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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宝贝儿(穿越时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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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沈枫硬生生从里昂手臂钳制中挣脱出来,闪身一肉体抵住了抢口。 
闷声一响,沈枫重重地倒在地上,鲜血四溅,溅在雪白的衬衫上,在昏暗的灯光下,触目惊心地妖冶诡异。 
如果不是男人最后突亮出现了“暗器”,沈风打算一直静关其变,默不作声。 
之所以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他并不是听不到沈枫的悲鸣,也不是感不到他的哀伤,更不是体会不到他迫切需要帮助的纤弱沈风都在沉默的时候一直在想,是不是沈枫的灵魂太忧郁了,太迫切需要帮助了,所以才把他从时空的穿梭中吸引过来? 

就像他小时候。 
小时候的沈风跟随着父亲,父亲是个人们口中传说的强盗。 
邻里看到沈风都会避之不及,几个小孩聚在一起便辱骂他“强盗崽子”、“坏杂种”,他哭泣着狼狈不堪地跑回家,想向父亲撒娇,父亲却冰冷着面孔惩罚他面壁思过。 

有一夜,他站在墙角根,双腿已经麻木了,竟像马饵一样站着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却赫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上还盖了一床毛皮毯子。 

也以为要挨父亲骂了,慌慌张张地跑到堂外去跟父亲认错,却看到父亲留在桌上的一封信,他打开来,上面写着:“风儿,见字如见吾。 

父望儿能详:“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风吹之,雨打之,风雨飘摇中危者,乃天生弱也,弱者,必先亡;强者,风雨后,车自清新花自香。 

非为父不疼儿,非为父不惜儿,儿应明了,为父者护你终有日,他日归去谁怜儿。 
儿应自强,强者,弱者敬畏,强者惺惺相惜,为父亦可放心。 
周易有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父亦送儿此句,愿伴儿永生。父字” 
当时的沈风只有8岁,对于父亲的话似懂非懂,隐约中,知晓父亲原是官家之后,却因政派斗争被打入牢狱,父亲逃出虎口从此沦落草寇。 

自古好汉出绿林,沈风相信父亲绝不是人们口中残忍暴虐的魔头,而父亲如海般深沉、如大地广阔的爱,也渐渐滋润了他,因缺乏母爱而荒芜的心灵。 

从此,他勤奋习文练武,昼夜不敢怠惰,因为父亲讲:“习文练武皆如逆水行舟,不进进退,且一退千里,万不可有半点荒废。习文不为高官厚禄,练武不为打家劫舍,为自强尔。儿应晓,弱者受尽欺凌,在弱者眼中,大千世界只有肮脏、悲惨、哀伤;而在强者眼中,大千世界亦有肮脏、悲惨、哀伤却更有美丽、快乐、可爱的一面。” 

就像变魔术一样,父亲的话将 普通的日子点石成金,在沈风的眼中,世界渐渐变了,变的美丽、快乐了,也可爱了许多。 
可是他依然对抛夫弃子的母亲耿耿于怀,并因此而憎恨天下所有的女子。 
父亲只是笑笑,只说你长大了自会明白。 
直到他14岁那年,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让他心惊胆战的是,那人是一个和他一样的男子,且是他父亲的八拜之交,那个像山一样巍峨,像大树一样魁伟的男人叫海仓浪。 

海仓浪每年两次来家中拜访,听父亲说他是有心上人的。 
沈风一方面为自己爱上同性而苦恼,一方面又拼命嫉妒海仓浪的心上人。 
父亲渐渐看出了端倪,在几番盘问之下,沈风终于全盘托出。 
父亲听了后沉默了许久,最后说:‘你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母亲离我而去,我现在可以告诉你。“ 
沈风立即悬紧了一颗心,把自己的事全忘个干净。 
“你母亲本是千金小姐,因幼时得遇世外高人练成一身好功夫,最后行走江湖与父结识,当时正值为父饥寒交迫困顿不堪时,你母亲侠义心肠并因为尊重沈家祖辈,而出银两资助于我。 

