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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未删的文档:卫西谛电影随笔-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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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奥尼自己阐释“空间就是角色”的概念时有个生动的说法——“对着走廊喊一句话和对着街道喊一句话是两回事。” 
    维多利亚跟着皮埃罗回家,亲吻接着又是挣扎,她提着不小心被皮埃罗撕裂的服,在属于他的室内空间游走,并从窗口向外眺望。这些都被人命名为“安东尼式无聊”(Antoniennui)。他和她用手指的调情代替性爱。他和她躺在草地上谈论没有答案的爱与婚姻。他和她在交易所办公室的沙发上模拟别的情侣。然后,是道别,他和她约定“明天见,还有后天,大后天,后天的后天……今晚见,老地方。”但这个场景被拍摄成类似生死别离,预示着不祥和不安。维多利亚走后,皮埃罗将所有放在一旁的听筒重新挂上,现实生活继续。表示他和她的爱是被隔绝的、短暂的。 
    9. 
    最后的,这个电影史上最著名的结尾之一,由若干、断续的空镜头组成。在这里“地点不是作为场景或陪衬,服从情节设置,而是变成了拍摄对象”。抄录一个关于这个段落的描述“没有对话,只有破碎的声响——洒水车,水从有刻度的桶里流进下水道,公共汽车,孩子们的叫喊声,还有钢琴、管乐器演奏的乔瓦尼·弗斯柯的无调性音乐的片段。虽然有人在镜头里出现,赶马车的人,推着婴儿车的护士,等公共汽车的人,下公共汽车的人,阳台上的人,关掉洒水车的人,但是大多数镜头是空的”。可以指出的是这里的人——经过他们有面部的特写,但他们也只是景物的一部分。莫尼卡·维蒂和阿兰·德隆并没出现。 
    这里呈现的是主人公经过和存在的空间。而主人公消失,空间成为角色,最终主宰这部电影。这些空间用最完美的剪辑组接在一起,据说德勒兹将这个结尾神话,说这些空间的镜头拍出了“时间的永恒”。这组蒙太奇镜头,标准公司DVD版本是七分半钟,据说有的版本是五分钟,原因是在1962年戛纳的一次放映后,观众对它做出了“可怕的反应”,于是制片人姆把它缩短了。在克莉斯汀·汤普森、大卫·波德维尔《世界电影史》形容安东尼奥尼的作品时说,它们都“采用一种缓慢的节奏,并且在事件之间,加入许多‘死寂时刻’。有些场面在表演动作之前即展开,而在表演动作之后仍然停留不去。”在《蚀》的极端的最后,那个所谓的“死寂时刻”完全代替了表演动作,似乎延续到恒久。 
    9+5 
    对于这部影片的命名他们有不同的诠释,阿吉安诺·阿普拉说片名《蚀》是因为片中讲述得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在片中的新罗马,女性的情感如月蚀般跌宕起伏。卡洛·迪·卡洛说《蚀》是因为拍摄这部电影那年出现了日食,安东尼奥尼在佛罗伦萨的公路上拍摄了全过程,但没有用在影片中。但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街灯点亮的那个特写,无疑与日食一样,它照亮整个银幕,又迅速把黑暗带入。于是电影结束。
    派克先生·芬奇律师:杀死一只知更鸟,1962 
    1. 
    格里高利·派克先生在2003年6月12日凌晨时分离开了这个世界,《时代周刊》的纪念文章的结尾是“美国,肃然起立吧!格利高里·派克已经逝世。”对于美国电影界来说,派克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一种人文精神,他的银幕形象、个人气质、生活方式都可以作为一个时代的标竿。而就在他去世前一个礼拜,美国电影学院(AmericanFilmInstitute)挑选出百年来银幕上最具代表性的一百名英雄与恶棍,排在首位的就是派克——他主演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小镇律师阿迪克斯·芬奇,而排列在后面的有印第安纳·琼斯以及詹姆斯·邦德。很多人无法理解,芬奇律师在影片中没有动过拳头,仅开过一枪还只是为了击毙一条疯狗而已,为什么他可以成为“头号英雄”? 
    对更多的中国影迷来说,派克象征着好莱坞黄金时代、黑白影像里的某种“终极浪漫”。如果人们把奥黛丽·赫本看作天使的话,那么派克是公认有可能让天使爱上的人——1953年的《罗马假日》,让世界各地恋爱的人们沉醉了,很多人追寻派克和赫本的足迹,来到意大利寻找属于自己的浪漫情事。十年后,谁也没有料到这个人们心目中永远多情的翩翩美男子,会以一个年近半百、戴着老花眼镜的角色登上奥斯卡影帝的宝座。这个不再年轻、俊美的角色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阿迪克斯·芬奇律师,他以一种绝对的正义感、无瑕的道德感征服了观众。 
    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麦克尔·艾斯默曾经在他的著作《影像中的正义》中,对这位小镇上的“律政英雄”这样评述:“格里高利·派克所扮演的芬奇律师树立了为所有律师所向往、却鲜少有人能够达到的职业风范:无论前途多么险恶,无论请求他辩护的被告人多么为社会所痛恨不齿,只要做出了承诺,他便不惜一切代价,坚定不移地为委托人抗辩到底。”的确,在若干年里,有无数律师说看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才下定决心去从事这个行业。 
    2. 
