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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恋恋你每分每秒-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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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穿得依旧单薄,微微低垂着头,一手拿弓,一手按着琴弦。

    这是一首什么曲子林馥馥不懂,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着。

    曲调很是欢快,似乎难度也很高,一下子将人带离守灵的严肃气氛。

    这二胡是一名先生的,眼下二胡由莫炀在拉,先生则站在一旁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莫炀,眼底似乎是赞叹。

    林馥馥依稀记得,二胡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刚学的,他学生时代并没有学过这个乐器。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本是和先生在一起抽烟的,无意间知道先生也做了十年的法事。年龄一说,竟和莫炀同龄,都是二十六岁。

    先生说:“小时候家里困苦,被母亲逼着学拉琴,这样跟着做一场法事酬劳也不少。”

    莫炀手里夹着烟,抽得意兴阑珊。夜晚的风肆意,将他手上的烟头吹得星火发红。莫炀猛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被风吹散。

    他是让林馥馥上了楼才来抽那么一口的,自从在她面前保证不抽烟,他就一直没有再抽过。就想着,今晚破一次戒。

    年少时抽烟其实颇有点逆反的心里。

    现在呢?

    莫炀也不知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他特地站在迎风口,让寒风拍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那时候心里不敢忤逆母亲的严肃教导,所以背地里学会了抽烟这个东西,算是一种变相的反抗。但莫炀一直也没有让母亲知道自己会抽烟一事,前些日子说起,莫炀才知道林馥馥一直知道他会抽烟。

    她说她好像懂他为什么要抽烟,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为了耍酷抽烟,但其实一直都不酷,她说:“莫炀,你以后心里有什么心事就告诉我吧,别抽烟好不好呀?我不喜欢你抽烟。”

    她总是用软软甜甜的声音哄他,哄得他晕头转向,哄得他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这支烟其实才抽了一半,莫炀伸手摸了摸那把二胡,对先生说:“是把好琴。”

    先生找到知音,笑着说:“这把琴跟了我十年,当年我妈砸锅卖铁花了大价钱给我买的营生,的确是挺不错的一把琴。”

    说到琴,莫炀想起家里那台老式的钢琴,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架钢琴。

    于芳芳当年买这架钢琴的时候特地带莫炀去看了价格,她说:“学好琴,以后你能把买琴的钱挣回来。说到挣钱其实最庸俗,但人又免不了庸俗。阿炀,我希望你的人生有所成就,不要走我老路。”

    这句话不知为何莫炀一直记得。

    他记得这句话的原因不是因为想要感谢母亲这句话,而是想着有一天反驳她:“我不想有任何成就,只想过得简简单单。”

    但这句话莫炀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说出口。

    现在,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莫炀眯着眼抽了一口烟,接过先生手上的这把琴,继而把手上尚为燃尽的烟放在一旁,他道:“我来献丑一曲。”

    等这一曲拉完,他放在一旁的烟早已经燃尽。

    林馥馥就站在不远。

    莫炀把二胡交还给先生后朝林馥馥走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林馥馥说:“我听到琴声就下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拉二胡。”

    “闲得慌。”莫炀淡笑说。

    人虽然看似在笑,但好像并没有什么笑意,林馥馥感受到的只是孤寂的容颜。

    不远处摆着几张牌桌,莫易云正招呼着一些亲朋在打牌,谈笑风生。

    守夜的晚上不可能一直干坐着,打牌到通宵是常事,莫易云认识的朋友多,最会招呼这种事情。

    时间尚早,莫炀重新牵着林馥馥的手,他说:“我带你去酒店休息吧。”

    他不该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屋子里的。

    这里,多少有些让人忌讳。

    但其实林馥馥的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摇摇头,“不要,我要在这里陪你。”

    “我晚上要在楼下守着。”他的意思是不能陪她在楼上睡觉了。

    林馥馥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在楼下陪你。”

    “傻瓜。”

    林馥馥拉着莫炀的手,他的手真的太冰冷了。

    她忍不住板着脸对他说:“你多穿点衣服好不好?小心感冒了呀。”

    林馥馥早上来的时候特地给莫炀带了一件羽绒服,有大大的毛领,看起来特别能够保暖,但是他却不穿。

    莫炀点点头,“等会儿就穿。”

    = = =

    屋内总是要暖和许多的。

    这是莫炀的卧室,但是莫炀很少在这里住。这里也早装修一新,根本看不出他幼时生活过的痕迹。但是书桌前摆放着一张照片,是莫炀和他妈妈的合照,看样子,那时候的莫炀不过也才五六岁的样子。

    从莫炀和他妈的相处看来,其实一直没有太多的亲昵。儿时的莫炀总是会很依赖母亲,那时候两三岁,无论母亲怎么打他骂他,他总是会伸手扑进母亲的怀里。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母子的本能被渐渐弱化。

    林馥馥洗漱完毕浑身暖呼呼的,她把莫炀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怀里,说是让他取暖。

    莫炀的手很大,好像一掐就能将她的腰给掐断了似的。

    “晚上吃饱了吗?”

