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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201章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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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会这样。但这正是我还未驾过轻骑的原因。你可以自由自在地驾驶小车,但你也未必就不会被抛向空中,就像头牛士在牛角上一样。”我用自己的理由回答他们的好心。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我还是买了这个危险的玩意儿?我感到过去自己有点虚张声势,我已说了很多年想要一辆。这次就是我的机会,倘若我没抓住,便会感到生活的大门在渐渐关闭。在别人身上我已看到这点:一个渴望的工作被迫放弃,仅仅是因为怕搬迁之烦;放弃冲浪这种令人兴奋的运动,只因惧怕会被颠翻。每次我都看到他们的生活面在慢慢变窄,约束在渐渐增多,好似关一扇门又“呼”地带上另一扇门,却又不明白门都关上了。

  在家门口我曾发生过一次小小的车祸。经过是这样:我第一次驾着摩托车上公路,心儿紧张得“砰砰”直跳,焦虑和担心一直提醒自己,哪儿是加速,哪儿是刹车。远远地,一辆汽车在驶近,乡间的公路中间略凸,而两旁到处是杂物。我滑到碎石上,用力踩踏板,哪儿是刹车?怎么这么快?

  汽车过后,我才发现自己惊慌得连推加速档的手都僵硬了,刹车档并不在上面而在把手上。结果,只好下来推着它走回家。

  几日之后,我再骑上摩托车时,感到非常轻松,且有一个个发现:我能闻到野花和雏菊的芳香,能看到它们的水源。景象不是电影中所展现的,这幅风景画如同由绿叶、树枝、草坪及花瓣连成一片的挂毯,并且在激烈颤动着。只要我将视线迅速移动的话,的确如此。

  为了好好练习一番,就得找块安全地。我发现了一条石板小径,在周末期间,我常可独自享有这条小路。每当我对这耐性的轮子发烦时,便下车慢悠悠地转一圈,尔后便开足马力返回。驾驶技术每天都有些长进,我驱车慢行时,常常乐得哈哈大笑,没想到这样无忧无虑自由地闯入风中,会是这般兴奋。

  有一天,我冒险驶到离村庄两英里远的河边,支好车架,便拎了一包菜到河边喂鸭子。一会儿,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人在盯着摩托车,突然,我的胳膊被碰了一下。

  我回头一瞥,原来是两个小孩。“他和我,”其中一个向伙伴点了一下头,“我们想用我们的自行车换你的这个。

  我笑了,但一张充满稚气的小胖脸和一张生有雀斑的脸却十分严肃。我认真答道:“这是一 个慷慨的建议,但我一人用不了两辆自行车。”

  他们点点头,能理解。

  “你住哪儿”他问,“你叫什么?它跑多快?花了多少钱买的?”

  我喂完菜,鸭子游走了,和他们在一起待了半小时。在闲聊中,有些事我感到很奇怪,但有一点很明确:我们在交谈,他们不再是害羞的小孩,我也不再是疏远的上了年纪的女士,我是这美妙东西的主人这抹去我们之间的隔阂。

  邻居们似乎也产生了兴趣。我骑车经过他们时,他们微笑着招手致候:“可好?”头一次,我以为是因为我的头盔,变色镜、长手套和身着皮茄克的“全副武装”模样看起来很有趣。但此后我从他们脸上看到的,都是热情和对冒险行为的羡慕。

  一天,一位少年冲我大喊:“骑快点!”他开怀畅笑,并用手指示意“V”这胜利的标志。

  “我会的!”我大声回应他。这句话自从驾驶轻骑起,已不知自言自语过多少遍了。它已载我上了一条事先没有想到的小径,它已给我带来了新的冒险,更重要的是,它让我觉得所有的生活之门仍在对我敞开着。

  当然,骑摩车很危险。我的一位朋友对此最具说服力:她曾骑车被摔进水坑,付出了折断胳膊的代价;另外有位寡妇在返校途中,跌入了深坑,因之不敢再出现在讲台上,怕年轻的学生嘲笑。

  我想到了这些,但我暗自思忖:比冒险更危险的事是不是不应该去做?也许正如作家卡里逊·肯勒所言:“人老不应惧险。”倘若能以这样的方式生活,这辈子便“没白过”了。或许,不一味追求“安定”而追求“没白过”,是生活的真正要点。

 

Number : 1007 

Title :我就要这一个父亲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00期

Provenance :希望

Date :1989。4

Nation :

Translator :李峰

  也许,世界上再没什么可像父子关系一样奥妙无穷。奇怪吗?直到今天我有了自己的儿子,我才心领神会。

  男孩子总想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些什么特别东西。也许你只听说过父亲们恨铁不成钢,老想子女成器。可是,反过来也一样呀!记得小时候我就常常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位”或“那样一位”父亲,可他不是。

  说起来好笑,那时我是多么痴心地幻想,有那么一个潇洒威武、沉实稳重的男人在向我走来是的,向我走来,当我和伙伴们在街上嬉戏时,我可以自豪地戟指宣称:“喏,我父亲”然后就在小伙伴妒嫉得近乎白炽的目光中跑过去,又在啧啧的赞叹声中跑来老实说,我需要这种自豪。

