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三辑)-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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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玛德匆匆地检查了一下茶盘,看看一切是否摆放就绪。她轻轻地吹了一下装着胃药的黄信封,免得在从地上捡起来时沾上点线毛什么的。
她停了一下,黄色的?不是粉色的吗?啊,算了吧。
她敲了敲夫人的门。
几分钟后,兰特出现在贝来达的窗前。这可不容易啊,因为她的房间是在三楼,城堡墙壁的石头砌得又是那么严实,只有手指那么大的缝隙。另外,墙上又爬满了黑莓,没有人能把它们铲去。兰特用手指尽力地抠住缝隙,有的地方都抓伤了,还是紧抓不放,心中的激情促使他忘了一切疼痛,最后他的胳膊肘终于挎上了贝来达的窗台。
屋里传出一阵阵悲痛的呜咽声,但是屋里却看不到人。
“贝来达?”兰特叫道。
呜咽声突然停止了。“噢,兰特,亲爱的!”
兰特这时完全站到了窗台上。“贝来达,你在哪儿?我来接你了,咱们出走吧!”
“噢,兰特!”不远处传出一个声音。“我不能和你一起走了!我被毁灭了!毁灭了!噢那个可恶的女巫!”
兰特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挥动手,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
“你看我呀!”贝来达的声音传来。“我已经被隐去了!”
兰特差一点从窗上掉下去。
在隔壁的房间里,男爵夫人的胃药开始起作用了,似乎使得她有些失常。不过比她以前的状况要好得多。在玛德看来,夫人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们这些男人都是一样的!”夫人说。“他们为我们考虑过没有?他们根本就没想过,就是这样。爱情?对男人来说爱情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就是这么回事。”
她停了一会儿,又喝了口茶。
“公爵不是想要联姻吗?国王还有另一个人不也是这样吗?那么我怎么办?嗯?我的贝来达怎么办?你们这些男人有没有谁关心过她是怎么想的呢?”
玛德吃惊地服侍着她。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好。因为她从来也没有见过夫人是这样的。
男爵夫人把杯子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摔。“玛德,”她的话语充满着力量和信心,以致于受了惊似的玛德立刻觉得膝盖像抽了筋似的赶紧跪下。“玛德,你马上到公爵那里去,告诉他我马上就去见他。”
“到公爵那儿!”玛德痛苦地说,“可是……”
“不要说可是,”夫人说着,玛德赶紧又施一礼。“告诉他我就去。不用请示了,直接通知他一声就行了。”
“饶了我们吧!”玛德说着。走到门口时又险些跪倒,可不是要行礼,而是膝盖有点吓软了。像执行任务似的,她向城堡的另一端走去,去见那个似乎统领过她的固执的公爵。
在楼下的厨房里,“大树”正在进行着他的事。他竟然没有注意到厨师在好奇地看着这位年轻的主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竟到厨房来了,并且有点生气,楼上的人竟然管辖到他所管理的范围内了。但他还是有礼貌地提出是否能帮他做。“大树”说不用。噢,或许需要一只锅。
厨师给他架好了一只锅然后离开了。但是厨师还是希望“大树”别在这里,因为他在这里对这里来说真不是什么好事。
几只碗被他弄翻了,一袋面粉也被撒得到处都是,把已经弄好的汤撒在了火上几乎把炉火浇灭了,正在烤着的面包几乎没烤熟。厨师还在疑惑地看着他。
“大树”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闯得这些祸。在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女巫给他的那个有魔力的口袋。他很想尽快解开这个谜。
“大树”小心地遵照女巫所说的行事,少用点水煮。他在火的边缘上做着这一切。
当然,火上还做着别的东西。那是厨师为晚宴准备的几个拿手菜。“大树”在这里显得很碍事。另外,天又很热,炉火的热度更是令人难以忍受。“大家都很生气。
而“大树”却极其兴奋地拿出女巫给他的信封。
他双手拿着信封,用力一拉——信封突然从中间断开;里面的那片叶子和粉末像雪片似的飘落到地上。
掉到了什么东西上了。
“大树”的周围一片寂静,大家都盯着他看。很快地某个东西上面盖着粉末出现了,那个东西又矮又难看,像头猪一样直盯着“大树”。
“大树”仔细看了看。
那个东西好像是扭动了一下。
然后它不见了,地上只留下了一堆白粉末。
一个小伙计,似乎有些不解地瞪大厂眼睛问“大树”,“你看见……”
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和哥蒙未来的继承人说话,赶紧弯腰行礼。
“先生,你别着急,我来给您扫,我来扫!”说着飞快地找来一把答帚。
