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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忧郁-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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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动物本能是活着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在人类社会里,活着的理由却很难解释。“人生值得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假设,”桑特亚纳(美国诗人及哲学家)写道:“若不这么假设,就无法下结论。”虽然种种生存的困扰令人烦恼,但必然面临死亡的事实可能更令人痛苦。死亡如此恐怖,它又是无法逃过的,因此有人想早点了断也好。这种归于虚无的看法,似乎否定了眼前美好的价值。事实上,生命时常以隐瞒人人终将毁灭的事实来抗拒死亡。如果说死亡不是件光彩的事,那是因为它常被人轻视。 
  不少珍惜生命的人赞美自杀的力量,普里尼长老说过:“活在我们悲惨的凡间,能够自行求死真是上天的赏赐。”但恩(英国诗人及教士),在1612年写的《双重永生》中说:“每当为苦恼所扰之时,我知道,可将我自囚室放出来的钥匙就在我手中,没有解药救得了被一剑刺穿的心脏。” “我们总会发现”,叔本华说,“生存的恐怖一旦大于死亡的恐怖,一个人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身陷忧郁的时候,就有过生命的恐怖如排山倒海而来的经验,危险的是,我当时对死亡的恐怖已没有感觉了。但我相信,我的恐惧是短暂的,缓和下来后就没那么难忍受了。依我来看,理性的自杀不可能是临时起意的行为,这需要长时间的仔细权衡。我相信有理性的自杀,这是对生命无奈的反应,而非绝望的结果。问题是,什么样的自杀是理性的,通常很难看出来,而且我也相信,好死不如赖活着。对于世间的无常,自杀可以一了百了。自杀应该是一项基本人权:不应该有人被迫违背心意地活着。从另一方面来说,自杀意念通常稍纵即逝,而且有不少人十分乐意在有自杀意图时被人挽回,或被迫不得自杀。若我想自杀,我会希望有人来救我,除非我真的到了人生悲苦远多于欢喜的地步。   
  自杀者患心理疾病比率大(1)   
  在心理卫生界甚具影响力的评论者托马斯·萨斯,一贯支持限制精神科医师权力,他说:“自杀是一种基本人权。这不是说自杀是可喜的事,而是说社会没有道德权力以法律阻扰个人自杀的决定。”萨斯认为,若强制干涉自杀者,就是剥夺了他们的自我和行动的正当性。“其后果是把自杀者严重地幼稚化和非人化。”哈佛大学做过一项研究,发给医生简略的自杀者病史,要求他们诊断。若不告知是自杀者的资料,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的病人被诊断出有心理疾病。若是把病人自杀的经历放进资料,则有百分之九十被诊断出有心理疾病。 
  很明显,自杀意念会造成医生直觉的判断,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医生变得幼稚——至少忽略很多重要因素。萨斯的见解有其现实的基础,但若以此为根据来作临床判断,却可能是极危险的。倡导自杀预防运动的心理学家艾德温·斯内德曼持另一种极端的看法。他认为自杀是疯狂的举动。“自杀行为是理智与情感某种程度的断裂所致,依此来看,所有自杀者都有一点精神异常,”他写道:“理智与情感断绝,使人无法分辨出情绪,或区分其意义的细微差异,也无法把情绪传达给别人。这是一种病态,一种所思与所感的‘分裂’。这其中存在着错觉与精神错乱。”这类一再重复的看法给予剥夺人类自杀权的理论基础。“自杀不是‘权力’,”斯内德曼以激烈的语气写出反对萨斯的言论:“‘自杀的权力’可不像‘人有打嗝的权力’后果那样简单。若人们感觉到这行为是被禁止的,他们就会遵守。”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有时候也需要控制自己打嗝,比如在公共场合,人要尽量克制自己,以示尊重他人。 
