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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狼兄 完结+番外-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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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最近的观察来看,这个荒野森林中剩下的棕熊已经不多了,它们是狼群在这个荒原森林唯一的掠食对手。

    它看着狼群捕获的食物。

    这头熊非常年轻,刚刚成年或者接近成年,也许正是因为年轻,所以更加大胆。

    棕熊往往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弄到手,现在它看上了我们的猎物。

    我希望它能够识趣点,毕竟,我们这是一整个狼群,如果争斗起来,它讨不了好,而我们也必将会有损伤。

    狼群与熊对峙着,大概是意识到了什么,年轻的棕熊愤怒的咆哮了一声,悻悻的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说实话,我不想与它起冲突,狼群正在休养生息,我希望它们都能够安全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

    夜晚的森林分外寒冷。

    若有似无的雪花从空中飘落,我站在一棵被积雪压倒的枯树上,想着这种生活还能持续多久。

    在跟随老大和金毛的队伍安全转移到罗斯帝国境内之后,我们遇到了前来寻找我们的伊格内修斯——以及小火。

    这对组合让我深感惊讶,因为我记得伊格内修斯一点也不喜欢这只羽毛过于艳丽,与他阴沉作风完全不相的火鸟,但是现在,小火飞在他头顶不远处,偶尔的时候,还会落在他肩头稍作休息,当然,时间不能很久,第一是因为伊格内修斯会满脸不耐,第二他老了,已经没有那么大力气去扛着一只火鸟还能轻快地前进。

    伊格内修斯翻下兜帽,露出越发苍老的脸,他脸色很不好,手已经像包裹着一层皱巴巴的皮的细木棍,他来到之后,立刻喝了一大杯温热的罗尔斯葡萄酒,休息了几个小时之后,才开始与老大和金毛密谈。

    从他口中我才得知,为什么老大和金毛会面临前不久的艰难处境。

    老大和金毛在去莫尔省的路上最后杀掉的那个大奴隶农场主,其实是莫尔省总督布雷斯的弟弟,原本伊格内修斯清理了那栋别墅,不至于泄露是他们所为,但是偏偏这只独一无二的火鸟暴露了这一切的真相。

    不管布雷斯总督是认定了他的弟弟是伊格内修斯一行人所杀,还是他们仅仅是半路捡到了这只逃出来的火鸟,对于他来说,能够复仇的对象就在眼前,他当然会毫不客气。

    他用大笔金钱贿赂了几个军团的指挥官以及其他的高级军官,至于莫塔亚军团的指挥官巴尼特,嗨,他们是老朋友了,这种小事当然是不在话下,何况他还许诺,一定会让巴尼特与这件事脱掉干系。

    愚蠢的巴尼特相信了这件事,不但没有给予支援,甚至连补给都顺势断掉了,毕竟有盖尔特人这个借口在。

    而留在莫尔斯城的小个子男人洛夫也被布雷斯总督用盖尔特人的内应与奸细的罪名逮捕了,家产全部被没收,布雷斯总督非常开心,他是这件事的大赢家,他不但解决了杀害自己弟弟的仇人,还得到了大笔的金钱和土地。

    他端着手中的葡萄酒,摸着没收之后归自己所有的黄金和珍宝,不由得高喊了一句,“生命果然如同葡萄美酒一样香醇。”

    可惜,他并没有得意很久。

    巴尼特的行为传到圣洛克城人,让一直庇护他的堂兄,第一大臣埃尔登·多明戈斯终于对他绝望了,何况还有他唯一的儿子兰斯在耳边不停的与他谈论那两个年轻人如何力挽狂澜,并且是其导师的庇护人,完全值得相信,而他的妻子帝国公主也向皇帝进言。

    结果就是正在莫尔斯城享受美酒佳肴的巴尼特被召回圣洛克城,经过简单的讯问之后,被流放到了荒凉的斯巴特岛,在那儿,只有石头垒成的潮湿阴暗的屋子以及几亩贫瘠的土地在等着他,而他也仅仅被允许带一个奴隶上路。

