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直击中国教育底线-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逍睦恚忠煤⒆用靼姿迷跹;ぷ约翰皇苄郧址浮! �
目前,我国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很重视,但在一定情况下,问题出来后却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学生实际权利被侵犯后,救济性规定和程序还缺乏细化。同时,缺少能被公众理解和认可的应用性规定。学生家长也应积极关心自己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社会、教育机构和学生自身也要逐步培养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这样惨剧才不会发生。
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类似程世俊这样的教师性犯罪案,在今天海量的新闻信息中,已经很难再吸引公众的眼球,更不用说激起愤怒的情绪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教师中的败类被揪出来绳之以法。新闻好像变成了一版再版的旧故事,这恰恰是最让我深感不安甚至恐惧的地方,感觉的麻木正日益使公众对此类事件放弃关注,放弃思考。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不但是必将会有更多的青少年学生深受其害,而且还将严重影响教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进而酿造更大的教育悲剧和社会悲剧。
为了预防和制止教师性犯罪,很多人提出了诸如对教师加强师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对青少年学生加强性教育、自我保护教育、法制教育的解决办法。这当然都是对的,也的确很有必要。但在我看来,这些解决办法并不能为青少年学生构筑起滴水不漏的安全防线,因为它所加固的只是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主观思想阵地,而不是客观制度壁垒。如此一来,假如个别教师没有或不愿积极主动地守好自己的主观思想阵地,而面前又没有客观制度壁垒可被阻挡,青少年学生遭受性侵害的悲剧就会不可避免地一再上演。
基于这种认识,我认为,在上述解决办法的基础上,还必须立即全面建立教师性犯罪预防和报告制度,用制度的砖石为青少年学生,同时也为教师在主观思想阵地的外围筑起安全壁垒。这样既可以确保青少年学生不被或少被个别败类教师性侵害,也可以对教师起到保护作用,使他们不能轻易迈出性犯罪的脚步。
在教师性犯罪预防制度方面,其内容除包括常规教育外,主要应考虑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其核心是避免异性师生的单独接触、身体敏感部位的接触等。在教师性犯罪报告制度方面,学校发生教师侵害青少年学生的性犯罪案件的,要立即向上级公安部门报告,对败类教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凡是隐瞒不报的,学校负责人要被严肃追究责任,涉案教师要被坚决开除,永不录用。只有内外两部分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制止教师性犯罪。
事实上,针对教师性犯罪案,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已经发出通报,强调“禽兽教师”虽属教师队伍中的极少数败类,但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各地对这类犯罪事件一定要从速处理,严厉打击罪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一章 直击4 黑色的警报——屡禁不止的校园暴力(1)
真诚地检讨我们自己,谁又能说在这方面给了孩子良好的教育?这样,值得我们深思的,就不仅仅只是学生对暴力的集体欣赏和崇尚、对施暴现象的集体麻木、纵容甚至帮凶,它所触及的是至今仍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散发着霉菌的某些愚昧、落后的意识形态。
近年来,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个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2003年10月18日,河南省某市第二高级中学办公室。
当我将采访题目转向校园暴力时,本来正在和我兴致勃勃地聊天的几位老师,突然一下子愣住了,而且很快就有人找借口离开。他们的这种表现,在我的意料之中:校园暴力虽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却非常敏感,谁都怕不小心说漏了嘴,给学校“抹黑”,尤其是在曾经发生过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学校,更是如此。
“这样的事儿,咋能公开说呢?”就在我离开这所学校时,一位刚刚参与采访的老师,悄悄跟上来对我说:“你如果真想知道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的情况,到晚上我去宾馆找你聊。”
当天晚上,这位老师如约而至,向我讲述了下面的故事:
本学期开学不到两个星期,该校二年级某女生宿舍丢了一件衣服,住在这个宿舍的六位女生怀疑是曾经来串过门的一年级某女生偷的。于是,她们把这位女生叫到宿舍,让她交出偷走的衣服。该女生不承认自己偷了她们的衣服。结果,这六位女生先是对她进行辱骂,然后就打她的耳光、踢她的身体、撞她的头,接着又逼她顶着盛满水的洗脸盆,在水泥地上跪了整整一夜,直到她答应请她们集体吃一顿德克士才算罢手。事后,她们警告该女生不准告诉老师和家长,否则,她永远都不会有好日子过。
