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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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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情此景,好似曾经经历过。
  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味道让她有些眩晕。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习惯生命中多出来一个人,不再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心乱得手足无措。
  “我倒是发现一个问题。”少歌懒声道。
  “什么?”
  “太刻意了。小二你想,这乌癸镇若是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就不会故意做那些姿态——将碗筷放在桌上让我们自行挑选,以证明碗筷并没有问题。饭菜也应当是请客人先动筷,而不是像试菜一般,挨个先吃过,再请我们吃。”
  “嗯,的确不正常。饭菜中倒是没动手脚,难道是先让我们放松警惕?”
  少歌摇摇头,“程里正没有恶意,这一点我可以确定。”
  “那我真是有点糊涂了。或者…他们知道外人对乌癸镇有误解,所以特别照顾客人的感受?”挽月迷茫地揪着地上的草根。
  “如果是这样,应当早就有人替乌癸镇正名了。小二,若是我们顺利下了山,你会不会告诉旁人,乌癸镇其实并不是什么有去无回之地,而是一个好客之乡,镇中美食叫人流连忘返?”
  挽月点头连连:“那是一定的。若是得空了,或许还会叫上朋友再来。”
  她倒抽一口凉气。
  只要有人能回去,乌癸镇就能正名。
  问题是,乌癸镇并没有被正名。
  也就是说,并没有人回去过。
  “少歌,如果我们现在强行下山,会发生什么事?”
  “嗯?”他弯起月牙眼,“怎么不叫我七公子了?”
  “你还有闲心打趣。我都脊背发凉了。那如果来到镇中的人,不待他们出什么后招,连夜偷偷下山,会怎样?”
  “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吧?还是不要试了,小二你看,夕阳多美。”
  “……”
  夜幕降临时,满山金稻一片一片暗下去。
  很熟悉。
  “少歌,此情此景,仿佛经历过。只不过我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分不清是梦中的情景,或者是前世的情景。曾经,足不出户,就能看遍天下美景,坐在屋子里,就能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这样说起来,你恐怕会一头雾水。”
  她从来也没有刻意瞒着他关于前世的事情,但也从未主动提起过。
  少歌怔了怔,“小二说的是画?还是…眼?”
  “都不是。就是真真切切的,和真实的景色丝毫没有出入……我笨,没办法让那样的技术出现在这里。”她无奈地笑了笑。
  “小二,你的过去,没有我。”
  “是啊。”她偏头看他,“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有过这样幸福的时光,真的无法想像没有你的日子是怎样难过。”
  她心想,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的日子,倒是很快就适应了。但没有他…无法想,不敢想。
  四周已经暗下来了,这样的时刻,说上一两句甜蜜情话,气氛实在是叫人脸热心跳。
  他牵起她的手。
  “该走了。宁大少怕是要焦急。”
  她垂着头,踢着石子,甩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偷偷牵着手,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这样的时光,竟是从未有过的。
  第一次,和一个心心相映的人,手牵着手,走在夜色下。
  当初两个人匆忙定下终生,竟没有好好体会过慢慢恋爱,循序渐进的感觉。
  不过有什么要紧呢?日子还长,足够将那些缺失的一点一点补回来。
  只是挽月心中始终有些隐隐的不安。这乌癸镇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玄机?
  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让他们无法离开这里?
  以少歌的身手,趁着夜色悄悄离开,应该是毫无困难的一件事。除非他们堵住那些险峻的路段。她双眼一亮,是了。如果将路堵了,的确只能折返回来的。
  乌癸镇……到底要对他们做什么?
  更奇怪的是,心头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就像是两个人早已这样手牵着手,走过这条静谧的小路。
  山风微凉,一阵寒意袭来,倒是将她心头隐隐的奇异的感觉冲散了。她缩了缩肩膀,将手紧紧贴在林少歌的掌心,不住地蹭他,偷走他手中的温度。他察觉到,轻轻笑了笑,手上加大了力气,步子也快了,很快就回到程里正的住处。
  到了厢房外面,他突然俯下身,贴在她耳旁,低声道:“你我已是夫妻,如今这样牵一牵手,可算是由奢入俭?”