  自杀在当今社会普遍发生,甚至比忧郁症更经常地被隐瞒和掩饰。实际上,这是巨大的全民健康危机,令人们极其不安,只能故意视而不见。在美国,每十七分钟就有一个人自杀。自杀是二十一岁以下的美国人第三大死因,美国大学生第二大死因。1995年美国年轻人中因自杀而死的人数比因艾滋病、癌症、中风、肺炎、流行感冒、先天缺陷和心脏病而死的人数总和还多。在1987年至1996年间,三十五岁以下因自杀而死的美国男人比死于艾滋病的多。每年有近五十万个美国人因曾经自杀而进医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1998年有近百分之二的死因是自杀,比因战争和被人谋杀而死的比例还高,而且自杀率还在持续攀高。瑞士最近一项研究显示,在其调查区域内有自杀可能性的年轻人比上世纪五十年代增长了百分之二百六十。躁郁症患者中,一半有自杀意图,五分之一的重度忧郁症患者有自杀意图。第一次得忧郁症的人特别可能产生自杀意图,而经历过几次的人,一般都学会了自我控制。要预测自杀的可能性,可以看这个人是否有过自杀的纪录:自杀死亡者之中,有三分之一不是第一次尝试过自杀;试图自杀的人之中,百分之一会在一年之内自杀成功;百分之十的人在十年内自杀成功;大约每十六个企图自杀者有一人会自杀身亡。 
  我曾看过一份文件,声称人在忧郁时产生自杀意图比在正常时高出五百倍,还说忧郁症患者的自杀率比正常人高出二十五倍。另一份文件说,忧郁症会使自杀的可能性提高一倍。谁知道?这些数字有大部分牵涉到我们如何定义邪恶而又难以捉摸的忧郁症。由于是重大的公共健康问题,国家心理卫生研究院长久以来的推断一直庞杂笼统又不科学:“几乎所有自杀身亡的人都会被诊断出存在精神失常或药物滥用问题。”他们最近把“几乎所有”降为“百分之九十”。对自杀未成功和曾因亲友自杀而陷入愁云惨雾的人来说,这种看法帮助他们摆脱了束缚他们的罪恶感,可以使他们放轻松一些,而且可有效地让人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与疾病有关的自杀上面,但这个说法过于夸张,我碰到的每个有自杀倾向的病人都不符合这种说法。 
  自杀的调查统计比忧郁症的统计还杂乱无章:人们最常在星期一自杀,自杀最经常发生在早晨后至中午前,春天是最常发生自杀的季节;女性在经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的自杀率很高(这是可以用荷尔蒙解释的现象),而在怀孕和生产后的第一年较低(显然是天性的关系,但找不到确切的生物化学的解释)。有个研究自杀的学派喜欢比较统计结果,并依此推断其相互关系。这些关联性有时候近乎荒唐:有人可以算出自杀者的平均体重,或他们头发的平均长度,但这证明了什么?又能用来说明什么? 
