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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夏逆-第3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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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之人,你来得太迟,这里的纯净地煞已经被我抽走了。不过大地之力无穷无尽,再等个三五千年,估计又能重新积蓄满。希望你的运气足够好吧。】
  【先行者:赵某。】
  潘龙的脸色顿时就黑了几分。
  什么狗屁“先行者赵某”,那多半就是赵胜了!
  他有九州鼎,能够观测和控制地脉,自然也能找到地煞,乃至于把地煞抽走。
  其实抽走了地煞也就罢了,关键他还特地留下一块石碑来,这就很贱!
  “混蛋赵胜,你就不知道闷声发大财的道理吗?占了便宜还要跳脸,你就不怕后来者是个小心眼的,去找你的麻烦?”
  “你的陵墓能够坚持一千年都没被人给挖了,可真是洪福齐天……”
  此地的地脉格局虽然没有被破坏,但地煞已经稀薄,若是潘龙要用这里的地煞来修炼的话,只怕要耗费许多的时间精力。
  ……大概,就和当初在邛崃群山的山顶上,慢慢采撷天罡时候一样。
  若是没有急事,他倒也愿意这么慢慢修炼,横竖不过一两年时间就能完成。但考虑到八月十五还要去参加中秋赏月大会,此刻就不便闭关修行了。
  潘龙考虑了一番,决定先将此地灵气吸纳再说。
  此地灵气和煞气混合,虽然形成了奇妙的布局,但却影响了煞气凝聚的速度。若是他把灵气尽可能吸收,那煞气凝聚的速度自然就会加快不少。
  这么一来,虽然他暂时用不着,但也许几十年后,凝聚的煞气就足够他修炼了。
  几十年后,说起来有点遥远,可对他而言,却还在能够接受的范围里面。
  想到这里,潘龙就在那石碑旁边坐下,运转山海经,全力吸取灵气。
  自从山海经合一之后,吸取灵气的能力大大增强。此刻被他催动,更是犹如一块干燥的海绵,源源不断地将周围的灵气吸纳进来。
  灵气如同水流,哪里稀薄就往哪里流,同时地势的高低,对它的流向也颇有影响。赵胜也是行家,他打的这个坑洞,正是一个最巧妙的节点。当潘龙全力吸收灵气的时候,就感觉到周围的灵气源源不断地朝着这里聚合,然后被他吸收进去。
  半天之后,潘龙停了下来,却是这里游离的灵气已经被他吸完了。
  天地之间的灵气大多依托于实物存在,游离在外的本来就是少数。此刻如果他还要强行吸纳灵气,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破坏周围的环境,让蕴含在土石草木之中的灵气重新释放出来。
  那样的话,倒是能够再收集许多灵气,但却会对这里的环境形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但凡灵气的节点,只要不被破坏,都能慢慢蓄积灵气。可若是被破坏,蓄积灵气的能力就会降低,甚至完全消失。
  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潘龙当然不愿意!
  他甚至都不用考虑,就摇摇头,离开了这个坑洞。
  查看了一下山海经的情况,却见灵气倒也填充了大概一半的样子。
  这种程度的灵气,如果单纯用来打开一个世界,已经是绰绰有余。就算要在里面修炼,估计也能修炼上十天半个月。
  只是……若是那世界里面有什么稀罕的宝物,大概就没办法将它再带回来了。
  潘龙稍稍考虑了一下,就决定先开个世界进去转转。
  反正这几天他也没什么事情要做,找个以前没去过的世界,进去开开眼界、散散心,也算不错。
  转眼前,他已经来到了那片浩瀚的星海之中。
  “给我来个奇妙点的世界。”他说,“整点有趣的东西,让我散散心。”
  星海旋转,一颗不大的星辰浮现,飞到了他的面前。
  这次,坠入那星辰的过程中,潘龙甚至都没失去知觉。
  他感觉自己从浩瀚的宇宙里面朝着一颗星球坠落,那星球表面大片大片碧蓝的海水,看海陆分布,着实有些眼熟。
  (唉?这不就是地球吗?)
  (莫非这次给我整的是某些现实风格的世界?)