  说罢,他轻笑一声,吻了吻她的耳垂。
  挽月浑身一颤,呼吸凌乱得呛了呛。羞也不是,恼也不是。
  林少歌收起阴谋得逞的笑意,松开了她的手,先一步推门而入。
  谢倾宁已经睡熟了,横在炕上。少歌将他扔到一旁,自己躺在正中,拍拍身侧,示意挽月躺在另一侧。
  挽月无奈地躺下,叹道:“我们三人在一室过夜,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如今竟同卧一炕,真是要命。”
  “不用顾虑。我不睡的。”
  “下半夜你把我叫醒。谢倾宁守夜,我实在放心不下。”
  “嗯。”
  挽月一觉睡到了天亮。
  早该想到,他宁愿自己熬一夜,也不舍得叫醒她的。
  “骗子。”她嘟囔一句,爬起来找人。
  到了外头,见少歌和谢倾宁正在井边洗漱。
  井水冰凉,拍了拍脸,整个人神清气爽。
  挽月仔细察看少歌的脸色,倒也不见丝毫萎靡。
  “二弟快点,迟了怕那个云海又去给人家做铃铛。”谢倾宁焦急地四下踱步。
  少歌见挽月一脸迷茫,便解释道:“程里正方才说,云海做的簪子好,但是做起来颇费功夫,倒不如给新生婴孩做项圈、铃铛赚得多。所以这些年,他极少做簪子了。”
  挽月笑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无论怎样,也要买它十根八根的带回去发财。走!出发!”。


第116章 二日(上)
  程里正带着谢倾宁三人进了一处巷道。
  依旧是青石铺的路,清晨时分,露水打湿了地面,青石湿漉漉,有些磨得又平又亮的地方踩上去会打滑。
  程里正示意三人走路当心。
  少歌走得稳。挽月和谢倾宁一人一边抓住他的胳膊,摇摇晃晃挂在他身上。
  这样的走法,耽误了不少时间,到了云海家门前,见他正挑着两副货担要出门。
  “老云,停停脚,停停脚。”程里正抢先几步,拦下云海。
  “嗳,里正老倌怎么得闲过来了?”云海放下货担,转过身来。
  这个云海年纪四十开外,面黄无须,头发剃光,刚长出一圈青青的发茬,看着就像个还俗的和尚。
  “介绍给你好买卖。”程里正指着谢倾宁,“远客到来,要买你的簪子。”
  云海怔了怔:“好久不做簪子了。自从清小姐开始戴玉簪,谁还买我的银簪子。”
  程里正叹了口气道:“也怪不得清小姐。你总该还有剩的吧?”
  谢倾宁奇道:“现做不行?”
  “客官有所不知,做一根簪子,起码要小半个月。小半个月,客官早下山去喽。”
  挽月不动声色和少歌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了些计较。云海这句话倒是说得极自然,十足实诚,当真是半点异样都没有。
  他是当真认为这三个客人在小半月之后是下山去了的,而不是什么“回了老家”、“上了西天”之类……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
  云海抬起粗短的手指挠了挠秃头,“倒是还留了几根在柜子里头,不过有些年岁了,颜色不太鲜亮。客官要是不嫌弃的话,我翻新一下,大约一两天就能做好。”
  “我看看旧成什么模样?如卿可不好糊弄。”
  “嗳。”云海答应着,开了门,引三人进家。
  程里正带他们找到人,招呼一声,就离开忙活去了。
  云海的老妻和儿媳妇正坐在院中的井口边,一边择菜一边说些闲话。
  见云海领了三个俊俏的少年郎进来,儿媳妇哎哟一声逃回了屋。
  谢倾宁笑道:“程里正他闺女看着木讷,倒是不惧生人。”
  云海憨憨一笑:“哪能比,里正家的,见惯了生人的。”
  挽月和少歌不动声色对视一眼。
  他进了一间光线很暗的侧室,取了一只竹箱,搬到院中。
  一开箱,大股金属特有的刺鼻霉味扑面而来。
  谢倾宁伸长了脖颈凑进去看,熏得咳嗽不止,眼鼻通红。
  看来的确是尘封了好些日子了。
  “自从清小姐改用玉簪子,三年多来,我的簪子就没卖过一根。”云海闷闷的样子,“我还不爱做呢,费神又赚不到几个钱。”
  “得了得了!”他妻子撇了撇嘴,“昨儿中路的老黄头抱他孙子下来,我咋见那铃铛上你给他多做了几道云海纹?不做簪子,你难受!”
