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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greenleaf(绿叶)-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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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那两个东西是鬼魂吗?还是他们会隐身术?!你们真是一群没用的饭桶!!” 

低着头一声也不敢吭的随从有的真被这些愤怒的吼声震得发昏,但是,也有几个头低得特别厉害的,他们的面孔因这几天没完没了的搜索任务而变得疲惫不堪,却不过是正好可以用来掩饰在怒骂下他们眼底深处的愤恨光芒。 

显然是诺兰多尔先生雇来的护卫的那个神秘的无名剑士终于忍不住上前半步,他对他的雇主低声说了几句什么,但换回的却是一声更愤怒的呵斥: 

“我花钱请你来,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别的闲事你少管!这些白吃我的蠢货,骂他们算便宜他们了!还有你!少在这里装什么好人,谁知道那两个鬼魂是不是你招来的——你给我小心点儿,小子!如果我发现你收了我的钱,背地里却在干别的勾当,我会叫你认得我是谁!” 

剑士倒没有在乎他的雇主的乱发脾气,当然他也不会再对这个事件多说什么,躬身一礼,他默默又退回了原来所在的位置。这似乎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不过,站在稍远一些位置的贝因萨人却以他们惯于残杀和争斗的敏锐发出了旁人没听到的冷笑。剑士那深深的斗篷头罩内有那么一瞬间闪过的光芒,和诺兰多尔先生被呵斥的随从中面貌最狰狞的一个眼里的光芒竟如此相似,不过诺兰多尔先生对剑士太傲慢,他昂着头用侧面对着这个令他大怒的男人,所以他是看不到那一闪即逝的光芒的,正如他看不到自己的随从拼命低下去的眼睛里的光芒一样。 

最后,诺兰多尔先生给他已经疲惫得厉害的随从加派了沉重的工作作为惩罚后,怒气才降低了一些,他把在如火日头下的辛苦丢给这些可怜的家伙们后,自己回到已经为他搭好的帐篷里凉快——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开始升起,沙漠迅速地成为炎热的地狱,他们将在这里扎营直到下一次月亮出现时再继续前进。 

现在贝因萨人很快证实了他们的猜测。 

剑士在看日出。沙漠中的日出有一种惊人的美,或者说,惊人的可怕的美。这里大概从来都不会有云层这种东西,因为没有水。也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东西所造成的班驳颜色,所以,万里黄沙和一洗如碧的蓝天界线分明地在远得仿佛天边的地平线上笔直展开,那比血更红的太阳就在这条线上拔地而起。它的身形巨大惊人,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地方能看到的,血红中射出千万道金色的火箭,大气在瞬间就被烤得灼热,地平线如蛇般扭曲起来,蒸腾而上,仿佛黄沙也在火之地狱中沸腾。这太阳便是一尊最伟大的神邸,血的、火的、死的神邸,凌驾万物不可冒犯。贝因萨人开始跪伏在即将滚烫的沙地上向它匍匐而拜,他们不停地重复着简单的却同时是最虔诚的礼拜动作,随着那几个在万道金箭下异常渺小的黑色身子的起伏,一首高亢的歌声在这一刻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声响。 

原来,野蛮人也是同样会歌唱的。这个念头根本没有在剑士脑海里出现过,在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歌声的时候。他是在歌吟中长大的,他本以为作为人类而言,是没有人可以比他更懂得音乐的无比优美了。他没有错,他现在知道的并不是音乐的优美,而是音乐的巨大。在他最熟悉的是精灵们最爱的低吟浅唱,那些福佑的绝世歌喉,那些象泉水、象清风、象绿林、象宝石一样的跃动的最精致的音符。而中州的人类虽然很多已经忘记了精灵,但他们的文明依旧和精灵血脉相连,他们在竖琴声中吟诗起舞的歌曲也没有太大的不同。这些音乐自然也会有神圣的旋律,有赞美的旋律,有高昂的旋律,有悲壮的旋律——但是,中州生活在山水之间的人们啊,他们是不会拥有如此巨大的音乐的! 

