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读者十年精华 >

第1327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1327章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离婚原因是因为动物“忠于巢房”。

  生活过分舒适和富裕亦能导致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多年,一对鹳鹩夫妻过着食料不足的苦日子,但后来生活改善了,食料甚至过剩,丈夫却讨厌妻子,另找新欢,而且还即了很多小老婆。科学家们称此为“动物的奢侈堕落”。

  同样,如果长期处于和平状态,则对动物的夫妻关系也很不利。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康拉德·洛伦茨做过一个实验,他在一个大水池里养了数对河鲈小夫妻,同时又加入一条凶恶的河鲈,于是丈夫们每天都为自己的妻子担任警卫工作,夫妻生活协调、和睦一致。后来洛伦茨将这条好斗的河鲈取走了,丈夫们都莫名其妙地变得粗暴起来。若不是重新把好斗者放进水池,去激发丈夫们的“警戒性”,这些妻子很可能会被折磨死。

  动物中还有一个引起离婚的的原因,那就是有一方老而无用了。这一点在狼群中最明显,雄狼和雌狼分别都要各自决斗,排出名次,只有雌狼中的第一名才能和雄狼首领结婚,其他雄狼和雌狼是不许结婚和交配的,他们只有捕猎和照料孩子的义务。有朝一日,如果雄狼首领变得疲沓、迟钝、体拙了,那么他作为“君主”和丈夫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它将被“王后”赶走,然后,第二名雄狼被立为丈夫和首领。

Number:6215

Title:埋在尘土里的便士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胡婉如

  父亲葬礼的头一天黄昏,我和姐姐在落日的余辉中漫步在田头,追忆着一件件往事,就像那些重聚在自己出生旧地的一家人那样,努力把自己与当年的我们那些陌生的小毛头儿们联系起来。

  “你还记得我们认为你被丢了的那天傍晚吗?”姐姐问。

  是的,我记得。那是早在我7岁那年的事,但是有时我觉得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我们到处找遍了,”她回忆道,“村公所,后面的野鸟坡树丛,连井里都看过了。我觉得那是唯一的一次看到父亲真的惊慌失措。我们告诉他这件事时,他顾不得把牛卸下车就直穿过那片林中空地去寻找你。当时汤姆·瑞夫正在那儿烧树枝,父亲简直可以说是从火苗上踏过去的,他们拉都拉不住他。可是,你却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

  我没说话,姐姐又继续说:

  “那回只不过是为丢了一枚便士还是什么别的东西,是吗?”

  对的。她爱怜地笑了起来:

  “你那会儿真是个怪小子,没错吧?”

  我承认我有点怪。不过事情并不仅此而已。在那以前,我从未见过新便士。我总以为便士都是黢黑的,可是这一枚却亮得像金子,特别是父亲把它给了我。

  我真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父亲,但是我很难给你说得清。要是我告诉你他整天在干活,可是我从没见过他着急上火,这听起来他有些迟钝。要是我告诉你我小时候他从来不把我抱上他的膝头,在他一生中我从未听见过他开怀大笑,这又会显得他缺乏幽默感和过于严肃。要是我说当我滔滔不绝大谈自己的那些怪诞的念头时,只要见到父亲进来,我就会马上住口,那么,你一定又为他对人冷谈,我有些怕报导。但是,不,都不是这样的。

  无论我怎样解释,恐怕也只能勾画出这样一幅景象:在大海边上,有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和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请你想信,实际情况决不止如此。似乎父亲踏在田野上的稳健而有力的门口,就不敢再向前走,似乎他永远不会坦然走入我的天地而毫不感到尴尬和冒犯。我能察觉到这些,却不能理解。我能感到这些,却不能理解。我能感到自己这个敏感得近乎可笑的孩子世界外面响着父亲坚实的脚步声。他准备种菜地之前,总要选为我留出一小块地方,让我在里面种豆类或其他发芽早的种子。即使开春迟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他不会问我想要多少垅地。假如他整出3垅,而我想要4垅,我也不可能去请他重新安排。如果我跟在父亲的装着稻草的牛车后面,很想爬上去坐着,而父亲就在牛车前面走着,我也不可能让他把我抱上去;要不是他看到我拼命攀住绳索,他也不会伸手帮我爬上去。

