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该死的甜美-第1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疼,这点活没有关系。”狼人皮糙肉厚,树枝没有磨破他的手掌,但不停歇地抗木材、打水消耗了他很多体力。万俟疏转到他的身后,双手扶在他的肩膀上:“我帮你捶捶肩。”万俟疏现在就希望晒盐法成功,他也只是在小说中看过,他一个长在现代都市的人怎么可能试过这种方法,现代技术进步那么多,早不用这种方法了,更何况他只要去超市买就好了,要不是看小说也不会去了解这种知识。
博被捶的浑身舒畅,半眯起眼:“再下面点。”万俟疏依言往背上敲,这里条件有限,不然可以来套推拿。其他人都羡慕的看着他们,狗粮吃的饱饱,他们也想要温柔体贴的伴侣。为了排解单身狼的苦闷,他们只能埋头啃肉干。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万俟疏就觉得枯燥难受了。本来整天和盐水打交道就很不舒服,还整天吃肉干,更难受了。万俟疏过惯了舒适的生活,在部落里还能吃烤的、煮的,这时间长了都觉得腻,何况把肉干当饭吃。所以他决定去找点野菜什么的。博要陪着他,被拒绝了。“这附近挺安全的,而且这里的活就够忙的了,你要是陪我去,进度慢了,我们还得在这里多待。”万俟疏宽慰地拍拍他的肩膀。
随后万俟疏背着背篓进了树林,此时来盐湖的兽人不少,近处的食物被采摘的差不多了,因此需要走远些。万俟疏仔细寻觅,在树上找到不少蘑菇,又挖了不少肥美的野菜。他只顾着找食物,不知不觉走远,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走到了一条小河边。他伸手掬了几捧喝,又把水囊灌满了,心想要是能摸到个小鱼小虾也不错。
就在这时他听到些许声音,抬头看向河对岸,只见一片花白——这不是奶牛吗?一大一小两只奶牛低头喝水,小牛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瞧着万俟疏,大概是之前没见过人,一点都不害怕,蹦蹦跳跳跑过来。难得见到熟悉的动物,万俟疏心中欢喜,试探着伸出手,摸了摸小牛的头。
这可是奶牛啊!牛奶可是好东西!万俟疏当下决定等走的时候,一定要带几头牛回去。母牛朝这边叫了几声,小牛跑了回去,跟着母牛走进了树林。
万俟疏抓了几条鱼才回去,中午煮了蘑菇鱼汤,又炒了野菜。博捧着鱼汤“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饥饿感压下去了些,身上也暖和起来,心情不由也跟着好起来。“好喝!”他又吃了几口肉,兴致勃勃地对万俟疏说:“盐池里已经有一些盐析出了,这次我们一定会大丰收。”晒盐需要不少时间,幸好这几天都没有下雨,春天的阳光不够强,不过他们本身煮盐就要话很长时间,倒是等得起。
几人煮汤用的是陶锅,用黏土捏好后放入篝火中烧,虽然很粗糙但足够用了。这还是万俟疏在野外求生节目里学到的。在部落里他们也开始使用陶器,不过目前找到的黏土品质一般,但万俟疏本身也不会制瓷,就算找到高岭土也没用。
吃完饭万俟疏跑到盐田旁边,看池里的确能看出一点盐,等完全干了就能弄出来了。他们挖的盐田很大,能够产出很多盐。这样的盐是有杂质的,但也能凑合用了。
一天天过去,盐田里的海水终于完全晒干。狼人们围在盐田边上,一个个都惊讶地长大了嘴,丰收的喜悦让他们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接着一个人叫起来:“这些盐够我们吃半年了!”接着大家赶紧用铲子把盐产出来。
其他兽人这段时间一直好奇地观察他们,此时看这种奇怪的方法真的奏效,都震惊又佩服。这时一个皮肤泛红的兽人走过来,对万俟疏说:“我们能和你们交换一些盐吗?”他拿出一把金子做的饰品。