所以剑士完全没有去想“野蛮人原来也会唱歌”这样的问题,因为他根本无法把中州精灵的轻歌曼舞和这死的世界里匍匐着唱出的巨大音响联系起来。生灵,缩成最渺小的黑点,在蒸腾的热空气里和地平线一起扭曲起来,乐声从他们口中发出,却完全与他们无关,它充满着整个沙漠,它的调子高亢地直抵蓝天,却几乎没有几个变化的音符。正象沙漠是世界上最单调的空间一样,这乐声也是世界上最单调的曲子。单调而——纯粹!这里面没有对生命的倾诉,没有对悲欢的感伤,没有对丰功伟业的赞美,没有对不幸英雄的哀悼,甚至,连对神的崇敬和对自然的敬畏也没有,尽管它本该是为这而作的。它所有的,只是和这巨大灼热的血日一样的冷漠,和这万籁俱寂的黄沙蓝天一样的轰鸣。 

没有人可以在这乐声中骚动,实际上连动一动都难,那些已经钻进帐篷的人不知是怎么样的,但还在帐篷外的在乐声中都和剑士一样默默站着,虽然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听着歌唱了。直到沙漠人的祈祷完毕,他们能继续开始手上忙着的事,并且,在刚刚听过沙漠的歌声之后,很快发现他们正在忙的事实在没多少必要。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需要生命和活跃的世界,诺兰多尔先生那个面貌最狰狞的随从把本要收拾的一大摊子行李扔了开来。 

“见鬼!见鬼!”他咒骂着。 

然后他停下来,好象忽然又有了什么感慨,抬起头瞪了好一会儿那无情地上升的血日。 

“中州那些笨蛋!”他又在骂自己的同类了,“就知道大叫什么‘可怕的黑暗’,‘恐怖的黑暗’,‘死亡的黑暗’!——我呸!没见过世面的猪!索隆那点黑乌乌的小玩意儿,根本就没法和‘光明’比!” 

“所以他们至少有一件事说对了的,‘光明’的力量比‘黑暗’强大嘛!虽然他们一门心思自得自意地把那曲解成‘正义’的力量比‘邪恶’强大,可惜‘光明’和‘正义’,‘黑暗’和‘邪恶’,从来就没有他们自己骗自己的那种联姻关系。” 

接过他话头的是一路上几乎没有开口的剑士,现在他们离其他人都比较远,而两个本在他们前面不远处做祈祷的向导也不见了,大概是也躲进帐篷里去了吧。 

随从回头龇牙一笑,不过也没有让他那副凶巴巴的面相改变多少。 

“如果‘光明’先生和‘正义’小姐,还有‘黑暗’先生和‘邪恶’小姐,他们发现自己被做白日梦的精灵和人类强绑在一起谈婚论嫁,会不会气疯?” 

“哦,如果他们真的已经按精灵和人类的安排做了联姻,我认为那肯定是个政治婚姻。”剑士耸耸肩,“我们是光明的,所以我们是正义的,你们是黑暗的,所以你们是邪恶的,这可是个政治问题而不是爱情问题。” 

现在随从哈哈大笑起来,他眨着眼睛: 

“中州人对黑暗恐惧万分,沙漠人看来却把白昼视作畏途。若他们听过那些奇怪的精灵传说,说海那边的神仙不死之地是永昼的王国,一定要吓得大叫一声‘地狱’了——不管怎么说,您真是个有趣的人,我认为我的主人能请到您这样的人做他的护卫是他的天大的好运气。所以我想说的是,请您不要介意刚才我的主人对您说的气话。您知道,那只是无心的气话而已。” 

还是先来看看这位随从吧,其实我们已经见过他一次了,在这支商队还没有进入沙漠之前,他就因为后面那两个阴魂不散的蓝衣人而被他的主人斥责过——是的,他就是埃索海里姆,剑士阿拉贡知道他是那位有着大半人类血统的半精灵阿姆诺斯的兄弟。上一次,他被诺兰多尔先生厉声呵斥时可没有这次这样的怀恨眼神,也没有象现在这样嘴里在为主人的乱发脾气开脱而脸上的表情却一股子阴阳怪气。 