  可是,就是他,我的父亲,刚才给了我一枚新便士,金光闪闪的新便士。

  他几次把新便士从衣袋里拿出来,佯装在辨认上面的日期,巴望着引起我的注意。要是我想要什么东西,必须做出某种表示,否则父亲不会主动给我。

  “彼得,如果你想要的话,就拿去吧。”他终于开口了。

  “好的,谢谢。”我说后,再没有说别的话。我不流露出我是多么迫切地想得到它。

  我拿着这枚便士朝商店走去,想买一根诱人的膨化玉米糖。但是,当我想到这枚闪光的便士将要落到店主的钱袋里时,越走近商店越迈不开步子。我终于在路中间坐了下来。

  那是8月的一个下午,那种时光停滞的神秘时刻。阳光下,树叶和收割后的苜蓿的气味仿佛凝固在空气中了。路上厚厚的尘土轻拂着脚踝,梦一般的温馨轻柔。阴凉沼泽地那边,传来的牛铃声清晰而悠远。

  我玩起了那枚便士,暂时不做决定。我闭上眼睛,把便士深深地埋在尘土里,然后闭着眼睛站起来走一圈,再回来把它找出来。每一次重新触到它亮闪闪的边缘时,都激起阵阵冲动,我玩了一遍又一遍。糟糕,不玩这最后来一次就好。

  他们激动的谈话声把我吵醒时,天已经黑了。是母亲发现了我。我估计大概是天擦黑时她想起我平时躺在床上的情景,就朝那里随便望一眼。只不过如同我们丢了东西后,总爱朝放它的老地方看看那样。她突然大喊一声,因为她打开房门,竟发现我就睡在那里。

  “彼得,”她犹如心中的石头一下子落地,不顾一切地吼叫起来,“你到哪儿去了?”

  “我把那枚便士丢了。”我回答。

  “把那枚便士……丢了?那你干嘛要跑到这儿藏起来?”

  当时如果父亲不在场,也许我会原原本本把一切都告诉母亲,可是,我抬眼看到父亲,好像现实与理智变得那么真切,好像一声滑稽的梦境的回忆在光天化日之下破碎了。我怎么有脸当着他的面讲述那个神秘的8月中的下午我在头脑中编织的孩子气的梦呢?当我把那枚便士埋起来又挖掘出来时,几乎一切都可以想象得活灵活现。当我不得不相信便士确实找不到了时,我怎么解释得清楚从心底里感到的那种难过心情呢?我怎么解释得清我没有在躲避他们呢?用我当时仅仅能表达清楚和理解的语言,怎么能让人明白这是让我能摆脱失落感的唯一地方呢?

  “我弄丢了那枚便士。”我说,看看父亲,又把脸埋在枕头里,“我想睡觉。”

  “彼得,”母亲说,“快9点了,你还没吃晚饭。你知道你快把我们吓死了吗?”

  “你最好吃点东西。”这是父亲第一次开口。

  我没料到他会重提此事,第二,我们拿起木杈准备去扒苜蓿,他好像故意拖延着不下地,他又把木杈插在地上,又去抬一桶水,其实大壶早满了,他走到猪圈,去看看猪把食吃光了没有。

  然后,他突然问:

  “你不知道那枚便士丢在哪儿吗?”

