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星途 作者:醉卧兰若(潇湘vip2015-01-30正文完结)-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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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把壶怎么卖,能看看吗?”
店主人听到客人已经选好东西,这才坐直身顺着顾长歌所指的方向望去,皱头微微的一挑,居然是前两天在偏远山区乡下收上来的东西,好像是八百块来着,当时他一直认为这是老东西,觉的自己捡漏了,回来一炫耀,却不想圈里的朋友刚听说在哪里收的后,东西都不看就对他好一顿批,说是好多人在那家人手中上过当,他虽然对古画颇有研究,却是拿不准这把壶的真假,不像他大哥眼光那么准,可惜他大哥在外地,一时半会回不来,打听了一下,朋友说的是真的后,一气之下连收拾都没有收拾,就直接把东西放架子的角落上一放,没想到才不过这么短的时间,居然就有人相中它了。
老人家上下将两位客人打量了个遍,看着就像小夫妻,穿着很普通,不像是有钱的,可是那配饰却一眼就看着不凡,再加上两人那一身贵族般的气质,老头眼睛一转,露出一个笑容来,“这把壶,那可是我千辛万苦收上来的,明代正德年间的老东西,起码这个数。”说着伸出一只伸展的手来。
五万?
还是五千块?
顾长歌最讨厌别人说话说一半,不过却也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仔仔细细的将东西看了一遍,上面有少许的灰尘,不管是内里还是外面,壶底,都没有任何的印章,也就是说,跟本无法知道它是否名家之作,要说是明代的东西,那就更加不好断定了,就是懂行的人,都不一定能分出真假,更别说他们这两个跟本不懂的人。
不过倒是听说,敲击会有金玉之声,她轻轻的敲击了两下,声音倒是不错,于是沉吟了一声将东西放到桌子上,故意道,“五千块,还是太多了,这东西这么旧,店家你莫要看我们不懂行就随便乱要价。”
店家一口老血卡喉咙里,他明明要的是五百万,怎么到了这位嘴里就成了五千块钱了,于是想也没想的就喊出了口,“我说的是五百万啊,哪里是什么五千。”
顾长歌这回真的被惊着了,不可思议的看向店老板,往前推了推手中的壶,很是不可思议的道。
“你想钱想疯了吧,连个款识都没有,老板,你怎么好意思开口。”
那老板闻言一愣,原本他还想骗骗这对不懂行的小夫妻,当然第一次报价肯定是虚价,只要诚心买,讨价还价几句,也不至于卖的价格太低,却没想到这个客人说到了关建点,这东西没有款识,是一致命的弱点。
紫砂制品上的款识和铭刻是指刻、印、划在砂壶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文字,用以表明它产生的年代、制作者和使用者等诸多因素,这同样是断代认识上应当借鉴的依据之一。
不同的时代刻款铭字的部位和方法都有所不同。在书体上,明代都为楷书,到了清代早期楷书、篆书并用,而后期则以篆书为主。在紫砂壶的盖内、壶底或把根处都刻有制壶人的落款。
许多研究人员和紫砂爱好者、收藏者都十分重视器物上有没有名家款识,就像人们见到一件精美绝伦的瓷器首先要翻过来看看底部有没有官窑款识一样,认为凡是没有书款的作品其艺术价值是要大打折扣的。
苏锦城在旁帮腔,“看店家没有什么诚意,我们还是再逛逛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价值五百万的壶,会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摆在架子上,而且不做任何保养的。”
苏锦城不懂这东西,可是他眼睛犀利,若不是长歌看上去很喜欢,他是连开口都不想,直接走人。
只是没想到这老板居然如此的狮子大开口,脑子没毛病吧。
店家却不肯放弃,心眼转的极快,还在据理力争,“故宫博物院旧藏的紫砂器不就是个例子吗,藏品中尤其是前期器物许多都没有款识,不能以有无款识而论其价值。这些无款器物的制作工艺和精美的程度与那些大家名人等名家款的作品相比绝对没有丝毫的逊色,相反有些则更胜一筹,前些日子一个近代大师的作品还拍出了一千两百万的高价,我才要五百万,怎么就不可以了。”
顾长歌瞪眼,这得多不要脸啊,拿他的旧壶跟人家博物院里的东西相比美,要真是那么有价值,他还能放在这里,把他们当傻子呢。
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那把旧壶,反正可供选择合适做礼物的很多,她不一定非要买它,不如再去转转,买东西就是要图自己个乐呵,没必要让自己受气。
“老板既然如此说,那么就好好留着吧。”
说完,拉上苏锦城便转身走向店门。
店家老头傻眼了啊,没想到这两人说走就走,低头看了一把眼前的壶,想到朋友说的那些话,他突然就忐忑了起来,如果再也遇不上买家可怎么办?
