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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诱惑-第2章

小说: 诱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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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斑斓的,为什么还要靠人的意志来改变呢?

  我和弟弟像小时候一样,晨起暮归,赶着羊群,在家乡的山水间游荡。这一游荡就是三年。简单的生活,不用思考的日子,使我的身体得到很好的发育,当我接到矿上通知,要我下井挖煤时,我已长成了一米八的大个子。十九岁那年,我沿着父母走过的巷道走向了地球深处。原先我想拼命学知识,以摆脱父辈的命运,结果被证明是徒劳的,我想为世界做点什么的抱负,只能从挖煤开始了。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天下矿时的情形,虽然已过去了三十年,但想起来仿佛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母亲最先起的床,做好了早饭。早饭很丰盛,是三个馒头,一碗稀饭,一碗红烧肉。母亲坐在一边看着我吃,气氛有些凝重。我想让母亲相信,这只是我当矿工后的第一顿早饭,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不会是最后一顿。虽然矿上经常出事,但不会和我发生关系,我相信自己不会一辈子挖煤,还得干点别的,老天爷不会让我早早离开人世的。可这些话我不敢说出口,和煤打交道的人都知道忌口,有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说出来会遭报应。

  吃过早饭,母亲送我出家门。走了一百多米, 我劝住了母亲。我现在是个大男人了,不能让人家看不起。母亲站住了,把饭盒递给了我,叮嘱道:“跟在师傅后面,好好学着干,别逞强。”

  “知道了,您回吧。”我故作轻松地回答。不就是下井挖煤吗,别人能干,我也能干,只不过我比别人多些悲凉。要是没有文化大革命,我应该正在北大读书。我的理想就是考上北大,北大是无数志士仁人寻梦和实现梦想的地方,我对自己的人生也有梦想,中学时代的梦想就是考上北大读书。北大现在没有人读书,我只好留在家乡挖煤。

  母亲的叮嘱带有预见性,我幸亏是跟在师傅后面,否则我在下井的第一天就将永远留在那个漆黑的世界了。

  我和师傅,还有十几个工友,坐着缆车来到距离地面三千多米远的掌子面,一路的风驰电掣和磕磕绊绊,使我搞不清东南西北,当然也没必要搞清,只要记住哪条巷道不能走就行了,这是师傅说的。师傅已经在井下干了二十年,不敢自夸对蜘蛛网一般的巷道有多熟悉,只是谦虚地说基本了解,包括了解巷道和煤层构造,了解如何辨别和躲避危险。师傅说,要珍惜自己这条命,挖煤就是挖煤,犯不上把命搭上,煤黑子的命也是命。

  我觉得师傅是个哲学家,懂得付出和给予之间的关系。跟着这样有头脑的师傅干,母亲的担心就属于多余了,保证出不了问题。事实上,问题肯定会出,关键是如何面对。在地球的心脏挖东西,地球的感觉肯定不舒服,耍耍脾气,出点难题,是在所难免的。

  问题发生在快下班的时候,我正打着风钻,师傅突然喊停,然后就叫大伙儿快跑。一种沉闷的声音,夹杂着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传来了,像是死神的脚步声。我想拽着风钻一起跑,风钻却像被焊在了煤里。面对保护集体财产和个人逃生的选择,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呆立在死神面前。师傅冲过来,一把揪住我的胳膊,拼命往外跑。身后传来一阵巨响,一股激流打在了我的后背上。要不是师傅拽着,我肯定趴下了。而一旦趴下,就会被死神踩在脚下。

  我跟在师傅身后拼命跑,一直跑出危险地带,坐上缆车。师傅点了一遍他带的人,见一个不少,才放心地靠在了车帮上,闭上眼睛休息。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师傅太伟大了,他不仅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个和死神搏击的高手。

  走出井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母亲,还有许多矿工的家属。母亲的眼泪流下来了,拽着我不松手。我告诉母亲,是师傅救了我一命。母亲感谢师傅。师傅说,嫂子,你谢个啥,师哥当年还救过我一命呢。听师傅一说,我才知道,师傅是父亲的师弟,而且有生死之交。












  矿工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单调而沉重的体力劳动,充满危险而不得不铤而走险的生存方式,使我的身体异常结实,心态却敏感多疑,只有会躲避危险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师傅告戒我的金玉良言。我每天都在实践着师傅的话,外表像牛一般,心里却装着一只机警的兔子。所以,当七年后我彻底告别矿工生涯,走向北京大学校门时,竟然毫发无伤,而和我同时当上矿工的十几个同龄人,有三个已离开了人世。

