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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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讨论的并不是投降之类的问题——那用不着讨论,确定来的是至圣军团,他们就一致决定逃跑而不是投降了。
他们讨论或者说争执的,是逃跑的时候谁留下来断后的问题——他们都在争着要带队断后。
(真是一群热血的人,也难怪他们在剧情里会不顾一切对抗至圣军团,保护莉莉娜,就算是惨遭屠村,幸存者们也没有一丝后悔。)
潘龙心里暗暗赞叹,却一言不发。
谁带队逃跑,谁留下断后,这是鲁纳村的内政,他只负责对付帝国的军队。
又旁听了一会儿,发现老人们始终在争论这个话题,他打了个哈欠,上楼睡觉去了。
今晚有事情要做,他要早点睡觉。
一觉醒来,天色已暗,楼下的争论声也已经消失不见。他才慢慢下楼,正遇到要上楼喊他吃饭的村长。
鲁纳村的晚饭寻常得很,烤面包、蔬菜沙拉,加上野菜汤,汤里还有点儿油盐,倒也不难进口。只是一点肉都没有,让平素习惯了顿顿吃肉的潘龙稍稍有点不适应。
相比他的少许不适应,村长一家倒是被他的惊人食量给吓了一跳。
原本村长是准备留老人们一起吃晚饭的,所以额外多烤了几条面包。他本拟吃不完,可以让逃跑的村民们带到路上吃,却不料潘龙轻描淡写就把它们吃完了。吃完了不说,他还明显等了一会儿添汤。直到意识到已经被吃完了,才尴尬地笑着,放下了碗。
潘龙自己也有点脸红,前几顿饭,他都是刻意悠着饭量的。因为他知道村长家不会准备太多。但这一顿,村长家明显准备了很多,他就打算放开吃——结果才吃了五六分饱,居然就吃完了。
可谁叫他食量大呢……
武者除非能够踏入先天,否则食量都很大。毕竟力气不会凭空产生,就算真气也是从消化的食物转化而来的。所以越是厉害的武者,食量就越大。像潘龙这种,一顿饭吃掉一斗米、十斤肉,完全不在话下。
他的食量其实还不算大,家族里面有一位在先天境界门口被卡了快十年的族叔潘猛,一顿饭能吃掉四五十斤的米面——这位族叔为了突破瓶颈,改行信了佛,一口油腻都不吃,全靠米面过日子,当真活生生是个大饭桶。
为了掩饰尴尬,潘龙也懒得等吃饱之后再说话,直接找了个话题:“至圣军团是奔着你们来的吧?还有之前的传教士……唯一神教似乎很看重你们村啊。”
村长脸色黯然,叹了口气,想要解释几句,却又被潘龙给打断了。
“你不用解释,我也不想知道你们村子究竟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们。”他淡淡地说,“我是冒险家,不是情报贩子。我既然收了你们的好处,被你们雇佣来保护这个村子,就一定会把这份工作给做好了。”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先说好了,我不当什么保姆,最多负责帮你们断后砍人。”
潘龙愿意帮忙断后,村长当然喜出望外,更不会拒绝。
他昨天就估摸着潘龙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潘龙有多强。不过今天看了潘龙练武时候的场面,很容易就判断出他远比村子里面最能打的猎人都厉害不知道多少。
有了这位高手的帮助,他们就能拖延至圣军团更长的时间,让逃跑的乡亲们多一份安全。
至于究竟能拖延多久?村长也懒得去细想。反正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一战有死而已。
但他毕竟是个厚道的人,将村子面临的危险,详详细细地说了一番。
原来,鲁纳村本是月之女神信仰的核心地区。当年月之大神殿被摧毁,大祭司带着才三个月的圣女逃到了这里,被村民们庇护了下来。不久之后,大祭司伤重去世,村民们就把圣女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帮她隐藏身份,一直隐瞒到了现在。
“本以为可以一直隐瞒下去,但昨天那两个唯一神教的传教士来的时候,我就知道……终究还是没能瞒住。”村长叹了口气,说,“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今晚大家收拾东西,明天不等天亮,大家就出发向东,逃进蒙多森林。森林里面,本来就有大神殿之战中侥幸逃脱的圣职者们建立的临时据点,虽然简陋,也足够大家暂且安生了。而我呢,带着一部分人留在村子里面,无论如何,总要设法跟至圣军团周旋一下……”
“就一个村子,你打算怎么周旋?”潘龙好奇地问,“莫非你们这个村子里面有地道,可以打地道战?还是当年月之女神教会留下了许多魔法陷阱,可以弄个地雷战?”
