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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耶稣-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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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没有贵贱尊卑之分,人都是平等的。人的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他是一个
“人”,是上帝的儿女。在这方面,穷人、富人、平民、贵族全都是一样的。耶
稣特别关心穷人和受压迫者,纯粹是出于爱心与同情。耶稣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而
大声疾呼:“你们要小心,不要轻视这些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
八10)他谆谆地告诫人们,只要帮助了任何一个最卑微的弟兄,也就是帮助了他。
他还讲比喻说:“两只麻雀不是卖一个大钱么?但你们的父若不许可,一只也不
会掉在地上……所以不要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马太福音》十
29~31)这些“卑微的”小弟兄之所以受到上帝的关怀,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社
会地位,而是因为他们是“人”,是上帝的儿女。
    当时犹太人在社交中等级界线非常分明,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社会集
团之间都有一条看不见的鸿沟。这是不平等社会的特征。同席共餐就是一个最明
显的缩影。共餐具有社会等级、经济地位、教育程度、政治立场、民族成分等方
面的强烈排他性。人们一般只能与具有相同身份的人同席共餐。如果“上等人”
与“下等人”同席,轻者遭人非议,重者就有可能被本阶层、集团的人抛弃。同
席共餐当时是,现在仍然是维系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正如李。爱德华。克
罗辛斯基(LeeEdward Klosinski )指出的那样:“分享食物是一种交易,它涉
及到一系列相互间的义务,而且创造了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复杂联系。食物还
具有象征这些关系、划定群众界线的能力……食物交换对人们的相互作用来说是
很基本的。在食物交换中,隐含着一系列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这些交易涉
及到在社会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和义务之环境中的诸多个人。食物交换也能够作
为人们相互作用的象征。
    吃喝是一种象征着情感和关系的行为,它沟通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力量,表
明了群体身份的界线……“①被排斥的”下等人“对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体制自然
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报复,用暴力革命打倒”上等人“,把他们变成新的”
下等人“,自己成为新的”上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一种是梦想
通过上帝的公义统治建立一个没有任何等级差别的绝对平等的社会。耶稣属于后
者。他出身木匠,工匠阶层属于下层社会,但在下层社会中①转引自约翰。克罗
桑《耶稣传》,第91页。
    又高于苦力、乞丐、妓女、罪人。他受“上等人”歧视,又受“下等人”羡
慕。他对这个不平等的社会深恶痛绝,并以实际行动向它宣战。他蔑视社会舆论
(当然是“上等人”的舆论)的谴责(指责他是个贪吃好酒之徒,与妓女、罪人
为伍),公然与罪人、税吏、妓女、乞丐、游民同席共餐,向人们展示他要建立
一个人人绝对平等的社会的理想。
    耶稣经常用小孩子来代表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弟兄”,不仅是因为小孩子在
当时像穷人和受压迫者一样不为社会重视,而且因为小孩子心地淳朴、善良、谦
卑、坦诚、无私,正如耶稣所祝福的那样:“虚心的人有福了……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
    有一次,有人要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去求他祝福,门徒认为他们不应该用
这些小事来打扰耶稣,不许他们到耶稣跟前去。耶稣看见了,很不以为然地对门
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属于这样的人。我实在
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马可福音》十13~16;《马太福音》十九13~15;《路加福音》十八15
~17)
    又有一次,门徒问耶稣说:“老师,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叫过一个小
孩子来站在他们当中,对门徒说:“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就肯定
不能进天国。所以,凡像小孩子一样谦卑的人,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十八1
~5 )
    耶稣的话明确无误地指出:天国属于那些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因为具有
“赤子之心”的人都不会有社会地位贵贱高低的概念,不会尔虞我诈地去争夺名
利、互相倾轧、追求特权。
    耶稣关于消除社会地位贵贱差别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穷人与受压迫者
争取人权。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穷人或受压迫者就有资格进天国。耶稣在这里向人
们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同样,耶稣也并不
是对社会上层人士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条件也是他们必须转变成小孩子那样具
有“赤子之心”。这项条件或要求,对广大下层人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
为他们失掉的是屈辱和痛苦。得到的却是做“人”的尊严;但对社会上层人士来
说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要求他们主动抛弃自己的权势、地位、财产、
荣誉、特权等,变成一个他们一向轻视的所谓“下等人”,这当然是他们难以接
受的。尽管这样,耶稣仍然坚持苦口婆心地诱导、劝勉、争取他们,不轻易地放
弃他们,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也是“人”。
    耶稣的这种社会理想,门徒们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他们中间曾经为地位问题
而发生争论。一次是在迦百农,耶稣在路上听见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谁的地位应
当最高,就问他们说:“你们争论什么?”
