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蒂性学报告:情爱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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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我不应该再和他们之中任何一人来往,至少短期内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的文化既压迫我们,又要求我们付出爱,那么按理来说,我们是应该生气的。然而,女性在社会上受到这么大的压迫,而男性却有权控制女性,我们真可以说女性这个族群是不正常的(但某些个别的女性,仍可能在感受到这些意念的同时,与男性深深相爱)。
有位女性精辟地指出,在原则上,我们应将愤怒朝源头发泄出去,但实际上却另有阻力,使我们不这样做:
“对我个人而言,之所以会压抑自己,是因为若要面对引我生气的那个男人,我一定会满身是伤。如果从小到大你的父母亲总说你毫无价值,那么你在面对别人的时候,会觉得别人比你强,与其还击,不如采取自我毁灭的做法算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还击。”
女性常把怒气闷在心中,使它变得像是迷雾一般笼罩着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从而产生长期的焦虑。由于女性有这样的挫败感和愤怒,使她们大量求助于心理咨询、安眠药及其他慰藉品。从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在美国每年求助于心理医师和心理咨询的女性,数目是男性的两倍。虽然从1950年以来,常有女性主义的巨作问世,包括纳尔米·韦斯坦的“心理学造就的女性”(Psychology Structures the Female)、苏拉密斯·费尔史东(Shulamith Firestone)的作品和菲利斯·契斯勒(Phyllis Chesler)的“女性与疯狂”(Women and Madness)等,但是从那时开始,这个比例一直没有改变。在1880年,弗洛伊德就曾给他的未婚妻古柯碱,以治疗她的“神经过敏”。而也许是弗洛伊德自己,或者她在社会的大环境中处处受限的地位,使她神经过敏,在西班牙语系的文化中,也常说女性有神经过敏的情形。在美国,如上所述,女性显然是镇静剂的最大消费者,所以我们可以说有相当比例的女性人口是以化学药品使自己保持平静的。然而,无论是因为个人原因或较大的社会因素(亦即男性仍不愿和女性平等共享社会政治权力),若是她表示对男性或是男性文化不满,几乎会毫无例外地被人视为叛逆。
事实上,社会非常强烈地禁止女性对男性发怒,女性若表示她对男性,甚至男性文化或男性体制感到愤怒,常会被人骂为疯女、对男人没有好感,或是歇斯底里、得去看心理医生等等。许多女性因为表现出愤怒的情绪,而感到莫名的威胁,好像自己丧失地位成为了贱民——比如我们常在杂志上看到,女性因为自己达不到别人对她们的期望而感到焦虑,像是美貌不再、没有性吸引力。现在,连赚钱能力不足也会使她们焦虑——她们害怕自己终有一天会变成累赘、被人遗弃。尽管我们拿这个字眼来开玩笑,但是我们心里都在怀疑:社会上到底有没有地方容得下我们?尤其是年老的女性,我们没有资格在心理上生男性的气,因为我们害怕自己会变成女流浪汉(bag lady)。
第3章 文化体制背后的意识形态第47节 女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
也许大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好,既然如此,那么女人为什么不干脆和男人扯平?叛变吧!但是问题远比这复杂多了。女人不愿对男性(或是社会)采取暴力的报复手段,是因为这种做法有违她们最基本的价值观。
就我们所见,大多数女性都不愿用男性的方法回击(虽然她们做得到,例如对对方采取冷漠而疏远的态度、不热中于倾听和谅解,或者是在较广大的层面上,采取激进的手段来影响政府的政策等等),大多数人认为对男性风格还击、压倒他们是不道德的。她们宁可固守在非暴力的抵抗基础上,认为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敬。然而,有些人不承认女性的实力,反而讥讽女性不够聪明,因为女性笨得不敢抗争、为自己开路。他们说女人保持“和平”,是因为她们胆小或是被“洗脑”了而不敢还击。但是如我们所见,女性在言论上还击,为自己挺身而出,而且以拒绝令人不满的性关系作为还击的案例正在增加:在美国,90%的离婚是由女性提出或是坚持的,这个数字相当高。
