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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宁财神文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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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Catherin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三味书屋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三味书屋,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须走。我希望那是欲走还留,她却起身便走,留下凉茶一盏,让我在冬日街头独自哀怨个够。
  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送她上飞机,我说不,是我的我会珍惜,不是我的就随她去。随后的几个月,生活实在是乱得可以,这也全仰仗老皮,我想,要是那时她不回国,我也没那么快就陷到那个怪圈里去。
  在夜店里呆久了,总想换一口新鲜空气,很多周末我还是会去三味书屋,努力让自己沉浸到那种幽雅缓慢的节奏中去,但每次一出店门,就会生出莫名愁绪,两种情绪连环撞击,再回到苹果玩时就疯得不能自已。
  我在中午给她电话,地球那一端的她正要休息,匆匆聊上几句,还未深入她就要挂机,有一天我终于着了急,号称要故地重游,飘扬过海去看她,遭到严词拒绝——她已经找到另一半,并且幸福得可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成熟起来,逐渐懂得某些事终须放弃。可那夜在三味书屋的景象却一直在胸中萦绕不去。四月某天,嗜茶的同事带了一罐沱茶进屋,大方地沏一杯给我,说很好喝。
  我接过白色茶杯中的墨色茶汁一饮而尽,豪气顿生,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们我明年要去欧洲旅游,他们不已为然——此类豪言我已发过不少。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明年是一定要去的,不为别的,只想当面问上一句:你究竟为何而来,为何而去?
  【四合院】
  我敢说,全北京最好的酒吧就是四合院。我曾经在另一个段子里形容过这里:故宫的轮廓在亮晴的月下错落清晰,摈弃白天喧闹的政治人群,分明又是夜晚的前朝古都。在这扇穿梭时空的窗子外,古老的城墙在我迷乱的眼中慢慢变得层次分明。
  四合院坐落在北京东华门外,是一个德国人开的西餐厅。地下室是一个放满波普艺术的画廊;一层是标准的餐厅,能吃到很棒的茄汁牛排;阁楼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小房间,室内是古意盎然的欧式家具,室外是轮廓清晰的故宫城墙。窗内窗外,有截然不同的中西文化对比,不经意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九八年,我和星星常到这儿坐坐,喝点红酒聊聊家常。
  星星是个典型的小资女性,对这种小情小调的东西特别着迷。每次过去,她都会端着酒杯斜倚在窗旁,低声感慨世事无常,我把这叫假装沧桑。星星不太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如果不喝高,她看上去还算开朗,但每次酒醉之后,眼中总是秋雨潇湘。
  她总是不满足于现状,有时候会对事业爱情人生理想发表即席演讲,煽得大家群情激昂,这里讲的大家,也就是我和她。我问她为什么不辞了职去找份更适合她的职业,她神情黯然,摇着头说老这么转来转去,终究会迷失了方向,接着就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让我难过不已,倒也不是心疼她,只是那酒太贵,加一瓶就得好几百。
  后来我干脆不劝她,我那时觉得,星星是个聪明人,而且漂亮,她以后总能学会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姑娘大了,由她去吧。事实证明,我这想法非常正确,她现在活得比谁都滋润,但还经常使劲儿彷徨——装得不是很像。
  恋爱对她来说是冒险,每逢有追求者冲将上来,她总是横眉怒目、蓄式以待,仿佛对方不是要找她谈恋爱,而是要将其卖到窑子里去。
  这个混法可想而知,她终于没能找到如她所诉“棋逢对手”的人,倒把自己的自信心搭进去一大半儿。酒高之后,讪讪地总结:我也许真要当一个没人要的女人了。
  在四合院喝酒,背景音乐永远都是歌剧,我听谁说,歌剧是一种类似于性高潮的声音。这种声音会使人迅速被催眠,从而产生不太好的念想。某次酒酣,跃跃欲试,与她相约同归梦乡,一出大门,冷风一激,酒意立马散个精光,走了几步,我问:那什么,咱们还那什么吗?她仰天长笑,半晌答曰:咱们就不那什么了吧。谢天谢地。
  后来她问,要是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还会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我想了半天,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估计是没戏了。做个相惜相知的好朋友,何尝不是件幸事呢?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未必需要那层关系来维系。晶莹剔透、无愧自己的感情更值得珍惜。
