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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傲慢与偏见同人)故事完结之后 作者:范醒(晋江金编推荐vip2013.05.20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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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的第一次献给了一位同学的母亲。漂亮不漂亮我已经不记得,只记得她火红的头发,巨大的胸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过程并不美妙,甚至有些恶心,却如同醍醐灌顶,开启了我与女人交往的另一阶段。”

  费斯这样的描述,莉迪亚看着没什么反应。但如果让其他人知道,肯定会把这一对“狗男女”施以火刑的,太伤风败俗了!就算是费斯自己,写下来的时候,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莫名地,他不想输给那个女人,哪怕是在“坦荡”这个品质上。

  这样的过程,莉迪亚当然不知道。她只是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看着这封信,没办法体会到笔者隐藏其中的微妙的跌宕起伏。

  “开始,性是一个新奇而无法厌倦的事,在学校里都是男生,所以,对于女人,我不挑,谁谁的姐姐,谁谁家的女仆,家庭教师或者是某人的母亲,只要愿意,有机会都可以。当然,也没有哪个女人真的拒绝过我。直到上大学,有些事已经成了本能。在那时的我看来,‘爱’什么的,只是有趣的前戏而已。”

  真是渣啊。莉迪亚啧了一声,不知说什么好。她不是相信什么浪子回头的人。一个玩惯了的人,重回君子柳下惠?那是神话小说的情节。一两个月倒是有可能的,一辈子,那是笑话。

  费斯如果知道莉迪亚的这个认知,一定会后悔他的坦白。

  “大学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导致我的放荡生活被迫改变。想来,关于这件事,你在高洛克村已经听到不少侧面的版本。不过,事件的原貌很简单:我爱上了一个人。或者说,我觉得我爱上了一个人。而这个女人却并不是以前遇见的谁谁的姐妹女仆家教或者母亲,她不是一个有正经身份的女人,而是一个交际花。比我大十二岁,还偷偷藏了一个十岁的女儿。”

  哇哦,茶花女!莉迪亚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

  在男权社会里,男人与□总有许多荡气回肠破烂结局的故事。因为,只有他们才能不用顾忌男女之别,坐在一起好好交流,而不是客气问好之后,在仆人的目光中不得不分离。

  看到这里,莉迪亚对费斯的评份直降最低。床伴众多,曾经被感情深深伤害过。也许在别的女性那里,这是个可以激发她们母性的良好对象。但在莉迪亚这里,却是一个再坏不过的典型。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希望对方与自己的清白程度相当。如果更清白,那就更好了。

  曾经,莉迪亚有个朋友说,这种心态象个男人,女人应该柔弱点。说这话的,你的心到底有多弱势啊?在莉迪亚看来,无论男女,表面可以柔弱,心却应该象橡皮球一样坚韧。可现实中,象莉迪亚这样女孩子,在感情上,几乎都是失败的。从某些方面来看,她的那个朋友说的没错,莉迪亚确实象个男人。

  转回到十九世纪,莉迪亚只把信看了一半,就把费斯当做感情对象的分数降至最低。当然,只是床伴的话,这些倒无所谓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两段,吐槽过头。。。。看过就算哈。。。

  ☆、21费斯的回答(下)

  “大学与之前的生活截然不同,从小到大积累起来的所有经验在这里都不再适用。拳头和头脑不再是让人臣服的武器,大学里有了更势利更自然的阶层分割法则——地位与金钱。缺一不可,不容打破。”

  “大地主与大贵族,小地主与小贵族,然后才轮得着象我这样的小牧师与小军官家的孩子。”

  “在别人看来,我的大学生活很不错。最少,在属于我的阶层里,我如鱼得水,一言九鼎,一如我中学时期地受女性欢迎。可是,能够就此安份下来的人不会是我。从小到大当头的惯性,让我无法忍受有人在我的头上指手划脚。更何况,从现实来看,可以对我指手划脚的人还那么多,那么蠢。我无法忍受。”

  看到这里,莉迪亚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两个姐夫,好象是与费斯同一大学毕业的,只是比他高几届。达西应该属于大地主大贵族一层,那么宾利呢?因为是家中独子,财产都归他,所以,他比小地主小贵族要富有,又比真正的大地主大贵族要地位低。照费斯的理论,他的地位与财产能够成为达西的朋友,还真是够勉强的了。更多的原因还是他热情开朗的性格与高傲冷淡的达西互补的原因吧?