    老大和金毛则被任命为莫塔亚军团指挥官的接任者,他们将担负起防守莫尔省边境线的重任,新的莫尔省总督也即将上任,至于布雷斯,他的命运比巴尼特稍微好一点,不用被流放,仅仅被剥夺了全部的财产。

    其他两个军团的指挥官被严厉的谴责了,不过基于他们以往的功绩以及帝国目前的情况,他们被保留在了现有的位置上。

    总的来说,结果还算不错。

    我对于伊格内修斯深感佩服,他大概从很久前就在琢磨着这一切了。

    不过这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我花费大部分的时间与狼群待在一起,每天仅仅只在军营中出现那么一小会儿,让老大和金毛知道我并没有失踪。

    我想他们懂得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知道,在不久之后,我将离开他们,带领狼群在这个荒野和森林中度过整个冬季。

    因为这是我欠狼群的,即使这种偿还非常微不足道。

    在情况稳定之后,他们为了不让我离开,试图提供猎物喂养整个狼群,但是被我拒绝了,我不认为狼群应该接受这种施舍。

    它们是森林和旷野的产物,由其他人提供食物是对它们的侮辱。


51

51、发情期之狼王的争夺 。。。

    在不经意间,我慢慢减少着回到营地的时间。

    老大和金毛很忙,他们接手了巴尼特的烂摊子,莫塔亚军团在他的手下,从以前赫赫有名的铁血军团变成了一堆腐败的军官和兵痞聚集的泥潭,他们必须剔除掉那些不守军纪或者不利于管理的害虫,填充进自己信任的手下,把整个军团牢牢掌握在手心里。

    这耗费了他们大量的时间,与此同时,他们还要分心对付不死心的盖尔特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我,也许我的逐渐消失让老大很不安,金毛也察觉到了,他不止一次一边看着我,一边与老大交头接耳。

    回来营地的那一小段时间,我会去看看小熊崽。

    它被圈养在一个用树篱围成的小院子里,前一阵子跟着军队转移,有一顿没一顿的,差点死在乱军和饥饿中,被雨水打湿了皮毛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身上嶙峋的骨架,瘦得很凄惨。

    现在,终于长胖了许多,老大和金毛专门安排了人喂它,它的主食是牛乳、羊乳或马乳,间或加点浆果之类的东西,胖乎乎的一团,看起来非常憨态可掬。

    小熊崽是那种可以把任何东西都当成玩具,进而玩得不亦乐乎的动物。

    我经常看到它被喂食的士兵逗得团团转。

    幼崽总是能引起人的爱怜。

    小火与小熊崽相处得很好。当然,这个很好在我看来,是小火在欺负这只看起来傻不愣登的小熊崽。

    它趾高气扬的站在小熊崽头顶上、背上,逗着它,在引起它兴趣之后,又扑棱棱飞走,剩下小熊崽在地上傻傻的看着它,在小熊崽终于放弃这个追逐它的时候,又飞回来,之后,再次重复上面循环,乐此不疲。

    到了晚上的时候,会睡在同一个帐篷里,怕冷的小火会挨着小熊崽暖呼呼的身体,而在这个年龄段还没有丝毫杀伤力的小熊崽,也丝毫不在意的任它趴在自己身上。

    在小火生气的时候,就会狠狠地把小熊崽的头啄得满头包。

    有时候看着觉得小熊崽实在有些可怜,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去解救它的,毕竟,如果让小火转移了注意力,那下一次倒霉的,有极大地可能性会是我。

    何况,在我看来,它们俩之间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亲密友爱的表示——小火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向来不在意,更不用说故意去逗弄了,至于小熊崽,它只要有人陪它玩,就会很开心了。

