术如黑豹般翻身闪向旁边,又似饿虎扑将过去,大刀紧紧咬着对方,运动时骨骼声如爆豆炸响。
  两把大刀挥舞,卷起冲天尘土。
  冷月如霜,地霜如雪。
  “吃了肉还要杀我,真不愧是蛮人。”
  “彼此彼此。”
  不知是谁手上青筋暴起,也不知是谁手脚更加灵活,刀刃山崩般劈下,另一把刀又狠狠而来,地上还凌乱着白日战场遗物,破碎的甲胄,断裂的刀枪,“琤——”弩|箭破空而至,凶悍气息一札眼将二人分开。
  远方三五百骑兵声势惊人,转瞬将至,十三岁的青霓抓着机会转身冲往城墙。
  “休走!”
  亲兵气势如虹,欲要追上,不曾想,那少女冲了几步后,当真不走了,转身看向亲兵。
  “我不走,你敢过来吗!”
  倾盆大雨劈头盖脸打下,她在雨中将刀举了起来,脊梁绷直,不可一世。
  有几名亲兵下意识就要冲过去,金兀术喊道:“停下!”
  亲兵立刻停了下来,不明白郎君为什么要叫停。
  金兀术凝神望着十三岁的青霓,好几息后,直接转身,背对着她,命令亲兵:“回去了。”
  亲兵们更加迷惘了。
  人头就在眼前,郎君为何不收割?
  十三岁的青霓一直维持着雨中站立的姿势,雨水浸透衣衫,打湿了脸上遗憾的表情。
  【私聊(十八岁)】:好可惜,他们要是再靠近一点,我就能放弩射杀他们了。
  【私聊(十三岁)】:是啊,可惜那金兀术脑子还在,我本来以为打着打着,他热血上头,我转身逃跑,他就会追上来呢。
  “居然不上当!”
  十三岁的青霓杀气腾腾地收刀入鞘,满脸不高兴回了城头。
  那边,金兀术带着亲兵远走,有一名亲兵问出了口:“郎君为何不许我们去杀了那女将?”
  金兀术偏头一看:“是你啊。”之前阻止他喝酒,被他收入麾下那个士卒。
  亲兵有点不自在地扭了扭身体。
  马匹慢吞吞地向着白马山走,金兀术揉了揉手腕。
  那女人力气真大,好几次大刀砍下来,双刀相接,震得他以为自己手腕要没知觉了。
  “因为她站在弩|箭射程范围内。”金兀术带着一股微妙地敬佩:“她绝对敢对墙头喊‘向我射弩’,她那些同袍,也是真敢射。我不确定那弩是先射中她,还是先射中我,我不想和一个疯子赌命。”
  *
  金兀术不赌自己的命,但他能够狠心去赌士兵的命。
  第二日,云销雨霁,宗颖领着宋军连夜赶来,围住白马山金人营寨时,才发现此处已人去营空。仓库一片狼藉,焦黑的土地与木柱,散落在地的粮食碎屑,砸毁的攻城器械随意堆放,放草料的地方早已空无一物。
  “他们全部撤出白马山了?”
  宗颖蹲了下去,摸索起骑兵痕迹,心头沉甸甸。
  “似乎确实已全部后撤,分了三路,一路撤过白马浮桥前往黎阳,一路绕过滑州,直奔新乡。这两处,都已成了金贼大本营,有根基在,便无法对他围城打援。”
  “还有一路呢?”
  宗颖看向傅选,对方本是领着自己那一支人马,前来与他会合,共围金贼。
  “还有一路,就是被兀术舍弃的锁城骑兵,他们应当不清楚四太子已走,仍在封锁滑州城,如此,我们才没发现那兀术早已退走。”
  傅选心头同样一沉,此刻,他才真正把这四太子放在了眼里。不是什么丑角陪衬,敢战敢退,退得毫不犹豫,这确实是一位成熟将领,难以对付。
  宗颖冷不丁问道:“鹏举呢?”
  傅选懊恼望着金营,遗憾丢了一条大鱼,回答得便漫不经心了:“之前有小官人急冲冲来找岳统制,很快就不见他和他的兵……”
  话语一顿,两人对视一眼。
  “也许……”
  “可能……”
  “不知,兀术走不走浮桥这一路。”
  岳飞伸手,拂去枝叶,紧紧盯着大路瞧。
  “我也不清楚。”十三岁的青霓蹲在他身边,也探头往外看:“我只是猜他可能会退,也不知道往哪条路退,只能守株待兔了。”
  张显瞅了瞅机会,蹭巴蹭巴过来,小声问:“小官人怎么知道兀术会退?”
