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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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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
  作者: 公子硕
  文案:
  渣女成欢,心脏无故变黑,查不出任何原因,她原本只想在最后的一年里,做一个日日都能好吃好喝好玩的小米虫,哪知一个不走心,就被抓进了快穿系统。
  主神说,努力做任务,收集功德值,可以帮她修复心脏。
  本以为任务超难,没想到任务超甜,每个位面的男主都将她宠若至宝。
  最后,主神居然也欺身上前,将她逼在墙角,薄唇缓缓勾起:“小作精,你终于又回到我身边了!”


第1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1)
  “你和慕修寒真的……上床了?”
  男人的两瓣嘴唇哆嗦着,仿佛能问出这句话,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闻言,成欢没有抬头。
  犹如削葱根的手指捏着银质的小勺子,缓缓的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
  “可我才是你的男朋友!”男人失声咆哮,引得咖啡馆里的客人都朝他们的位置投去视线。
  成欢蹙眉,她不喜欢纠缠不清的男人:“我们都已经分手了,再说了,你究竟是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咱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男人像是行窃被当场抓包的小偷般,脸色一涨,硬着头皮咬牙道:“分手是你单方面提出的,我没有答应,我们就不算是分手!”
  成欢将小勺子放在瓷白的托盘上,撩起眼皮瞥他一眼,艳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幼稚。”
  男人的眼睛因愤怒而染了一抹猩红,死死盯着她,又质问道:“除了慕修寒,你是不是还和澹台旭、方嘉筠、尤飞翔也有一腿?”
  成欢端起咖啡,细细品了一口。
  澹台旭和方嘉筠她认识,一个是小有名气的流行歌手,一个是身材极佳的T台模特,至于尤飞翔……
  她只听说过自由飞翔。
  她和这三个人没什么腿不腿的,到目前为止,她只玩过慕修寒的腿。
  不过,成欢也懒得解释:“嗯,算是吧。”
  “你置我于何地!”男人将胸膛捶得“咚咚”直响,“成欢,你的心是黑的吗!”
  心是黑的吗……
  是啊……
  半个月前,她忽然心慌得喘息困难,于是便去了医院检查。
  医生说,她的心已经开始慢慢变黑了,至于病因,查不出来。
  她最多还有……一年可活。
  她想在一年里吃好喝好玩好,然后不留遗憾的死去,至于良心……
  她的心都已经黑了,还要良心做什么?
  成欢自嘲一哂:“当然。”
  她的冷漠,彻底激怒了男人。
  他霍然站起,端起面前的咖啡杯泼向了成欢那张明艳动人的小脸,狠狠的咒骂道:“你玩弄我的感情,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这句话,像是一把大铁锤敲在了成欢的头上,让她顿时头晕目眩起来。
  头脑再次清醒时,她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她的面前,还站了一只跟瑜伽球大小的粉红色的兔子。
  四目相对,兔子咧嘴一笑:“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成欢表面十分淡定,内心着实慌得一批。
  “成欢?”免子笑眯眯的问道。
  成欢张了张嘴,最后如实的说道:“你也可以叫我波塞冬。”
  兔子笑道:“海王?”
  成欢道:“不,我是海神。”
  兔子满意的说道:“很好!女人,你就是我需要的快穿任务执行者,下面,我来跟你科普一下快穿系统……”
  “不用科普,我懂。”成欢打断了它的话。
  兔子惊讶了一下,随后笑道:“所以,我们来愉快的开启第一个位面?”
  成欢拒绝:“不,我不想体验任何人的人生,也不想帮任何人完成心愿。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度过我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年,所以,请送我回去。”
  兔子抛出诱惑条件:“每一个位面你都可以收集功德值,功德值圆满后,你不仅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还能得到一个正常的心脏。”
  成欢道:“可任务总有失败的时候,万一开局我就死翘翘了,岂不是还不如苟且的活那属于我自己的一年?”
  兔子见成欢油盐不进,一脸挫败的耷拉着长长的毛耳朵,喊来了自家大人。
  成欢扭脸……
  只见来人一袭月光白锦袍,足蹬同色银丝锈长靴,身形修长,身姿挺拔。
  衣摆无风自动,一湾银丝随风飞舞,几缕发丝在空中荡出优美的弧度。
  气质清冷脱尘,有如神祇谪仙。
  但是……
  成欢却看不清楚他的脸。
  她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还是看不清楚。
  她不由怀疑,自己的眼珠子是不是特么的坏掉了!
  “你不想?”男子的声音传来,淡漠中透着慵懒,落入耳中,有种……
  十分熟悉的感觉。
  作为一个十足的颜控和声控,成欢在战胜了内心那不安分的小恶魔之后,点了点头:“嗯,不想。”
  她是一个懒人,只想混吃等死,空闲时再撩一撩小鲜肉,不想为了任务而努力。
  男子沉默了片刻,而后说道:“好。”
  成欢心中一喜。
  她正要对这人三叩九拜,顺便感谢一下他祖宗十八辈的时候,只见男子广袖一挥,成欢连人带勺子一起飞了出去。
  “哗啦!”