    门徒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响。
    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们中间谁想当最大的,谁就该做最小的,做众人
的仆人。”(《马可福音》九33~35)
    另一次是在耶稣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雅各、约翰的母亲(也就是耶稣的姨母)
带着他俩来向耶稣请求一件事。
    “你们想要什么?”
    雅各、约翰没有作声,他们的母亲替他们请求说:“求你答应我让我这两个
儿子在你的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耶稣见连他最亲密的两个门徒都不理解自己的理想与使命,不禁有些伤感地
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我们能!”雅各、约翰同声回答说。
    耶稣语重心长地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
我可以赐给的,乃是我父给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其他十个门徒听了雅各、约翰的请求,都非常生气。耶稣就开导他们说:
“在世俗的王国里,有君王统治人民,由大臣管理百姓。但你们却不是这样的。
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最大的,谁就应当做最小的;谁想在你们中间做首领,谁就
应当做你们的仆人。因为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抬高。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许多人的赎价。”
(《马太福音》二十20~28;二十三11~12;《路加福音》二十二 24 ~26)
    为了以身作则,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自像仆人那
样为门徒们洗脚。耶稣以实际行动打破了世俗传统的贵贱尊卑的界限,为后人树
立了光辉典范。
    耶稣对妇女的关怀与同情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那时,妇女的社会地位
和穷人一样,属于被忽视的阶层。即使在上层社会里,妇女也根本没有公开活动
的权利。她们既不能作经学家的学生,也不能作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奋锐党的
成员;即使在艾赛尼派社团里妇女也没有发言权。这是犹太社会的传统。《利未
记》十二章中规定:“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
    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
    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这分明是轻视妇女。犹太男人在早祷时
经常说:”宇宙的君王,我的主,我的上帝啊!你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你没有把
我造成一个女人。“犹太人还有一句话说:”宁可把律法书拿去烧掉,也不能将
它交给女人。“①20世纪初,在埃及发现了公元前1 年6 月18日某人写的一封纸
草信,其中说:”……如果你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儿子的话,就让他活下去,如果
是女孩,就把她抛掉……“②可见歧视妇女是当时地中海世界的普遍现象。耶稣
却挺身而出,主张妇女和男人具有同等的”人“的价值。
    他关心妇女,毫不歧视她们;正确地评价她们的善行(《马可福音》十二 14
~44;《路加福音》二十一 1~4 ),热心地为她们治病,安慰她们,把她们当
做自己的母亲、姐妹一般(《马可福音》三34~35);收留她们做自己的朋友和
门徒(《马可福音》十五40~41,《路加福音》八1 ~3 ,十38~42);他毫无
顾虑地向娼妓表示怜悯与同情,赦免她们的罪,接受她们的谢意,和她们做朋友
(《路加福音》七36~50;《约翰福音》八1 ~11)。这一切的出发点,就是妇
女也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人”。
    总之,耶稣理想的天国是一个没有贵贱尊卑之分的社会,是人人平等、①转
引自钟志邦《中文经注释——马可福音》,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第306
页。
    ②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84页。
    人人都受到爱护与尊重的社会。他希望用“人”的神圣价值观取代世俗的权
势价值观,重新组织社会结构。
    6 天国是一个彼此相爱的社会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
(《约翰福音》十三34)
    耶稣认为用“均贫富”、“等贵贱”的办法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理
想的天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思想基础——博爱,这就是耶稣传教的核心目的。
    有一次,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问他说:“先生,《律法》上的诫命哪一
条最重要?”