    但,芬奇律师的形象绝不仅仅鼓舞了律政界人士,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意义上的正义英雄(有人说他是代表:“自苏格拉底以来所有不肯屈服于暴政统治之下的文明斗士”)。如果放在历史背景下说,派克和他所扮演的芬奇律师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黑人运动起到了正面的影响。据说派克在影片中有一场长达九分钟、为黑人汤姆的辩护场面,他慷慨陈词、异常动人,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摄制组都鼓起掌来。很多人还记得他面向陪审团的陈词:“在我们的国家,法庭是最重要的天平。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其实在银幕下,派克也是一位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支持者,在1968年,当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遭种族主义者暗杀身亡时,身为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院(AcademyofMotionPictureArtsandSciences)主席的派克毅然宣布将奥斯卡颁奖典礼推迟两天,以哀悼这位伟大的人权斗士。在那个风云变幻莫测、政治环境险恶的时代,做出这样的决定简直是一个义举。 
    格里高利·派克曾经说道:“我将我所有的一切都倾注于他(芬奇律师)的身上——我所有的情感、我四十六年的人生经验以及我对于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的憎恶之情。”或许派克出演阿迪克斯·芬奇是因为导演罗伯特·穆里根(RobertMulligan)看过他主演的伊利亚·卡赞作品《君子协定》,在那部电影里派克扮演了一个正直有为、同情犹太人的青年作家菲尔·格林,这部电影当时被认为是“对排犹主义发起的第一次重大的反击”。而派克认为对于这个角色自己“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他曾在加州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童年,而且他作为一个父亲,又对孩子有充分的理解。 
    据说,制片厂原打算让洛克·赫德森(RockHudson)来扮演芬奇律师,他也是当时的大明星,而最后派克获得这个角色像是冥冥中的天意。后来在《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拍摄现场,原著作者哈珀·李来探班,她看到早已不是《罗马假日》中白马王子模样的派克,突然眼眶中噙满了泪水。派克走到她面前,轻声问她为什么哭,哈珀·李说:“我刚才看到你大腹便便的样子,和我父亲生前一模一样。”而派克则回答说:“哈珀,那才是真正的表演。”1963年,格里高利·派克终于凭借这个角色而得到了奥斯卡金像奖,在此之前,他有四次获得提名,而都与奥斯卡擦肩而过。整整四十年后,派克在和自己相守了四十八年的妻子身旁安然逝去。隐居的哈珀·李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说:格利高里·派克本是个美男子,阿迪克斯·芬奇让他扮演了自己。 
    3. 
    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城发生白人以武力阻止黑人入学事件,最终艾森豪威尔总统派101空降师前往进行军事管制才避免事态扩大;1961年,马丁·路德·金牧师领导了“自由乘车”运动,即运用州际公共汽车推广黑人民权运动;1963年,金牧师发动25万人向华盛顿自由进军以争取就业、争取自由的游行,并在林肯纪念塔前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说;1965年,主张以暴力对付暴力的黑人领袖马尔科姆·爱克斯被刺杀;1968年,金牧师于4月3日率领6000名抗议者进军孟菲斯,在共济会教堂发表演说:“我到了山顶”,次日遭暗杀。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和电影正是诞生在那个黑人民权运动的时代背景下:1960年小说发表并获得普利策奖;1962年电影公映并获得三项奥斯卡奖。但优秀之作远不会仅存于一时,这部小说或电影受到推崇有相当大的原因确是因为彼时的社会环境,但它蔓延至今的影响,则是源自其对人性有着直接的探讨,以及文本散发出来的自然魅力。这部书是“100本最受美国孩子喜欢的书”之一;是美国图书馆员评选二十世纪小说清单第一名(赢过了排名第二的《麦田守望者》);2004年BBC听众选出了5部影响最深远的“女性分水岭小説”(Women’sWatershedFiction),第一名是《傲慢与偏见》,第二名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2001年,芝加哥开始全城“同读一本书”活动,《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第一届当选书目,原因是芝加哥是一个充满各种族移民的城市,黑人占很大的比例。这个城市的一位电视主持菲尔·彭斯(PhilPonce)说: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因为我们很多人的心里,尚有个变相的“拉德利屋子”。——这个“拉德利屋子”是小说中一位善者隐居的处所,偏见、愚昧的舆论使那里变成一座鬼屋(有意思的是,这部电影有一种译名叫做《怪屋疑云》,当真是“将错就错”了)。
    当一本书脱离了时代,也能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和多重被解读性的话,便会生出种种遭遇来。《杀死一只知更鸟》也经常被人滑稽的“利用”,并见诸报章之上。调查克林顿绯闻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曾发表演说,自比阿迪克斯·芬奇律师,而希拉里的回忆录《亲历历史》中,也特意指出“芬奇律师展现的是道德勇气,而斯塔尔是却滥用权力”,希拉里咬牙切齿道:“如此相比令人难以忍受”。后来又传出消息说,成为美军阶下囚的萨达姆最爱读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是他的律师送给他的,据说萨达姆“喜欢为冤屈者伸张正义的主人公”。 
    4. 