  十九世纪伟大的社会学家涂尔干把自杀从道德领域引出来,放到更理性的社会科学里来看。涂尔干认为,自杀有四种主要类型。利己型的自杀发生在无法融入社会的人身上。无情和冷漠是他们要永远与世界隔绝的动机。利他型的自杀发生在过于融入社会的人身上,例如帕特里克·亨利服膺的思想:“不自由,毋宁死!”就被涂尔干归入这类,利他性自杀者是充满活力、热情和果决的人。颓废性的自杀是烦躁和厌恶的结果。“现代社会里,”涂尔干写道:“社会生活不再受俗规和传统局限,人们愈来愈投入到竞争的环境中去。当他们对人生中要求更多,不是某一种东西,而是什么都要愈来愈多,如此就更容易陷入欲求不满的痛苦中,而所造成的不满足会酝酿出自杀的冲动。”就如查理斯·布考斯基(美国诗人)曾说的:“我们要的比命中该有的还多。”——我们注定会失望而想结束生命。又如托克维尔(法国政治家、学者)特别提到美国的理想主义,“一个不完整的世界,永远无法满足人类的心。”宿命型的自杀发生在生活极为悲惨,又永远不会改变的人身上——例如,奴隶的自杀就属于涂尔干所说的宿命型。   
  自杀者患心理疾病比率大(2)   
  现代的临床医学不再使用涂尔干的分类法,但这些类别定义了现代人们对自杀的看法。涂尔干认为自杀虽属个人行为,但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这与当时社会认知相左。任何单一的自杀事件都是精神病理学的结果,但精神病理的自杀意念有着相对一致的面貌,这似乎与社会结构有关。每种社会都有不同行为的环境,但是也都有一定比率的人口自杀。一个社会的价值和习惯决定了应对进退的规则。认为自己受到特殊创伤压迫的人,其实只是表现出他们所处的社会有致人于死的倾向。 
  虽然无聊的统计把自杀研究搞得杂乱无章,但还是可以从中看出一些趋势。发生过自杀事件的家庭,其成员自杀的几率远高于其他家庭。这有一部分是因为家人自杀促使其他成员思考从未思考过的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无法忍受所爱的人毁灭了自己。有位母亲,她的儿子上吊自杀了,她对我说:“我觉得我的手指好像被砰然关上的门夹断,在惊声呼喊中,我的心永远死了。” 以基因观点来看,自杀也可能有家族遗传性。一项对养子的研究显示,自杀者的血缘亲属比收养的亲属较容易有自杀倾向。同卵双胞胎的自杀倾向通常相同,就算他们一出生就被拆散,再也没碰过面也一样;异卵双胞胎就不会如此。单一机能的“自杀基因”没什么遗传的选择优势,但从造成忧郁、暴力、冲动与攻击性的多种基因结合所形成的基因地图来看,多少可预测出自杀行为的发生,而且在某些情形下也有帮助。 
  在社会群体中,自杀也会传染。自杀的传染性毋庸置疑。若有一个人自杀,四周的朋友或同侪通常会效仿,尤其是青少年。不断发生自杀事件的地方常有死者的诅咒,如旧金山的金门大桥、日本的三原山、某些铁路线、帝国大厦。自杀最近盛行于德州的皮雷诺、麻省的莱明斯特、宾州的巴克斯郡、维吉尼亚州的法尔费克斯,以及许多其他看起来“寻常无奇”的美国社区。 
  著名的自杀故事也会引起自杀行为,哥德在十九世纪初发表《少年维特的烦恼》后,欧洲到处都有模仿故事主角的自杀者。每当媒体出现一则重大的自杀消息,自杀率就会提高。例如,就在玛丽莲·梦露自杀后,美国自杀率就立刻提高到百分之十二。如果你饿了,一看到餐厅就会很想走进去。如果你有自杀念头,看到一则自杀的报导,就很可能会走上这一步。看来,减少对于自杀的报导显然可降低自杀率。最近有证据显示,即使是最善意的防治自杀的宣传节目,都会引起脆弱者的自杀念头,可能反而提高了自杀率。当然无论如何,这些节目还是有帮助的,至少让人们知道自杀通常是精神障碍所致,而这种精神障碍是可治疗的。 
  和一般人们的想法迥异,说自己想自杀的人是最有可能自杀的人。曾经自杀的人还会再犯,事实上,要预测这个人未来是否可能发生自杀,最佳方法就是看他过去有没有实际的自杀行为,但是没有人充分运用这个事实。玛莉亚·欧昆多在1999年的研究中指出,虽然“医生可以用自杀病史来作为未来发生自杀可能性的指标,但是医生对曾自杀过的病人的治疗,并没有更加细致和负责。有高度自杀危险的病人和重度忧郁症的关联目前尚不清楚,因为虽然医生注意到他们更为脆弱,但他们自杀的经历并不被视为危险状态,也没有受到充分的治疗。” 
