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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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学在政治上居指导地位,秦项大乱以后,这种政治思想确是适合全社会的需要,特别是农民,更感到统治者清静无为的必要。
战国时期,到处是万户大邑。经秦朝残酷的剥削与八年战争的破坏,再加大饥荒,人相食,汉初万户大邑存留不过二三千户,人口可惊的减耗了。汉惠帝两次筑长安城,征发附近六百里内男女夫役,每次都只有十四万五、六千人。京师附近人口如此稀疏,其他地方可以推想。汉景帝时中原地区户口一般增加一倍至三、四倍,大体上恢复战国时人口。吴是南方大国,有县五十三。前一五四年,吴王刘濞反叛,征发全国六十二岁以下,十四岁以上男子,仅得二十余万人,平均一县约四千人,足见较远地区仍是荒凉景象。从人口恢复的迟缓看来,人民要求休息将是何等的迫切。
汉惠帝奖励人口增殖与土地开垦,令民女十五岁至三十岁不出嫁,分五等罚钱。又免力田人徭役终身。汉文帝是著名节俭的皇帝。他亲耕藉田,提倡农耕,兔收天下农田租税凡十二年。汉景帝即位,收民田半租。汉高帝定租率,十五税一,半租是三十税一,这确是极轻的租税。西汉在文、景两个皇帝统治下,前后三十九年,终于获致了超过战国时期的经济繁荣。
三十税一制,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战后广大荒地逐渐被开垦出来,流亡户也逐渐回到故乡来。拥有小块耕地的农民,占农民户口中的极大多数,这是西汉前期社会繁荣的真实基础。
三十税一制也鼓励了商贾、地主兼并农民的积极性。商贾地主使用操纵物价,放高利贷等方法,夺取农民的田宅,夺取农民的子女和农民本身做奴隶。随着兼并的逐渐盛行,各地方都出现豪强势力。《史记·货殖传》所说的“素封”与所谓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县,下富霸一乡一里,就是割据性的大小豪强。西汉后期直到南北朝,豪强常是影响政治的一个严重力量。西汉前期开始成为两汉定制的三十税一制应是造成豪强势力的一个主要原因。
西汉前期对匈奴和亲,避免大战争,再加田租轻微,徭役较少,农民得到五、六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繁荣了。但享受繁荣之果的人,不是农民而是以皇帝为首的地主和商贾。汉景帝末年,地方官府的仓里装满了粮食,库里装满了铜钱。朝廷所藏的钱,积累到好几百万万,钱串子烂了,散钱无法计算。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堆积,一直堆到露天地上,让它腐烂。朝廷有六个大马苑,养马三十万匹。民间富人家家养马,骑母马出门自觉惭愧。管里门的小卒得吃好饭肥肉。吏任职久长,往往做一辈子。有些官很少调动,世代做下去,官号竟成了姓氏。如管仓的官姓了仓,管庚的官姓了庚。上层统治者自宗室、封君、公卿、大夫以至一般官吏,奢侈安乐,不受法令限制;下层统治者民间豪强,不借官位,专凭暴力,在地方上武断乡曲,兼并土地。实行清静无为政治的结果,使整个统治阶级过着极其饶富的生活。
半割据的诸王国,经五、六十年休息,统治者也很富强了。吴王刘痹采铜铸钱,与汉皇帝有同样富力。前一五四年,吴、胶西、楚、赵、济南、淄川、胶东七国国王联兵反叛,汉大将周亚夫击败七国叛军,灭诸国。此后,朝廷制定更严格的制度,皇子受封为王,只是征收租税,不管政事,王国与侯国无异。七国的灭亡,结束了四周以来合法的诸侯割据制度,加强了西汉朝廷中央集权的力量,汉朝确是统一了。经济繁荣与全国统一,使统治者改变政治方针,自与民休息的前期转入用尽民力的中期。