  “因为那罐子红烧肉。”
  *
  “因为那罐子红烧肉。”
  金兀术也在回答亲兵。
  “你若是守城将领,在不知能否坚守到敌军退去的情形下,会大油大盐大肉地给守军提供吃食吗?照这么吃,只怕没几天就得断粮。”
  亲兵脸色怪异起来:“郎君之意……宋人会来袭击白马山?”
  金兀术斩钉截铁:“我若是宋人,我会选择围魏救赵——围着我,牵制东路军其他几部,他们必须来救我,否则无法交代。”
  所以,他必须走,哪怕大纛旗还未夺回来,哪怕这是耻辱,他也必须忍下去!
  大不了回黎阳整合部队,再来过!
  骑兵跑路很快,转眼就过了浮桥,跑出三四十里,直奔黎阳。“嗖”一声破空响,从那亲兵角度瞧到一道令人心悸的箭寒,猎向四太子人头。
  金兀术似乎全心神沉浸在玩家们给予他的奇耻大辱之中,没察觉那飞来冷箭,却在那箭飞来之时,拔|出长刀,刀身飞快旋转,猛地弹开冷箭。
  他蓦地扭头,便见山路两边忽地冒出数不清的宋军,人人穿甲,手上持盾,插地竖起,盾墙之后,是弩机深寒。
  宋军大声呼喝:“兀术亡于此!”
  “兀术亡于此!”
  “想亡我?”
  金兀术狠狠一抽马臀,朝着宋军冲了过去,亲兵瞧着郎君英勇背影,突然放声长笑,举起敲棒畅快地喊:“杀——”随在金兀术身后而去,马蹄用力踩踏地面,发出排山倒海般爆响。
  金兀术冲过了弩风箭雨,惯性推着战刀,狠狠撞在盾牌上,那盾牌竟然被挑飞了,刀锋迎着宋军面门而至,对方躲避不开,老力随着盾牌飞走,新力未至,刀斩之下,软软倒地,带出一蓬血雾。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金兵不甘示弱地高吼,一时间欢声雷动,士气如虹。他们义无反顾追随金兀术往前冲,又分成两股骑兵,瞧着宋军两翼击去。
  骑兵打起步兵来确实是天然优势,在他们冲锋之下,宋军慌乱起来,求生本能令有的宋军想要后退,有的想要暂避锋芒,有的咬牙稳住队列,欲与金贼拼杀。
  他们本就不是什么精兵,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逆风,就得看情形会不会溃散了。
  金兀术骑术无双,如狼进了羊群,厮杀出一片血腥,仗着自己本事大,他竟然双手攥刀柄,刀光挥舞出白影,松开缰绳后仅凭双腿驭马,在阵中左冲右撞。他的身边还跟着两名亲兵,为他掩护。
  却在这时,左侧亲兵突然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名宋人长|枪兵推着枪刃,直入亲兵小腹,金兀术一记战刀劈下,那宋人肩膀一痛,肩骨断裂,当场昏厥过去,长|枪便也脱离双手,
  “铮——”
  一声比之前更劲厉的风声响起,卡在金兀术施力之后,重心不稳之时,羽箭破空而至,直逼金兀术眼瞳。
  “郎君小心!”
  生死存亡之迹,另外那名亲兵脑中回想起郎君将他从火头军提拔成近卫的恩情,想也不想就将金兀术撞开,巨大箭支冲破头盔,穿过亲兵太阳穴,血花飞溅到金兀术脸上,又黏又湿。
  透过一片血红,金兀术望见小山之上,少女还保持着持弓而射姿势,身姿纤细窈窕,拉开的弓箭竟然大得惊人,足有六尺半,宛若唐时天策上将手中巨阙天弓。


第351章 兀术之死
  金兀术指着十三岁的青霓狂笑起来:“哈哈哈!是你!果然是你!”