  脚跟才刚站稳,成欢便被兜头泼下来的水,浇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
  上方传来惊呼声和嘲笑声,成欢来不及去看,只觉无数信息像是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也就是原主,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成欢,一个标准的舔狗。
  被她舔的那个人叫向浩轩。
  这个向浩轩不仅人帅学习好,家中还有矿。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原主的长相虽不差,家中也有着矿,但是,上帝把智慧洒满人间的时候,就她一人撑了把伞,所以……
  脑子理所应当的便比不了别人了。
  与她一起做舔狗的,还有隔壁班的庞雪雁。
  这个庞雪雁,虽然家境一般,相貌平平无奇,但架不住人家脑袋瓜子灵光,做舔狗也做得相当的低调华丽。
  向浩轩被众多女生视为白马王子,那自然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存在。
  但凡谁要是跟他走得稍微近了一小步,那绝对会成为全校公敌。
  于是,那些喜欢向浩轩的女生,全都悄悄的暗恋着,从不敢有人表白。
  但是,原主却不一样。
  她执着而又大胆的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要大声的说出来。
  于是,她不仅当众给向浩轩递了情书,还不忘隔三差五的献下殷勤。
  所以,缺心眼儿如她,硬是凭实力成为了全校女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个时候,庞雪雁出现了。
  在别人都对原主冷眼相待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对原主表现出任何的敌意,还进行了一番糖衣炮弹的攻击。
  之后,顺利的把原主发展成了她的死党闺蜜。


第2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2)
  由于庞雪雁惯会伪装,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柔弱小白花的模样,而原主又是霸道任性、死不讲理的小太妹,所以……
  即便庞雪雁和原主走得很近,也没有一个人敌视她。
  相反的,大家还都很同情她——
  瞧瞧!瞧瞧!
  那个死不要脸的成欢肯定是暗中威胁庞雪雁了。要不然,温柔善良的小雁子怎么可能会和她这种人走在一起?
  在和原主做闺蜜没多久之后,庞雪雁有一次“无意”间说漏了嘴,“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也暗恋向浩轩的事情。
  讲义气如原主,非但心中没有醋意,还豪爽的拍着庞雪雁的肩膀说道:“没关系,咱俩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的结果就是——
  原主每次给向浩轩递粉色小信封的时候,会顺便把“脸皮很薄”的庞雪雁的也一并递上去,她每次给向浩轩送小礼物时,也会顺便把庞雪雁精心准备的送上去。
  渐渐的,向浩轩对于那个神秘害羞的女孩子起了兴趣。
  经过深入的了解,向浩轩便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相貌虽然普通,但却十分温柔、善良、坚强的女孩子。
  原主虽然伤心,但见好闺蜜庞雪雁和向浩轩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很替她高兴的。
  庞雪雁在和向浩轩确定了关系之后,每次和他约会时,都会把原主带上。
  嘴上说的是“成欢是她的好闺蜜,她不能有了爱情便抛弃友情”,实则打的算盘是,想拿原主当挡箭牌。
  为了保护庞雪雁,向浩轩一直没有公开过俩人的关系。
  所以,在别的女生的眼里,一直都是原主纠缠着向浩轩不放,顺便也把可怜的庞雪雁带了过去。
  有着原主这个愚钝的挡箭牌,庞雪雁毫发无损的和向浩轩谈起了恋爱。
  大学毕业后,她便立即和向浩轩举行了婚礼,从此,舔狗光荣转正。
  后来,又诞下一双儿女,完全成了人生大赢家。
  反观原主成欢……
  由于高三最后一学期处处被女同学针对,天天被战斗得焦头烂额,根本分不出多余的精力去努力学习,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她没能考上向浩轩和庞雪雁所在的大学,便让家里人给她砸钱买了进去,但是……
  她的学习成绩一直跟不上,完全成了老师和同学眼中的笑柄。
  尤其在大家得知她是因为向浩轩而花钱买的名额后,更加看不起她。
  在大学,她完全被孤立了。
  这个时候的原主,就只有庞雪雁一个朋友了。
  但是,庞雪雁却毫不犹豫的跟她断绝了“闺蜜”关系,还把她骂了一通。
  不仅如此,庞雪雁还把高中时期她巴结原主所做的那些卑躬屈膝的事,毫无道理的算在了原主的头上,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挽着向浩轩的胳膊,一脸幸福和炫耀的截住原主的去路,连嘲带讽的把她羞辱一顿。
  原主怎么样也没料到自己真心相待的好闺蜜,居然会这样背叛自己,算计自己。
  心灰意冷之下,原主在一个深夜独自去酒吧买醉,东倒西歪的回学校时,恰巧被一辆闯红的车子撞到。
  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惨死在了车轮底下。
  成欢消化完信息,长长叹了一声。
  正所谓,舔狗舔狗,舔到最后,还真是一无所有啊。
  眼下这个时间点,正是原主刚给向浩轩递情书的一周后,也是庞雪雁过来劝慰她,实施糖衣炮弹攻击的那一天。
  三楼朝“她”泼水的人,带头的名叫白莎。
  是个无心学习一心只想搞事情的人,只要一有机会,就处处找她麻烦针对她。
  最可气的是,原主明知道整她的那些事情都是白莎做的,却不反击。
  非要找什么证据,然后一心要把证据甩到白莎的脸上,让她说无可说,辩无可辩。
  不得不说,原主这种思维真的是……
  “噗!”