  星星最后还是辞了职,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找了份好工作,去南方的一家电脑公司做老总。我在电话里说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她将如何管理那么一大堆人。她说没问题,姐们儿什么苦没受过,什么亏没吃过,还怵他们?我问你都受什么苦了?她笑着说是相思之苦。
  说很想我,我正自鸣得意时,她又补了一句:“真怀念在四合院喝酒的日子,跟你在一起感觉真好。那时的你很有安全感,像个女的。”
  【天涯社区聊天室】
  在我最难忘的地方中,只有天涯社区聊天室是虚拟的。
  这个聊天室坐落在海南的一间机房里,每天高朋满座车水马龙,数不清的高人在这里穿梭游走,道不明的各色情感在这里沟通交流。
  以前我曾经数次跟同事吹嘘,说这里是我的老巢,这里的话题都非常高深,这里的所有人都非常牛逼。而这群非常牛逼的人里面最牛逼的就是品茗。
  之所以说她牛逼,是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这群老家伙收拾得服服帖帖——才高八斗的猪二换了本名给她写生日贺词,学富五车的光盘贩子犯事之后老老实实给她写检查,横行乡里的师爷无端遭其谩骂却不敢还嘴,位高权重的烟客无时无刻不在处心积虑地求其拜师。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我从未见过品茗,她远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心情好时她会给我们看很多搔首弄姿的照片,看着身形婀娜,衣着得体。在照片上,她总是笑着的,眼睛不大,细看时自有种妩媚劲儿。品茗肯定不算是漂亮妞儿,但看多了就会觉得亲切,像个邻家的大姐姐。
  据其自称,对男友如寒冬般严酷,对朋友如春风般和煦。但我看过一张她和男朋友的合影,表情异常幸福,在阳光下眯缝着眼睛咧着嘴乐,活像两朵向阳花,哪儿有寒冬的感觉。倒是对待朋友时比较严酷——某夜她心情不爽,见猪二不顺眼便拿来开涮,扯起歌喉一通狂唱,带着用心良苦的调儿:水开了,猪宰了,剩下猪蹄儿要不要。
  品茗重情义,属于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她对此陋习也供认不讳。
  我们曾一起经历过数次论坛战斗,无论孰是孰非,她总是站在我这一头。老贩子有时会抱怨她惯着我,这话我不爱听,一般人想被惯还惯不上呢。我以前不知道红颜知己是什么意思,后来从品茗那里找到了明确定义:无论干了什么坏事我都敢跟她说,而不必担心有任何问题。
  有好事儿也第一个跟她说,我想她也许会比我自己还高兴。这也是在天涯一年多最大的收获之一。
  她无数次说要回北京,要跟我们一起去喝三巴汤,可是到现在还未能成行。她思念北京,几欲成疾,记得那时给她一首北京一夜的MP3,她听完就蔫儿,也不聊天了,下了网哭得不能自已。那时,每个月都要听她唠叨这个想家的话题。有时实在想极了,她也会换个名字写个酸贴:我的北京,是初春的花团锦簇,和风细雨。我的北京,是盛夏的蝉鸣和一朵婷婷出水的荷花。我的北京,是秋日一地金黄的银杏落叶,万里无云的晴空上飞舞的风筝……被我当场认出来,她很是诧异。
  在人海茫茫红尘俗世里,能找到个读懂内心的人,实在太不容易。
  我也干过换名发贴子的勾当,被她识破,有时换个名字进聊天室,刚说一句话就让她给认了出来。我不知道是什么赐予我们这种奇妙的默契,默契得有点诡异,但不管怎么说,认识此人倒真是我的福气。
  现在情况有了些变化,她搬家去另外一个城市,要离开一大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可让我不太习惯,以后的日子里,我上了网该干些什么呢?思量再三,只能退而求其次,继续保持汇报工作的好习惯,每赚了笔稿费或办掉一个蜜,都会在QQ里给她留一个言,不管她看到与否,我知道远在世界的另一端的她总会知道我的牵挂。
  真希望某一天我打开QQ,传出“呱”的一声,听她大喊一声我回来啦。或者更好的情况是——电话铃响,听她说一句:赶紧订机票去,我在三巴汤等你。
  【烟烟家楼下的小饭馆】
  我和烟烟住得很近,不超过两百米,他家楼下有间小饭馆儿,下了班我们经常到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志得意满回家睡觉。那个小饭馆是没有名字的,小门脸儿,玻璃橱窗上贴着诸多饭菜的名字和价钱,最贵的也不超过二十块。店里有两道招牌菜:酱牛肉和大肠盖交饭。
  烟烟平时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的,因为不太卫生,他对那些灯红酒绿门庭兴旺的地方比较感兴趣,这跟他早些年的职业有关系,他以前是开酒吧的,据说他那生意兴隆的酒吧有好几百平米。我倒是无所谓,随便什么地方,只要能聊就行。有时候兴致来了,我们去小饭馆买两瓶啤酒,拎着酒瓶坐到街边去喝。两瓶下吐,凉风习习,任何话题都能聊得爽极。
  我是越活越老,烟烟是越活越年轻,年轻到了不凭姿色就能勾引纯情少女的地步,我们单位那帮闺女个顶个跟他有着良好关系,不是送他糖就是请吃饭,更有甚者,我见那些人即使被他胡乱摸一下脑门也不在意,我想,到哪一天他摸姑娘们的胸,人家也不在意,那他就算修成正果了。能保持这么好的人际关系,也主要是因为这厮的一颗金色童心。