是不是因为女性从小就学会不要与人抗争,所以这成了女性的基本价值观?还是因为女性相信这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谁教的呢?是社会结构这样教导她们,好减弱她们的实力,还是由她们的母亲、祖母、阿姨、婶婶等女性长辈传承下来的历史传统?这是文献中尚未多加着墨的有趣问题。在过去10或20年中,女性已设法采用新的价值观,像有部分女性尝试过无性爱及爱情的生活,压抑自己的情感,并寻求家庭以外的工作。近年来,女性全心坚信的价值观,似乎是在追求独立,意思是:拥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能够彻底保有个人的权利,而不只是附属于男人。但是女性似乎坚持不愿抗拒男性文化,不愿在生活中保留心中的爱。然而,当她们所爱的男性加入生活时,她们又倾向把照顾和热忱,转移到工作或朋友身上——这些照顾和热忱,一度曾是专为文化和家庭而生的。
男性不应害怕女性发怒,毕竟不平则鸣是个人的权力,如果我们能够把问题讲清楚,就能好好地想一想:要用什么策略来改变情况。如果男性对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的问题,或是性关系中的问题视而不见,把这些当做是“女人的问题”转身不理,而非设法改善这种情况,只会使问题恶化。这就是第二章中大多数人所描述的现象:女性把问题提出来,而男性保持缄默,希望问题会自动消失;而这只会令女性更生气、问题更恶化。我们可以说,所谓女性的本质是消极的说法,正足以显示女性之愤怒——她们的愤怒转错了方向(变成朝着自身而来),但是这股怒气有可能转变成社会的积极力量。根据苏拉密斯·费尔史东(Shulamith Firestone)的“性的逻辑辩证”(The Dialectic Sex),弗洛伊德在本世纪初对女性本质的解释曲解了当时的女性运动。
第3章 文化体制背后的意识形态第48节 太多还是太少
是女性爱得太多,还是男性爱得太少
女性相信她们应该付出并照顾他人,这是非常矛盾的。近年来女性受到不少批评,首先发难的是女性运动中的某些人士,接着有些励志书籍(Advice Book)批评女性爱得太多——付出太多、过于迷恋罗曼史。他们的理论是,女性过于依赖爱情,视之为惟一充实生命的来源,因为女性从小到大,就被人教导要在心理上依赖别人,甚至到了心理不健全的地步,所以女性才会紧缠着别人。只要女性能改掉这些行为,不再爱得太多,更像男人一点,就会觉得更快乐,也不会在爱情上碰到这么多问题。
对此,女性有很多话要说,而且事实上,这也是女性争取自己地位的重要历史性辩论。特别是,各地方的女性都加入了重新定义自己的爱情的行列。她们面对着这个时代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要如何去爱,如何恢复生命的感受和情感,自己才不会吃亏,对方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善良和付出而占便宜。
常有许多人嘲笑女性对于爱情的兴趣过高,在本研究中,大多数女性都对此感到愤怒。她们反过来问,除了要求女性少爱一点之外,为什么男性不能多爱她们一点,多参与她们的世界,并给予情感上的支持?为什么总是要女性去改变?我们所谈的,到底是怎么样的爱情?
那么,到底是女性的价值观该改,还是男性的价值观该改呢?
传统的情感契约中,对于可容许的行为有许多假设。最常被人提到的,就是女性应该扮演深爱对方、照顾对方、毫无所求的角色。这种意识形态,赋予男性的角色较少被人提到。男性要支配世界改变的趋势,做性关系中的主角,并有积极的作为,这些假设已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存于语文、心理学理论和哲学之中。其基础信念,便是被我们称为男性意识形态的东西。
如果女性想对男性付出爱情,但对方却不能以女性对爱情的定义与之呼应,那么女性渴求平等、不互相竞争、彼此照顾的性关系,不是太痴心妄想了吗?这类忠告每每这样表示,认为女性若要从不适的心情中解脱出来,就不能再爱得这么多了。
是女性不应该再爱得这么多(如果你挡不住她们,就加入她们吧),还是女性希望男性开始改变,变得比以前更多?
第3章 文化体制背后的意识形态第49节 女性心理学的新视野
有人说,女性要求太多、没有安全感,希望深爱她们的男性再三给她们保证,这其实是种生物性的特性,或者是因为她们与生俱来、害怕被遗弃的征兆。因为她们可能会怀孕,而在这段无助的时间之中,必须有男性来照顾。但是许多男性的态度就像在说“不管嘴上怎么说,反正男人并不爱女人就是了”——至少他们没有依女性对爱的定义方式来付出。在这种情况下,女性要求太多、没有安全感,希望男性再三保证,不是很合理的反应吗?