青年男女,日久生情,因你母亲的长辈极力阻挠,你母亲怒而离家投奔于我,我们私下结成夫妻,自立山头,并孕育下你。 
可是好景不长,官府追剿,你母亲不幸被抓并可能株连九族,情急之下为父投案自首,换取你母亲的自由,为父以为此次必死无疑,哪料海仓浪偷偷劫狱,将为父救走,并拉了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做了刑场上的替死鬼。 

后来为父隐姓埋名在边塞呆 三年之久,等再次踏入中原 ,你母亲身边已有佳侣……” 
说到这里,父亲虎目含泪,埋首沉默了许久。 
“风儿,世事无常,造化弄人,有些事情是谁也怪不得的。早些年你母亲独自抚养你,得知我尚在人间后,忍泪将你送给我,她是怕我一个人孤寂啊,她每年都偷偷来看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父亲仙逝那年只有三十九岁,在病榻前,他紧紧握着沈风的手说:“风儿,记得为父的话: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日后见到你母亲,告诉他:不管世事沧桑,这世上有一个人永远爱着她的,无论何时何地,反正要他明白,总有这样一个人。” 

沈风终于完全了解,这个世界是肮脏、悲惨、哀伤的,也是可爱的。 
在经历了这么多以后,仍然可以保有赤子之心的,是自强不息的父亲,是永不向风雨妥协的父亲。 
有一种爱,可以包容一切的恩怨,于平淡中化与无形,非用心不能体会。 
有这样一位父亲,沈风已经对人人充满感恩。 
父亲不仅教会了他什么是爱,并且教会了他怎么去爱。 
在那之后,他决定去找母亲,并且很快融入“镜湖山庄”的生活中,认认真真地爱着每个值得爱的人。 
沈枫与里昂之间的纠葛,沈风不甚了解,大约类似当年的父亲吧,爱人另有新欢,自己当何去何从? 
沈风不是不可以帮他,但他想让沈枫自己拿主意,毕竟只有自己足够坚强了,才可以承担无论是爱,或者不爱的负担。 
所以沈风一直保持沉默,隐身在沈枫体内。 
他能体会到沈枫对里昂那浓得化不开的情,也能感觉里昂对沈枫沉的几乎承担不起的意,可是这种情意为何独独欠缺爱的滋润与沟通呢? 

沈风搞不懂。 
沈风也不确定乔治会不会在花园门口等他,根据以往的经验,他甚至判定乔治一定会卷款私自逃走。 
所以,对乔治的出现,不仅沈枫吃惊,里昂吃惊‘沈风更吃惊。 
惊讶之余,心里竟有浅浅谈谈的甜蜜之感,一边狠狠骂他笨蛋自己来送死,一边美孜孜的窃喜。 
里昂肯定不会放过乔治,早就料到,只是没有想到里昂张口就要乔治死,看到那管奇怪状的“暗器”,直觉前面,硬生生堵住了枪口。 

黑暗中,儿时的记忆纷来,对于父亲的思念让他整个灵魂都在发抖,同时他也希望能将父亲的影象注入到沈枫的记忆中,这是他能给予沈枫的最大也是最好的帮助。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不知过了多久,沈风终于醒来,阳光西斜的窗子照进来。有点刺眼。 
头疼得厉害,一翻身,赫然发现有个小子抱者枕头斜趴在床上睡得正香,沈风的头有些发麻,揉着眼睛,半天才想起这俊美的男人就是抢走他宝贝弟弟的罪魁祸首黎一帆。 


第五章 
沈风坐起身,看到雪白的墙壁与淡绿色的床单、睡衣,在睡衣上丝缎般的黑发垂下来 
                  ,随着被子的起伏蜿蜒成美丽的波浪。 
奇怪,沈风的头发又变长了,沈风好奇地伸手去抚摸,然后惊讶地看到那只属于自己的、伴随了他二十四年的手。 
他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狂喜得想大叫,却呆愣愣地发不出声音。 
过了半晌,他才闭上眼睛,小心翼翼地触摸自己的胸部耶!那讨厌的柔软的滑嫩的如鸽子般的隆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浑厚宽广的胸膛! 

玉帝王母阎罗王!佛祖观音灶王爷! 
我终于又变回来真真正正的男人了! 
呜……果然上天有眼,想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刹潘安,天下无双,举世无两的万人超级大帅哥怎么可能变成娘娘腔的人妖呢! 