不过是八百块钱收上来的东西,不管怎么卖也不会亏掉,倒不如有点是点,这个时候他非常的后悔,刚刚怎么就脑袋一热喊了五百万这个巨额数字。
“哎……哎,别走啊,买东西不是一言堂啊,有来有回,咱好做生意,怎么能一句不合就走人,这位小姐,你看你能给出个什么价,我老胡要是看着合适的话,就让给你。”
顾长歌却是依然头也不回。
老人这回彻底急了。
“两百万,一百万,五十万?”
“五万,这回可真不能再低了,就是个新壶都能卖到这个价格,更别提我这老东西了!”
顾长歌好笑的发出一声哼,这店家可真够能屈能伸的,五百万能降到五万,这一下缩水一百陪,怎么一个强大了得。
脚步不停,不过这回后面再没有喊价声了,想来五万就是那店老板的最低低线了,顾长歌有些犹豫。
苏锦城宠溺的看向顾长歌,刚刚她那一眼的不舍看的分明,于是停住脚步,在顾长歌疑惑的眼光中,又走了回去,“结帐。”
“啊,你要买?”
店家已经不抱希望了,还以为这笔生意做不成了,没想到会峰回路转。
“赶紧的包上,我们赶时间。”说着,苏锦城拿出自己的黑卡来往店长捧出来的小刷卡机上那么一划,店老板马上就热情的把壶送到了他面前。
苏锦城将东西拿好,拉了顾长歌的手走出店门,东西顺手就塞到了她的怀里。
“何必跟自己置气,喜欢就买下来,出来逛街不就图个开心吗!这壶你留着,给爷爷的礼物不急,我们慢慢挑。”
“这不是心里没底吗,有钱也不是这么乱花的,这壶还是给爷爷吧,我虽然喜欢它,却很少用这东西,如果只是将其束之高阁就有些失了它的意义,倒不如留给老爷子物尽其用,不管真假,我们回头再买点好茶当礼物算了,正好配套。”
顾长歌不是没钱,相反她很有钱,却是没有那个意识,对于在乎的人很大方舍得花钱,对自己却还是比较简约,除了工作需要的一些置装费等,还不曾花什么大钱买奢侈品,更何况还是这么一个分不出真假的壶,五万块钱,足够孤儿园用上好一段时间,所以才会犹豫。
不过对于苏锦城那种花钱眼都不眨的人来说,这五万块真的不多,他只想让老婆高兴就好。
而顾长歌也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她不会因为自己不想乱花,就拒绝苏锦城的心意,但是她的生活太过忙碌,虽然喜欢,可是真没那个闲暇的时间来用这个壶,怕苏锦城心里觉的她不够重视他送的礼物,所以才会想解释一下。
苏锦城并没有生气,反而笑的很开心,老婆有进步,已经下意识的开始顾及他的感受了,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她的解释,于是开开心心的拉了顾长歌接着逛,终于在一家老店里淘到了两包好茶,任务完成,正准备找个幽静的地方歇歇脚,手机恰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喂,苏锦城你丫的,听兄弟们说可是有好长时间没有见你了,就是姓叶的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这可不行啊,聚聚啊!我今天刚回国,跟老三小七还有姓叶的都在‘东皇’等着你呢啊,速度麻利点来给我接风!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
刚刚接通,苏锦城就被电话里的大嗓门惊了一跳,速度的远离耳朵,好一会才想起这是谁,那个小时候就移民M国的雷俊,真人如其名,说话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这些年出差的时候,也断断续续的见过,没想到不声不响的居然回来了。
回头看了一眼顾长歌,难得的约会啊,正题还没有开始呢,这帮搅事的家伙。
“改天,我补请你一顿总成了吧,今天晚上有事。”
“那怎么行,姓苏的你不够义气,不给面子啊!”