  烟烟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这与他看多了庄子有关系,这厮经常写读书笔记,厚厚一本,我曾有幸瞧过一回,密密麻麻的娟秀字体,非常像是女同志的笔迹。您若有闲,可以去榕树下查他的文章看,清一色的案头臆语,有篇叫《梦先贤笔录》的文章,就是典型的读书笔记,此文被收录到《九九年度中国最佳网文选》中,烟烟好不得意,抄着书走来走去,逮谁跟谁说: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网文吗?我这个就是。
  烟烟一喝酒便会口吃:“还真不是这样,我跟你说,说……”在公司他不太言语,但是酒高之后就变得什么都不吝,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的他,经常会有惊人之语,三来二去就把我驳得哑口无言,自卑透顶。就这么喝着,我们想出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我们那个装神弄鬼的冥界就是喝高了以后想出来的主意。我记得清楚,做了决定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连着说了好几句:牛逼,真他妈牛逼。他用上海话说:老乱,哈老乱。
  姑娘们都说烟烟有贵族气,眉清目秀外带一身白皮。但他工作起来好象就没这种所谓的贵族气,任劳任怨尽心尽力,什么活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最后实在干不过来了,才开始愁眉苦脸追悔莫及。每逢此时,他家楼下的小饭馆就要多些生意,我们会喝更多的酒,一直喝到老眼昏花俯地长吐。酒高的烟烟,一脸微笑,神情诡异。
  我们的革命情谊从这间小饭馆开始,日积月累历久弥新。你难找到一个像他这样既有原则又能保持真诚,既有些实力却老拼命谦虚的伙伴。我想,以后早晚要折在丫手里。谁能扛得住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真心诚意想帮你的哥们儿呢?这倒正应了他的本名儿——好孩子烟烟。
  好孩子,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达摩祖师
  西元527 年,时值梁大通元年。家徒四壁的达摩绝望地躺在房间里唯一的那张破床上,神情沮丧。他浑身赤裸、通体臭汗,口中止不住地抱怨:修了这么久的佛,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以晋升,教中的高级职称对我来说,估计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啦。越想越是气沮,随之而来就是一阵剧烈的胃痛。
  达摩捡起门口那堆混饭吃的家伙,准备到市场上转转,心里期盼着能再多混一顿饱饭。哪怕是成不了佛当不了官,只要能吃顿饱饭也算是件幸事啊。达摩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有着当时普通天竺民众的光荣梦想——成佛。他的正职是杂耍师,兼职是佛教徒,为了能早一天过上好日子,他拜了当时非常著名的老法师般若多罗为师,成为了一个虔诚的俗家弟子。
  达摩是如此努力,为了摆脱自己的贫贱身份、早日晋升佛官,他没少往般若多罗那里送好处,但无奈对方也非善类,总是说些怪异的话来搪塞他:以无法为有法,以无形为有形……每当达摩问及何时可以正式入教,对方总是支支吾吾、含糊其词。长此以往,达摩终未如愿,只好耐下性子来干回老本行。
  达摩是一个深得人心的杂耍师,他总是在一个类似于北京天桥的地方耍杂技,运气好时,能够获得一片喝采。当然,每次他表演完毕想要收钱的时候,观众们就会迅速逃开,这使他经常要为衣食物问题担足了心。
  达摩用以混饭吃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刀枪棍棒、火把钢丝。他把钢丝栓在两根木头柱子上,很轻松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去,心情好时,他会在钢丝上翻几个筋斗。当群众喝采欢呼的时候,他就从钢丝上一跃而下,随手抄起一把钢刀,挽几个刀花,一通狂舞,耍的是天昏地暗,那刀光宛如一条耀眼的贯日长虹。耍到高潮处水泼不进、密不透风。此时通常能听到女人们崇拜的尖叫,达摩就会非常得意,然后拿起火把一口喷去,口中的松香粉被火点燃后,活像是一条生猛的巨龙,火焰之亮、温度之高,让观众们兴奋得连话也说不出来。按照惯例,此时达摩就要开始问各人收钱了,但如前所诉,他总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被众人当场抛弃。今天也不例外,达摩一分钱也没收到,他讪讪地收拾家伙,摸着饿得干憋的肚子准备回家。正当此时,他突然惊喜地发现,般若多罗法师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矗立在不远的地方死盯着他看。达摩于是一个箭步冲将上去,向法师鞠躬。
  般若多罗皱眉不语,朝他猛点头,达摩不明就理,只一个劲朝法师鞠躬,希望以这种虔诚的态度骗取同情。连着几个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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