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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夏逆-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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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盗首领眼看潘龙竟然一刀砍倒了自己的同伴,顿时大觉不妙。面对飞过来的同伴,他根本就没接住的意思,直接躲开了一边,任由同伴摔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彻底断了气。
  而这个时候,潘龙已经又砍倒了第二个强盗。
  靠着真气的加强,他攻击瞬间的力量已经超越了人类极限,这些强盗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力士,哪里抵挡得住。
  他也不会什么巧妙的刀法,就是简简单单一刀直斩。那个强盗双手拿着棍子格挡,结果缠着铁皮的硬木棍竟然被他一刀两段,然后钢刀直落,重重劈进了这强盗的脑袋里面。
  潘龙试着一拽,却发现刀子卡在了头骨上,干脆松开手,双手往腰间一摸,拔出了两把匕首。
  “他的刀也没了!”一个强盗双眼泛红地大吼。
  但话音未落,一把匕首就射中了他的喉咙。
  而另一把匕首,则射中了另外一个强盗的心窝。
  比起刀法,其实潘龙更擅长的是暗器……
  眼看只剩最后一个手下,强盗首领发狂地嚎叫着,简直如同野兽一般。
  但他并不能靠着这样的嚎叫变成野兽,相反,他越疯狂,实际上就越弱。
  这次潘龙没有先去杀喽啰,而是直接奔着他冲了过去,当他一剑刺来的时候,直接侧身一让,然后右手一抓,捏住了他的手臂,再一扭,就把他扭成了蹲在地上、右手剪在背后的姿势。
  强盗首领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被制住,正要咆哮挣扎,后脑却被重重一击,眼前的一切顿时就黑了,伏尸当场。
  而这时候,最后一个喽啰已经完全吓傻了,他本能地冲到潘龙面前,举刀就砍,却被潘龙随随便便就一伸手夺过了刀,然后一带一甩,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你的运气不错。”潘龙站在他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冷冷地说,“正好是最后一个。”
  “啊!”
  “啊什么啊!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是能给我满意的情报,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喽啰的眼神顿时恢复了清醒,紧张地看着潘龙。
  此刻潘龙站着的角度,正好让太阳在他的头部旁边,阳光强烈,显得他的五官异常深邃,充满了压迫力。这喽啰原本就已经被潘龙手段层出不穷杀人如杀鸡的场面给吓住了,此刻再被这么有压迫力地看着,心中哪里还能升起半点抵抗之意,立刻连连点头。
  “我什么都说!什么都说!”他大声说,“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潘龙的嘴角勾出了一个毫无温度的弧线,问:“你们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袭击运送铁矿的商人?”
  “老大说,有人出钱,雇我们干这个。”
  “你们用什么方法污染了铁矿石?”
  “一种药水,老大哪里有。”
  “那药水是哪里来的?”
  “接头的人给的。”
  “你知道怎么接头吗?”
  “每次都是他来找我们,可能老大跟他有什么暗号联系,但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们。”
  “接头的人长什么模样?”
  “他都是全身裹着黑布,看不清相貌。”
  “那他说话有什么特别的口音吗?”
  “他的口音就是博德之门那边的,听起来年纪好像不大,应该不会超过四十岁。”
  “除了你们之外,还有多少人干这行?”
  “很多,老大说,整个博德之门的做没本钱买卖的人,这次都被找来了。加起来可能有好几百人吧……”
  “这么多?!”
  “我也不知道老大说的是真是假,但光是我见过的,就有另外两伙人。”
  “你们这些人有固定的营地吗?”
  “有一个,但是我们这一伙没去过。老大说,营地那边很流行黑吃黑,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背后捅一刀,我们只要专心对付商人就好,安全。”
  “那你知道营地在哪里吗?”
  “只知道大概的位置,在友善之臂的东北,隐藏在森林深处。”
  “营地里面估计有多少人?”
  “不知道,只知道有很多人看守。老大说过,我们过去的话,如果发生什么,一下子就会被杀光。”
  “你们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行动计划?”
  “老大说过有人要袭击纳西凯的铁矿,但我们没去,他说矿工们也不好惹,不值得。”
  “你们就只是在袭击商人?”
  “是的,就只是干这个。”
  “这是第几次了?”
  “第四次。”
  “中间杀了几次人?”
  “三次,上一次商人看到我们就跑了,我们没追。”
  潘龙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最后问:“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吗?”
  “没了!我知道的都说了!”喽啰大叫,“我全都说了!放过我吧!”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潘龙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骨头碎裂的声音伴随着他的惨叫,在旷野之中回荡,很快平息,寂然无声。
  “我刚才仔细考虑过了,果然还是不能放过你。”一脚踩死了这个喽啰,潘龙叹了口气,“我想要说服自己手下留情,但……我果然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
  “食人魔尚且能只抢腰带而不杀人,你们却做不到……你们连食人魔都不如!”
  他自言自语,检查了一下强盗们的身上,搜刮了一些钱财,然后把武器装备放在马车上,又把强盗们的脑袋都砍下来,还把强盗头目的尸体整个带上,最后在路边找个坑,把剩下的尸体扔进去,随便盖上一些土石,然后坐上马车,带着这一车血腥的战利品,返回了贝尔苟斯特。
  当他来到旅馆的时候,旅馆里面的客人们都吓坏了。那个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官也吓了一跳,她很惊讶地问:“你为什么把他们的脑袋都砍下来了?剥掉头皮带回来就好。”
  潘龙哑然失笑:“剥下头皮难道不比砍下脑袋更加血腥吗?而且,带着脑袋回来,我觉得会比较有说服力一点。”
  十九个强盗,给他带来了一千金币的收入——虽然那个强盗首领身上没有悬赏,但军官还是给这个家伙开了双倍的赏金。
  潘龙洗了个澡,吃了顿饭,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看着物品栏里面那一堆金币。
  “超过两千了。”他自言自语,“距离最低级的次元袋,已经很近了。或许……我可以考虑多杀一些强盗,攒钱买个高级一些的次元袋……”


第三十八章 染血的次元袋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那群大地精没什么厉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里面居然有一个术士。这家伙等级还不低,懂得二环法术“鉴定术”,潘龙用粮食作为报酬,请他帮忙将自己的几件魔法装备都给鉴定了一下。
  这几件魔法装备里面,还真有一件好东西。
  那是一枚叫做“巫术之戒”的戒指,它能够让佩戴者每天可以施展的一环法术数量加倍。
  一环法术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够恰当使用的话,同样会有奇效。何况法师们的法术数量本来就不多,很多时候,多几个一环法术,或许就是胜负和生死的差别。所以那个半食人魔术士对这枚戒指非常的眼热,提出想要和潘龙交易。
  潘龙当然没意见,然后就用这枚戒指换到了一大堆的战利品。
  都来自于想要讨伐这群半食人魔的冒险者们的“贡献”。
  在这些战利品里面,最让潘龙惊讶的是一套散发着微光的魔法全身甲,当他看到这个时候,完全愣在了那里。
  “这个……这是什么人的啊?”他忍不住问,“能穿得起这个的人,你们也干得过?”
  实在不是他小看这些半食人魔们,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并不很普遍,这套全身甲虽然只是普通的锁片甲——就是用丝革将一块块金属片连缀起来,层层堆叠而成的铠甲,防御力不错,但是过于沉重——但能够做到整体附魔,绝对不是一般冒险者能得到的!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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