然而,事情还是因这位女生的住院而很快败露了。愤怒的家长冲进校长办公室,要求对打人的六名女生进行严惩并向她们和学校索赔医疗费与精神损失费。为了息事宁人,更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学校随即对这六名女生进行了严肃处理,随外,还自掏腰包,满足了家长的部分要求。随后,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要求老师们对这起校园暴力事件保守秘密,以免其流布到社会上之后,对学校的声誉造成损失。当然,也特别强调了以此为戒,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这之后学校又发生过校园暴力事件吗?”我问。
“我说不准。”这位老师回答。
“为什么?”我又问。
“因为即使发生过,学校也很难知道。学生对这种事儿,保密得很。”这位老师说,“不过,我隐隐有一种担心。前几天学校突袭检查男生宿舍时,发现了不少可能和校园暴力有关的东西,如匕首、铁棍、绳鞭等。”
事实上,随着我对校园暴力调查的不断深入,在个别地方存在的一股隐藏在地下的校园暴力的暗流,逐渐在我眼前明晰起来。
一位家长对我说,他的孩子小亮读小学四年级,班上有四个孩子结成一伙,号称“四大金刚”,整天欺负同学。前不久,他们又威逼小亮当“老五”,不然就得拿钱买一个人给他当“替身”。他邻居的孩子才刚上小学二年级,高年级的学生就敲诈他的钱,不给就打,逼得他只好从妈妈的口袋里偷了200元钱交“保护费”……
一位医生告诉我,某民办学校高一男生张某,在放学路上被一个初三男生无故拦截,问:“你知道我是谁吗?”见张某回答不出,就抓住他的双肩,用膝盖猛顶他的下体,致使张某昏死。事后,张某被医院诊断为左侧睾丸碎伤。由于身体的伤残和精神上的极大压力,这名16岁的男孩在手术后不久即服药自杀……
某中学一名男生向我透露,他们学校从上学期开始就有学生被强行收取20元到100元不等的“保护费”,到目前为止,已有100多人被强行“保护”。收“保护费”的主要是校外的社会青年和校内高年级的学生“老大”。这些人每个月都要向被“保护”者下发收费通知,谁敢违例,就会挨打。当我到该校调查时,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学生知道“保护费”这个词儿……
在将近两个月的采访中,我不断听到学生、家长、老师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校园暴力的人这样议论:“遇到这种事儿,给他们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他们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那一套就是。”“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像他们这种‘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恼死法院’的人,你反抗又能怎样?弄不好还会越陷越深。”“宁愿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对他们这号人,还是顺着点儿好。”
当我在某中学随机采访几个学生,问他们如果在路上遇到有陌生人向他们“借钱”,他们该怎么办时,这几个学生竟不知所措,一时答不上来。后来,一个同学想了一下说:“能跑就跑。”事实上,“能跑就跑”的只是少数。在采访中我发现,大多数同学遇到这种事都是乖乖给钱。此后,不但不敢把这样的事告诉家长或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即使警方在破案后找到他们时,他们也不敢出面作证,而是做了逆来顺受的“羔羊”。
前不久,商丘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其主犯是一个16岁的在校高中生。自2003年2月份以来,这个团伙连续作案三十余起,抢劫对象大多数是中小学生,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000多元。警方到一些学校调查时,发现有些学生曾遭遇过抢劫,但他们中却没一个人到公安机关报过案,甚至也没人记下被抢劫的详细时间、准确地点以及抢劫者的体貌特征等,这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选择中小学生作案,是因他们年纪小,经不起吓唬。即便遇到一两个态度稍微强硬点儿的学生,踢他两脚、揍他几拳后,他也会老老实实,叫干啥就干啥。”在看守所里,这位16岁的少年主犯面对我说得很随意。
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扩大了施暴者的队伍。
据我调查,在不少学校里,都有一些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机和吃零食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下手,“成功”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假如碰到几个不情愿被抢劫的,他们就会给其以“颜色”,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除“零花钱”外,他们还会向学弟、学妹强行索要自己喜欢的文具、手表、自行车等物品。
在采访中,我还了解到,不仅学生遭受到了校园暴力的侵害,个别学校的老师也被卷入其中。某中学一位正直的老师因保护班上的一名女生,训斥了几位社会小青年几句,没想到,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竟遭到了不明身份者的偷袭,头也被石头打破了。一些学校的老师向我反映,现在他们都不敢管那些“小混混”了,因为你上午批评了他们几句,晚上你就可能遭到他们的报复。有时候,他们自己不敢直接出面,就去找他们的校外“老大”对老师偷偷下手,就是报警也难以追查。