同样的两兄弟,为何最后却选择了不同的命运,这一点阿拉贡从来就没有弄清楚过。埃索海里姆看起来和他的兄弟是如此的不同,在阿姆诺斯仍保留着虽然不是光华四溢但至少年轻英俊的面容的时候,这个据说是他的弟弟的埃索海里姆已经满面沟壑。他的眼睛下垂出眼袋,微凸的肚子也是进入中年后常见的发福状态。不过,正象那肚子不能影响他的敏捷一样,眼睛的眼袋也遮不住他满目的凶光,他的脸虽然还算完整,不过当衣袖偶尔撩开时,略有松弛的苍老皮肤上纵横的却是一道道可怕的疤痕。任谁来看,都百分之百肯定这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如果在找到向导之前他对他主人的一种难以形容的敬畏忠顺还让他看起来只是坚强刚毅的话,那么现在他提起自己的主人时那闪烁不定的目光就只有“凶恶狡猾”可以形容了。 

阿拉贡不为所动地在兜帽的阴影里点头: 

“是的,当然,亲爱的埃索海里姆。我只是一个靠自己的剑谋生的人,谁给我足够的钱我就给谁卖命,我最珍视的是我们的和约。至于其他那些问题,比如我的现在的主人有没有坏毛病什么的,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更不用说让我挂心介意。” 

“哦?”埃索海里姆的眼皮跳了跳,“那可真是太好了——真的是,非常好。” 

他还再次笑了笑,露出的满口的白森森的牙齿在血日照耀下泛出红光。 

“所以我现在还是继续去看看我的雇主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要求,”阿拉贡也回以一礼,“埃索海里姆,希望下次你的运气好一点。我看诺兰多尔先生不抓出那两个跟踪我们的蓝色鬼魂是绝对不会罢休的,如果你又被派去做这个任务而且又被那两个鬼魂用隐身术溜了的话,诺兰多尔先生恐怕就不是大骂几声或叫你去收拾行李那么简单的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他的眼皮忽然又一跳,“谁?谁躲在那儿?!” 

埃索海里姆猛一转头,他身后有一块突起的小沙丘,沙丘静静地没有任何声响,仿佛它是从亘古时就站在那里而且将永远站下去一样——可下一刻沙粒象水一样流动起来,几个眨眼间,黝黑的人形出现在金黄的沙面上。 

人形发出低低的嘿嘿笑声,白眼仁儿里的黑眼珠盯着发现他的两个中州人类。 

“我还不知道原来沙漠民族连洗澡都是用沙子的。” 

埃索海里姆冷笑着说道。 

“这是我们沙漠人喜欢的一项运动而已,”从沙里出来的若干贝因萨人中的一个蛮不在乎地耸耸肩,他把手放在胸前做一个和解的手势,“好了好了,我知道,我会滚得远远的——你们喜欢讲什么就讲什么好了。至于谁会不会半路死掉,只要不是贝因萨人,就和我完全无关。” 

“您听到说谁要死了吗?” 

用斗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剑士忽然插口道。他的声音非常平静,所以贝因萨人才会只以一个开玩笑的鬼脸来回应吧。 

“谁要死了?啊?我说过这样的话吗?看来你们都会错意了,我只是在叹息沙漠的风云莫测而已,就是我这样把它当作自己的家的人,也知道沙漠是多么严厉的一个家长。只要一点小小的失误——唉,不说这些了,我也看过太多被沙漠吞噬的故事,而沙漠依旧是这个沙漠。” 

贝因萨人呵呵笑着,他现在完全从沙里滑了出来,迈开步子向另一边帐篷聚集的地方走去,但在走过剑士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停: 

“老实说我挺喜欢你们俩儿,特别是刚才无意听了你们的聊天以后——对了,你们想知道沙漠人是怎么讲大沙漠形成的故事的吗?” 