  弗洛伊德认为,自杀通常是把谋杀他人的冲动转向自己。心理学家斯内德曼最近曾说,“自杀是一百八十度的谋杀。”弗洛伊德推断,“死亡的本能”一直与生存的本能保持相对的平衡状态。死亡的魅力的确存在,这就是造成自杀的原因。“这两种基本的本能互相影响或相互结合,”弗洛伊德写道:“如此来看,进食的行为是要毁灭食物,其最终目的是与其合而为一,而性行为是一种攻击行为,目的是结成最亲密的同盟,同时又发生相互对抗的两种本能,激发出生命现象的所有变动。”在这里,自杀是生存意念不可避免的另一面。卡尔·曼宁格曾写过大量关于自杀的文章,他说自杀需要 “杀人的渴望、被杀的渴望和死亡的渴望”同时产生。切斯特顿(英国著名记者、艺术家、诗人、评论家、小说家)依此语气写下:杀人者杀了—个人;自杀者杀了所有人。他觉得他摧毁了整个世界。   
  我曾经想自杀   
  我从未放弃和强烈的自杀想象作斗争。我常想到自杀,在最忧郁的时候,这个念头总是萦绕不去,但它只留存于心中,蒙着虚幻的面纱,就像小孩想象自己年老时一样。我意识到我的状况在恶化,因为我所想象的自杀方法愈来愈多,某种程度来说,也愈来愈粗暴。我的想象忽略了柜中的药,连保险箱里的枪都忘了,反而思量着是用吉列刮胡刀的刀片割手腕,还是用美工刀比较好。我荒唐地测试一根梁木是否足够坚固,以便用来挂绳索。我还考虑到时机:什么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家,什么时候可以顺利地把事情搞定。若在这种心情下开车,我会直接想到悬崖,但又考虑到安全气囊和可能会伤到别人,而且对我来说,这些方法都太麻烦了。这些想象都栩栩如生,十分痛苦,但到目前为止,也只是想象而已。我曾有过可称之为“拟自杀”的鲁莽举动,而且时常想要死;我在低落时,常把想象自杀当成玩耍,就像心情好时会想着要去学钢琴一样;但这些想象从未脱离我的控制,或转为实际的行动。我曾有不想活的念头,但没有寻死的冲动。 
  如果我的忧郁症变得更糟或拖得更久,可以想象,我会有更积极的自杀倾向,但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再也不可能好起来,否则我应该不会了结自己。虽然自杀可以平息眼前的苦难,但在大多数的案例里,自杀者是为了回避未来的苦难。我从小遗传了父亲乐观的天性,或许纯粹是生物化学的缘故,虽然我的负面情绪有时候会糟得难以忍受,但我从不会觉得这种情绪是根深蒂固、挥之不去的。我还记得处于忧郁的低潮时,那种对未来完全绝望的感觉——搭乘小飞机时让我异常的轻松,因为我打从心底不在乎自己是会死于坠机还是安全达到目的地。危机出现时,我鲁莽地挺身涉险。我乐意尝试毒药,只是不会刻意求取毒药。有一位接受我访问的人,曾多次自杀幸而未死,他告诉我说,若我从来没有割过腕,就不算有真正的忧郁。我不打算跟他争辩,但我的确见过受到巨大的忧郁之苦,但从来没想过要自杀的人。 
  1997年春天,我第一次跳伞,那是在亚利桑那州。跳伞常被人说成是拟自杀活动,若是我死于跳伞,我猜亲朋好友一定会把这件事和我的情绪状况联想在一起。不过——我相信许多拟自杀行为都是如此——那种感觉不像求死,反而是求生的冲动。我之所以玩跳伞,是因为完成这件事让我觉得很棒。把自杀念头当成娱乐的同时,我也打破了自我与自我毁灭之间的重重阻隔。跳下飞机的那一刹那,我不想死,但也不像忧郁来临前那样怕死,所以不必紧张地回避死亡的到来。在那之后,我跳了好几次伞。长久以来,我活在没来由的恐惧中,跳过伞后,我从鲁莽之举中得到的乐趣是无法计量的。每次站在飞机舱门边,我感受到肾上腺皮质醇冲上来,那真实的恐惧感觉像是真实的悲伤,这真实的感受对我弥足珍贵。它提醒我什么感觉才是真的。接下来是自由坠落和俯瞰纯净的大自然和地面,还有那无法抗拒的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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