呜……皇天有眼,后土有灵,改日我一定多多烧香,愿你们仙福永享…… 
天啊!地啊!神啊!爹啊!娘啊! 
我呀呀呀呀呼嘿! 
沈风从床上一跃而下,想手舞足蹈一番,结果双腿一软,跪倒地上,跌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发出“噗”一声闷响,痛得他嘴巴歪了一歪。 

伏在床上睡得正香的黎一帆被这动静惊醒,茫然地睁开了眼睛,目无焦距地望着沈风发呆,然后突然凑近过来,用手放到沈风的鼻翼下,当热热的呼吸触到他的手时,他像被针扎一样跳起来:“天啊!你真的活过来了!” 

黎一帆急冲冲的掏出手机:“龙,那个混蛋醒来了!真的!你快来吧!” 
“谁是混蛋?”沈风叫起来,“勾引我弟弟的家伙,你才是小坏蛋!” 
“你说谁?”黎一帆阴阴的声音,沈风果然不是好鸟,不醒还好,一醒来就惹他火大! 
沈风痞痞地笑起来:“小帆帆,你跟帅气迷人了,我更爱你了耶。” 
黎一帆只穿了件白色POLO衫,一条洗得有点发白的谈蓝色牛仔裤,一件深蓝色长袖T恤被他随手搭在肩上,浓黑的头发 
,面庞瘦削、俊美,愈是朴素,愈是让人对他的天生丽质惊艳不已。 
沈风花痴一样地盯着他,直到一双大手捂组住他的大眼睛。 
“不准视好我老婆!”一个黑铁石声音响起,伴随着大手特有的质感,让沈风几乎瞬间就热泪盈眶。 
“龙……”拖着长长的鼻音,叫出这个在世上自己第三爱的男人的名字,沈风突然有种承受不住的感觉。 
他和龙野岸兄弟两,一母所生,却差别明显。 
龙野岸继承了母亲执着的感情,他却继承了母亲潇洒多情,可,情到多是情转薄,他在世人眼中便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 
实则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真正让他动心的只有三个人,且都是男子。 
父亲是最早的恋之萌芽吧,然后是海仓浪,即而是龙野岸。 
可这三个人都和自己有特殊的亲近关系,注定了无法成为恋人,聪明如他,自然只有将所有的浓情化为对父亲的尊重,对海仓浪的崇慕,对龙野岸的手足关爱之情。 

父亲说的对,有些事谁也怨不得,只能怪造物弄人。 
对于这三个人,沈风即使再有痴心妄想又能怎样呢? 
日子在笑声中过去,暗夜中的挣扎无人知晓。 
“龙……”转过身,埋首在比自己高一头之多的弟弟的肩窝里。沈风只能一遍遍地叫着对方的名字,再也说不出任何思念的话语。 

“呜哇……你终于醒了……呜哇……哇哇……”龙野岸窝憋着一张堪称世界第一名摸的脸,像颗大头菜一样哭起了鼻子,不管黎一帆再怎么教育他男儿有泪不轻弹,该弹的时候还是照弹不误,并且一弹起来就有大雨之势。 

本来相当感人的兄弟重逢场景,被龙野岸这么惊天动地的嚎啕一哭,搅的全没有了气氛。 
这样的结果就是沈风不得不忘记自己的多愁善感,像哄小孩一样的拍着龙野岸的背说:“乖啊,不哭,不哭,我醒了,你来了,万事如意,我们应该高兴啊,你说是不是?对了,你来这里也蛮久了,你在靠什么养家糊口啊?”想起自己被乔治逼迫追债的惨状,沈风就迫切的想知道小弟的现状。 

龙野岸抬起头来,忽然涨红了脸:“我、我、我……” 
“我什么?” 
自从认识龙野岸也接近10年了,沈风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别扭的他,不由大为好奇,而仔细大量一番久别重逢的家伙,才赫然发现发变化很大。 

面庞依然雕塑般英俊,身材依然傲视群雄般的无可挑剔,只是眼神澄澈而宁静了,那头曾让黎一帆惊艳的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刚过肩头的中长发,潇洒而俊美袭人,较之以往,魅力更是无人可敌。 