这下,两个中州人倒露出单纯的感兴趣的眼神来。 

“在中州的传说里,”剑士自己先敏捷地接下话头,“大沙漠本是一个美丽的内海,圣徒们来到这里,他们在中州大地的两端树起高高的明灯。神灯的光辉照耀着中州大地,使这里成为永昼,而神灯光辉交汇的地方就是当年的赫里尔内海,今天的大沙漠。那时这里因沐浴在不熄的两盏神灯的光辉下而绿树成荫鸟兽欢歌,是中州最美丽的花园。后来黑暗君王摩尔寇嫉妒圣徒们的天堂,他打碎了两盏神灯,燃起邪恶的地狱之火,让内海成为一片荒芜。而圣徒也从此离开中州,他们远去海外的福址王国了——或者,沙漠人有其他的故事?” 

贝因萨人笑着摆摆手: 

“如果没有其他的故事我就不必再提出来了。不过你们确定想听吗?” 

“剑士是我的生活,但收集各种奇闻却是我的爱好。” 

阿拉贡一躬身。 

“而我呢,听点有趣的故事总是不错的。” 

埃索海里姆也有了兴致。 

“在我们的传说里——”贝因萨人看上去果然很高兴有人听他说话,“赫里尔内海本来在星光下确实美如天堂,后来一群不懂事的孩子来到这里。他们是圣徒,那时圣徒也不过是懵懂无知、骄傲任性的小儿,他们在中州树起两盏神灯,并让神灯的光辉在赫里尔交汇,因为这里是他们打算居住的最爱之地。他们对自己的成就自鸣得意,甚至不肯让那神灯稍稍熄灭一会儿。那时苍穹之外传来世界之父的劝告,说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无缺的,那怕你看上去以为它完美无缺——光明也是同样。但圣徒们太骄傲任性了,他们赶走世界之父派来准备定时熄灭神灯的使者,最后自然自己尝到了火的地狱的苦果,因为神灯的光明的强大热量终于把整个内海都烤干了。圣徒们又哭又闹骂骂咧咧着离去了,据说后来他们倒慢慢学乖了些,并且继续高贵地在远方生活着,但赫里尔大地永远断送了生机,光明成了这里最可怕的诅咒——这就是沙漠人的故事。” 

…… 

“当然,这也只不过是一切传说中的一个而已——你不觉得传说有很多吗?你想相信的究竟是哪一个呢?” 

后来,当剑士人再次出现在他的雇主帐篷里时,诺兰多尔先生没有要求任何回答的,说道。 

然后,没过多久,人们发现诺兰多尔先生显然是火气未消,把他现在看着碍眼的家伙赶了出来。 

蓝衣的阴影不知怎么又不见了。 

这似乎反倒更加重了诺兰多尔先生的满腹狐疑和猜忌。然则他们还是顺利地走到了和莫多来的加利先生汇合的地点,原来加利先生正准备去找他在附近一个隐秘岩山的表兄弟的部落。据说那个部落比其他许多的都更野蛮和嗜血,是沙漠里最可怕和最神秘的民族之一。这真应该是象加利先生这样来自魔国的魔鬼的代言人最热中的对象了,而且没等他们前去岩山,神秘的野蛮部落就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奇形的沙漠生物驮着黑色的魔鬼呼啸而来,刀光闪出渴血的疯狂,刺耳的啸叫里是对他们那些装载得满满的行李的贪婪—— 

强盗,来了。 

阳光在这里是奢侈之物。 

莱戈拉斯想,他的眼睛长时间停留在从那个狭小的洞口射进来的一束苍白光柱上。 

再有不到一分钟二十一秒,这束光就会在白昼远未尽时早早消失了。这是这个房间的规律,是他以父亲算金币的劲头——或者至少是别人想象的父亲算金币的劲头算出来的最精确的时间。每天这个山洞里只有三个小时照得到阳光,而且还不知道奥克斯在天窗上加了什么设计,就是射进来的阳光,也是异常苍白微弱的——苍白得有时候真想看看水中的影象,看自己是不是也象这阳光一样在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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