中期(前一四○年——汉武帝建元元年至前四九年——汉宣帝黄龙元年,凡九十二年)汉武帝凭借前期所积累的财富与汉景帝所完成的全国统一,再加上本人雄材大略的特性与在位五十四年的长久时间,对外用兵,扩张疆土,对内兴作,多所创建(主要是水利),把道家思想的无为政治,改变为以儒家学说为装饰的多欲政治。通过汉武帝,农民付出“海内虚耗,人口减半”的代价,造成军事、文化的极盛时期。西汉一朝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如大经学家大政论家董仲舒,大史学家司马迁,大文学家司马相如,大军事家卫青、霍去病,大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大农学家赵过,大探险家张骞,以及民间诗人所创作经大音乐家李延年协律的乐府歌诗,集中出现在汉武帝时期。这是历史上非常灿烂的一个时期,汉武帝就是这个灿烂时期的总代表。
西汉前期,农民与地主间的阶级矛盾,一般说,还没有发展到激化的程度,地主与商贾间矛盾也是和缓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对外不用兵。汉武帝对外连年大用兵,战争使国内各种矛盾都激化起来。
受战争影响最深重的自然是农民。汉武帝为取得大量财物,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田三十亩按一百亩征收租税,口钱二十改为二十三,七岁起算改为三岁起算(汉制,民年七岁至十四岁每人每年纳口钱二十),贫民生子多杀死。农民穷困破产,富人乘机大掠夺。董仲舒说:富人拥有大片田地,穷人连放个锥尖的地方也没有。富人霸占山林川泽,独享利益,放纵淫侈,一个邑里就有皇帝,一个里里就有公侯,小民怎能不困穷。这种邑皇帝、里公侯大小豪强是朝廷助长的,但也不利于朝廷。豪强势力的过度扩大,引起了朝廷与豪强间严重的冲突。
董仲舒所说的富人,其中一部分是无市籍的地主,特别是地主中的豪强。他们尽量集中土地,役使贫民,掠夺奴隶,损害了朝廷的收入和权力。汉武帝为加强统治,分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派一刺史,按照六条查问郡县。第一条就是“强宗豪右,田宅逾制(超过制度),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看来好象是惩罚豪强,保护贫弱,实际效力却极有限。汉武帝又允许非常刚强所谓“酷吏”的郡守,杀戮某些豪强及其徒党,借以抑制豪强的过度横行。酷吏之一的宁成,革官回家,发誓说,做官不到二千石,经商不到黄金一千斤,不能算作人。他租(强占)得水田一千多顷,雇(奴役)得贫民数千家,不多几年,积钱数千万。人都怕他,说,宁愿碰见母老虎,不要碰见宁成发怒。这说明除去一些例外,酷吏就是做官的豪强,豪强就是不做官的酷吏,归根都是吃农民的母老虎。
董仲舒所说的富人,其中一部分是有市籍(商贾)的地主,特别是商贾中的豪强。商贾剥削农民,最普遍的形式是放高利贷。还有垄断农民必需品的铸钱商和盐铁商,这些大商贾积钱往往多至黄金一万斤。商贾不仅剥削农民,有时也剥削地主,如囤积贵族或官府的需用品,使贵族或官府不得不低头,满足商贾的要求。在市上是商贾,到乡间便成地主。这和放高利贷的无市籍地主,行为上并无区别,不过地主没有市籍,可以做官吏,商贾有市籍,不得做官吏,实际上他们都是地主也都是商贾。因为商贾豪强长于经营,积累财产比地主豪强更多,对朝廷的损害,也比地主豪强为大。汉武帝用没收财产的办法,沉重地打击了商贾,使中等以上商贾多数破产。商贾从农民夺得大量奴隶、田宅和钱财,一转手便成了朝廷的收入。