    熊崽的成长期足足有两年半,也就是说,至少要等到那个时候,才能把小熊崽放回到它母亲曾经生活过的森林。

    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仅有一次,小火跟在我后面回到了狼群,它艳丽的羽毛让整个狼群对它虎视眈眈,我很怀疑如果不是我阻止,小火会被它们用尽各种办法拿下吃掉。它跟了我整整一天,在我带领狼群捕猎的时候,高高的飞在半空中。

    阴霾的天空中只有那一抹亮色,看到它,才让我想起草原,那逐渐在记忆中远去的热烈的气息。

    在天黑之前,小火消失在了我的视野范围内,我知道它返回了营区。

    在日复一日的捕猎中,你可以感觉到,春的脚步正在慢慢走近。

    荒野和森林悄悄地染上了鲜艳的色彩,植物们披上了鲜绿的新装,点缀着星星点点的花朵,而那些远走他乡过冬的动物和飞禽也回来了,万物欣欣向荣,同时,也躁动不安。

    周围的动物们正在安顿下来,造窝的造窝,筑巢的筑巢,它们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寻找配偶,就连那只偶尔可以看到其踪迹的年轻棕熊都在寻找着它的配偶,虽然我觉得依照棕熊目前稀少的数量,找到的可能性很低,连附近唯一的母熊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麋鹿和山羊们也不甘示弱,雄性们互相攻击,用长着角的头部以及强健的腿,在扭动身体变换方向的同时,它们也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否则的话,一旦受伤,那么还没等它们依靠强大的愈合能力恢复,就已经成为掠食动物的美餐。

    狼群也开始从度过严寒的拼命求生行动中恢复了过来,开始了一年一度的交|配季。

    狼群内的许多成年单身公狼会悄悄地离开狼群,到附近的狼群去,寻找伴侣,因为同一个群体中的母狼,或多或少都与它有血缘关系,自然法则让它们避免近亲相|奸。

    偶尔会有陌生的狼跑来嗥叫,一岁大的母狼和幼狼,就会出来迎接,如果可以,它会取悦狼群中所有的狼,当然,它最后的目标肯定是找到愿意做自己配偶的母狼,但是如果它想与母狼单独约会,那就要取得整个狼群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同意,除非我认为那只公狼太孱弱,不足以提供优秀的基因。

    我眉头紧皱,看着在身边打转的那几只漂亮的母狼。

    说实话,我的天性非我的意愿所能逆转,母狼身上散发的气息让我开始蠢蠢欲动,我不知道,下一刻自己是不是会丧失理智。

    作为狼群的领袖,我有很多的选择,刚刚成年或单身的母狼都不会拒绝我的示好。

    但是我过不了自己心理上的坎儿

    有时候会觉得,如果能失忆了,当条纯粹的狼,也没什么不好,我看着身边这条有着修长优雅体型的棕色母狼,它的眼睛是漂亮的琥珀色,没头没脑的想。

    这种快要丧失理智的想法,让我心头一惊。

    我开始意识到,我该卸下狼王的责任离开这里了,否则的话,或迟或早,我会选择一个伴侣,然后成为一个真正的狼王留在这片荒野。

    在离开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新的狼王必须在我走后诞生。

    在最近的一次捕猎行动中,我把目标定在了一群麋鹿身上。

    很不幸,我被其中一头强壮的公麋鹿踢中了腰腹部,身体在空中打了个转,滚落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所有跟随捕猎的狼都看着我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脚有些发软,跌倒了好几次。

    这头因为发情期而暴躁不已的公麋鹿也没讨到好,最终在狼群的围攻下丧命。

    我啃食着它的内脏,为之后要发生的事做着完全的准备。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

    狼群中没有虚弱的狼王,更没有受伤的狼王,狼王必须时刻保持在最佳的状态,一旦出现病弱或受伤,那么其他的狼会毫不犹豫的取而代之。

    它们并没有立刻向我发动进攻,而是在我身后小心的观察。

    狼群察觉到了这种异常的气氛,整个群体从发情期的躁动中稍微平静了下来,它们关注着这一切,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狼群未来的生死,它们既不需要一个无能为力的老狼王,也不需要一个不能服众的新狼王。