    耶稣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最重要的,
还有一条和这一条差不多的重要,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
和《先知书》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二十二 34 ~40;《马可福音
》十二 28 ~34)
    耶稣认为“爱人如己”就是“尽心尽意爱上帝”的具体实践。要做到“爱人
如己”首先必须自我完善。自我完善的第一步就是要严以律己。所以他主张:犯
罪的事不但不能做,而且连想也不能想。向弟兄动怒就是在心里犯了杀人罪;看
见妇女动淫念,就是在心里犯了奸淫罪。他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
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
身下地狱。“(《马太福音》五21~22,28~30,十八8 ~9 ;《马可福音》九
43~47)耶稣说这话并不是要求人们犯了罪就真的去剜眼砍手,而是用这种形象
比喻来形容自我要求的严格。
    人做到了“严以律己”,然后才能“宽以待人”。他说:“你们不要论断人,
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
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
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
假冒为善的人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
刺。”(《马太福音》七1 ~5 ;《路加福音》六37~42)
    耶稣在要求人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之后,进一步指出正确对待别
人的思想基础是宽恕。
    有一次,彼得问耶稣说:“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
七次可以吗?”
    “我告诉你,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回答说。(《马太福
音》十八21~22)
    这里说的“七十个七次”就是要永远宽恕的意思。所以耶稣又说:“你们饶
恕了别人,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你们不饶恕别人,就必然得不到上帝的饶恕。”
(《路加福音》六37)为此,耶稣讲了一个比喻:“有一个国王和他的仆人算账。
有一个仆人欠国王1000两银子没有办法偿还。国王下令叫人把他的妻子儿女以及
现有的全部财产都卖掉用来还债。
    那仆人跪下痛哭流涕地恳求说:“主啊,宽容我一个期限吧,我会还清的。
‘国王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去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一个欠他10
两银子的同伴,就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咙,说:”赶快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那同伴央求他说:“宽容我几天吧,我一定还给你!‘他却一天也不宽容,
反而把那同伴送去关在监狱里,直到他还清了债。其他仆人知道了这件事,都非
常气愤,便向国王报告了这一切。国王大怒,差人把那个仆人叫了来,对他说:”
你这个可恶的奴才!你欠我1000两银子无法偿还,你求我,我就把你欠的债全都
免了。你的同伴只欠你十两银子,难道你不应该像我可怜你那样宽容他吗!’于
是,国王下令送他去服刑,直到他把债务全部还清。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宽
恕你们的弟兄,上帝也要这样对待你们了。“(《马太福音》十八23~35)
    这里所讲的宽恕更多地是指对别人的缺点、错误、罪过要采取宽容谅解的态
度。
    税吏马太蒙召跟从了耶稣以后,在家里摆设宴席招待耶稣及其门徒,马太的
许多当税吏的朋友也来参加宴席。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看见了这件事,就对耶稣的
门徒说:“你们的老师为什么和税吏、罪人一起吃饭呢!”
    耶稣知道了,就回答说:“我来本不是召唤义人悔改,而是为了召唤罪人悔
改。因为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难道医生应该远离他的病
人吗?先知何西阿曾经传达上帝的声音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你们
好好地想想这句话的意思吧。“(《马太福音》九9 ~13)
    当时,法利赛人和经学家们都认为税吏和一切不懂得或不严守《律法》及传
统礼仪的人都是不可宽恕的罪人。耶稣却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的罪人,不应该嫌
弃他们;退一步讲,即使他们是真正的罪人,也不应该对他们采取放弃的态度,
而应该积极地接近他们,关心他们,召唤他们悔改,这样才能彰显上帝的慈爱。
    有一次,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耶稣高兴地去了。按照犹太
人当时的习俗,客人一到,主人要同他亲嘴表示亲热,还要吩咐仆人打水给客人
洗脚以表示尊敬。但是,耶稣来到以后,西门竟不与他亲嘴,也不给他洗脚,这
分明是一种故意的冷落。耶稣心里明白,但也不说破。正吃饭的时候,从外面走
进来一个女人(犹太人家的门是开着的,外人也可以随便进来)。这女人是本城
有名的荡妇,是法利赛人最看不起的“罪人”。她听过耶稣的教诲,决心痛改前
非重新做人。这一天,她听说耶稣在西门家里做客,就去买了一瓶极其贵重的香
膏来到西门家里,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轻声哭泣,眼泪湿了耶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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