    如果从影像的直观的特性来说,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缺少了一些小说原有的多义性,但某些方面要比小说来得更有力量一些,比如对“拉德利屋子”的恐怖气氛的描写。哈珀·李本人十分认同这部电影的改编,她曾评论说:“若是衡量一部电影改编的完美程度以它对原著的忠实程度为依据的话,那么这个剧本应该被视为经典之作”。编剧霍顿·福特也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同时这部影片被列为好莱坞最优秀的文学改编电影。这部电影的文本似乎看作小说的缩减版,除了删减了一些事件和人物外,全盘把小说的故事搬演上银幕,如此单纯的“减法式”改编,虽然令电影保持了较高的戏剧性,但却丧失了小说原有的一些自然感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小说和电影版本,虽然都以六岁的小女孩斯各特的视角描述梅科姆镇上的故事,以及阿迪克斯·芬奇是如何作为一个正直的律师和父亲的,但小说版活灵活现的展示了一个孩子的天真和好奇(这是这本严肃题材小说最大的魅力),而电影版看上去更像是出自一个穿戴齐整、正襟危坐的女士的口吻——这使得这两种不同媒介的同一作品有了年龄上的差异——电影版衰老得似乎会更快一些。当然,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仍然是一部出色的作品,在上世纪末它仍被评为20世纪百部美国电影的第34位。只是,这部电影里的焦点过于聚集在格里高利·派克身上,而没有对其它人物形象有立体的描绘。更何况,好莱坞大片场里的布景,复活不了小说中美国南部小镇的生活气息。 
    而对我个人来说,因为没有在电影里看到杰姆和斯各特兄妹跟随黑人女佣卡尔珀尼亚去黑人教堂做礼拜的一幕,觉得有些憾然。黑人们用白人孩子无法相信的“逐行领唱”的方式进行唱诗的场面,是小说里意味深长、又有意思的段落。不过,也许这样一来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倒集中精力地提醒我们该如何向一位真正的英雄表示敬意。其中一个场景令许多人印象深刻——派克扮演的芬奇律师在那场不公正审判败诉后,独自收拾文件离开法庭,这时所有旁听审判的黑人都不约而同得站起来,一位黑人牧师肃然对小斯各特说: 
    “琼·路易丝小姐,起立。你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我们曾经是豹、是狮,取代我们的是豺狼与土狗……”:豹,1963 
    说来很惭愧,对于意大利新现实主义三大师(罗西里尼、德·西卡、维斯康蒂)的作品,一直看得很少,也谈不上多少认识。大致是出于对标准公司发行的DVD的热衷,近一年来看得两部维斯康蒂的电影都是这个公司发行的DVD:《豹》与《白夜》。改编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是大师手笔,但是一个小品。维斯康蒂曾经讲“我想为罗曼蒂克写实主义电影开条新路。”我觉得:这个电影,献给所有对爱还抱有坚贞的想法、对爱还抱有浪漫的想法的人们。当时对维斯康蒂这个写实主义的大师,为何如此唯美、如此浪漫满怀疑问。后来翻看《电影是什么》,读到巴赞对《大地的波动》的批评时,有句话叫做“维斯康蒂追求的是现实主义与唯美主义超乎常规的综合,并且确实实现了这种综合。”而巴赞对《大地的波动》的不满正在于它的“唯美倾向的危险性”。但是,这种唯美性虽然损害了电影的艺术价值,不过恰吸引了更多普罗大众的眼光,比如《魂断威尼斯》这样的作品。 
    看《豹》之前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不知道其时代与地点,演员与故事,甚至也不知道它的片长——竟然有三个小时之久。说实在,一直对欧洲的史诗性质的宫廷电影有没有太多感,觉得过于浮华,冗长缓慢。但《豹》的开场就足以吸引人,静谧的宫殿、被风吹拂的窗帘、青葱的山峦,完全是一副“凝固的画”,摄影机的移动也是沉稳、悠然,整部影片都以中速的节奏推进。《豹》中的场景异常豪华,据说此中丝绸瓷器都是真材实料的,而各式服装、古董家具、高大的墙壁、空广的房屋,无一不透露出这部电影的巨片气派。意大利影评家隆多里尼所说:“《豹》是一幅上乘的(意大利)历史壁画。”但是维斯康蒂并未以此为满足,他让这些材料隐没于背景。所以,《豹》看上去无比华丽,但丝毫不卖弄华丽。这是这部影片给我的最直接的好感。好看,但不刺眼,也不虚假。与场景的华丽相当的是,结构的华丽。《豹》的段落非常悠长、非常大气,比如加利波第革命的巷战场面,一般处理手法多半用几个说明性镜头带过;而且也没有人会像维斯康蒂那样用50分钟交待一场舞会。这是这个贵族出身的导演的气度与才华使然。就在若干大段落组成的银幕故事中,自喻为豹的主人公萨利纳亲王的情感、命运才与环境之变化叠加起来,不至于孤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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