  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的形式结束了。我敏感地预测到,大学校门将要向有志青年打开了。下班以后,我把业余时间都用在了书本上,准备机会来的时候拼一把。母亲觉得我老大不小了,应该说个对象,踏踏实实过日子。弟弟都结婚有儿子了,把羊倌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我不甘心,找对象不是要紧的事,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才是最重要的。要想让自己离开噩梦缠绕的矿区,只有靠考学,当兵都不成,复员后还会回来。考上大学,才能找到更能发挥我价值的地方,而这个地方肯定不是京西煤矿。我回绝了各路提亲的,也不让母亲张罗,而是一门心思扑在课本上。我找到原来就看好我的老校长,借来了全套高中课本,在长夜孤灯的陪伴下,刻苦攻读。

  正像某位聪明人所说的,机会总是给予有准备的人。“文革”结束后的第二年,高考制度恢复了。魂牵梦萦的北大,终于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毫不犹豫地填报了北大中文系。在考场上,我找到了上北大的感觉,不是用笔,而是用心来答卷,结果从京西煤矿一步跨进了北大校门。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激动得彻夜难眠。这张薄纸使我的生命再也不用在漆黑的巷道里游荡了,我的价值将在北大得到提升。我终于可以为这个世界做点更有价值的事情了。虽然年龄大了一些,已经快二十六岁了,但未来的路还很长,还能够做很多很多的事,前途依然不可限量。

  3

  想起走进大学校门时的豪情壮志,我现在只有苦笑的份儿了。黑漆漆的夜空传来隆隆的雷声,几道闪电划过,天空响起霹雳,豆大的雨点砸在我脸上。我不想躲,也没必要躲,一个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还在乎暴风雨吗?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是多少人呼喊过的豪言壮语,我现在也想呼喊了。

  那时能够走进北大校门的人,几乎都喜欢抬着头,眼睛往天上看。天上晴空万里,阳光灿烂。是啊,上百万的考生,能有多少人走进北大优美的校园呢,不过千八百人,又有多少人能够成为中文系的学生呢,不过百十来人,说他们是天之骄子一点不为过。

  大二的时候,我的一篇小说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了,成为当时伤痕文学潮中的一篇力作。我写的是我的师傅,一个具有哲学家思想的煤黑子。小说和实际情况的最大差别是,小说主人公因为用哲学观点分析社会的阴暗面而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最后在瓦斯爆炸中死了。而我的师傅还活得好好的,也不是现行反革命,虽然他也说过对社会的不满言论,可没人揭发他。

  这篇小说使我在北大中文系成了知名人物,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作品的。不少人向我打听是通过什么途径把小说送到编辑手里的。我告诉他们,是通过邮局邮寄过去的。没有人相信,在别人的怀疑中,我把小说一篇篇寄了出去,换来了一张张汇款单。小说证明了我的才华,而我的外貌是无需证明的。一米八的个子,虎背狼腰,七年的矿工生涯打造出满身的肌肉,再加上一副坚毅的面孔和成熟的年龄,使我浑身上下洋溢着男子汉的丰采。从上大一开始,我就不断地接到情书,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北大才女,向我频频发动爱情攻势。我的脚下春潮翻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接到情书我从不回复,对所有向我主动进攻的才女,我全部采取了冷处理。我对自己充满自信,相信我的那一个肯定会出现在身边,而我在见到这个人的刹那间,将产生触电般的感觉,至少是眩晕感。惟一让我感到自卑的是我的出身,矿工的儿子,而且本人当过矿工。我的大部分同学不是高干子弟,就是有个当教授的老爹,要不就是有海外关系。好在血统论在大学校园里并不吃香,同学们都在靠自身的努力打天下。

  上大四的时候,让我产生眩晕感的姑娘终于出现了。我已苦等多年,当初那些向我发动爱情攻势的姑娘们多数已另有所爱,我至少有半年没接到求爱信了。没有情感方面的骚扰,我可以把全部心思放在读书和写作上。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作品频频见诸报刊杂志,我自认为自身的价值也越来越高。但是,社会是复杂的,评价一个人的角度也是多方面的。在校园外的社会变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校园里也是热浪滚滚,什么民主竞选啦,什么地下刊物啦,什么学生社团啦,各路风流人物纷纷登场,吸引了相当多的同学的注意力,一时间学校偌大的图书馆都变冷清了。

  那天傍晚,我把书包留在图书馆就去吃饭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近在咫尺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我在无意中望了一眼,那种期待已久的眩晕感顿时以爆炸般的速度占领了我的全部神经末梢。她终于出现了,上帝赐给我的天使终于在这夜幕低垂的时刻来到了我的身边。我闭上了眼睛,沉醉在眩晕状态中。图书馆里有很多空位,而她偏偏坐在了我对面,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吗?

  我睁开眼睛,端详着对面的女生:浓黑的披肩发,鹅蛋形的脸,白皙光洁的额头,长长的柳叶眉,大大的杏核眼,小巧端正的鼻子,薄薄的淡红色嘴唇,稍稍倾斜的双肩,胖瘦适中的身材,还有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有些无法控制自己了,真想冲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已经等你太久太久了。

  对面的女生似乎被我灼热的目光烫了一下,抬起头莞尔一笑。这一笑,犹如放过来一股高压电,差点将我击倒。我呆若木鸡的样子一定非常好笑,那女生的笑容扩大了,嘴张开,马上要笑出声来,她立刻捂着嘴,放下手里的书,起身就往外走。这是对我的无声召唤,我跟着起身追了上去。

  女生跑到图书馆外面,弯着腰,哈哈大笑起来。我站在她面前,手足无措,不知她在笑什么。片刻之后,女生直起了身子,我估计她的个头有一米七。












  “你在笑什么?”我好奇地问。

  “笑你啊!”她说。

  “我好笑吗?”