  (生活类的游戏吗?也好。回现代社会生活一段时间,倒也是很好的娱乐。)
  他正这么想着,却见随着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眼前那“地球”的景象变得影影绰绰,仿佛有若干个重影叠在一起。
  某一个重影里面,他看到战火纷飞,大地上到处都是战争,颇为凄惨。
  另一个重影里面,他看到世界统一,人民安居乐业,甚至在建立星际的前进基地。
  又一个重影里面,他看到了古代风格的宗教,各种祭祀仪式蔚为大观。
  ……
  (这是怎么回事?这世界究竟怎么了?平行世界?)
  (以“平行世界”为主题的游戏,我倒是玩过不少,可这是不是“平行”过头了一点?)
  (连时间都平行的吗?)
  潘龙满心纳闷,感觉心里一口老槽,不知道该怎么吐。
  他下坠的速度极快,也就是心里吐个槽的时间,已经朝着地面坠落,眼看方向是英伦三岛那边。
  (等等!我这天外来客要是直接砸地面上,会不会跟砸了颗大陨石下去差不多?)
  (如果是高科技的时代,只怕我刚落地,警察和科研人员就找上门来吧?)
  想到这里,他心中大惊。
  (不行!必须去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时代!最好连飞机什么的都没有!)
  随着这个念头升起,他突然感觉到自己面前有巨大的飞蛾拍着翅膀飞过,隐约有一条丝线连在自己的身上,将自己微微一拽。
  下一瞬间,那虚影消散,他已经落在了地面上。
  左右看去,只见周围乃是阴沉沉的夜,雾气重重,街道上一片昏暗,只有几个店铺门口有灯光照明。
  那灯光和他所熟悉的电灯也不一样,是一种好像手提灯的模样,下面能看到有极为细小的火焰在燃烧,上面则是明亮的黄白色光芒,倒是跟白炽灯稍稍有些相似。
  “这灯……我在历史博物馆里面好像见过……”
  他喃喃自语,走近了其中一盏灯,可还没等他仔细看,那店铺里面就有人提着一把长叉子,警惕地走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东方人,你想要干什么?”
  潘龙一看,只见这人年纪大概二十五六,约莫一米八上下。一头凯尔特风格的红发颇为惹眼,有不少雀斑的脸上带着几分胆怯和强装的勇敢,虽然穿着一身用帆布缝制的工作服,但看起来倒也颇为健壮。
  “我是一个旅行者。”他说,“在我的家乡没见过这种灯,所以我有些好奇。”
  “煤气灯有什么可好奇的?”那青年大声说,“我们莫兰书店可不是什么做不正当生意的地方,你想要卖那些骗人的‘东方魔药’,找别的地方去!”
  潘龙愣了一下,没料到自己竟然被当成了贩卖假药的骗子。
  “我看起来很像骗子吗?”他忍不住为自己叫屈,“而且你看我的样子,我像是随身带着一大堆假药,随时准备骗人的人吗?”
  “天底下哪有把‘骗子’两个字写在脸上的?”那青年毫不让步,大声说,“诺曼先生说过,但凡骗子,必定先从小事骗起,比方说先跟你交个朋友,然后送给你极少数的魔药,等你得了好处,再大量兜售……这几年你们在伦敦骗的人还少吗!不要想唬骗我!”
  潘龙见他如此坚决和警惕,也是很无语。
  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次初来贵地,遇到的竟然是这种情况。
  他正要离开,转念一想,却又觉得有点不高兴。
  平白被人当成了骗子,要是现在走了,天晓得这个愚蠢而固执的年轻人后来会怎么说呢!
  没准等明天,“一个东方来的骗子”的事情,就在附近街道都传开了。
  就算为了自己的名誉,也要把这事先摆平了再说!


