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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最高命运--获取最高权力的瞬间-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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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埃克斯 1837年
——约翰?布朗   1859年
——六十万美国人 1861-1865年
——亚伯拉罕?林肯 1865年4月16日7点22分
背景:
美国独立的时候,只有靠近大西洋沿岸的13个州,北方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和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并存。随着美国领土不停的向西部扩张,这两种力量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经济上的原因,双方都要求在新获得的领土上建立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制度,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二是文化上的原因,早期的北美殖民者都是来自英国的清教徒,他们为了躲避英国国内传统宗教势力的迫害而来到这里,信奉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把奴隶制看成是一种对上帝信仰的亵渎。他们默认南部的奴隶制度,只是出于一种维护国家团结而做出的妥协,他们希望把奴隶制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让它随着经济的发展奴隶制能够逐渐消亡,因此不能容忍奴隶制向新的地区扩展。三是政治上的原因,美国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参议院,而宪法规定参议员名额是每州两个,所以种植园奴隶主认识到,随着新州的不断设立,如果畜奴州的数量不变而自由州的数量逐步增加的话,那么就会在参议院表决中丧失优势,一些限制甚至废除奴隶制的法律就会得到通过,从而危害自己的利益。所以必须尽可能的让西部各州成为畜奴州。反之,自由州也有相同的考虑。
双方一开始都谋求在宪法的框架内寻求妥协,比如著名的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中就划定以北纬36度30分为界,这条界限以北的地方新设立的州为自由州,以南的为畜奴州。但这种妥协只能是暂时的,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北方的激进分子秘密组织帮助南方黑奴逃往北方,而南方则根据1850年《逃亡奴隶法》到北方大肆搜捕,双方互相敌视,已经越来越超出了理性的范围而采取感情用事。
1854年,坎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向联邦申请成为正式的州。按照《密苏里妥协案》,这两个州都在分界线以北,应该成为自由州。但民主党议员史蒂芬?道格拉斯却向参议院提交了《坎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主张由本州的公民来投票决定是否允许畜奴,并最终使这一法案得到了通过。这样,双方都拼命的向这两个州移民,又在选举中采用各种违规方式比如伪造选票来争取多数。最后,这种斗争终于突破了理性和法律的界限,在坎萨斯爆发了一场小规模的武装冲突,史称“坎萨斯内战”。
在这种形势下,美国传统的两大政党——辉格党和民主党也分裂了。部分北方民主党人以本党提出的这样一个法案为耻,他们宣布退出民主党,联合辉格党和其它一些对奴隶制持否定态度的党共同成立了一个新的政党。为了彰显《独立宣言》中人人平等的精神,他们从《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逊创立的“民主共和党”中去掉民主一词,起名为“共和党”。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已经成了美国政治的核心问题,所有政治家都必须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而这种回答也就压倒对其它一切问题的回答成为了他能否获得人民支持,获得哪一部分的人民支持的决定性因素。
这个国家正面临着它成立以来最大的挑战。
 

一
美丽的弗吉尼亚,位于美国大西洋沿岸的中部,华盛顿和北卡罗莱州之间,它的西部是南北纵贯美国东部的落基山脉,东部则是广阔的沿海平原,这样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它水量充沛、河流众多的地理特征。在它境内,横卧着四条大河——波托马克河、约克河、詹姆斯河、拉帕哈诺克河,这四条河流都发源于落基山脉,从西向东,在崇山峻岭之间奔流而下,切割出阴森可怖的大峡谷,进入平原后又变得宽阔而舒缓,在两岸滋养出茂密的森林和肥美的草原,最后在切萨匹克湾入海,汇聚成一片浩瀚的湛蓝,并在这里形成了无数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物产丰饶的沿海三角洲。当1607年第一批英国移民来到这里的时候,满心激动的感谢上帝赐予了这块美丽而神奇的土地,让他们可以逃脱宗教迫害和君主专制,在这个新世界里寻找人类文明史上从未有过的“自由”和“平等”。经过一个半世纪的孕育,在它那巍峨的群山、广阔的平原、险峻的河谷、浩浩的江流所汇成的美景之中,终于诞生了比这些大自然的神工鬼斧更为灿烂的思想——1776年,一个叫做托马斯?