  再想想,达西本身应该就是个阶层观念不重的人。他能突破阶层娶伊丽莎白为妻,就表明,这个男人看着再高贵冷艳,本质上还是个感性纯真的个性,再加上无父无母无人约束。结果……莉迪亚只能说,伊丽莎白真是幸运啊。

  至于费斯么,充满了野心的乡下小孩进城的心理,莉迪亚在小说电影中见过太多了,非常理解。等待他的不是成功就是毁灭。从现在的结果看来,似乎是成功?

  “后来,我在学院里发现另一群人,他们游离在我划分的阶层之外,无法融入,却也不会真正被排斥。他们就是有钱的大商人之子。因为学院的招收原则,他们的人数非常少,家财却异常地丰厚。我观察了很久,他们成了我的目标。”

  十年前。

  莉迪亚回顾了一下,不得不承认,费斯目光的敏锐。今年大事件就是议会改革,增加了资本家的席位。这件事,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资本的崛起势不可挡。可是,十年前,还是贵族一统天下的时期。人人都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可没有人说出来。在那个时候,费斯就发现了资本的力量,意识到这是他冲破阶层的唯一办法。十九二十岁的费斯已如此强大,让莉迪亚不得不感叹。

  “后来,我认识了伯爵。当然,他的本名不叫伯爵。是当时的一个小玩笑引发的绰号。不过,这个绰号比他的名字响亮多了,以至于别人都忘了他的名字。他是个船业大享的儿子,很有才华,性格机敏,学院里难得的聪明人。”

  “有钱人总想有地位,联姻是最简便互利的办法。于是,伯爵被家里逼迫着参加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舞会。我与他熟识之后,也跟着他参加了许多场差不多一模一样的舞会。他寻求姻缘,我寻求的不过是身体的疏解。舞会上的女人们成熟而开放,我喜欢这样的猎场。直到有一天,我在这样的舞会上见到了黛布拉。她年纪比我大许多,却一点不老。性感又冷淡,妖娆又傲慢,矛盾得不得了。我却一下就被她迷住了。当然,很多人都迷恋她,不然,她也成不了知名的交际花。”

  终于开始了。其实,相对于费斯的情史,莉迪亚对伯爵的小笑话更感兴趣。

  “她不怎么理睬我。当时,受遍宠爱的我不能理解,现在却再明白不过。我不过是个空有外表的穷小子,和她有什么区别?她当然对我不冷不热。可是那时我傻着呢,不顾一切拿出我所有的热情,天天守在她的门前,送花送诗,甚至目送她上别的男人的马车。”

  “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我憔悴又受伤,觉得世界都失去了光明。绝望之际,她突然对我好了一点,愿意让我进屋,和我说话了。于是,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去见她的路上,或者与她在一起的时光,这样甜腻地又过了半年,她对我不再有任何戒备,言谈间,我知道了她的过往,她也曾是个纯真少女,和所有的交际花一样,她被一位有钱少爷骗了身子,她有了一个女儿,有钱少爷却消失不见。她从家里被赶出来,不得不成为交际花。这些隐秘事她都能毫不避讳地告诉我,我知道,她接受我了。这方面我很有经验,自然而然地,我们上了床。”

  “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女人,沉醉在温柔乡里,我过了一年的幸福日子(其实是她养着我,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毫无尊严)。虽然黛布尔对我越来越温柔,除了与情人们必须的外出,时时与我在一起,对我百依百顺,我却渐渐觉得无趣,更想念当初带着些冷漠态度的她。”