苏锦城是真不想答应,却又不好直接回绝,这帮都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还有叶天佑也在,正为难间就觉手被晃了两下,耳际随即传来他亲亲老婆的声音,“朋友难得回来,你去吧,我自己一个人逛会,让张兵来接我。”
苏锦城心想,这怎么成,电话那头已经传来了雷俊的不敢置信的追问,“怎么听着有女人说话啊,不会是在约会吧,卧槽,你真是苏锦城,那个厌女症的家伙?”
顾长歌额头上划下一排黑线,苏锦城的这位朋友……真特别。
哈哈哈……她快忍不住笑场了。
而这边,苏锦城的脸瞬间黑了下来,特不情原的道,“行了,我去,带了人啊。”
“谁啊?”
“我老婆!”
将手机收进兜里,苏锦城优雅的转身,黑脸已经消失,眸光温柔很是抱歉的看向顾长歌,“一会跟我去见几个朋友,都挺能闹腾的,你要不喜欢不用给他们面子。”
难得的约会,就这么被生生的破坏掉,搁谁谁也不能痛快了,要不是考虑到长歌还没有正试见过这帮家伙,他是不会答应的。
顾长歌点头,倒是不怎么反对,反倒对能得到苏锦城认可成为朋友的家伙挺感兴趣的。
东皇——魔都最高极的会所。
外观看上去并不起眼,甚至连招牌都没有,却在市中心这处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规模,占地颇广。
是由南方的两大巨头,苏家跟叶家在国内开放初期就合伙弄的,当然对外一向保密,世人只知道它神秘而悠久,非一般人能进,不是上次顾长歌所去的会所能比的。
可以说整个魔都消费最昂贵的地方,这里提供最顶级的服务,拥有最全的娱乐设施,甚至不少的一线明星,都会在这里陪酒,甚至端盘子,当然这都是她们自愿的。
因为这地方,可不单单是有钱,就能进来的,有着强大的灰色背景,就是当权都也没有人敢来这里找碴,当然,它也并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找碴的理由。
整座会所,管制很严,分为十二层,四到十一层是那些名门望族可以自由进出的地方,至于这第层,则只有五大世家和拥有紫金卡的人才可以随意自由进出。
这不光是金钱与权势的产物,更有着悠久的历史。
就算知道这里是销金窟,也要拼了命的往这里撒钱,因为只有进入了这里,才算魔都有身份的人,才能拉拢到真正的大人物,建立庞大的关系网。
同理,那些明星大腕,看起来风光,在这里却什么都不是,棒的是青春饭,想要趁年轻貌美的时候找个好的靠山,而‘东皇’无疑是钓金龟婿的最佳场所,就算是倒酒,那也是见世面,与那些大人物混个眼熟也相当的不错。
☆、第102章 会馆风波
顾长歌一路走来,也听苏锦城或多或少的说起了他的这帮朋友,那还都是小的时候玩出来的交情。
第一次见苏锦城的画面,顾长歌到现在还能回想起来,冰山一样的,还自带冷气机,虽然长相非凡,可是少有人敢接近。
但是每一个冰山都不可能一开始就是冰山的。
而苏锦城也不是一开始就是那个样子的,在他母亲还没有去世,爷爷还没有前往温歌华十岁之前,他也是阳光的,开朗的,甚至于温和的。
只是世事变迁,苏家被苏父搅的一团混乱,苏锦城也慢慢的冷起了心肠,最在意的母亲已经去世后也只剩下苏老爷子与苏小弟和几个从小就有着过命交情的几个友人,这么些年了,他以为不会再有人让他动容,可意外的迎来了他的生命之重——顾长歌。
刚进门马上便有经理一样的人物迎了上来,三十出头的样子,微微有些胖,精光全都隐藏在那双小眼深处,圆滑世故,绝对的笑面虎一只,看向苏锦城的目光满是喜意,身为会所的负责人,自己的幕后老板当然认得,当下笑的眉不见眼,表现的十分恭敬有礼,“苏少,您可算是来了,叶爷他们可都在上面等您半天了,这位……?”