汉武帝自前一三三年(元光二年)至前八九年(征和四年),进行长期的对外战争,巨大军费都由农民负担。农民在朝廷与富人双重剥削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小规模的武装反抗,但还没有发展到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汉武帝打击了一部分地主豪强和大部分商贾豪强,这些都是农民所痛恨的,阶级矛盾因而发生一定的弛缓状态。汉武帝在临死前三年,表示对战争的忏悔,下诏说,今天的要务在于力农。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用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改善的农具和技术。这样,渴望休息的广大农民,开始稳定下来,汉朝统治也就转危为安。
汉昭帝复行无为政治,与民休息,流亡农民逐渐回到故乡来。汉宣帝通达黄老刑名之学,整顿吏治,考核实效,农业又呈兴盛气象。前五二年(甘露二年),匈奴呼韩邪(音耶yé)单于称臣降服,对外战争停止,西汉极盛时期达到了顶点,由此转入衰亡时期。
后期(前四八年——汉元帝初元元年至公元八年——孺子婴初始元年,凡五十六年)经汉昭帝汉宣帝三十八年的与民休息和牛犁耕作法的继续推广,农业生产恢复并提高了,同时豪强势力也恢复并提高了。汉元帝时,中央权力开始衰弱,外戚、宗室、公主、王、侯、大官僚等政治上有权力的人,盛行兼并,成为新得势的上层豪强,原来的地主豪强商贾豪强,政治上势力较弱,成为下层豪强。上下层豪强在兼并土地掠夺奴隶时,存在着矛盾,在破坏中央集权时,则是起着一致的作用。上层豪强的代表外戚王莽,用欺骗农民,打击下层豪强的方法,企图解决当时紧张已极的阶级矛盾,当然,王莽是不可能解决矛盾的。
西汉政治有三个时期的变化,与政治相适应的学术思想也有三个变化。前期行黄老刑名之学,符合与民休息的社会需要。中期独尊儒学,罢黜百家。所谓儒学,就是儒学为主、刑名学为辅的董仲舒《春秋公羊》学。《公羊》学的盛行,说明多欲政治代替了前期的无为政治。后期行纯儒学。所谓纯儒学,就是依据孔于所传在周天子统治下承认封建割据合法存在的原始儒家思想,其中以提倡宽柔温厚的《诗》学为最盛行。这正是中央集权衰弱豪强割据势力兴起的反映。汉宣帝教训汉元帝说:我们汉家的制度,一向杂用霸(刑名)王(儒)道,怎能学西周政治用纯儒学呢!乱我汉家制度的一定是你了。
纯儒学政治使上下层豪强得到兼并的便利,连汉宣帝设立的常平仓,也因儒生说是朝廷不要与民争利,被汉元帝取消了。儒生所谓民就是属于下层豪强的商贾和地主。朝廷不要与下层豪强争剥削农民的权利,就是纯儒学的政治主张。
鲍宣给汉哀帝上书说,当今农民有七种损丧:水灾旱灾,一损丧;朝廷横征暴敛,二损丧;官吏假公济私,贪得无厌,三损丧;豪强大姓,兼并不止,四损丧;徭役繁多,农桑失时,五损丧;主管乡里的人鸣起鼓来,农民不分男女,都得抛弃作业,赶到路上去搜捕盗贼,六损丧;盗贼掠夺农民财物,七损丧。单是七种损丧还好,更有七条死路:官吏任意打死人,一死路;刑罚苛刻,二死路;冤狱陷害无罪人,三死路;盗贼横行,四死路;报怨寻仇,互相杀害,五死路;饥饿无救,六死路;时疫流行,七死路。农民有七种损丧,又有七条死路,归根都是公、卿、守(郡守)、相(王国相)贪残成风的缘故。鲍宣这些话,丝毫也不能阻止上下层豪强的肆意兼并。土地高度集中与奴隶无限增加,不得解决,西汉灭亡就无可避免。怎样求得解决呢?汉哀帝用求天求鬼神的方法。汉成帝时方士甘忠可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说是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来教给他的。大意是汉家该改元变号,重新受一次天命。汉哀帝信从甘忠可的妖术,改建平二年(前五年)为太初元年,改帝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恢复前代一切已废的神词凡七百余所,一年祭神三万七千次。这个方法失败了,王莽使用一部分豪强打击其他部分豪强的方法又失败了。最后农民大起义推倒了王莽的统治,才获得一些微小的改善。
第二节 几个重要的制度
中国成为统一的封建国家,自秦朝开始,到西汉才巩固起来。