    林馥馥点点头。

    今晚莫家摆了七大桌,算起来,吃饭的人就有七十余人,很是热闹。

    不知为何,丧葬时总是无比热闹的。平日里无人问津的于芳芳,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那么多的亲朋好友,这似乎成了中国丧葬习俗的一种通病。

    莫炀也洗漱了一番,整个人从浴室出来之后精神看起来也好了许多。

    林馥馥把带来的保暖内衣都让他穿上,又让他穿上厚厚的毛衣,外面再套一件羽绒服。这样,她就放心满意了。

    莫炀低头看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忍不住把林馥馥拥入怀中抱了抱。

    他是有些庆幸的,庆幸带她来了。

    两人重新下了楼。

    莫炀给林馥馥搬了一张躺椅,两人就坐在烤炉前。

    有了烤炉,暖意倍增。

    期间有人前来打招呼,但林馥馥都不认识,只能拿出手机来翻了翻朋友圈,第一条翻到的就是武冬旭的:【人有旦夕祸福。】



    第72节

    这个武冬旭就是林馥馥之前的相亲对象,那么些日子过去了,两人一直未曾联系,久到林馥馥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才想起这人是谁。

    此时此景,武冬旭这句话倒是十分应景。

    然而下一秒,林馥馥想到什么。她下意识看了不远处正在牌桌上的莫叔叔,然后收了手机,静静地和莫炀一起烤火。

    时间滴滴答答,也不知不觉快要转到十二点。

    林馥馥都快要睡着了,朦朦胧胧间听到莫炀在她耳边轻轻地道了声:“生日快乐。”

    十二月三十一日,现在已经是新的一天,亦是林馥馥的生日。

    莫炀不说,林馥馥都已经忘了这件事情。她的瞌睡虫跑了大半,心里高兴他是记得的,也高兴他是第一个给她送上祝福的。

    她说:“你也要快乐啊。”

    第63章 (*^▽^*)

    林馥馥的生日在阳历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当年她出生的第二天便是新的一年。为此薛白梅总是说林馥馥不争气; 再撑一口气; 她就能在一号出生; 新年新气象。

    但是烽市人大多不过阳历的生日; 而是习惯过农历的生日; 当年林馥馥出生时农历的生日是腊月初八,腊八节。不过多少算来,她都是在年末的时候出生的; 月份偏小,哪哪儿都不占便宜。

    可即便是没有过阳历生日的习俗; 莫炀还是想着给林馥馥过一个生日的。早些日子他便筹划着,把这些年没给她过的生日都给补回来。然而,他现在似乎真的有心无力。

    秒针划过零点; 莫炀便对林馥馥道了一句祝福,很轻很轻,原以为她不会听到。

    林馥馥却仰起头; 眼底有星光,看着莫炀微笑着说:“你也要快乐啊。”

    在这孤寂落寞的守夜晚上,莫炀始终还是忍不住,伸手将林馥馥揽进了怀里,“真抱歉,没能给你一个别致的生日礼物。”

    林馥馥在莫炀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袋鼠一样的抱着他。

    她有点困了,但这个时候想跟他说说话; “莫炀,你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她收了他太多的东西,最好的就是他。

    莫炀轻轻笑了,将自己身上的大外套敞开裹住她,也方便林馥馥贴在他的怀里。

    今天过完,明天就是元旦了,新年的新一天。

    原本到处已经是张灯结彩,布置地喜气洋洋红红火火,但是莫家全是黑白。

    莫炀其实想着元旦过完之后就带着林馥馥来见母亲,即便早就已经见过的,但这次他要将她以未婚妻的身份介绍给母亲。

    却不想,会是以这种方式相见。

    莫炀将脑袋埋在林馥馥的颈上,他身上带着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总是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他轻声哄她:“困了就在我怀里睡会。”

    他知道她肯定是不会上楼去单独睡觉的,而且他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在楼上。

    莫炀始终记得那次在鬼屋里,她哭得惨绝人寰。其实那一次他很想很想上去抱着她,给她安慰,让她不要害怕。可他却不敢,他以为她不喜欢他。

    她还嘴硬说自己不怕,他想她肯定是怕的。

    林馥馥小小的双手圈着莫炀的腰,人清醒了许多便不那么犯困了,她仰头亲了亲他的喉结,说:“我不困,我不睡觉,我要和你一起守夜。”

    又嘴硬了。

    莫炀拿她没有办法,明明刚才人都打起瞌睡闭上眼了。

    他不该吵醒她的。

    不睡觉也好,和他说说话吧。

    莫炀又将自己将衣服往林馥馥身上裹了裹,“冷吗?”

    “不冷,电暖炉烤着很暖和。”她说。

    莫炀低头看她,看她那张小脸都被烤地通红通红,分外惹人怜爱。

    夜已深,他们两人坐在这里,无人打扰。但不远处,那几张牌桌上还热热闹闹的。麻将声和扑克声,还有人赢钱时的喝彩,和这边落寞的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馥馥从莫炀的怀里望出去,正好见到满面春风的莫叔叔。

    对一个人能有多讨厌呢?