“大树”弯腰用两个手指尖拾起女巫给他的那片叶子,他只捏住叶子的梗,这个动作对他来说做起来是那么的费力。他把叶子上剩下的一点粉末轻轻地抖在地上。又把它随手扔在了附近的桌子上,转身去看那锅里的东西煮得怎么样了。
那个小伙计拿着一把小笤帚和撮子又回来了。他显得很能于的样子把光明小姐的粉末和别的土一起混了起来,谁的手也没沾着那粉末。
“大树”满意地看着水已经煮得很浓了,他离开了火边。
他开始考虑如何让佳丽喝下这种茶水。一想到佳丽,他就非常兴奋。在女巫的帮助下,他的美好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大树”想,生活终究是美好的。
一片混乱声打破了他的幻想。
“快点!公爵亲自传话来,让立刻准备茶水!科达的男爵夫人来访了,他命令立刻就上茶!”厨师喘着气,一字一顿地宣布着,同时还用他那短粗胖的手指挥着。
“大树”退后一步看着这些厨子们熟练地准备着一切,他们故意在这位未来的公爵面前表现得如此娴熟而敏捷。不一会儿,一盘很讲究的茶水准备就绪正要端往公爵处。
“大树”也正考虑称赞厨子们一番,又一想换个时间吧,他兴奋地转向女巫给的那片茶叶。
茶叶不见了。
在三楼公爵的起居室里,男爵夫人滔滔不绝地辩论着的时候,公爵眼睛都看直了。多么有媚力的女人!公爵闭口不言——一这是他多年保持的领主风采,也是因为今天这位富有女子气质的指责使他如此吃惊,男爵夫人给他带来了短暂的耐心。
公爵的管家小心地端来了茶水。男爵夫人只管继续说着,公爵看着他的茶和夫人的茶都已倒好。
“因此,我的公爵,”夫人继续说着,双手握在一起,似乎已经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因此,我建议应该重新考虑一下这次联姻。”
公爵没有注意听,可还是听到了这句。“重新考虑?”他纳闷地说,“你说什么?重新考虑这次联姻?”他的表情沉了下来,怒视着来访者,这使得他的使臣们吓了一跳。
男爵夫人没有动。她挥了挥一只小手。“我知道联姻的重要性,但这次先不谈这个,我觉得贝来达的幸福比联姻更重要。我们一定得重新考虑这个婚姻。”
公爵的脸更红了。“我现在就重新考虑此事。”他带有威胁地说。“联姻必须得加强!别的事情可以推迟,”大树“和贝来达明天就要结婚了,怎么再重新考虑!”
“我脑于里根本就不考虑这事了。”夫人说,“你根本就没听,先生,请你注意听,我再跟你说一遍。”
公爵没说话。
仆人恭敬地递上茶杯,他一向能猜透主人的心情。
“喝点茶,先生?”他平静地说。
这熟悉的举动打破了他的沉思。他接过杯子立刻喝了一口。
仆人又退了回来靠墙站着,他很了解公爵,了解他的脾气。茶水可以暂时平息他的恼怒,不过没有什么能阻止男爵夫人的,不知道她还会说些什么。公爵是个很顽固的人。他还会像平时对待别人一样地对待她,太糟了。他们就快成为亲家了,这样开始的关系可不太好。
过了一会儿,一个疑惑不解的仆人茫然地从起居室里走出来,照着纸条上的信息宣布:“全体人员注意,婚礼即将举行,公爵将同男爵夫人举行婚礼!”
在这之后,夕阳西下的时候,佳丽和“大树”一起坐在佳丽小屋前的长凳上。那是一张很小的凳子,他们二人坐得很近,但彼此似乎都没有感觉到。他们那么痴情地望着对方。
当“大树”听着佳丽给他讲着她是如何把贝来达的隐形术去掉后,贝来达和兰特是如何出走的故事时,“大树”笑得像个女学生。当听到“大树”叙述了自己在小笨笨的陪伴下行动起来是多么愚蠢的时候,佳丽也笑得非常开心。
他们是那样的忘情地谈着,以致于谁要想打断他们的谈话非得在他们的头顶打碎个瓶子才行。
“对了,”“大树”突然不解地停了一下,“那么小笨笨现在怎么样了?”
佳丽笑了,还是那样的开心,“我不知道。”她说,“但是如果它回来了——”她笑了,“大树”也随着她笑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要去想那难受的东西吧。
在城堡的西侧,光明小姐叹息着躺在枕头上。她还希望着得到她永恒的爱情呢。一丝微笑挂在她的脸上,她做梦还梦见她亲手编制的和“大树”相爱的好事呢。
“啊,‘大树’,”她低声呼唤着。
在她的床头上,小笨笨栖息在那里,仍然是隐形的。它和她一起叹息着,从丑露的头到下边的猪脚处无不表示着对她的爱恋。它一直深情地望着它所衷情的人。那种想法太痛苦了,不,它永远也不会离开她的,它原本就是属于她的。
永远也不会离开的。
在她睡觉时,梦里光明小姐还不断地抹着自己的嘴唇。
结果嘴唇都给抓破了。
《黄昏》作者:丹尼尔·凯斯
“说起搭便车的人,”吉姆·本德尔感到困惑不解地说,“前几天我搭载了一个,那人肯定是个怪物。”说着,他就笑了起来,但笑得不自然。“他给我讲了个闻所未闻的最最离奇的经历。大多数搭便车的人总对你说他们怎样失去了好工作、怎样想出去到西部的广阔天地里寻找活干。他们似乎没意识到,离开这个地方,外面还是有许多人。他们认为这整个美丽而伟大的国土荒芜人烟。”
吉姆·本德尔是个房地产商,并且我知道他会有怎样的发展的前途。你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行业。他真正担忧是因为本州还有大片宅地可以开拓利用。他谈论着美丽的国土、可他从未跨出过这个城市的边界,更没有涉足荒漠野土。实际上他害怕那种地方。于是,我微微掉转话头,让他言归正题。
“他声称是什么,吉姆?他说他自已是一个找不到勘探土地的勘探者?”