对于兽人来说,贵金属代表身份地位,虽然大家都喜欢打扮,但物资更受欢迎,只有博这种很富有的才会用物资去换金子。兽人世界还停留在以物换物阶段,即使贵金属已经被冶炼,但并没有制造货币的意识。这些盐是整个部落的,万俟疏不能私自交易,不过他看着对方能拿出金首饰便意识到这应该是火蜥族。
火蜥族地位很特殊,他们拥有控火能力,在原始丛林中特别占便宜。万俟疏这次用晒盐法弄出很多盐,但他们能运回去的有限,拿不下的与其浪费不如做交易。而且盐湖不是他们私有的,也无法在这里驻扎,晒盐法很快就会被其他兽人学去,火蜥族现在会来跟他们交易大概是有什么原因急着回去。
万俟疏回去和其他兽人商量了一下,最终决定用多余的盐和火蜥族换铁器。他们也不怕到时候去火蜥族提货的时候被跑单,火蜥族虽然会控火,但本身体质差,主要就是靠和其他部落交易换物资,如果他们不讲诚信,其他部落也不敢和他们交易了。
回部落之前,万俟疏带着狼人们去山谷里抓了好几头奶牛。养殖场规划的时候占地还挺大的,完全可以养牛,到时候挤牛奶喝,可以提高营养,特别对长身体的小孩有好处。狼人们不认识奶牛,只觉得这黑白的牛长的挺漂亮的,听了万俟疏说了用途,都感到十分好奇,他们只有在婴儿期才喝奶呢。
这次可以说是收获满满,回到部落后所有人都非常高兴,有的帮忙卸货,有的围在一起研究奶牛。在他们离开的时间里,养殖场已经完工,并且抓了兔子和鸡放进去养。奶牛也被妥善安置,万俟疏拿了个陶罐演示了下如何挤奶,挤出来的奶煮沸后就能饮用,不过以现在的条件保质期不长。养殖场里的动物有专门的人负责,万俟疏也不管,只偶尔去换点牛奶回来给榕补充营养。最近他发现了含糖量很高的甘蔗,打算试着熬糖,到时候做点奶糖出来。
这天万俟疏从外面回来,远远地看见博和重站在家门口,便下意识放慢了脚步,躲到边上去暗中观察。重手里拿着一篮子水果递给博,起初博不想要收,但是重说了什么之后,博就接了过来。然后重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又过了一下会儿,万俟疏才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回到家,指着桌上的果篮问:“怎么有那么多水果?你今天出去了吗?”
博回答:“是重给我的,说是为了感谢之前我救他的事。他实在是太客气了,我正好路过,不过是举手之劳,每一个人都会那样做的。”他从果篮里拿出一颗红彤彤的果实,削成一块块喂给榕吃。
原来是为了这事。时间过的太久,万俟疏之前都忘了。博救重这件事算是他们第一次接触,之前重一直是和艾一起活动的,和博没什么交集。大概就是救命之恩让两人熟起来的。如果只是这样倒没什么,博并没有把救了重的事放在心上,虽然收了礼,但也没有开始格外关注重。
之后一段日子,重又登门送给博一些东西,大多是野菜果实,也有用陷阱捕到的小型猎物。万俟疏认真思考了几天后,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现代送果篮太普遍了,探病、做客、祝贺,反正送果篮花束最保险,对重来说救命之恩送个果篮算什么?太微不足道了。但在食物匮乏的原始部落,送食物是件很了不得的事,通常情况下追求对方才会送食物,表现了诚意,又展现自己捕食能力,所以博会觉得重喜欢他。
剧情中这时候博是单身,重追求他,他当然欣然接受。兽人的感情都很直接,当初博对万俟疏一见钟情就把人抢回来了,所以剧情中博认为自己和重已经是很亲密的关系了,在他的概念里,重都已经追求他了,结果被艾近水楼台撬了墙角。艾没他强壮,捕猎也没他厉害,以兽人的审美完全比不过他,他根本不能接受重甩了他和艾在一起,所以才会各种找麻烦。
第204章 部落中的医生(八)