  “偶尔回校,和伯爵他们在一起,意气风发自由自在的学生生活让我在黛布尔那里有点呆不住了。我有更多的理想要实现,要变得更强大,站在顶端,而不是呆在一个女人的裙底生活。我开始用更多的时间与伯爵厮混,不再去舞会,也不再把精力用在女人身上,我在伯爵身上学会了解了许多商业上的事。那些商场上的厮杀无声无息,又残酷凛冽,天堂地狱只在一线间,这种在危险中谋利的战争让我热血沸腾。金钱是胜利的奖赏,明晃晃热乎乎的感觉我无法拒绝。我需要钱,我喜欢钱。我认定,这是值得我花费心力的领域。所以,那时,有了目标的我准备离开黛布拉了,甚至离开学院,离开英国。我打算跟着伯爵家的船去东方淘金。可是,这个时候,黛布拉出事了。”

  “情人太多,情人能力太大,最终承受毁灭的不会是家大势强的情敌们,而是交际花。这是交际花的普遍命运,我虽然痛苦却无力改变。这个时候,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这感觉很痛苦,比失去爱人还要痛苦一百倍。黛布拉死了,她死之前,把她的女儿托付给我。愧疚的我把她的女儿变成了布朗家的女儿,一个小乡绅的女儿可比□的女儿体面多了。蕾切尔很懂事,你也见过她。”

  莉迪亚确实见过她,树下的蕾切尔·布朗。难怪她对费斯避之不及呢。谁喜欢知道自己黑历史的人呢?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恩人。就算是做为姐妹的基蒂现在也不喜欢自己呢,更何况费斯和布朗小姐其实没有任何关系。莉迪亚很理解布朗小姐,听说她快要订婚了。说不定,在她心里,费斯这个人最好永远呆在监狱里不要出现才好呢。

  莉迪亚为自己的黑暗忍不住拍了下自己的脸,笑出来。真是够了,自己心理阴暗,把别人也想得这么冷酷无情。实在不好。

  “到这时,我还没意识到危险。直到我安排好蕾切尔回到剑桥之后,伯爵才急冲冲告诉我,让我赶紧离开。黛布尔的一个情人对于我这个穷小子也成了黛布尔的入幕之宾非常怨恨,也许还有某个时刻我得罪了他我也不知道,反正,他就等我回来找我麻烦。当时我太弱小了,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当夜,我给父亲留了封信,就坐上伯爵家的船离开了英国。我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可惜年轻的我还太幼稚,不了解上位者的狭隘心思。直到两年后,我回归故里才知道,那人抓不到我,连累到父亲。父亲失去了牧师的工作,卖掉了旧宅,最后死去,都是因为我。此时,悔之晚矣。”

  “父亲的死改变了我的价值观,让我变成了现在的自己。之后七八年的时间,我在海上挣了不少钱。这次回来英国,是因为伯爵出了事。没想到会遇见你,莉迪亚,你让我心动,让我无法忽视。我认真对待你,认真地回应你的信,也请你认真回应我。”

  最后的说法很潦草,字迹上看也有些着急。在海上挣钱是个很笼统的说法。显然,对于此事他不想对莉迪亚说太多。

  莉迪亚猜测,费斯这样的春秋笔法也许是出于对女性的轻视,觉得这些经济事务与女性世界太遥远,不值得浪费笔墨与她说这些。从整封信上来看,他说的最详细的,就是他的□。甚至还用上了不少形容词,不象别的部分的叙述干巴巴的。这表明,他觉得这是莉迪亚最感兴趣的部分。

  在莉迪亚看来,那段情史的描写,其中费斯对感情理解的低能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小到大被女性们宠坏了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迷恋了就死缠烂打地追求,上床了没多久就感觉厌倦,要离开。在一时间,对方还是其他人的情人,他竟然一点都没提到任何嫉妒愤怒的感觉,觉得这是做为交际花的职业需求,应该的。这是爱情吗?简直是笑话!

