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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完全离婚手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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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孩子已经长大,那么关于谁来抚养的问题,你可以和他协商解决。    

  如果你们之间还是达不成协议,那么将由法院来判决。你不必担心,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道德品质,和对孩子的感情,以及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等方面。    

  所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好是你们两人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这样子,也有利于孩子的将来,尽量地减少纠纷,不伤和气。当然,你也应有思想准备,一旦协商不成,你就应该依靠法律的力量去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    

  在诉诸于法律之前,你应该尽可能地收集和整理,那些能反映你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经济收入、和孩子的感情等证据,以便证明你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另外,在有必要的时候,你也可以列举他的一些不适宜证据。比如赌博、酗酒、吸毒、粗口、暴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等等。    

  同时,也可以让你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帮你作证。但是,千万不要因为夺子心切而列举甚至捏造一些和事实不符,甚至故意夸大弯曲的证据。这不仅会让你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且你可能还会面临他对你的指控,得不偿失。所以,千万不要虚假。    

  如果孩子已经长大,有足够的自我思维,那么试着听听孩子的意见,而不是错误的诱导孩子。你要尊重孩子的选择,相信孩子有他自己的角度和观点,他能够做出自己的决定。不要为难孩子,也不要强迫孩子,这些举动无疑是在孩子幼小心灵的伤口上洒盐。    

  抚养权的变更    

  即使法院最终将孩子判给了他,那你也不必怨恨,不必悲伤。因为这种判决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还存在着变更的可能。    

  当对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时,孩子仍有可能回到你的身边。比如,如果他发生了伤残事故,或者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你了解到并且掌握了有关他对孩子虐待和不尽义务的证据。再或者他的一些不理性行为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不利时,你都可以和他协商变更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在你掌握证据的前提下,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所以,当孩子被判给他时,不要意志消沉。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比他更精彩,那样你变更抚养权就更有胜算了。    

  另外呢,在平时你也要尽可能地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对孩子多关心多培养感情。至于探视的时间,你可以和他协商。当然,也可以由法院裁定。


第五章 离婚时要处理些什么事情四、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2)

  抚养费的支付    

  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孩子和你一起生活,由你直接抚养,那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他必须多负担或者负担全部的抚养费。当然,如果你觉得离婚以后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的瓜葛,而且你也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你完全可以拒绝他的金钱。    

    

    

  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不过,法律对此有一个指导性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般不超过50%。当然,这个规定只是指导意义,并不是硬性规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给付形式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比如住房,对方放弃住房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来作为给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来讲呢,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如果你们双方都有工资收入,那么一般按月或定期给付。    

  这种形式,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是比较有保障的。如果他拒不支付,或者故意拖延支付的时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从他的工资中按月扣除其应付的抚养费。    

  2、 如果你们都在农村,那么可以按收益的季度或年度给付。    

  3、 如果他有经济条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较多。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他可以一付了之。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物价上涨,孩子患病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或者你想改变一下孩子的学习环境时,你无力支付这部分意外产生的支出。或者即使你有这个能力,但为了让他尽一下作为孩子父亲的义务,你也可以让他追加抚养费的支出。    

  4、如果你们都没有固定职业,那么要从你们的共同财产中分出一部分来作为抚养孩子的保证基金。    

  给付期限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我国的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有相关的规定和司法解释。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1、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    

  一般是指从孩子出生到满18周岁为止,都必须支付其抚养费用。    

  2、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    

  一般是指孩子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听起来有点让人感到难过,甚至可怕。但是在农村或者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这种情况是很真实而且普遍的。    

  3、 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    

  一般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即孩子虽然已年满18周岁,但是没有能力做到自己养活自己。丧失了劳动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又或者,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作为父母,你和他都应当承担抚养费。    

  另外,如果他在离婚后长期不尽父亲的责任,只顾自己酗酒、赌博或者其他消费性活动。那么,你可以在离婚后,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让他补付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第五章 离婚时要处理些什么事情五、怎样处理你和他之间的财产(1)

  财产的分割,是一个既敏感又复杂的问题。但是,却是对你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所以,不要碍于面子,和他直接开诚布公地去探讨财产的分割。有必要的话,就诉诸法律,让法院来进行裁定。当然了,在此之前,你最好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做到心中有底,这样才可以胜算在握。    

  对于你和他组建家庭时所用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三块:一是你或他的婚前财产,即在    

    

婚前你们各自所拥有的财产,离婚后原则上也归各自所有;二是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有的家庭夫妻除了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外,还和各自的父母住在一起。这一部分的财产不受夫妻离婚的影响,不作为夫妻间共同财产而加以分割;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一部分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对象。    

  哪些是共同财产    

  在法律中,下列财产是作为夫妻间共有财产参加分割的:    

  (1)你们在婚姻生活中,根据自己或者合力的劳动收入,购置的财产;    