    自从林馥馥知道莫叔叔因为2亿的赌债让莫炀进入演艺圈之后,她对这个昔日的长辈就没有了好感。而今于阿姨又因为其在外有私生子而想不开自杀,林馥馥更觉得眼前那个人是个败类。亏她小时候还一直对莫叔叔抱着一种敬仰的态度,现在完全消失殆尽,只觉得,好恶心。

    怎么有人自己的老婆去世还能这样谈笑风生呢?

    若不是林馥馥亲眼所见,大概怎么都不会相信。

    罢了,懒得看他。

    可当林馥馥再偏过脑袋,就看到不远处于阿姨的遗像,不免肃然起敬。

    死者为大,林馥馥觉得他们现在当着长辈的面这样搂搂抱抱似乎不成体统,于是挣扎着想从莫炀身上下来,打算重新坐回到一旁的躺椅上。

    但莫炀不让,他紧了紧抱着林馥馥的双手,说:“别动,抱着暖和。”

    让他抱一会儿。

    林馥馥便不再乱动,忍不住还是说:“注意影响。”

    她小声在莫炀耳边说,说悄悄话似的:“阿姨看着呢。”

    害羞得不行。

    其实,好像根本不觉得阿姨已经走了,只是觉得她就在一旁,依旧还是那副高傲孤寂的样子,沉默寡言。

    “就让她看着吧。”莫炀双手又拢紧了一些,对林馥馥说:“你说她是不是很傻?自己这一走,以为一了百了了。她总是这样的,把自己当做一只鸵鸟,以为头一低下便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不会发生。”

    林馥馥不敢造次,好像真的怕于阿姨会听到似的,小声对莫炀说:“别说啦。”

    还害怕这母子二人会吵架。

    林馥馥到底是见惯了哥哥林疆疆和妈妈薛白梅争执,两人一言不合就你一言我一句,争论不休。很多时候往往争论不出个什么结果,但林疆疆总是喜欢犟嘴,薛白梅也不会忍让分毫。

    长辈和小辈的一些价值观多少不同,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却从不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

    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莫炀和他妈妈吵架,但有时候总觉得,莫炀和哥哥林疆疆一样,也是有一肚子不同的价值观。

    可莫炀知道的,他的母亲这辈子已经不容易,他不该再去添堵。所以他所有的逆反的心理都只是藏在心里,包括深夜抽烟。他学会了抽烟,但从来不会在母亲面前抽。即便内心反抗,但都不想让她生气和不开心。

    莫炀说:“我妈真是一个挺自私的人,她这辈子没有完成的心愿全部让我来完成。学习钢琴是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没学成的,所以她总逼着我去学,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

    林馥馥不免问莫炀:“你很讨厌钢琴吗?”

    “很讨厌,很讨厌很讨厌。”莫炀说着又反悔了,他说:“小时候很讨厌。”

    林馥馥始终记得那年学校元旦文艺汇演,莫炀如王子一般坐在舞台中间弹钢琴。她喜欢看他弹钢琴的样子,高贵优雅,结合他身上男性的荷尔蒙,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但林馥馥却从来不知道,原来莫炀讨厌钢琴。

    他讨厌钢琴,却能将钢琴弹得那么好。

    “那现在喜欢吗?”林馥馥问。

    “我也不知道。”莫炀低低地说,“从十岁开始,钢琴陪伴了我整整十六年。”

    小时候练琴,一天至少练习三个小时,每次认真立指触键第二天双手便会疼痛。然而他必须忍着痛继续练习。日积月累,疼痛不再,其实是人的感觉系统调节和麻木的结果。

    曾几何时,莫炀也忘了自己是否讨厌钢琴。他所有的创作曲目都离不开钢琴,也因为钢琴,他成为当之无愧的创作小天王。钢琴带给莫炀的,有很多名誉上的成就,包括不菲的收入。然而喜欢与否就好比是麻木的感官,也无从判断。

    这样的莫炀让林馥馥的内心绞痛,她着实不忍看到他这副样子。

    他的躯壳似乎与灵魂已经分离,陷入了一种盲目和茫然之中。林馥馥想拉他一把,但无从下手。

    说着说着,莫炀的声音便开始微微颤抖,他轻声地对林馥馥说:“是我害死我妈的,是我。”

    “莫炀。”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莫炀的背,“不是你,你别这样说。”

    莫炀摇头,“莫易云出轨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他瞒得深,二十多年。你知道吗?那个私生子竟然和我同岁。”

    “和我同岁,不对,就比我小几个月而已。这什么概念啊?我每次想到这个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年为什么非要让我去烽市读书不可?是莫易云提议的啊。他的情人和私生子就在烽市呢。可我妈呢,还真以为烽市的中学镶了金,她把自己的嫁妆首饰全部卖了,凑钱买了烽市的那套学区房。”

    “四百多公里,从州南市到烽市。”

    “知道么?我们住的学区房离莫易云老情人家就十分钟的步程,只有十分钟。稍微跑个步,两分钟就到了。”

    “讽刺吗?原来当年莫易云所谓的放弃州南市五百强企业高管的位置不做,不远来到烽市,是为了和老情人团聚啊。你说,他算不算是个重情的人?”

    莫炀说得云淡风轻,好像事不关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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