  偏偏他自己还当真了,拿出来细说,好象他有多深情。真可悲。

  这样的情史,除了让莉迪亚彻底对他的爱情不报希望之外,再无其他作用。至于信中最后的请求,更成了无谓之语。

  费斯如此认真的一封信,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他还在狱中惴惴等待着莉迪亚的感动,真是可悲。

  ☆、22错位的身份

  福不双降,祸不单行。

  莉迪亚把费斯的信看了好几遍,还没想到如何回信,就收到了除了第一次之外,几个月来的首封退稿信。

  “我个人非常欣赏及喜爱你这次的作品。可惜,讽刺太过于犀利偏激,不符合本报温和的宗旨。请及时补交一篇符合要求的作品。万分感谢。”

  编辑的话说得非常客气,莉迪亚也只能叹气。她不是不知道政治讽刺漫画很难把握度的问题,可是,有了好的题材,不画出来,实在憋不住。这可能是所有创作者的通病。

  无论如何,被退稿都是郁闷的事。

  苦巴巴地拿了之前存的一篇稿重新寄出,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意向信。

  上次投稿杰克·斯派克船长,经过苏珊打击之后,莉迪亚已经不抱希望,谁料到隔了这么两周,竟然突然有了回音呢?大喜啊!

  不过,报纸的编辑说,海盗的长篇稿件,出版社编辑提出想要面谈。让莉迪亚有些为难。“信中说不清楚,而且一来一往还浪费时间。”

  于是——

  “斯诺先生。”虽然,这段时间以来,莉迪亚和邻居斯诺你来我往地送礼物传信件,已算上得熟悉,但进门入户却是第一次,莉迪亚有些拘谨。

  “叫我斯诺就可以了,威克汉姆夫人。”斯诺的断腿还没全好,只能微微欠身,站不起来。

  莉迪亚看了眼送茶来的男仆肯特,暗自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位男仆可比苏珊专业多了,无论是风度还是礼节,都是英式男仆的典范。那一身黑西装穿得,比主人斯诺还熨贴。虽然知道莉迪亚在看他,也一样面不改色,放下茶杯,做了个请的动作,躬身退下。

  干净得不得了。

  莉迪亚心里“啧”了一声,直到肯特的身影从起居室消失,才回过头来。

  “肯特有什么不对吗?”和莉迪亚来往久了,也沾染了一些她的坦率个性。斯诺见莉迪亚毫不掩饰对肯特的兴趣,直接就问了出来。

  “明天,我想借你的男仆和马车一用,不知方不方便。”莉迪亚犹豫了半天,还是不舍得错过这个好机会。如果可以长篇出版,她也想借这个机会,和出版社谈一谈版税的问题。这个时代的稿费都是直接买断的,很不利于莉迪亚对自己的职业规划。上一本《幽默画集》,据编辑说,就卖得很不错。莉迪亚稍稍有了些底气。

  这样的谈判,只靠写信来往,确实太不方便,浪费时间。还是当面谈比较合适。

  可她这样一个寡妇,只带个苏珊这样的乡下女仆,很容易被人看轻。在这种时候,还是肯特这样的男仆更撑场面,让她在谈判中更有利。所以,她就上门来了。虽然有些冒昧。

  斯诺愣了一下,放下茶杯:“你是说,你要单独出远门?!”

  “是的,有些事需要去伦敦两天。”只是见面谈出版画册的事,其实用不着两天,主要的时间都得花在路上。

  “那么,介意我陪你去吗?威克汉姆夫人。”斯诺的表情似乎有些着急。

  “可是你的腿……”莉迪亚确实不介意,甚至很欢迎。她对伦敦可不熟,这个时代,女性孤身旅行,危险性太大,尤其是还长成她这样招摇,还没点护身技能的。

  她之所以提出借用肯特,也是顾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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