  那个手掰猪骨的女人。
  那个冲过箭雨抢走他大纛旗的女人。
  那个横刀立马; 直言“一汉当五胡”的女人。
  那个大大方方从城墙上下来,一罐红烧肉算计了他的女人。
  尽管这里是阵前,尽管金兀术知道自己不该说这种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 他还是说了出来。
  “我兀术平生从未服人; 你是第一个。”
  “那我必然是最后一个。”
  对面再一次拉开她那支巨弓; 宛若弩机开张,力道之凶狠; 令金兵喉咙里发出“咕噜”咽水声。
  金兀术抹抹脸上血水,手上有几条细碎伤口; 倒使得脸上血越抹越多。
  “想要做最后一个?”
  想要他死?
  “那就试试看吧!”
  *
  骑兵开始冲锋; 步兵开始沓沓; 人影闪动; 头皮发麻,刀林银光; 长|枪暴雨。
  “嗤——”
  弓弦响,金兵应声而灭。
  “噗——”
  刀身吟; 宋军撕心裂肺。
  这里是战场; 便是玩家也不能掌控全局; 保证自己人毫无伤亡。
  太阳之下,影子飘忽不定,哀嚎、惨叫、怒吼、惊呼; 弓弦声; 入肉声; 骨碎声; 斥骂声; 人影与树影交错乱舞; 仿佛地狱魂灵在呜咽泣啼,又仿佛绞肉机器的链条在缓缓拉动。
  或许很久,或许不久,金兀术兵马少了三分之一后,他领兵破了阵,马鞭一扬,带着士兵扬长而去。
  一来是他个人确实勇武,二来……
  “兵家有言,围三缺一。”岳飞怕十三岁的青霓不懂为什么要故意放跑金兀术,对她解释:“野外死困,便很容易让对面产生不管不顾,鱼死网破之意,只要能逃生,少有人会选择死战。”
  十三岁的青霓点点头。
  她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成语故事里都有!除非兵力远超对方十倍百倍,否则绝对不能把敌人逼进死路!
  “岳统制,我也有个办法!”
  “什么?”
  “我们可以利用人体耐力……”
  “耐力?”
  “唔,我换个说法吧,百里之内赛跑,人和马不相伯仲。”
  “还有这等稀奇事,马居然跑不过人?!”
  “普通人肯定跑不过马,但如果人经常跑步就没问题了。我们村里试过,让人和骑士赛跑,跑了六十四里,一开始是马遥遥领先,跑着跑着,马就会慢下来,但人还能继续跑。”
  十三岁的青霓之前看过这方面的新闻,对于威尔士这项四十匹马与五百名选手比赛的“人马马拉松大赛”很有兴趣,特意去查过,虽然进行了三十六次比赛,只有两次是人跑过马,但是,她这次又不是需要人跑赢骑兵:“我们远远坠在后头,每隔小半个时辰就跳出来对金兀术他们发起进攻,人可能没事,马必定要被累坏。”
  金兵没了马,就没那么大杀伤力了。
  岳飞若有所思:“倘若真如小官人所言,倒确实是个好法子,可……我们哪来那么多能坚持下来,跟在马后面跑的人呢?”
  十三岁的青霓:“有啊!”
  *
  一群敏捷基因玩家被从鼓风机前叫了过来,骑着骏马,一路快马加鞭赶至。
  鼓风机当然不至于是鼓跑步的风,它是用树皮的纤维结绳做弓弦来驱动叶轮扇风,驱动的方法就是靠人手去旋转摩擦,当然,在玩家们想出利用敏捷玩家和跑步机之后,就鸟枪换大炮了。
  人手旋转摩擦,哪里比得过把绳子一端系在人身上,让他们跑步旋转摩擦来得劲大!鼓出来的风都更强了呢!
  敏捷玩家一听说不要求跑赢,只要求跟在骑兵后头,一个个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打架我们不行,跑步我们可行了!天天跑!”
  *
  金兀术不敢把马往死里支使,往日能一日一夜行三百里,那是身边有备用马匹,一人三马,如今为了冲阵,只能骑一匹马,极速奔跑半个时辰就必须休息了。
  尤其是,只有一匹马的情况下,你得喂养,你得放牧,你得让马休息吧?
  对此,金兀术选择让手下兵马组成十人小队,游弋在部队附近七八里的地方,观察情况,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刻回来告知。
  半个时辰后,金兀术下马,准备休息一下。
  敏捷玩家们:“冲啊!”
  金兀术:“追兵?”
  他嗤笑一声,与士兵纵马上前迎敌,片刻后,留下一地宋军尸首。
  “宋军在这里,后续部队应当不远,换路,再往前坚持一二十里便休息。”
  骑出一二十里后,宋军果然不见追来,金兀术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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