村长干笑两声,说:“我的意思是,努力和他们讲讲道理什么的……”
“你还没睡呢,怎么就做梦了?”潘龙忍不住摇头:“人家都要来剿灭你们了,你还想要跟他讲道理?你也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比我还天真啊!”
“道理,什么是道理?拳头大就是道理,刀子快就是道理,人多势众就是道理,我站着,你躺着,我就是道理!”他重重地说,“明天你也别浪费吐沫星子,等他们来了,我上去先砍死他们带头的,然后你带着村民帮我砍死剩下的。有一个砍一个,有两个砍一双,多准备几把刀,一把砍钝了砍坏了就换一把……总之,把他们都砍了,你给他们收尸的时候慢慢讲道理也不迟。”
说到这里,他笑了:“嗯,到那个时候,他们一定都乖乖听话,你说什么,他们都不会反驳的。”
这番充满北地人风格的话说得村长一家目瞪口呆,什么都说不出来。
屋子里面一片寂静,大家都呆呆地看着潘龙。
他们设想了许多可能,唯独没想到,这位热心的探险家居然是要以一敌众,把来袭的弗瑞斯军全给杀了。
而且……听他的口气,似乎还很有信心的样子。
“那个……您真的有把握?”过了好一会儿,村长的儿子西安忍不住问。
“这种事情,谈得上什么把握?”潘龙摇头,“不过是没有选择罢了。”
他看向众人,用很坦率的表情和语气说道:“至圣军团要来屠灭你们,我接受了你们的雇佣,要帮你们的忙,所以我就只能砍死他们。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不是我不想要讲道理,实在是人家不打算跟咱们讲道理了。如果他们来的不是军队,而是一个官员和几个传令兵,我肯定支持你去跟他们讲道理,讲多久都行!”
说着,潘龙也叹了口气:“你以为我是妖怪还是神仙?一个人打一支军队,换谁都没把握的。我只是没得选择……既然答应了要帮忙,那就要说到做到。否则的话,就算我逃走了,活下来了,这辈子也都不会开心的。”
“人活着,图个什么呢?不就是图个开心嘛!开心也是一辈子,不开心也是一辈子,为了多活几年而不开心,不值得啊!”
这番话武德充沛,正是典型的北地人风格。
北地人生活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之中,谁也不知道过了今年还有没有明年,所以养成了这种干脆、直爽到有些粗暴的风格。一个北地人要是答应了什么、认定了什么,那除非你舌灿莲花把他给忽悠瘸了,否则当真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很多时候,北地人脑子里面也没那么多的脑回路,可以思考很复杂的东西,跟他们折腾那些幺蛾子,无异于对着瞎子抛媚眼。
潘龙也算是大半个北地人,有选择的话,他也同样懒得玩什么幺蛾子,直截了当最痛快。
不过,潘龙倒也并不打算真的去试试一个人砍二三百个,他计划今天连夜出发,趁着夜色找到来袭的至圣军团,对他们展开骚扰,让他们无法好好休息。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首先可以削减敌人的数目,今晚多杀一个,明天就可以少杀一个;其次敌人今晚睡不好,明天白天就要浪费一些时间休息,村民们就能有足够的时间撤退。
总的来说,一举两得。
这套做法属于一个丰富而完善的体系,在前世的世界里面威名赫赫,直到他穿越的时候,都还有很多人将这套体系奉为宝典,利用它来打击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战果还真不错,可以说是经过了时间和实践的考验,有血与火的证明。
听了他的计划,村长又吃了一惊,老头一会儿连着吃惊好几回,嘴巴都有点要脱臼的样子。
“这……真的可以?”