  可是,没有。

  父亲不是这种人,他做不到。

  平时,小镇上常有自发的各种喜剧小品表演。自然,那主角是少不了父亲的。那是一个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父亲扮演一个滑稽的爱尔兰士兵。“哈哈哈……”观众被父亲逗得捧腹大笑。

  可我只想哭。

  我真不明白母亲怎么还能够忍受,她甚至和其他人一起笑。我想,如果那不是我父亲的话,我也会笑的。

  还有,有美国独立日或英雄勋章纪念日,父亲肯定会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列,仿佛一位什么大元帅或其它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似的,还骑在一匹雇来的大马上,神气十足。可他根本就不会骑马呀!结果,他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脸的狼狈相引得路人哈哈大笑。可他不但满不在乎,还挺得意。

  记得一次他又在大街上做了些滑稽事。我刚好和小伙伴在一起。他们见了父亲都鼓噪起来,父亲竟也向他们大呼小叫,与他们一样开心这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呢!我真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我钻进去。“噔噔噔”我跑入一条僻静的小巷,在皮利比特利亚教堂的一间小屋里,我抱头痛哭。

  还有,在夜晚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父亲总是脸带醉意地在一大帮朋友的簇拥下迈进家门。是的,他永远不会孤独可就在不久前他开的马具店倒闭了,只因他太乐于赊账了他真傻,我常想。

  我真的对他鄙夷不屑。

  可是,却总有那么一些人甘心围着他转学校的校工,寡言的五金店店主,还有两鬓斑白的银行出纳真是奇怪,他们竟愿和如此一位满口空话的人呆在一起!

  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父亲的魅力所在了。小镇的生活犹如一潭死水,枯燥而乏味,而父亲信手拈来,意趣盎然的故事却恰如一粒粒的小石激起阵阵涟漪他逗他们发笑,他甚至能使他们放声高歌!

  多少个夜晚,在溪旁的草坪上,他们围坐成一圈,一边烤着食物,一边饮着啤酒。父亲的故事又总在那里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如果一个爱尔兰人到我家做客,父亲马上就会迎上去,故作惊喜地说自己也是爱尔兰人,然后谈起他的故乡,童年趣事啦,吹得神乎其神。

  如果换了个苏格兰人,父亲马上又故伎重演,仿佛又遇上了老乡,一见如故。他还自称德国人,没几天又成了瑞典人哩!其实,客人未必不知父亲作假,可他们仍愿一听为快。唉,这种事我还是小孩子不好理解,可母亲便能理解么?她怎么能忍受呢?

  当家里囊空如洗,等米下锅的时候,你以为他会带什么食物回家,那你就错了。他只是去拜访附近的农舍,有时一去就是几个星期,母亲只好凑和着帮人打工,买米下锅。然后父亲回来了,带来什么呢比如说,一截火腿吧,那是农友们送的。他走到厨房,“啪”地一声把火腿扔到桌上,“你猜我给孩子们带来了什么好吃的东西?”这时,母亲总是微笑着望着他,对于他在外时家里连锅也揭不开的窘况却只字不提。有一次,我听见母亲聊天,也许街坊竟昏了头同情起母亲来吧,只听母亲说道:“哦,那倒没关系,我男人可不像街上的男人没出息。哼,只要有他在身边,生活就永远多姿多彩。”

  我听了可真不是滋味。有时我真不希望他就是我父亲。我终于杜撰出一些不为世人所知的神秘故事,说我父亲原是某大员,例如,是一家铁路公司的总裁或者是一位国会议员吧。但人们总是竭力把这些不实之词掩盖起来。可我不理,反正我不是“我父亲”的儿子,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肯定还有一位尊贵的富人是我“真正”的父亲。

  久而久之,我愈发相信自己的幻觉了。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亲不在,父亲淋得“落汤鸡”般地回来了。他已在外混了好几周,现在见我独个儿在厨房的桌边看书,便坐下来望着我,良久一言不发。我吃了一惊:他脸上充满了难言的隐痛。他坐着,衣服滴着水。突然,他站了起来。

  “跟我来。”他说。

  我站起,跟他出了屋。我满心惊奇却毫无惧色。沿着泥泞小路我们来到离镇子一里外的山谷,那儿有一个水塘。一路我们只是默默地走着,爱开玩笑的父亲也默不作声。

  忽然,我心中涌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自己不过是和一个陌生人在一起罢了。只不知父亲是否也如此看我?