“这并并不好笑,巴特。不,这不仅仅是他声称是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声称标榜自己,只是谈谈而已。你看,他也没说自己说的是真话,他说过就完了。真是这令我感到不解。我知道这并非真他说话的样子——唉,我弄不懂。”
从这里我看出他确实弄不懂。吉姆·本德尔向来措辞讲究——对此非常引以为豪。他找不准字眼,表明他心烦意乱,就好像他把响尾蛇当作了一根木棍,想把它拿起来扔入火中时一样心慌意乱。
吉姆接着说:“他穿的衣服也很滑稽。看着像银子,可又软滑得像丝绸。在夜晚居然还会发点光呢。
在黄昏时分,我把他载上了车。那真是把他捡到车上的。他那时正躺在离南大路约10英尺的地方。起初我以为是什么人把他撞了,没停车就溜了。你知道或许是因为没看清。我把他拉起来安顿在车里,就继续赶路。我还有约300英里的路要赶,不过我想可以让他在沃伦泉下车留在万斯大夫那边。可是大约5分钟后他就苏醒了,睁开眼睛。他宜盯盯地看着远处,先看看汽车,又望望月亮。“感谢上帝!”他说道,接着看看我。这一看使我大吃一惊,他长得很潇洒。不,是很英俊。
两者都不是。他不同凡响。我看他身高约6.2英尺。棕色头发,略带点真金的颜色,就像是泛红的细铜线。卷成波纹式的卷发。前额很宽,有我的两倍。外表纤弱却给人以极其深刻的印象;眼睛是灰色的,像是蚀刻出来的铁制品,比我的要大——大多了。
他穿的那身衣服——更像是浴衣与睡裤的凑合。他手臂修长,肌肉匀称,像个印第安人;他皮肤白晰,不过被太阳晒成稍有点金褐色而不是棕褐色。
但是他不同凡响,是我见过的最潇洒的男子。我说不清,真该死!
“喂;”我说。“出事了?”
“没有,至少这次没有。”
哦,他的声音也不同凡响。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风琴在说话,只是这风琴具有人的形态。
“不过也许我的头脑还没冷静下来。我进行了一次实验。告诉我今天是几号,哪一年,所有的一切,再让我想想。”他继续说道。
“怎么了——今天是1932年!2月9日。”我说。
这并没使他感到满意。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答案。但他原先脸上歪着嘴苦笑着,现在却咯咯发笑了。
“一干多呀——”他怀旧地说。“还不至于坏到700万。我不应该抱怨。”
“700万什么?”
“年呀,”他说,口气很坚定,就像是说话算话。“我曾经尝试过一次实验。或者将要尝试,现在我得再试一次,这实验是在3059年。我刚完成了投放实验。测试那时的空间。时间——那可不是,我仍这样认为。那是空间。我感到自己被吸进了那个磁场,脱不了身。r-h481磁场,位于帕尔曼范围内,强度为935。磁场把我吸过去,而我出来了。
“我认为穿过太空到太阳系将要占据的位置是抄了近路。穿过较高的平面,使速度超过了光速,就把我投进了未来的星球。”
你看他并不是在对我讲话,他只是在想,想得发出了声。接着他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
“我看不懂他们的仪器,经过700万年的进化,一切都变了。所以到我回来时稍微越过了记号。我应该属于3059年。
“但请告诉我,今年最新的科技发明是什么?”
他使我大吃一惊。我几乎未加思索就答道。
“怎么,我想,是电视机。还有无线电、飞机。”
“无线电——好。他们会有仪器的。”
“可是,请问一下——你是谁?”
“喔——很抱歉,我给忘了。”他用那特有的风琴式的声音回我叫阿里斯·科·金林。你呢?”
“吉姆斯。沃持斯·本德尔。”
“沃特斯——这是什么含义?我不认识这个字。”
“怎么,这当然是个名字。你认识它干什么?”
“我明白了——看来你们是不分类别的。‘科’代表科学。”
“你是哪里人,金林先生?”
“哪里人?”他笑了,声音缓慢而柔和。
“我跨越了700万年或许更长的时间从太空中来,他们已经搞不清确切有多少年了——那些人已搞不清楚了。机器上淘汰了不需要的设施。他们弄不清楚是哪一年。但在此之前,在3059年我家在内华城。”
我就是在那时起开始认为他是个怪人。
“我是个摘实验的,”他继续道。“搞科学的,我刚才说过。我父亲也是搞科学的,不过是研究人类遗传学的。我本人做实验。他证实了他的观点后,整个世界的人起而仿照。我就是新种族中的第一个。”
“新种族——噢,神圣的命运之神——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