“应该是可以的。”潘龙说,“反正弗瑞斯军也想不到会有人半夜去袭击,就算我没能弄到多少成果,至少应该不会有多大危险。”
村长思考了好一会儿,眼睛渐渐亮了。
“你说得对!半夜去袭击,一打就跑,他们根本想不到。就算想追,在森林里面也追不上!”他高兴地说,“你需要多少人帮忙?我们村里还有几个猎人……”
潘龙急忙婉拒,他倒不是不想要帮手,实在是觉得那些猎人不堪大用。
何况,明天大批村民逃进森林,正需要这些猎人们一路护持,怎么能耽误他们休息呢?
他这一说,村长才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孟浪了,连声称赞还是冒险家有见识,又询问他是否需要什么帮助。
“要说帮助……让明天准备留下的人,今晚制作一些投矛,顶端捆上柴草松油,做成可以投掷的火把。”潘龙想了想,想起父亲曾经谈过的秋猎的情况,顿时来了灵感,“明天……或许用得着。”
第十章 夜袭正是游击战的精华所在
夜色深沉,风吹过树林,发出簌簌的响声。
潘龙换上了一身纯黑的衣服,悄悄地走在靠近大路的树丛里,渐渐接近远处那支军队。
大约是有恃无恐,帝国至圣军团直接驻扎在距离鲁纳村约莫十里外的大道上,二三百人分了几十个帐篷,大大小小,将大路遮得水泄不通。
军营前面几排拒马,锋利的尖端朝着外面,中间的空隙仅容一个人走过。更有几个全副武装的哨兵,在拒马后面东张西望,随时警惕。
潘龙远远看见,皱了皱眉。
如果敌人只是一群乌合之众,那就算数量再多也不可怕。无非冲进去,一路大喊大叫“敌袭”什么的,到处跑、到处放火,只要掀起混乱,就算十万大军都能自己土崩瓦解。
但眼前这支军队,显然不是那种土鸡瓦狗之类。
按照他所知道的,至圣军团名字虽然响亮,其实士兵来源很差,大多是收编的流氓土匪之类人渣。这样一群货色,全靠着以“至圣者”色列斯为核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们当主心骨,靠着动辄杀人的残酷统治,才能把他们统合起来,称其为一支军队。
可眼前看到的,并不是这样。
这支军队的素质不能算有多高,但绝对不是一触即溃的废柴。
潘龙仔细看了一会儿,思考许久,然后转身钻入了更深的树林之中。
前往鲁纳村的大路两边都是树林,虽然没有原始森林那么茂密,但在夜色的帮助下,已经足够他玩“秘密潜入”。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他绕了个大圈,来到了靠近弗瑞斯军军营中部的地方。
这里的军队,明显没有军营入口地方那么警惕,虽然一堆堆篝火熊熊燃烧,将夜色照得通明,但篝火旁边却没人看着,人都躲在帐篷里面呢。
这个世界如今是冬暮春初,夜里的天气颇为寒冷,站岗是个辛苦活儿。
色列斯的统治虽然残酷,可他也知道不能把士兵们逼得太狠。所以只要哨兵能够忠于职守,别的方面,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反正这支军团又不需要去跟各国强军刚正面,只是用来剿灭异教徒罢了。异教徒们不过是一群平民,屠杀平民的军队,马马虎虎能凑合着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太强大。
不如说,要是这支军队素质很高,那他反而要担心他们会不会讲究所谓骑士美德,宁死也不肯将刀子对着手无寸铁的人挥下去呢……
现在这群人渣们组成的军队,正合色列斯的需要。
潘龙俯下身体,几乎贴在地面上,慢慢接近了弗瑞斯军的军营。很快,就来到了大路边上,距离最近的帐篷,甚至不足十步之遥。
此时夜风颇大,树林里面簌簌之声不绝于耳,正是最好的掩护。
帐篷里面的士兵并非都已经睡着,比如说面前这个,他就听到里面有人在聊天,谈的是明天到鲁纳村烧杀抢掠的事情。
一个人说要多抢点钱,拿去吃喝嫖赌,另一个人说不用这么麻烦,直接抢个漂亮小妞,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玩到死都可以,一个铜子儿都不用花。
(想得倒美!你们有没有明天,都还不一定呢!)