    一切都将在毫不留情的战斗中见分晓。

    我一瘸一拐的躲避着狼群的视线,独自在不远处,属于狼王的洞穴中休息,舔着自己的爪子,我想这个洞穴我估计已经不能享受太久了。

    释放出的信息应该已经足够,现在只要等着第一个挑战者的到来,我需要做的就是保住自己的命,以及不让挑战者过于轻松取得胜利。

    我没有想到第一个挑战者是它。

    这头才刚刚成年的灰狼试探着向我进攻,我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荒野中的狼并没有草原上的狼那么善于战斗,毕竟在这里,它们的天敌比较少,而在草原上,任何一种掠食动物都可以成为狼的敌人,狮子,豹,鬣狗,野狗,鳄鱼等等,还包括那无处不在的毒蛇。

    我曾经亲眼看到一头雄狮被一条黄金眼镜蛇咬伤,如果是人类的话,估计会当场暴毙,狮子强悍的体能让它没有当场死亡,而是摇摇晃晃地走到了一个水潭边,毒液让它感觉非常干渴,不停地啜饮池中的清水,如果给它足够的时间,它应该能够随着循环系统的作用把毒液化解或排出体外,但是很不幸,它遇到了一头趁火打劫的鬣狗,结果可想而知。

    这头小灰狼不是我的对手。

    我威严地看着它,最后,它在我的目光下退却了。

    这个选择是正确的,我不想因为争夺狼王造成狼群过多的损失。

    一头强健的棕色皮毛的成年狼跳到了我面前,我眯着眼看着它,这个对手不错,是我看中的狼王潜在选择之一,兼具了体力以及一定的智慧。

    好吧,来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是不是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来承担狼王这个责任!

    它猛地朝我扑过来,动作迅速而直接,不给我一丝一毫躲避的余地。

    它的一举一动告诉我,它是个优秀的狩猎者。

    我往旁边挪动了一下,它咬住了我的前腿,很痛,但是我没有躲闪,而是扭过头,狠狠地咬住了它的脖子。

    战斗陷入僵局,我们缠斗成一团。

    最后,我一个甩动,终于让我们两个紧紧咬住的嘴松开了。

    鲜血从伤口处汩汩地流出来,滴落在黑色的土地上。

    我不能把它伤得太厉害,因为也许它还要应付接下来的挑战者。

    正在我仔细思考着该如何进行这场战斗的时候,一声熟悉的怒嚎让我震惊得当成傻站在那儿,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靶子。

    作者有话要说:=口=终于写到这儿了,不容易呀!


52

52、发情期之坚决不做标题党 。。。

    正在与我战斗的公狼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猛地扑上来,淬不及防之下,我被它凶狠的咬住了脖子,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它尖利的牙齿撕破我的皮毛陷入我的血肉中。

    一声痛苦的嘶吼从我喉间溢出。

    一个银灰色的影子一闪而过,眨眼间,那头棕色的公狼已经惨叫一声,放开我,狼狈的退了开去。狼形的老大站在我面前,深棕色的眼睛关切地看着我,它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流出的鲜血,转过头,静静地看着那头正在原地打转绕着圈想看看自己后腿伤口的棕色公狼。

    我喘息着站起来,走到老大身边,蹭了蹭它,挡住了它盯着那头公狼的视线。

    这原本就是我刻意为之的一场战斗,那头公狼没有错,反而值得夸奖,战斗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机会一闪而过,而它,抓住了。

    老大偏过头,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们进行着默契而无声的交流,最后,它退让了。

    那头被它的目光逼视而胆怯的又往后退了几步的公狼,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它转过身,离开了这个圈子,因为老大的打岔,它失去了竞争狼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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