  水塘很大,雨仍很猛,一声声霹雳过后是一道道闪电。我们到了塘边的草坡。漆黑的雨幕中,父亲的声音怪兮兮的:“脱了衣服吧。”

  虽然闹不清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我仍依言行事。偶尔一道闪电划过长空,我瞧见父亲裸露着的上身。

  我们一步一步地跨进池塘。父亲握着我的手,拉我走向深处。啊,一旦置于漆黑的水塘中,我周身冷得发颤。在风雨中游泳,我并不在行。父亲便让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奋力击水游进黑暗。

  “他要干什么呢?”我好怕。

  但父亲厚实的肩膀一下子便给了我镇静而平和的力量。黑暗中我只感觉到他肌肉有力的舒缩。我们游到对岸又返回放衣服的地方……

  雨还在下,风还在刮。可间或父亲怡然地游起了仰泳。这时他便把我的手放到他肌肉隆起的背部,再反转过来,好让我的手始终搁在他的肩上。偶尔一两道闪电灿然击过,我便清晰地看到了父亲的脸。

  那是一张哀痛难言的脸,一如刚才厨房里看到的一样。虽然只是瞬间的一瞥,然后又是无尽的漆黑,无尽的风雨,但在我,却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那是一种亲密感。

  真奇怪,那一刻似乎天下就只剩我们父子两个。仿佛猛然的一动,我已走出了旧我,走出了学生时代的幼稚,走出了为父亲而羞愧难当的境地。

  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父亲的血液正汩汩融进我的血液:漆黑中我只知道,我这位小男孩子是离不开他了在风雨中击水的男子汉。

  游着,游着,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听见父亲一下一下有力地划水不,他划破的是黑暗,划破风雨织成的厚幕……

  到岸了,我们默默套上湿衣服,往回走了。

  厨房里亮着灯,我们湿漉漉地进了屋。哦,是母亲,她微笑着望着我们。记得她还叫我们:“乖孩子,你们干什么去了?”父亲没有回答,他以沉默开始了那夜的体验,亦以沉默来结束。父亲出了屋,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尊严。

  我上楼走进房间,漆黑中脱了衣服上床。可我睡不着也根本不想睡。第一次我明白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他是一个故事大王而我也会是的!将来,我想。

  漆黑中我暗自偷笑。我是笑自己可不会再犯傻了,竟想要另一位父亲。

 

Number : 1008 

Title :一个家庭的遗产

作者 :琳达·里弗斯

出处《读者》 : 总第 100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周妍

  我永远也忘不了1965年那炎热的夏天,妈妈突然死于一种医学上都无法解释的疾病,时年仅36岁。当天下午,一位警官拜访了我父亲,征得爸爸同意,医院将要取出妈妈的主动脉膜及眼角膜。我几乎完全被眼前这一事实击昏了,医生要解剖妈妈,把妈妈身体的一部分移到别人身上!我这样想着,冲出屋子,眼泪夺眶而出。

  那时我14岁,我还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把我深深爱戴的人割裂开来。但爸爸却对那位警官说:“好吧。”

  “你怎么能让他们那样对待去世的妈妈,”我冲着爸爸哭喊着,“妈妈完整地来到这个世界,也应该让她完整地离开这个世界。”

  “枉达,”爸爸温和地对我说,用手臂环绕着我,“你能献给人类的最好礼物就是你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你妈妈和我很早以前就决定了,如果我们死后能对别人的生活产生好的影响,那么我们的死也就有意义了。”

  那天,爸爸给我上的这堂课成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数年过去了,我结了婚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1980年,爸爸患了严重的肺气肿,就搬过来和我们一同生活,在以后的六年里,我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探讨生与死的问题。

  爸爸高兴地告诉我他去世后,不管怎样都要将身体的一部分捐献出去,特别是要捐献眼睛。“视觉是我能给予别人的最好的礼物,”爸爸说,“如果能帮助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恢复视力,使他也能像温迪那样画马,那对这个孩子来说是多么幸福和激动啊。”

  温迪是我的女儿,一直都在画马,还曾多次获得绘画奖。

  “想像一下,如果盲童象温迪一样能够绘画,那么做父母的该多么自豪啊,”爸爸说,“如果我的眼睛能使盲人实现绘画的愿望,那么你也会感到骄傲的。”

  我把爸爸的话告诉了温迪,温迪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紧紧地拥抱着外祖父。她当时不过14岁与我被告知要捐献母亲器官时的年龄相同,可是我们两人又是多么不相同啊!

  爸爸于1986年4月11日去世了,我们按照他生前的愿望捐献了他的眼睛。三天后,温迪对我说:“妈妈,我为你替外祖父做的这件事感到骄傲。”

  “这怎么能使你骄傲呢?”我问。

  “您当然值得骄傲,您想过吧,什么也看不见该是多么的痛苦,我死的时候也要像外公那样把眼睛捐献出去。”

  直到这时我才体会到,爸爸付出的不只是眼睛,他捐献了更多的东西,那就是闪现在温迪眼睛里的骄傲。

  当我怀抱着温迪时,我几乎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在捐献说明书上签名才不过两个星期。

  我的美丽、聪明的温迪在路上骑马时,被一辆卡车撞成重伤。当我看着捐献书时,温迪的话一遍又一遍地在脑子里闪现:您想过吗,什么也看不见该是多么地痛苦。

  温迪去世后三个星期,我们接到一封来自俄勒冈州狮城眼库的信,信中写道:

  亲爱的里弗斯先生、里弗斯夫人:

  我们想让你们知道,眼角膜移植手术获得了成功,现在两个双目失明的盲人又重见天日了,他们视觉的恢复象征着对你们女儿的最好纪念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分享了她的美丽。

  不管走到哪个州,我似乎都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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