明白了前因后果后;万俟疏松了口气,他不用担心博移情别恋,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解决的。于是万俟疏单独找到了重;首先表达了对那些礼物的感谢。“你的心意我们已经理解了;遇到有困难的人出手相助是应该的,你不需要再送东西了。”
赵重闻言连连摆手:“只是一些水果野菜;根本不算什么;只需要花费点力气,和我之前遇到的危险完全不能相提并论。这都是我想要送给博的。”他如今知道博对艾也有很多照顾;以前艾因为不擅长捕猎经常得不到足够多的食物;是博经常接济他。这些加起来;让赵重对博非常有好感,觉得他是个正直善良强大的好人。
万俟疏刚才笑眯眯的,看起来特别温和好说话;但这时候瞬间神奇就冷下来了;一瞬间气质有些唬人;赵重忍不住也跟着严肃起来;甚至有些惴惴不安。“你来这里时间也不短了,应该多花些时间把这里的情况摸摸清楚。”
赵重愣了下,虽然万俟疏没有明说;但这似乎是在向他暗示自己的穿越者身份。他刚想要问;万俟疏就接着说:“特别是风土人情。既然你要在这里生活下去,就不能不知道。兽人在追求心上人的时候一般都会送食物,虽然你没有这个意思,不过我希望你不要在做出令人误会的举动。”
赵重大吃一惊;他根本没有那种想法;也不知道这会引起误会。“那博……”
“他暂时没有往那边想;不过你要是在这样下去,恐怕就会被他误会。”
赵重尴尬的不行,不仅会让人误会,而且博是已婚,这就让他更加尴尬了。“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注意的。”
“没关系。”万俟疏拍拍他的肩,解决掉情敌让他心情很好。赵重还想要和万俟疏聊聊穿越的事,他想知道万俟疏是从哪个时代过来的,结果还没来得及说,万俟疏已经走了。他抿着嘴,他觉得万俟疏似乎不想要谈以前的事,只好不问。不过他总觉得万俟疏怪怪的,他穿越到这里,惶恐不安,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但万俟疏却显得很自如。
赵重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反正万俟疏没有恶意。他穿越之前很沉迷种田小说,因此学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到了这里后能用上,但因为之前有了万俟疏这个穿越者,有很多东西已经出现了,导致他不知道该干什么了。他和艾都不擅长捕猎,因此他们靠别人干活换粮食,不过除了万俟疏以前拜托艾做东西,需要艾帮忙的不多。后来他们开始种地,不过这里根本没有经过培育的种子,种地和赵重想象中的不同,靠这点产出根本不够。
但是后来养殖场养的动物多了,赵重意识到可以用粪便堆肥,品种不给力,多点肥总长得好吧?而且多种几年,他也可以挑长得好的留种,说不定他还能成为这个世界种植业的先驱。
另外他来到这里的时候,万俟疏已经开始尝试烧陶器,等到现在狼人们都用上了陶器,所以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就是有陶器的,到后来他才知道只有狼人部落才有陶器,而且艾的陶器做的最好看。“你可以做陶器和其他部落的人交易。”赵重发现了商机。知道怎么做后,并不困难,但现在只有狼人会烧陶器,而且陶器比石器好用,别的部落肯定乐意买。艾的手艺非常好,做出来的陶器十分精美,而且还摸索出了在上面画画的方法。
艾没有信心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会受到欢迎,但他还是感动赵重对他的打算,愿意试一试。不过到各部落一起集会还有段时间,现在他们要先尝试堆肥。其他人也不懂他们这样做有没有用,但养殖场的动物产生的粪便本来处理起来就麻烦,既然艾他们要就给他们了。艾和赵重挖了坑,把粪便倒进去,又加入野草等,在等肥熟的时间里,艾又开始琢磨做水车的时。