潘龙心里冷笑,他已经决定了,等一下如果有机会,就冲进这个帐篷杀上一通。就算没机会,也要对着这个帐篷放一把火。
人生如此短暂,哪有那么多明天留给你!今晚就死了吧!
他没有继续缓缓靠近,而是沿着路边向前走,直到又看见了哨兵,才停下了脚步。
那几个哨兵站在营地的最后面,守着一个最为华丽的有着绿新月标志并且有着金色顶帽的帐篷,显然是在为“至圣者”色列斯放哨。
虽然至圣军团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但作为军团核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们却训练有素,这群哨兵站得很好,将帐篷基本都围住了,没有留下可供潜入突袭的空隙。
潘龙心中暗叫可惜,却没有再贸然接近,而是缓缓地吸了口气,从背后解下了一个黑色的布袋,里面一排七八个,都是村长他们帮他准备的松油火把。
(呵呵,让我来代表鲁纳村人民,给你们一个“热情”的欢迎!)
他拿出一块火绒,也不用火镰什么的,只是运起内力一搓,易燃的火绒就变成了一团小小的火苗,落在火把上,瞬间点燃。
黑暗中的火光十分明显,一个哨兵立刻就朝着这边看过来。他大叫“谁在哪里”,更迈开步伐,跑向火光传来的地方。
他这么一喊,其余的哨兵也都纷纷警觉,有的跟在他的后面,有的更加警惕周围,更有人进入帐篷,向色列斯报告。
他们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终究还是迟了。
那个哨兵才跑了五六步,就听到火光处传来了“阿X胡阿X巴”的吼声,然后一个接一个的火把被扔到了一个个帐篷上面。至圣军团普通士兵们用的并非具有一定防火能力的行军帐篷,而是普通的油毡布帐篷,遇火即燃,只是一转眼,就烧出了好几团大火球。
这还不算完,潘龙一边扔火把,一边拔剑冲进了军营之中。第一个目标,就是刚才认定了的那个帐篷。
一剑划破帐篷,冲进去一看,十来个面目凶恶的弗瑞斯士兵正在急急忙忙往身上套铠甲。看到他冲进来,一个个神情慌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其中倒也有个勇士,大吼一声,举起长矛朝他冲过来,听声音,却正是刚才说话的两个人之一,就是那个嚷嚷着要多抢点的。
这家伙人高马大,举着长矛冲锋的模样,还真是挺吓人的。但想要吓唬北地男儿,他显然还不够格。
潘龙不退反进,迎着长矛冲过去。在即将被刺中的时候身体一歪,躲过了长矛,同时手上长剑挥舞,猩红如血的屠戮之剑准确地划过了这个士兵的脖子,人头当即就飞了起来,鲜血像喷泉一样直冲到了帐篷的顶棚。
其余几个士兵看得发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迎着长矛冲上来砍人的!
潘龙可不会跟着发呆,脚步飞快,一转眼就冲到了人群之中,血色长剑挥舞,惨呼声接连不断,鲜血喷得满地都是。
只不过十几秒钟,这帐篷里面的十来个士兵就已经横七竖八死了一地。他这才挥剑又划破了帐篷的另外一边,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