  挽月试探问道:“这簪子在山下说不定很招人喜欢呢?怎么不带进城里卖去?”
  “就他这憨脑瓜,下了山,怕是人都被骗走卖喽!”云海妻笑道。
  “那要是谁家有机灵人下山,托他去卖不就好了?”挽月随口问道。
  “哪有什么机灵人!”云海妻摆了摆手,“山里人,不爱跟外边打交道。你们外头的人一个赛一个精,总会是我们吃亏的。”
  说罢,望着那竹箱里的簪子,直向她丈夫云海使眼色。
  挽月笑道:“放心放心,我们宁大少差什么也不差钱!他要是看中你的簪子,定不会叫你吃亏的。”
  “不是这个意思……”云海作势踢他老妻一脚,“去去去!瞅瞅你这小家子样!”
  云海妻边走,边不忿道:“上次那个什么洛城的大公子,人家倒没说啥,你自己给短了个半价!缺心眼!翻新的簪子就不是银子了?”
  挽月心中一突。听这话音,倒是有个外来客买过簪子?洛城的大公子,仿佛在哪里听到过?
  她凝神想了半天,脑袋里装的尽是洛城风月别苑老︱鸨︱子少给了二百两银子那事。
  这一辈子认识林少歌之前,除了银子的事,其他倒真不大上心。她心道,这个毛病,日后可得改一改,省得以后叫少歌笑话。
  谢倾宁仔细看了那几根簪子,除了表面变得灰黑黯淡,其他倒也没什么不好,做工精细至极,那云海纹层层叠叠,可见花进了不少功夫的。
  侧面细细刻着“云海”二字。
  云海道:“翻新一下,很快的。客官要是中意的话,我……”
  谢倾宁大手一挥:“我们还要在镇中待六日,尽量多做几根!钱不是问题!”
  “呃……”云海搓了搓手,“这个…虽然是翻新过的旧簪子,但成色什么的都是最好的,十足十的真银,那个……”
  “磨磨唧唧,多少钱?说个一口价。”
  “三两银子一根,成不成?”云海吞了吞口水。
  “啊?!”谢倾宁瞪大了眼睛。
  “不成啊?那…二两银子成不?”云海苦了脸,“客官也听见了,上次给洛城大公子半价,被那个老婆娘念叨三年了。若还不成,那我也不卖了,省得她聒噪。”
  “成成成!”谢倾宁急道:“就三两银子一根,有多少要多少,你尽快给我做,啊!”
  谢倾宁在原地不住打着转转,见云海还不开始动手,便连声催促。
  云海苦笑道:“今儿答应了中路那边,还要做一只铃铛。客官莫急,这几天我连夜赶一赶,这里也就九根簪子,应该是能做完的。”
  谈好了价钱,三人便告辞要离开。
  挽月扁了嘴,这么好的买卖,怎么就便宜谢倾宁了?
  见她这副模样,少歌不由摇头暗笑,歧地总算是要出一位爱财如命的王妃了……
  到了门口,见一个二十岁不到的男子扛着一把铁锹,牵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走过来,想来就是云海的儿子和孙子。
  见面点了点头,便错身各自要走。
  突然那小男孩拍手叫道:“小二哥!是小二哥?!”
  少歌身子一僵,望向挽月。
  见她更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你……认得我?你是谁?”