平时兽人浇水都是从河边挑过来,但是赵重的体力不足,还没浇完所有的地就累死了,而且一趟趟走也很麻烦。艾给他做了个推车,但力气不够的话,车上放太多水就推不动了。赵重记得水车的图纸,但他也只是纸上谈兵,从来没有真的建造过,所以要结合实际做一个出来还是有难度的。
但是艾从来不会觉得他那些奇思妙想是白日梦,也不会觉得一次次试验浪费时间,总是很耐心,而且还会在过程中想到改善的点子。赵重越来越喜欢艾了,他觉得艾很厉害,也很聪明,是那么通情达理,和自己非常合拍。
终于在一次次试验中,他们成功做出了水车。被水车带起的水流进一根根搭在一起的竹筒里,引到田里,等灌溉好了,就把竹筒移开,这样水就仍然在河中翻腾。这个场景震撼了狼人们,于是大家也纷纷效仿。
随着大家开垦的田越来越多,赵重觉得有必要进行规划,于是找到族长讲了自己的想法。部落里开荒都是在家附近随便挑个地方,赵重记得以前在乡下奶奶家,地也是在家附近,他奶奶家当地已经发展的比较好了,早就不靠种地吃饭,只是老一辈的习惯改不了,家里的地总有种点什么,亩数也不多。在家附近虽然方便,但他以前见过的都是种了几十年的熟地,和现在不一样。
不是所有地都适合开荒,这个世界的发展水平连小农经济都没达到,什么农业工具都没有,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狼人力大无穷,徒手翻地都比黄牛拉犁快。赵重之前去实地考察过部落里现在已有的田,发现狼人们不清楚什么样的地适合中,田的质量参差不齐。他也去看过万俟疏的田,一看就知道万俟疏没正经种过地。万俟疏主要是种草药,方便平时急用,完全是当伺候花草那样养的,让他大量种粮食就不知道怎么搞了。
另外部落里总要新建房子的,以现在的情况,大家住的近比较安全,要是现在把附近的地都变成了田,再造房子只能造到很远的地方了。所以赵重的计划是先考察周围适合开荒的地段,从好的地方开始垦。开荒是件很辛苦困难的事,不是挖了土往里种就行了。
族长听得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于是把村子里的人召集起来谈这件事。如今种植的产量摆在那里,所以壮劳力还是要外出觅食,选择种地的都是没法外出狩猎的人。因为万俟疏之前为大家出了很多好点子,所以大家对智人很信任,愿意听从赵重的话。最终决定每家旁边那点地是自有的,而在外开垦出得大片农田则是集体拥有。
兽人心思单纯,又一直处在集体主义文化中,倒也不用担心有人偷奸耍滑。就像捕猎得到的猎物,出力的能多分,其余的大家一同享有,种地得到的粮食也是这样分。
赵重带领大家实地考察,解释为什么有些地好开,有些地不适合粮食生长。选定开垦的地方后,赵重又讲解了开荒方式,将地里的杂草、灌木和树都挖掉,平整土地,堆砌田埂,杂草烧掉后形成的草木灰能肥田,树枝带回去烧火。
开荒工作如火如荼,万俟疏和博与其他一些狼人去火蜥部落把铁器拿回来后,就发现部落里大变样。他饶有兴趣地参观了田地,主要种了三种作物——土豆、白菜和甘蔗。当初万俟疏把这几种植物弄回来种省了赵重很多力,他很容易就搞到了很多种苗。
万俟疏虽然老早就想到了种植,但他一方面知识不够,另一方面一会儿做这个,一会儿做那个,没有时间好好地干一件事。现在赵重来了,作为种田文主角攻搞这些是专业的。
春天十分短暂,没过多久天气就热起来了,地里的庄稼也长得很好。赵重喜滋滋地看着这一幕,嘴里啃着甘蔗。种之前他已经打听过狼人们目前吃的植物,最后选择了这三种,土豆作为主食,甘蔗糖分高,白菜从产量和成活率综合考虑比较好,这个世界的植物和原世界有些不同,不过看种出来的效果还是不错的,等成熟了,他就开始人工选育。
找到目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