  成欢抹了把脸,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磁啦”一声拉开拉链,把已经湿透了的校服外套脱了下来。
  那个“成欢”不记仇,她这个成欢同样也不记仇!
  和对方有仇的话,她一般当场就报了,从不记着!
  成欢抬头瞅了一眼栏杆上趴着的白莎等人,朝她们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意。
  而后,拎着湿哒哒的校服,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踏上了台阶。
  白莎被她笑得心里发毛,但一想,她以往报复成欢时也没见她回击,这次肯定也是如此。
  于是,她又挺直了腰杆。
  成欢踏完最后一级台阶,迈步走向白莎她们,将还在滴水的校服往手上缠着。
  苍白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浅淡的笑意。
  白莎从未见过这样的成欢,那犀利而冰冷的眼神,嘲讽而不屑的笑容,让她有种成欢换了一个人的错觉。
  但是,有着好姐妹在场,她当然不能示弱。
  成欢在她面前站稳,脸上笑容不变,淡淡说道:“这么快就把水桶收起来了?”
  “成欢”有着良好的基因,再加上发育得早。所以,同龄的白莎在她面前,也不过仅到肩膀头的位置。
  这种身高差,再加上成欢脸上老成的笑容,顿时便震慑住了白莎。
  回过神后,白莎觉得十分丢脸,不服气的挺直了腰杆,嘴硬的反问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藏水桶了?”
  成欢笑眯眯的说道:“我哪只眼睛都没看到,但我认为是你,那就是你。”
  “你……啊!”白莎刚要再次反讥,但是,才刚吐出一个字,便被成欢裹着校服的那只手,一拳捶在了脸上,疼得她失声尖叫,“成欢,你个贱人,居然敢打我!”
  “咚!”
  成欢又是一拳抡了过去,还是笑眯眯的说道:“打的就是你,不要再怀疑。”
  接着,手上校服往地上一甩,直接大耳刮子朝白莎脸上抽去。
  “啪啪啪……”
  一连串的耳光,抽得白莎晕头转向。
  她旁边的两个好姐妹连圆圆和苏姣都吓傻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一脸的震惊。
  说到底,她们不过是刚满18岁的小姑娘,未出过校园,未见过社会险恶。
  无论是心机城府还是心理素质,都跟成欢这个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近十年的成功女企业家是没法儿比的。
  一连抽了十几个耳光,成欢终于收了手。
  她望着白莎那张已经红肿得跟发面馒头似的小脸,冷冷说道:“今天这些耳光,是对你之前一直整我的惩罚。如果你以后再敢在背后耍小手段,我可就不会这么便宜你了。”


第3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3)
  她出手如此狠辣,目的就是为了敲山震虎。
  只要这个白莎以后不再找她麻烦,她也不会再同她计较。
  原主的死前心愿,是一心要撕破庞雪雁那张虚伪的假面,跟这个无脑的白莎没有关系。
  再者说,好歹她的真实年龄也比白莎大了十岁,若真使用商场上的那些手段,她还真觉得老脸有点儿挂不住。
  瞧,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是那朵可爱善良的小白莲花呢。
  感觉寄几真是棒棒哒。
  白莎懵了好一会儿后,终于醒过了神。
  她捂着脸含糊不清的哭喊了一声“成欢,你给我等着”,便“噔噔噔”的跑下了楼。
  连圆圆和苏姣这两个小姐妹,忌惮的望着成欢,侧着身子从她旁边溜了出去,连忙去追白莎了。
  “叮铃铃……”
  就在此时,上课铃声敲响了。
  走廊上站着的看热闹的同学们,如潮水般“呼啦啦”的又奔进了教室。
  成欢不紧不慢的捡起了地上的校服,还抖了抖上面的泥土。
  她暂时不打算回教室上课,准备把身上已经湿透的衣服吹干了再进去。
  感觉有两道视线停留在了自己脸上,成欢扭脸瞧去。
  虽没找到人,但是,她一眼便注意到了走在最后面的那个少年。
  他的身高至少185厘米,宽肩窄臀,腿直背挺,哪怕是可以用“丑”来形容的校服穿在他的身上,依旧赏心悦目。
  由于他是背对成欢的,所以,成欢只能瞧见一个好看的后脑勺,乌黑柔顺的头发,带着自然的光泽。
  背影很熟悉,但成欢一时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成欢很懒,既然想不起来,那就不再想。
  她懒洋洋的趴在栏杆上,双手撑着校服晒着太阳。
  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己穿越了这个事实,但心里还是十分的不爽。
  就在这时,那个瑜伽球大小的粉兔子又出现在了成欢的面前。
  它煽动着两只长耳朵,漂浮在了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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