如果女性抱怨男性表现欠佳,那么她可能会被人称为被虐狂,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留下来、接受他”?但这是“归咎于受害者”的做法。其实,在女性成长的过程中,社会结构不断教导她们要爱那些给予并维护她们社会地位的人。如果因为女性对爱情投入太多、迷恋爱情而瞧不起她们,这真是令人吃惊。难道女性竟因做到社会结构对她们的要求,而受到苛责?常有人以“生物性”的论点来支持这种说法:也就是说,既然女性会怀孕而且需要男性的照顾,所以在荷尔蒙的分泌上或是心理上她们会变得较为依赖男人。支持这个理论的人,都认为事关人类天性,其理不辩自明。但是也有人主张,希望社会结构能够改变(就如我们在许多时代、地区都曾见到),母系亲族中母亲、叔伯兄弟、女性情人或朋友保护着孕妇以及婴儿,这在某些社会早有先例,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社会也是如此。
更令人无所适从的是,她们所爱的对象,来自地位比她们优越的族群——男性。换言之,如果女性必须依社会结构传达的信息,爱上地位比她高的族群,那不是自动成为烈士吗?她们付出的远不及回收的,而且对方连花点时间,让她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都不肯。
因此,竟有人指责女性为被虐狂,不但荒唐而且令人痛心:社会的信息指导女性去爱男性、去爱地位高于她们族群的某些成员,然后又要她们忍受男性轻蔑或优越的行为;而女性要是照这样做,依然深爱不渝,便被冠上被虐狂的封号作为回报。所以,当有人说“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为什么不改变呢”?这些话无异火上加油,因为如果女性的社会地位没有改变是女性自己的错时,女性会觉得很惊讶,想要反击。
我们也许可以用家中两个幼童起争执的情况来观察男女之间的情况:这个孩子打了那个孩子一拳,那个孩子哭了,在家长的想法中,哭的那个才需要照顾,而打人的这个既坏心眼,又富攻击性。
在我们的社会、家庭中,男性常在心理上攻击女性,但很少有人因此受到苛责,社会反而批评女性过于情绪化、太容易烦躁,过于需要对爱情的保证,太迷恋罗曼史。但是大家很少将男性一起批评进去或是设法要求男性改变,这是因为他们在心理上已将女性定位为问题儿童、问题性别。所以女性生活在令其沮丧而且地位不公平的社会设定之中,却发现惟一能讨论这个问题的对象,只有女性而已。
所以,男性系统对于女性心理的了解并不确实,其判断也不正确,至少它歪曲了女性心理的本义。毫无疑问,这里的4500名女性对女性心理能讲得比弗洛伊德还好。
男性意识形态的架构,既然是统治社会的意识形态,其影响力当然深入男性和女性心灵的深处,我们从本书和先前对于男性的研究之中都可发现这一点。女性若想付出爱情,常被迫妥协再妥协,因为这个社会视她们在情感上居于次要地位,或者说另类。也就是说,她们必须一再忍让,假装没有注意到她们远逊于男性的地位,而且不在乎她们的想法被人弃置一旁,因为,男性认为她的工作能力不如他们,作为朋友,她不如其他所往来的人,看转播的足球赛都比陪她更重要等等。由于女性肯忍让,所以常被人视为弱者或烈士,既不会坚持到底,又容易打发。长期以来,学术研究一直从男性意识形态的观点来阐释女性在爱情关系中的行为,西蒙娜•;德•;波伏娃曾在1984年解释道:“虽然我敬佩弗洛伊德,但是关于女性的问题,连弗洛伊德本人都说那犹如一片黑暗的大陆,他一点都不了解女性想要的是什么。任何想要研究女性问题的人,必须完全和弗洛伊德决裂。”
面对着缺乏沟通、缺乏尊敬的日常生活,常使女性感到自尊在慢慢消失:她不得不做选择,到要留在这个性关系中,忍受对方微妙的鄙视和轻蔑,还是和对方分手去过寂寞的生活(难道一个人生活会比较寂寞吗)。她的内心为维持自我的尊严而挣扎不已,形于外的症状就是与人斗嘴、对立、有不安全感。但尽管斗嘴的例子在人世中层出不穷,但在我们的文化中频率更高,而且比想像中的更尖酸刻薄。这是因为两性关系是政治的,也就是说,在一般人固定的观念中,女性是情绪不稳、非理性的,而且女性的能力往往得不到认可,女性被置于挨打的、次要的地位。
由本章所描述的男性行为模式来界定的女性心理地位,和所谓的正常行为之间有何关联?以传统的社会科学而言,如果大多数人表达出某种特定的感受,这种感受便算是该族群的正常行为。所以在我们女性到底算是什么这个问题中,如果女性喜爱的是会伤害她们的男性,那么女性便是被虐待狂。
然而,如果我们采取历史的和哲学的观点,会发现另外一种意义——女性行为是针对特定文化环境的合理反应。是的,如果我们想要超越这个谜团,寻求应付方式,理解这个现象,拥有自己的看法和计划,就必须采取这种较为宽广的观点,把目前男女关系的现象只视为一种广泛的意识形态,或说是既定的信念,也就是男性意识形态的产物。
女性在此对于她们的经验的描述和论述,给人留下了深刻而鲜明的印象:既然现状如此,改革刻不容缓,女性不应继续坐视我们的文化依照数百年的传统来界定、判断她们,在潜意识中将女性贬为二流人种,而且必定逊于正常的标准。我们从众多女性的证言(以及多位女性学者对本研究的参与)之中,发现了丰富的心理学基础资料——正是建构新哲学的必要资料。目前心理学的用语中,包括有关女性思考及女性心理学的词汇极为有限,也就是说,整体而言,心理学对于女性文化是非常陌生的,所以应该立刻设法熟悉不同文化观点之下的文献才是。
第3章 文化体制背后的意识形态第50节 双重信息造成女性不安
如果男性不愿和女性维持平等的伴侣关系,在情感上一味与对方疏远(装得越脆弱,权力就越大吗),而且不断在性关系之中骚扰、贬抑女性,同时又要求这些女性付出爱、感情和谅解,认为女性本来就应该任凭差遣(而且应该提供煮饭、操持家务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