第一章 直击4 黑色的警报——屡禁不止的校园暴力(2)
令我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羔羊”们长期的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到更多的损失外,还进一步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这种伤害对他们的影响是终生的。同时,由于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精神状态很差是普遍现象。长此下去,他们或者会继续压抑自己,使身心健康日益受损;或者会起而反抗,以暴易暴。而后者,将会使校园暴力愈演愈烈。
“他们能抱成团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他找人打我,我也找人打他,看谁能打过谁。”“他加入小帮派,我加入大帮派,让他拿钱给我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我会让他在我手里栽跟头!”
在采访中,我发现,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以暴易暴的心理,尤其在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羔羊”们身上,这种心理更加明显。在某县的一所郊区中学,一名13岁的初中生甚至向我展示了一把一直藏在书包里的大号水果刀,声称这是用来“自卫”的。他说,他们班不少人都在书包里藏有类似的东西,因为近段时间以来,老是有三五成群的“小混混”在放学路上拦住他们要钱,不给就往死里打。据说,先后已经有好几个同学被他们打伤了。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学生不得已用以暴易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是愚蠢的,因为它不但不能让暴力远离自己,反而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使自己完全滑进暴力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这种恶性循环的链条越长,校园暴力的发展越迅猛,影响也就越恶劣。
话虽这么说,以暴易暴的所谓“黑道原则”,还是悄然侵入了校园,占领了一部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阵地。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一些学生开始“拜把子”,在此之后,如果再受人欺负,就不再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是通过拜了“把子”的兄弟或姊妹自行解决。同时,一些学生在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后,也往往会依赖“拜把子”后自然形成的团伙力量,变本加厉地在低年级同学身上“找补偿”:勒索他们的财物,向他们收“保护费”。
在采访时,某乡第一初级中学的一名初一男生就告诉我,他们班的学生在威胁别人时经常说的话是:“再不服气,我就叫人收你的保护费。”一位张姓家长也对我说:一天,他年仅10岁的儿子突然说要加入学校的“某某帮”,因为这样不但可以不用把自己的零花钱白白给别人,而且还能白白地向别人要零花钱用。张先生因此而担心,这些在校园内外横行无忌的学生帮派,会不会一步步演变成少年“黑社会”。
张先生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在2004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已经有两位人大代表提到了少年“黑社会”问题。他们说,目前在一些校园里已经出现了“黑社会”势力的苗头,一些学生有组织地搞地下帮会,逼迫在其势力范围内的学生按期交纳会费,有的组织甚至制定了帮会章程,设计了会徽。比如2004年3月份湖北省恩施市红土乡派出所捣毁的该乡某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在被捣毁前,这个帮已成立了一年多,成员全部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共77人,他们推举的所谓“帮主”是位初三学生。该组织制定的《本帮密要》的第五条说:“……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法学家皮艺军说:“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依靠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比如台湾地区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孩子,而是已经形成团伙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双方的接触,很快将普通的青少年组织壮大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可怕的罪犯。”
在采访中,我遇到了这样一种现象:当校园暴力发生时,不少耳闻目睹到它的学生,非但没有勇敢地挺身而出马上加以制止,或者积极地向学校报告,寻求解决办法,反而经常抱着一种麻木不仁的看客心理聚众围观,个别人还会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火上浇油甚至落井下石,助施暴者一臂之力。
2002年3月2日下午,某市一中学的两名初三学生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