杰斐逊的弗吉尼亚人在费城的一间三层的小屋里这样写道:“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被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力,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维护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这些文字后来经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成了举世闻名的《独立宣言》,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份划时代的文献。而在一年以前,另一位叫做乔治?华盛顿的弗吉尼亚人已在波士顿的坎布里奇宣誓就任北美大陆军总司令,率领人们为了自由和平等而战。他手持战刀向士兵和将领们致敬,和他们一齐高喊:“不自由,毋宁死!”——这个著名的口号,来源于帕特里可?亨利1775年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那篇不朽的演讲,他也是一个弗吉尼亚人。
卓越的领袖、灿烂的思想和壮丽的河山,共同造就了弗吉尼亚的光荣和伟大。然而,这样的伟大从它一开始就伴随着不谐的杂音。1619年,弗吉尼亚第一批移民达到后的第12年,弗吉尼亚召开了北美第一个民主选举的立法机构市民院,而也就是在这一年,一艘荷兰军舰运来了这块土地上第一批黑人奴隶。1776年,当杰斐逊在奋笔疾书《独立宣言》的时候,在隔壁的小房间里,住着两个他从弗吉尼亚带来服侍自己的黑奴——一切看起来竟是那么的协调,似乎谁也不想去打搅谁。多少年了,自由与奴役同时存在在这块土地上,看起来就像自古以来神圣与谎言、崇高与罪恶、男人与女人同时存在于这个地球上一样自然,合乎上帝的法则。高傲而又富有学识的种植园主们也习惯于这样的思维并相信这是真理:“人人生而平等,但是黑人除外。”尽管经历了无数的争论、冲突、反思、抗拒,但黑人奴隶制始终在这块土地上留存下来了,它就这样与整个美利坚的立国理念矛盾但和平的相处了两个多世纪。
直到1859年10月16日的那个晚上。
在弗吉尼亚的哈帕斯渡口,这里临近弗吉尼亚第一大港口也是南部海军基地的诺福德,有一个联邦军队的军火库,在附近有不少大的种植园,可以很方便的利用渡口运输货物,将原棉转运出口到英国。如同很多发生重大事变的夜晚一样,这也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军火库有两个卫兵把守,他们也跟电影里常见的那种倒霉鬼一样,心不在焉的打着瞌睡。在那个没有电灯的时代,黑夜带来的是死一般的沉寂。正是在这样的无声无息中,一艘载着二十多个武装人员的船悄悄靠岸了。
“啪、啪、啪”几声枪响打破了黑夜的沉默。59岁的约翰?布朗带着他的五个儿子、五个黑人和其它十来个志愿者偷袭了联邦军火库,他们很快得手,获得了大批武器。留下两个人看守军火库之后,他们又袭击了附近的几个种植园——能够在黑夜里如此迅速的行动,显然是精心准备了的。奴隶主们从梦中惊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抓了起来。老布朗把所有的黑人奴隶聚集到一起,向他们讲话:
“我的黑人朋友们,你们自由了!我已经得到上帝的启示,在这个国家存在了两百多年的罪恶的奴隶制度马上就要灭亡了。它会被一场即将来到的战争毁灭!我们已经夺取了军火库,现在有很多武器。让我们拿起武器,一起进行这场消灭奴隶制度的战争!”
约翰?布朗是最先抵达北美殖民的“五月花”大帆船上那批移民的后裔,坚信自己的祖先飘扬过海来到这片蛮荒的新大陆是为了追求每一个人的自由,而不是一部分人的自由。他是一个激进的废奴主义者,曾经参加过“坎萨斯内战”,最后废奴主义者获得了胜利,全民投票的结果是坎萨斯以自由州的身份加入联邦。这次胜利使得布朗相信只有通过战争才能消灭奴隶制度。在经过一番精心的策划以后,他带着自己的儿子和一些志愿者举行了这次起义,希望由此激起大规模的奴隶暴动。
老布朗慷慨激昂的讲完之后,黑人们躁动起来,但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应。他叫战友们把从军火库拿到的武器抬了出来,拿起其中一支,“砰、砰、砰”朝天开了三枪:“战争已经开始了!凡是不愿意被奴役的人,站出来!拿起你们的枪,为自由而战斗吧!”有人走了出来,但更多的人无动于衷,用惊恐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一切,当布朗的眼光扫过来的时候,他们慌忙避开了。
“唉,可怜的人们,愿上帝保佑你们……”布朗轻叹一声,将剩下的黑人全部遣散。
经过一整夜的袭击,第二天,老布朗组织起了一支一百人左右的起义队伍,占领了整个哈帕斯,并向全国发表公告,呼吁所有黑人奴隶都起来和他们一起为消灭奴隶制度而战。
布朗起义的消息象旋风一样迅速传遍的全国,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热点。但起义者们等了很久,也没有等来期待中的奴隶起义,而等来的只是亲奴隶主集团的联邦政府派遣的1000名民兵和一支由罗伯特?李指挥的海军陆战队。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交火。由于敌众我寡,起义军大部分战死,约翰?布朗重伤被俘。
北方的废奴主义者们积极筹划把狱中的布朗救出来,被他拒绝了:“上帝启示我,只有鲜血才能洗涤这片国土上的罪恶。我曾经以为不用流很多血就能做到这一点,现在看来,这是徒劳无益的,将来必会有更大的流血。我活着已经不能再做更多的事情,死了反而更有意义。我希望我死后能够活在青年们的心中,激励他们在不久的将来为自由的事业而奋不顾身。”
1859年12月2日的早晨,3000名荷枪实弹的军人的将老布朗押送到了设在查尔斯镇的绞刑架旁。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万丈,最后一次照耀这个转瞬即逝的世界,在灰暗的大地上洗出鲜艳的色彩——能够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与世界告别,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老布朗从容的走上了绞刑架,转过身来,深情的看着远处起伏的蓝岭山脉——云蒸雾绕,巍巍壮观,禁不住感叹道: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国家,我直到今天才把它看得这样清楚!”