要巩固国家的统一,必需在构成封建国家的地主农民两大阶级间,在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间,求得一定限度的妥协,否则统一是不可能的。西汉取得秦朝失败的经验,创立了几个重要的制度,这些制度都有利于统一,因之汉朝的统治相对地巩固了。
“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这是农民对统治者的态度。所谓抚,就是还能容忍的剥削;所谓虐,就是不可容忍的剥削。统治者注意这个限度,便有可能取得农民的妥协。
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其中包括贵族、文武官吏、地主、大商贾四种人,归根只是一个地主阶级。这四种人都含有割据性,只有在皇帝和他的朝廷坚强有力的时候,他们才拥护统一,成为中央集权的支持者。如果皇帝和他的朝廷力量衰弱了,他们便为扩大自己的利益,加紧割据活动,一直到统一被破坏。作为统治阶级首领的皇帝,一方面要满足他们的要求,换取对朝廷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限制他们的过度活动,减轻对朝廷的损害。皇帝与这四种人在相互关系上,也就是在剥削农民的权利上,要规定出有效的制度来,以求得统治阶级内部的妥协,是一件困难的事,西汉朝廷到极盛时期才规定了这种制度:
一 分封诸王
汉高帝消灭完全割据的异姓王,代之以半割据的同姓王。这些同姓王国官制与汉朝廷无异,朝廷只派遣太傅、丞相两个大官,其余官吏由国王自己任用。当时国王多是幼童,国内军政用人大权,实际掌握在丞相手中。汉文帝时,国王部长大了,开始驱逐汉官,图谋叛变。汉景帝消灭七个叛国,改定王国制度,国王权力全部被削去。前一二七年,汉武帝行推恩法,允许国王分城邑给自己的子弟,从此大王国分成许多小王国和侯国。汉武帝又设刺史官,按六条考察政事,第一条考察豪强,其余五条考察郡守。六条外还有不成文的一条,就是考察国王,有罪状便奏闻。不法的国王因此受到惩罚。汉景帝以后,皇子可以封国称王,但不可能拥兵割据。这个分土不治民的制度,大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巩固。
二 朝廷铸钱
战国时币制紊乱,至秦始皇时确定为黄金与铜钱两等。汉改秦制,黄金以一斤(约合今半斤)为单位(一斤也称为一金),铜钱直到汉武帝时才确定用五铣钱。在五铢钱确定以前,铜钱轻重不一,私铸钱盛行,钱法很乱。汉高帝废秦半河南陕县出土西汉五铢钱两钱,行榆荚钱,重三铢(一两二十四铢,一铢约合今二分),令民间(豪强)自铸。自前一九三年(惠帝二年)至前一一三年(汉武帝元鼎四年)间,钱法变了九次,也就是在铸钱问题上,朝廷和豪强作了九次斗争,到第九次朝廷才取得胜利。豪强役使贫民,开采铜、锡矿,用铅、铁杂入铜内,铸劣钱牟大利。《汉书·食货志》说:汉武帝时,盗铸金(伪造黄金)、钱人,罪当死者数十万;豪强率众互相斗杀,不可计数;自首免罪的人多至百余万;不敢自首的人比自首的人还要多。这个记载说明:盗铸金钱的豪强,聚数百万人对抗朝廷,是一个破坏中央集权的巨大势力。前一一三年,汉武帝销废各种铜钱,专令水衡部尉在京师铸五铣钱,通行天下。此后朝廷每年用十万人采铜铸钱,至西汉末共铸二百八十万万钱。五铣钱轻重合宜,白汉至隋七百余年,基本上行用不废。朝廷铸钱权的确立,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巩固。
三 盐铁官营
冶铁、煮盐与铸钱三大利,朝廷收归官营以前,都被豪强大姓所专擅。一家豪强,奴役贫民往往多至千余人。战国以来,著名大商贾,多营盐铁业,在地方上都是第一等大豪强。秦时有铁官,也可能有盐官。秦朝集中一切权利,山东豪富被迁徙入关,原来的盐铁业当是由铁官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