一双精明的眼睛将目光转向顾长歌,眼睛里有着不敢置信。
今天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他居然看到大老板拉着一个女孩子,扮起学生玩了。
他自认为跟在大老板身边的时日也不算短了,可是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男人身上出现在正装以外的服装,除了三件套还是三件套,衬衫西装,多以黑色为主,今天这种嫩葱的架式,说真的,刚进门那会,他是真不敢认,揉了好几把眼睛,这才确定,所谓事出有因,与大老板穿着相似,并且紧紧相依的女子就马上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这是谁?
他好奇心就在即将爆棚的时候,苏锦城终于肯替他解惑了,却又投下了另一枚威力极大的炸弹,炸他是头晕眼花,眼冒金星。
“这位是我夫人。”一句话让金钱半天回不过神来。
苏锦城却在说完后接着又捏了捏顾长歌的手掌,引的她抬头,就见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扬,蕴着点点笑意,冲她道,“长歌,金钱关系网较广,上到世家豪门,下到三教九流,他都混的如鱼得水,是我的得力手下,东皇的负责人,以后你有事尽可以找他。”
顾长歌闻言,笑意盈盈,冲着金钱点点头道,“金经理,你好,以后还要请您多多关照才是。”
金钱的理智回笼,心里却还在爆吼。
……夫人……夫人!
大老板结婚了,没听说过啊,简直是世界奇闻啊,他居然到现在才知道,太失职了!
思绪一时间如翻江倒海般,面上却是笑意不减,看向顾长歌的时候,那双小眼都瞪大了几份,又黑又亮,“夫人,幸会,幸会,初次见面,在下金钱,还请夫人以后多多照顾,多多照顾!”
面上恭敬有加,背里悄无声息的在打量着顾长歌。
颜色绝代,自有一种雍容华贵之感,那双独特的凤瞳,清澈而又深不见底的,眼神中有疑惑,有欣赏,有淡然,却唯独没有一点点初到这种场所恐慌和怯意。
与大老板站在一起,果真是郎才女貌,相得益彰啊!
心里瞬间就有些认同,并发自内心的接受这位突然多出来的主子。
而就在金钱观查顾长歌的时候,顾长歌也没闲着,面对苏锦城的手下,她自然不能丢了他的面子,表现的落落大方,笑容可掬,其实素白手指却发痒的直想掏耳朵,她没听错吧,这世界上居然有人这么直白的,叫金钱!这起名字的人那得多爱财啊,一双凤目不由自主的把视线投到金钱的身上。
黑色三件套,倒也显的沉稳,身材不高,整个人有些圆,脸较胖,眼睛却很小,笑起来的时候,就留下两道细细的线条,看起来憨态可掬,如同弥勒佛一般,无害的让人毫不设防。
可是顾长歌却精于演技,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口气,说话用什么样的语调表现,这是她用来吃饭的玩意,所以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眼睛深处的精光,就如同一只扮着羊皮的老虎一样,他的无害只是表像,内里却是如同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