  “我是虎子呀!”。


第117章 二日(中)一更~求首订
  虎子。
  见挽月一脸茫然,虎子抬起头望了望他爹。
  “阿爸,这个不是和大公子在一起的小二哥?”
  虎子他爹匆匆看挽月一眼:“不是。虎子你认错人了。客官莫怪。”
  挽月浑身发冷。
  此虎子非彼虎子。
  轩辕去邪扮的虎子,除了名字也叫虎子之外,和面前这个虎子并没有并点相似之处。
  如果虎子不叫她小二哥,这件事情根本不会让人上心,毕竟名叫虎子的娃儿实在是太多。
  但是没有如果。
  三个人来到主道上。今日不是赶集的日子,街道两旁不见了小商贩,虽不至于冷清,店铺里却也不复昨日熙熙攘攘的景况。这镇中人口,估摸着有近万人。
  还不到饭点,谢倾宁惦记着昨日的田蛙,抓住路人便打听卖田蛙的田老汉店开在何处。
  他得意地笑道:“这就是未雨绸缪,总好过等到肚饿了再去找。今日也不好意思叫程里正再买田蛙,干脆我们哥三个吃饱喝足,再给他带一份回去。”
  挽月和少歌有心事,便由着他带路,半刻钟后找到了田老汉的田蛙店,原来就在程里正家背后的巷子里。
  时辰还早些,三人选了处靠窗位置坐下,谢倾宁让田老汉带着他,到后厨去看活田蛙。
  “虎子,是个很寻常的名字。”少歌收回搭在窗棂上的手肘,偏头看挽月。
  “只是巧合吗?可他为什么也叫我小二哥?既然花会上燕七误导你,让我落在了轩辕去邪手中,那燕七就是在替他做事。难道是轩辕去邪引我们到这乌癸镇来?不可能啊,乌癸镇那些秘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他还没出生呢,如何有本事将手伸到这里来了?莫非这乌癸镇涉及什么皇家秘辛,只有皇帝才知晓,代代相传?那也不对,轩辕去邪还没登基呢。可若不是他,又怎么会正巧有个虎子,也叫我小二哥?”
  少歌圈起右手抵在唇边咳了咳。
  “小二,你乱我心神的本领,一如往昔。”
  挽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抬了抬眉毛:“原本我心中隐隐有了一条线,如今……”点了点眉心,“一团乱麻。”
  挽月失笑:“不错,将你拉下神坛,倒是离我更近了。”
  说话间,谢倾宁回来了。
  “你们怎么不去瞧瞧,那田蛙当真是只只膘肥体壮,一蹦三尺高!难怪腿上两坨肉又筋道又鲜嫩!我和那田老汉说了,只留四条腿,其余的部分他自己拿去用,钱照给!”
  挽月直伸大拇指:“宁大少机智!吃蛙,的确是嫌身上肉少骨头多,啃起来麻烦又难看。竟从来没想过,让店家只留腿不留身!”
  说话间,程里正急急进了店,像是有些生气,四方帽歪了也不扶。
  “三位怎么跑这里来了,叫老朽好找!是嫌我招待不周?还是饭菜不好?”
  “哪能啊?宁大少嘴馋,叫田老汉打包几份,带过去吃呢。”挽月解释道。
  程里正舒展了眉头:“原来是田蛙不够,告诉我就是了。”
  挽月噗嗤一笑:“宁大少嘴刁,只想吃田蛙腿儿,哪儿好意思对里正说?”
  此事便轻轻揭过了。拎上两大盒田蛙腿,回到程里正住处,吃蛙添饭,好不快活。
  谢倾宁吃得多,饭毕,又喝下几海碗乌癸子汤,顿觉神清气爽,漱口也不必了。
  “里正大人,”他眉花眼笑,“向你打听个人。”
  “宁大少想打听谁?”
  “清小姐。”
  “嗯?”程里正瞪了瞪眼,“宁大少为何要打听清小姐?”
  谢倾宁贼兮兮一笑,道:“云海说自她换了玉簪,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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