第四十六章 莫兰书店
  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身上青一块或者肿一块,那是难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点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长期战乱的缘故,强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处,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物,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强盗不尊重道德长者,只尊重强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流行这种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种族歧视的货色,估计用拳头开路,应该比较的入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下来再爬起来、爬起来再倒下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点犯糊涂,但眼神却越发明亮,身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甚至于,此刻他的呼吸声都变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风箱一般。
  伴随着他的呼吸,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间跳动,就像是在喷火的样子。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他正在疑惑,突然眼前的画面一闪,看到了几个虚幻的影像。
  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物。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头大声呼喊,拿着棍棒石头甚至于干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高大建筑物。
  第三个影像,是他浑身是血,在战场上拼命的厮杀,周围穿着跟他类似军装的人已经倒了满地。大群军装不同的人将他围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个影像,是他穿着兜袍,正在教堂里面向一群人激动地高喊着什么,那些人也同样激动,脸色通红地大喊大叫。
  第五个影像,是他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焰,走向一座发光的大门。临走的时候转过身,向这边挥手致意。
  潘龙正要细看,突然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斯通,冷静下来。热情是好的,但你需要控制住它。否则,内心的热情会化为火焰,将你燃烧殆尽。”
  说话间,一个穿着简朴长裙、外面罩着厚重风衣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
  她有着日耳曼风格的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到比寻常男人都要高一些,笔挺的身姿和强硬的脸部轮廓,勾勒出一个坚强独立的新女性。但她的声音却相当柔软,就是前世被俗称为“软妹音”的那种。
  外表和声音,形成了显著的反差萌,给这个原本就可以算是相貌姣好的年轻女人增加了额外的魅力。
  她快步走过来,一手搭在几乎要喷火的伙计的肩膀上。有微弱的白光在她的身上闪烁,然后那伙计亢奋的神情就渐渐平静了下来,神情慢慢变得平和而充满理智。
  他重新看向潘龙,眼神里面除了畏惧之外,还有歉意。
  “抱歉,先生!”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说,“我今晚喝多了……这段时间黑夜杀人魔、假药诈骗犯之类的事情太多了,晚上值班的时候,我总是有些紧张……”
  潘龙笑了:“没什么,人在危险面前总是会紧张。而我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危险。”
  他对这伙计点点头,用笑容表达了善意,然后看向那女人。
  “这位女士,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莫兰。”女人回答,“大家都叫我莫兰小姐,我经营这家‘莫兰书店’。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靠着运气和少许努力,勉强拥有一席之地。”
  她看着潘龙,沉静的目光里面有几分疑惑:“请恕我冒昧,但……来自东方的先生,使用无形之术漫游的确是很有趣的事情,可您这样贸贸然出现在伦敦街头,真不是什么好主意。防剿局很容易就会注意到您的。”
  潘龙愣了一下,反问:“防剿局?”
  “在东方的话,应该叫锦衣卫?或者是钦天监?抱歉我不是很熟悉东方的情况。”莫兰小姐说,“反正,就是专门找我们这些民间人士麻烦的地方。”
  潘龙皱了皱眉,说:“这里的鹰犬——我们那边都这样称呼他们——这么嚣张的吗?”
  “也不算很嚣张,毕竟伦敦是英国的首都,政府总归是要防剿局给他们留点面子的。”莫兰小姐笑了,“要是在卡斯特桥之类的地方,也许防剿局早就把我的店给查封了,或许连我本人都已经被抓起来,用哪怕是编造的理由判了罪……就像当年烧死女巫那样,只要原因,罪名总是可以编造出来的。”
  “让·达克当年只因为有洗澡的习惯就被判处女巫,然后烧死了。从历史看来,我们应该感谢时代的进步。”
  潘龙笑了:“那么,你一定可以给我一些靠谱的建议。”
  “靠谱谈不上。”莫兰小姐说,“但如果你想要在伦敦长住的话,你首先需要一个固定的住所,一份稳定的工作。”
  “工作就不必了,我并不缺钱。”潘龙说。
  “有工作的人,比较不容易吸引防剿局的目光。”
  “好吧。”潘龙点头,“那你能帮我介绍一下合适的住所和工作吗?”
  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请跟我来。”
  她说:“今晚,你可以暂且住在莫兰书店。明天,我的朋友诺曼会来这里,到时候我们商量一下,也许能够为你找一份不那么花时间的工作。”
  “诺曼?刚才这位斯通先生提到过的‘诺曼先生’吗?”
  “是的,他是我一位交情不错的友人。作为追寻无形之术的伙伴,我们每周都会聚会。”莫兰小姐说,“而且,他是克莱顿大学的讲师,比我有地位多了。”
  潘龙跟着进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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