  “知道,”我说,“我说得出大概的地方。”

  “我们去看看是不是还能找得到。”他说。

  我们一起沿着那条路走下去,彼此都感到局促不安,他没牵着我的手。

  “就在这附近,”我说,“我在尘土里玩它来着。”

  他看着我,但并没有问我拿一枚便士能在尘里玩什么游戏。

  大概我从一开始就肯定父亲会找到它的。因为他会用大折刀轻轻劈开赤杨树皮做哨子,用力恰到好处,既不会使树皮裂开,又能沿树干刻痕使其脱落下来。他的粗大手指能把乱得一团糟的鱼线清理出来,我却只能把它弄得越缠越紧。如果我把我的手推车弄坏了,坏得看起来无法修复,可他把坏车拿走并送回来时,那个接茬不仔细找准保看不出来。

  他跪下来,手指像耙那样在尘土口摸索,不像我那样把土刨成一堆,一边挖一边埋。他几乎马上就把它找到了。

  他把便士拿在手里,似乎把它还给我的那一刻是最后时限,到时他必须对我说此他害怕说的话。

  “彼得,”他说,“你不必躲起来,我不会打你。”

  打我?噢,父亲,你当真以为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恶心。我觉得好像打他一拳才好。

  看来我只能对他实话实说了。因为只有真话。毫无隐埋的真话才能驱散他头脑中这些可怕的念头,无论这些话听起来多么荒诞。

  “我没有躲起来,真的,父亲。”我说,“我……我把这枚便士埋起来,假装寻宝。我假想我在淘金子。找不到便士时我不知如何是好,甚至不知道该到哪儿去。”

  他的头朝前探着,好像专心在听。我必须叙述得更可信。

  “我把这枚便士想做金子,”我没有把握地继续讲,“我……我假想给你买了一台锄草机这样,你每天可以早点收工;这样,我们就能坐汽车进城。那汽车也是我假想给你买的大家都转过头来看看我们沿着大街开着汽车。”

  他的头一动不动,似乎在耐心地等我讲完。

  “我们在车上又说又笑。”我边说边提高了声音,动情地微笑着,想用一种特别真切的信念打动他信任我。

  他抬起头,这是我唯一的一次看见他眼中闪着泪花。我长到7岁以来,他第一次搂住了我。

  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把便士放回自己的衣袋。当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昨天我明白了。我从来没有找到财宝,我们从来没有能买汽车一起开着出去。但是我知道,他理会到了那会是怎么样的情景。昨天,我又找到了那枚便士。那是在我们翻找他最体面的西服的时候,背心口袋里发现的。人们绝对不会在那个地方存放零钱的,那枚便士仍然熠熠生辉。毫无疑问,那一定是他经常擦它的缘故。

  我仍然把它留在背心口袋里了。

Number:6216

Title:假如他们不当皇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2期

Provenance:随笔

Date:1991。2

Nation:

Translator:

  在中国历史上,有些被称为“昏君”的皇帝,如京剧《宇宙锋》中那位听信权臣指鹿为马的奏二世胡亥;有“昏愚不辨菽麦”却当了17年皇帝的晋惠帝司马衰;有终日饮酒酣睡,人称“睡王”的辽穆宗耶律景;有常偷偷溜出皇宫去妓院嫖娼的明武宗朱厚照,即戏曲《游龙戏凤》中正德皇帝;有20年不理朝政,只在后宫求长生不老之术的明神宗朱翊钧(万历皇帝);有沉溺女色,专宠杨贵妃而引起安史之乱的唐玄宗李隆基;有生活奢糜,放纵奸臣蔡京误国,终为金兵俘虏的宋徽宗赵佶;等等。

  这些人中,有的的确昏庸无能。比如东晋有位晋安帝司马德宗,本是个白痴,“凡所能止,皆非已出”,竟然当了23年皇帝,朝政自然紊乱。

  不过,有些人本有才华,如果不当皇帝,而在他们擅长的领域施展才华,历史或许会赐给他们一顶桂冠,而不是一个“昏君”的骂名。

  就说唐玄宗李隆基吧。《旧唐书》称他“英断多艺,尤知音律,善八分书。仪范伟丽,有非常之表”。用现在征婚广告语言来说,称得上容貌英俊,身高一米七0以上,多才多艺,风流倜傥。玄宗精通音乐舞蹈,是个行家,且勤于创作,一生编导创作过不少歌曲舞蹈,最为著名的是流传至今的大曲《霓裳羽衣》,既是一首大型交响乐曲,又是一首优美的大型舞曲。