  “你刚才看见什么了,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看见你了!”

  “我是那么可怕吗?”

  “不,是……”

  “是什么?”

  “想知道吗?”

  “当然想了。”

  “那我就说了,你可别被吓着。”

  “说吧,吓不着我。”

  “是可爱,我心目中的爱人就是你这个样子。”

  “哈,我看你倒是很可爱,刚认识就胡说八道。”

  “是真的,我真是这么想的。”

  “你知道人家说你什么吗?酷马。”

  “什么意思?”

  “冷酷的白马王子。”

  “谁这么说?”

  “我的同学。我认识的女同学中至少有五个人给你写过信,但你一封也没回过,所以她们背地里叫你酷马。”

  “对那些情书我从来不回,因为我要找的人是不需要写情书的。”

  “你那么自信?”

  “多少有一点,不过最主要的是我相信头一次见面的感觉。”

  “感觉怎么样?”

  “当然是妙不可言了,我刚才的样子你已经看到了。”

  “看来我是来对了。”

  “什么意思?”

  “那些遭到你拒绝的姑娘们鼓动我,说我要能让你动心,她们就请我吃饭。”

  “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那好,再见!”

  女生说完就走了。事情变化太快,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我想追上去时,女生已消失在夜色中。我垂头丧气地回到阅览室,忽然看到了那个女生留在桌子上的书。原来她留下了一道智力测验题。人走书留,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让我把书送还给她,最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好证明给那些和她打赌的人看,我已经为她动心了。

  我迅速抓过书,翻开书皮看,只见上面写着:七七级生物系,马雪兰。

  第二天上午是两节古典文学课,下课后我就奔了生物系。我打听到七七级生物系在阶梯教室上课,我赶到时正好刚下课,我大喊了一声:“马雪兰!”我的洪亮声音吸引了众多正在收拾书包的同学。一个戴着黄色塑料眼镜的小女生跑了过来,脸上的表情异常激动:“宋……宋大作家,你……找我吗?”

  “我找马雪兰。”我对面前这个不足一米六的小女生说。












  “我就是马雪兰。”小女生使劲点着头说。

  “我找另一个马雪兰,昨天晚上她把书落在了阅览室。”

  “生物系就一个马雪兰,那就是我,你手里的书也是我的。”小女生的眼镜片后面闪出了灼热的光芒。

  “我要找的马雪兰至少比你高出半头,而且也不戴眼镜。”

  “哦,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小女生转过身子,大声吼道:“杨倩,你给我出来!”

  她的话音刚落,就传来了一阵哈哈大笑的声音。笑弯了腰的杨倩被几个女生从人堆里揪了出来。我的眼睛一亮,果然是昨晚那个女生。马雪兰从我手里抢过书,低着头跑了。杨倩不笑了,追了几步喊道:“小兰,我请你吃饭。”说完,她又转过身,对刚才揪她的那几个女生说:“你们都看到了,宋大作家可是亲自来找我了,你们要请我吃饭。”

  “请就请,我们请客,让宋大作家掏钱。”几个女生嚷嚷着走了。

  我和杨倩就在这恶作剧般的情景下认识了。我大她四岁,都是激情如火的岁月,都是心目中理想的恋人,不仅郎才女貌,而且女才郎貌。很快,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在大学毕业时,我们已难舍难分。我是带薪上学,所以租间房子不成问题,还差两个月毕业的时候,我们在外面同居了。

  毕业时,杨倩本想出国,她在南开大学当教授的父亲安排她去美国留学,她父亲的弟子在美国的一所大学当系主任。她征求我的意见。我说我不想离开中国,学中文的,在国内更有发展前途。她说她再考虑考虑。

  当天夜里,我就把她彻底征服了,用一个男人强有力的野性,把她摧残得死去活来,她娇嗔道:“瞧你这疯劲儿,好像再也要不到我了。”

  “你要是去了美国,我可不是要不到了。”

  “谁说我一定要去了?”

  “那我能要你一辈子了?”

  “你不想要都不行。”

  “太棒了,老婆万岁!”

  “去你的,我能活一百岁就知足了。”

  “那好,老婆同志,我祝你长命百岁。”

  第二天一早,杨倩给老父亲打电话,回绝了父亲的安排。父亲问她原因,她明目张胆地说,在美国她找不到爱人。她已经二十六岁了,老父亲可能觉得女儿的终身大事要比到美国留学更重要,也就不再劝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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