二
布朗之死震动了全国,激进的废奴主义者们称颂他的崇高气节,甚至把他和殉难的基督相提并论,南方奴隶主们则把他描写成一个大逆不道的叛国者和嗜血成性的狂人。而当这个消息传到老布朗生前战斗过的坎萨斯州的时候,有一个人的心情显然比所有人都更复杂。
他的名字叫做亚伯拉罕?林肯,肯塔基第一代拓荒者的后代。他身高达1。93米,身体很瘦但很结实,皮肤则也许只有站在黑人当中才能让人想起他原来是个白人。他脑门极大,鼻子也不小,耳朵几乎要占据他三分之一的侧面,两只眼睛则深深的陷到又大又黑的眼眶里去了,里面发出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忧郁的光芒,而这些巨大组件下面的部分却突然变得又瘦又长。这样的相貌确实令人不敢恭维,他曾经开玩笑说他发誓要杀死所有长得比他丑的男人,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从不为这个誓言感到担心。他的爷爷和父亲都是西部拓荒者,在方圆好几十公里都没有第二户人家的小木屋度过了孤独的童年,长大后移居伊利诺伊小镇斯普林菲尔德,当过勤杂工、邮递员、船工、土地测量员、售货员等等。从小就从事体力劳动的林肯身上从不缺少力气,曾经在船上独自击退了五个持刀抢劫的歹徒,他参过军,是连队的第一摔交手。但二十三岁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使用过这种力量来对付过任何人,而是用了一种比它强大千万倍的力量——他的谦虚、正直和雄辩的力量,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和共和党活动家,并在25岁的时候成为州议员,40岁的时候当选为国会议员。但他在谋求政治上的进一步发展时遇到了接二连三的挫折:1855年竞选参议员失败,1856年竞选副总统失败,又在一年前的参议员选举中再一次失败,此时,他已经年过半百了。他以有些沮丧的心情回到了他在伊利诺伊小镇斯普林菲尔德的家。竞选活动除了给他带来一身债务以外似乎没有其它结果,为了还债,他又重操旧业,继续干起了律师的行当,准备到1864年他55岁的时候,再在参议员选举中与他的老对手民主党人史蒂芬?道格拉斯一决高下。不过还没有等他还清所有债务,他在坎萨斯的朋友们邀请他去为这个刚刚驱逐了奴隶制的州发表演讲。这对他将来竞选参议员是有利的,于是他立即就动身了。当12月2日布朗在查尔斯镇走向绞刑架的时候,他正在坎萨斯的艾奇逊市讲话。
显然,布朗起义是他演讲中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这真是一个有着非凡的勇气和罕见的无私的老人。”他对自己这样说道。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国家!”——是啊,要是自己死去的时候也能够这么说那该多好。
唉,难道将来真的“只有鲜血才能洗涤这片国土上的罪恶”吗?他又不禁皱紧了眉头。
他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不愿意相信,因为他厌恶战争,以任何原因进行的战争,他在22岁的时候参加过镇压印第安人起义的“黑鹰战争”,没有见到一个敌人战争就结束了,但有一次在巡逻的时候看到了五个被杀死的年轻士兵的尸体,在他们头上都有一个硬币大小的红斑,这是印第安人的传统,他们每杀死一个敌人都要割下一块头皮作为杀敌的证明。五个鲜红的圆斑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得那么阴森可怖,令他永生难忘,从此以后,战争的血腥和残暴就这样在他心中定格。他是多么希望奴隶制问题能以和平的方式被消灭啊,尽管时间可能要长一些,但总比让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在战场上死去要好的多。死亡,已经给他留下了太多的创伤——在母亲的葬礼上,9岁的林肯呆呆的站在墓前,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牧师刚才吟咏的诗句——“从尘土而来,随尘土而去……”;26岁的时候,他和他初恋的女孩双双感染上了一种伤寒,他很快恢复了,谁知她竟就此撒手人寰;他几乎为此神志失常,后来好不容易恢复,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庭,怎料41岁的时候,年仅5岁的爱子还未享受人间的乐趣就又匆匆离去,剥夺了他对生活最后的热爱,现在,这颗脆弱的心脏又怎能去目睹更多的牺牲?
是的,怎能目睹更多的牺牲?他无论如何不愿意相信这句话——“只有鲜血才能洗涤这片国土上的罪恶”。但奇怪的是,其实他早在布朗起义之前就早已相信这句话,一种根源于灵魂深处的宿命早已使他相信了这句话。他已经不是头一次听到这句话了,上一次是在1837年,当时,他才28岁……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林肯和几个朋友乘着马车到新萨勒姆去参加一个布道会。林肯在一路上不停的讲一些小故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此次布道会的主讲人彼得?埃克斯博士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杰出演说家,他演讲的题目是“耶稣基督的主权”,主要表达这样一种思想:直到美国的黑奴制度被内战所摧毁,耶稣基督的国度才能降临到美国。
“上帝启示我说,只有鲜血才能洗涤这片国土上的罪恶!”
埃克斯博士已经头发花白,但面色红润,身体魁梧,看起来浑身都是劲,用一种高亢而富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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