  《霓裳羽衣》是唐代大曲中最典型的“道调法曲”(因夹杂道家神仙思想而得名),由“散序”、“中序”和“入破”三部分组成。“散序”采用独奏、轮奏手法,旋律舒畅悠扬;“中序”为清脆的抒情慢板;“入破”为全曲高潮,音乐如跳珠撼玉,急促有力,临终时,音乐突然转慢,奏出一个响亮舒扬的长音,是一个独到的艺术处理。

  在编创这曲的同时,玄宗还编导了与之相应的舞蹈,组织宫廷里的歌舞伎演出,并让宠妃杨玉环表演其中的独舞。

  由于《霓裳羽衣》充满艺术魅力,杨玉环舞技高超,整个演出十分精彩,惹得著名诗人白居易挥笔写下一首《霓裳羽衣舞歌》的诗。今天,我们从“虹裳帔步摇冠。细缨累累佩珊珊”的字里行间,还想象得出当时的演出盛况。

  就凭这支名曲,唐玄宗就该享有“著名作曲家”的尊称;若是评职称,也至少得评一级吧;或许,还得授予“有特殊贡献的艺术家”称号。

  宋徽宗赵佶在历史上的评价是比唐玄宗更低的。《宋史》指责他“疏斥正士,狎近奸谀”,“怠弃国政,日行无稽”,“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将他作为“著以为戒”的反面教员才立传的。

  不过,赵佶却有书画擅长,尤以“瘦金体”书法著称后世。他书写的行书”结体修长,笔姿瘦硬挺拔”,自成一家,别有风格,为中国古代书法中的珍品。现在,连他亲书字体的铜钱“大观通宝”也被列为古钱币中的珍宝。如果他不当皇帝,那么,大概他会与王羲之、怀素等人的名字一起,排列在“中国古代著名书法家”的名单上。

  至于那位以词名世的南唐后主李煜,在皇帝宝座上,是多有微词的,史书载他“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屠,为高谈,不恤政事”,既不能任用贤能,又不能整军经武,最后当了宋朝俘虏,鸩毒而死,也属昏君之列。不过,史书也说他“善属文,工书画”,“精究六经,旁综百氏”,“洞晓音律,特别雅郑”,看来是个有多方面才能的文学艺术家。的确,他写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等等名篇名句,至今尤脍炙人口,叫人赞绝。将他称为“著名诗人”是人当之无愧的。

  还有终日踢球的唐僖宗李儇,还有一心唱戏的后唐庄宗李存勖,在皇帝位置上都没干出什么名堂,倒是不错的运动员和戏剧演员。

  如果他们不当皇帝,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或许会为中国的文学艺术增添更多的不朽的财富。

  可惜,历史却将他们推上了皇帝宝座。

  这是一种历史的误会。然而,历史往往一再重复地制造着这种误会。

Number:6217

Title:离婚餐厅

作者:曹志前

出处《读者》:总第122期

Provenance:解放日报

Date:1991。5。18

Nation:

Translator:

  北京有一间小小的餐厅,它没有坐落在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街面上,而是埚居在一个僻静的小胡同里。餐厅的外部结构是红松原木,质朴中显出了独特。

  许多人把这餐厅叫做“离婚餐厅”。

  环顾餐厅,厅堂不太大,但十分雅致。迎门是一幅俄国名画家列维坦的油画《白桦林》。厅堂的两侧,便是低矮松软的火车座。座间的餐台上都摆放着一只镀金的蜡烛台,烛火忐忑,朦朦胧胧。客人中也有什么光线都不要的,吹熄了烛火,就那么在昏暗中默默坐着。看不见音箱,却不知从哪里飘来如泣如诉的音乐,轻柔地在室内回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