  (2)婚前你们合资共同购置的财产,结婚时赠与对方的结婚礼,以及在婚姻生活中你或他继承受赠的财产;    

  (3)你们从事承包、租赁、个体工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利益;    

  (4)你或他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5)你或他获得的债券;    

  (6)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你或他是复员、转业军人,并且又结婚十年以上,那么复员费和转业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你或他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在婚后由你们双方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的,房屋等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全体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中,你或他在婚后享有的份额,为共同财产;    

  (9)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有争议而无法查清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呢,根据实际的情况,还有一些比如以个人投资获得的收益,双方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哪些是个人财产    

  在结婚时,大部分女性都觉得自己的婚姻是幸福美满的,根本不会想到会走到离婚的地步。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根本不知道哪些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无法界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结果不仅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而且在物质上也蒙受了损失。当离婚不再是难以启齿,并且越来越正常化的今天,你应该明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维护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因为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所以你有必要弄清楚哪些是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财产,这很重要。那么,到底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呢?让我们来看看它的范围: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很多时候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是很模糊的。很多人根本不会对个人财产的认定有口头的约定。到时候,离婚时对方又否定了这种口头约定,结果内容又无法考证,吃亏的还是自己。    

  所以,比较明智和有效的办法是,做一下婚前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归属的公证。这在以前,是被大家所避讳的。但是,现在做婚前公证已经越来越被年轻一代的人所接受。虽然说离婚是一个不愿被人过多提及的事,但毕竟生活中是存在的,无法回避。所以,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也许在当时会让你有一种不自在的尴尬,但总比在离婚时为了财产分割问题闹的脸红脖子粗,反目成仇,甚至大打出手的好。


第五章 离婚时要处理些什么事情五、怎样处理你和他之间的财产(2)

  财产分割的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再由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在裁决之前,一般也是首先进行调解,然后再做出裁决。    

  但是,无论是协商还是裁决,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都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的原则    

  不管你和他,谁的收入比较高,在对待财产分割上都是对半平分的。有些人认为自己平时挣的多花的少,就应该多得;还有些人提出按照收入比例来分割共同财产。这些都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和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认识上的误区罢了。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你和孩子都是被保护的对象。因为相对而言,女性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要弱一些,在经济收入上普遍低于男性。如果只是机械的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而不顾虑到女性的这一因素,那么很显然会对女性造成事实上的不合理,有悖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和精神。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如果离婚前,你们有一家花店,一直是由你打理,他从来不过问。那么,离婚时,按照利于生产的原则,花店仍然会判给你。但是,他也可以分到其他相应价值的共同财物。或者在其他财物不足以支付他所占花店的比例时,你要把这一部分按市场价折合成人民币补偿给他。    

  (4)照顾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    

  有些离婚往往是由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比如他对你虐待、抛弃等。作为没有过错的你,在其中饱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所以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这并不是说当事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必须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此外,如果你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他工作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那么离婚时你有权向他提出赔偿请求。而他,也必须向你予以必要的赔偿。


第五章 离婚时要处理些什么事情六、怎样清偿你们的债务

  离婚时,除了分割好你们的共同财产之外,别忘了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债务需要清偿。在债务的清偿方面,和共同财产有一个相似的地方,就是你的债务归你清偿,他的债务归他清偿,而共同的部分则当然由你们共同承担。    

  关于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主要是指你们两人各自在婚前购置的财物,而且该财物在婚后并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比如,他在婚前买了一辆自行车,钱是问别人借的。但是婚后这车一直放在他父母家,那么对这笔债务,你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责任。或者,在结婚以后,他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甚至是瞒着你借钱去资助曾经和他有过一段恋情的那个她。对于他的这种行为,你也许可以不去理会,但对于他因此而负下的债务,你也可以不去理会。    

  或者,他未经过你的同意,一个人向朋友借了钱开酒吧,而且把所挣的钱完全用于个人玩乐挥霍,不贴补家用。对于这种毫无家庭责任感的男人,离开他是你正确的选择。你也没有义务替他还债。再譬如,你们一向是AA制的关系,彼此约定个人债务个人负担。当然,这种约定不能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也就是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你和他个人所负的债务,原则上是由个人清偿,你还你的,他还他的。你没有义务替他还,他也没有责任替你扛。当然,你觉得夫妻一场生了恻隐之心,替他偿还一部分债务,这谁也不能阻止你。不过,你得考虑清楚,是否有这个必要。    

  关于共同债务    

  而对于你们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以及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上面所说的共同债务,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拥有的,有时即使只有一个人的签名,但只要所购物品或支付的对象是你们共同所拥有的,那么所负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你和他之间,双方负有连带责任。离婚时,是以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你们协商清偿。达不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判决。    

  所以,一般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你应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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