唉! 
沈风暗暗叹息,看来恋爱中的男人才是最美丽的。 
“我、我、我……”龙野岸全然不顾自己俊美的形象,紧邹眉,涨红着脸像个藏起心爱玩具不给大人看到小孩。 
“他现在是家庭煮夫兼我的贴身保镖。站在一旁像个女王般高高在上的黎一帆闲闲地说。 
“啊!“沈风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 
想当初,龙野岸可是一连饭碗都不想自己端的人耶! 
“呃……因为一烦工作太忙了,每天看他辛苦成那个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再说我现在又做不了其他的事,就只有尽量能帮他什么就做什么咯。”龙野岸呜呜哝哝地解释着,一个大男人做这种事真是让他汗颜,又是在自己西乃的家人面前,呜…… 

沈风意味深长地看向黎一帆,黎一帆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真是气煞人也!想他宝贝的亲爱的弟弟怎么可以做这些鸡零狗碎的活?以前他在“镜湖山庄”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耶! 

“我们还是回家吧,在这里可没什么好玩的。”黎一帆甩给义愤填膺的沈风一个凉凉的背影,抢先出门了。 
而龙野岸也立即像个忠诚的小狗一样跟了上去,然后回头招呼沈风:“小风,走啊,回家了!” 
回家了…… 
多么甜蜜温馨的话,可沈风知道“此”家已非“彼”家。 
因为沈风的情况特殊,黎一帆拒绝了医生要求再观察的要求,很快办完了出院手续。 
沈风以为自己还在纽约,出了医院到达外面,看到奇异的景色才觉得不对:“小帆帆,这里是哪里啊?” 
“佛蒙特(MERMOZT),位于美国的东北部,我们现在不在中国本土,而是远远相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国度。”黎一帆简要的解释着。 

“哦,了解,请问这里距离纽约远吗?” 
一句话引得其余二位同时扭头看他。 
“喂!小心开车,我可不想成为车下亡魂。”沈风拍拍黎一帆的肩。 
“小风,你怎么知道纽约?好像你对这个世界很了解。”龙野岸率先发问。 
“那是,我知道纽约是一个狂欢大苹果,曼哈顿区最繁华,自由女神是美国的精神象征,还知道第四十二街是风月场所。”沈风侃侃而谈,“我还会说英语呢!” 

“沈风!”不仅龙野岸吃惊,黎一帆更是一头雾水,现代人回到古代还好说,多少学过一点历史,懂得一些古代常识,可古代来到现代,居然也什么都懂,难免不成是未卜先知? 

这也太夸张了把吧:“呵呵呵……”沈风又发出他那特有的、被龙野岸怒斥为苍蝇般的怪笑,不知道把他真实的经历向这两个笨蛋讲一遍,他们会不会吓到车底下去? 

“我现在饿了,把我喂饱再说!” 
“切”黎一帆和龙野岸同时送他两对卫生眼。 
“哦呵呵呵……”沈风依然自得其乐,调教他的人本来就是他的娱乐。 
佛蒙特,也在美国,应该距离纽约很近吧?不知道那个小混蛋和沈枫到底怎样了? 
沈枫啊,你千万要好好的。否则我就要成千古罪人了。自己想救人,却把你送上了暗器的锋口上…… 
黎一帆原来居住在香港,但龙野岸实在忍受不了那中狭窄相拥挤的闹市,像野生动物园的他渴望安宁的大自然,并为此郁郁不欢。 

再三考虑之下,黎一帆才选择了距离繁华之都比较近的佛蒙特,在迁移时也把一直昏睡不醒的沈风原身带到了美国。 
黎一帆的家是一幢两层楼的乳白色小楼,楼顶有个像红色蘑菇一样的小帽子,楼前有绿色的草坪,有木板钉制的篱笆,楼后有花园,还有一个中等的游泳池,算是富人家才住的起的别墅。 

沈风一边好奇地东看西看,一边啧啧地说:“龙,看来你真的娶到一个好老婆,有怎么漂亮的房子住。” 
一想起乔治家拥挤不堪的房间(其实还好啦,是普通人居住的公寓,只是无法与“枫桥夜泊”与黎一帆家相比而已),沈风就自觉无比的凄凉,为什么龙就这么好运呢?老人说:女怕嫁错郎,嫁错就一辈子吃糟糠受风霜。看起来男人也是如此啊,有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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