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_闲看水浒-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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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生意上的纠纷也往往如此,杜兴打死合伙人大概也是因为出现了纠纷,他选择了暴力解决。再加上治安不好,住孙二娘们开的客店,坐张横们的渡船,雇王英这样的伙计,风险就更大了。
不独《水浒》,翻看《三言二拍》和晋商的经营史,我们会发现,古代去异乡经商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活动,不但拿着自家的财产,甚至拿着自家的性命去赌博,离家之前妻妾相送如生离死别。因为种种风险,私人的镖局盛行,也是因为这种风险,做买卖的人往往自身具备一定的武艺,用以防身。我们看到水浒落草的生意人,几乎都有些武艺,这是他们经商抵抗风险必备的本钱,反过来又成为他们当强盗的必备本钱。但这种为做买卖防身的武艺毕竟有些业余,和林冲、花荣、秦明、呼延灼、徐宁这些职业武官相比,还是差了一筹。他们一同当了职业强盗,这些生意人大多在七十二地煞之列,而那些职业武官都进了三十六天罡。这些失败的生意人,落草也不能成为一流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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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大宋忠臣黄文炳之死的警示
告发宋江题写反诗的黄文炳也许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位忠臣。一个为大宋王朝尽忠的人却得不到他所效忠的政府保护,全家被灭门。这是黄文炳的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尽心尽力忠于王事之臣没有保障,这个王朝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水浒》所描写的大宋王朝,其所属官吏大致上有四种:
第一种如林冲那样“朴忠”之人。能力超群,为人忠厚,行事端正,勤勉于王事。但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职业军官,为那个朝廷、那个官场所不容,只能雪夜上梁山。
第二种如宋江这样的能吏。依然是能力超群,又长于权谋。但看到了王朝的种种弊病和未来的命运。替朝廷打工完全是为了自己有机会寻租,自己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广交黑白两道人士,为自己早找退路。对王朝而言,这些人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王朝的律法都是敷衍了事,毫无内心的尊重与敬畏,甚至与“反贼”们暗通款曲,如果他们反戈一击,杀伤力最大。
第三种如蔡九、高廉这样占据要津的官吏。他们大多无能无德,惟一会做的事情是奉承巴结上宪,欺压敲诈百姓与下属。他们惹起了沸腾的民怨,他们为王朝制造种种仇恨。但由于他们大多“根正苗红”,在朝廷有强大的靠山,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玩得巧妙,大多不会给他们带来处分,甚至会青云直上。这类官员和林冲等类官员是天生的敌人,他们必须将林冲这样的“干净”官员排挤掉,才能为所欲为。和宋江这类官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种种矛盾。他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蔡九这样的官需要宋江这样的吏办事,宋江这样的吏需要借重蔡九等官员的权势。但由于宋江等小吏有能力无靠山,只能为混蛋官员屈身做吏,因此内心是十分瞧不起和反感蔡九这些昏官的,因此有机会就会哄骗、利用他们。蔡九们让皇帝做“冤大头”,宋江们就让蔡九们做“冤大头”。
第四种官员就如黄文炳。他们寒窗苦读出身,有学识也有能力,在官场这个大酱缸中,为了找到晋身之道,一方面勤恳地为朝廷办事,另一方面牺牲自己的自尊,扭曲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的品行污染得和官场一种颜色。因此对百姓而言他是坏蛋,对朝廷而言却是忠臣。由于没有蔡太师这样的父亲,高太尉这样的兄长。在官场他们有先天的不足,只能厚颜去攀附蔡太师这样的大树。但这种攀附来的关系是不牢靠的,大官们也只是利用他们办事,未必把他们看成嫡系。而一般百姓和有良心的官员却不齿其为人,不愿和他们为伍。这样的官员是属“蝙蝠”的,上庙堂无门,下江湖无路。因此我觉得,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很可怜。
黄文炳是一个在闲通判。在宋代,通判是知州的副官,大概相当于副州长这个级别,算个中级官员。但在帝制时代,主官和副官的级别只差一点,权力却有天壤之别。做通判的大多是科举出身,通过任通判处理各种公务的历炼,然后一步步升为主官。苏东坡中进士后,开始做过数任通判,后来熬到知州。黄文炳怎样被罢免实缺,赋闲在家,书中未做交代。但我想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贪污受贿,在帝制时代,“千里做官只为财”,因贪污事发一般是因为政治斗争,这点成为政敌攻击的“阿喀琉斯足跟”。其二是办事不利得罪上司,被整下来了。第三是和同事关系太差,得罪的人太多,无法容身。但根本原因是没有硬靠山,如有蔡京、高俅那样的靠山,贪墨就不是毛病了,上司也不敢整他,出了事故平调到异地做官就行了,同事们更奈何他不得。
罢官回家的黄文炳只能住在无为军这样的“野去处”,而不是在通省大衢,哥哥也只是个土财主。过江去探望蔡九,因为蔡九家摆公宴而不敢进去,可知他根本进不了蔡九这些“公子党”的圈子。作为这样一个寒窗苦读出身,混了一官半职又被罢官的人,想走关系投门子起复,重新做官,应算是一种合理的期望。他总归是想在大宋王朝的体制内寻求一条出路,而不是像宋江等那样,暗中勾连梁山强寇,做好造反的准备。如果宋江都敢自夸“忠义”,黄文炳更是“愚忠”了。至于书中说他,“这人虽读经书,确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是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这是施耐庵的道德评价,和是否忠于王朝的“大节”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长于待人接物,仗义疏财的奸臣不乏其人。
看到宋江题写的诗词,一般的混蛋看不明白,而看得明白的人往往不在意,谁骂朝廷的娘,没准他还附和。可黄文炳希望起复的欲望太强烈,便抄下来去蔡九那里邀功。——看他向酒保借笔墨纸张抄写,又问清楚题诗的人模样,再吩咐酒保不要将墙壁上的诗词刮掉,以免证据灭失。——如此有条不紊,可见真是个能干的官员。
在府衙听到蔡九叙述父亲蔡京信中所说的京城童谣和异常天象,他立即想到“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和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是一人,两条不相干的证据一对照,便发现了重大问题。是何等的具有斗争经验和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舆情,时时刻刻警惕民间对朝廷不满的迹象。这样的官员,大宋太少了,有这么一个还赋闲在家,像蔡九那样的傻蛋,却起居八座,开府建牙。
宋江装疯卖傻,被黄文炳识破。
吴用等人伪造蔡京的假书信,亦被他识破。
他又建议蔡九将宋江、戴宗斩首于市,早除后患。
这种政治敏锐性,这种细致清醒而又当机立断的办事风格,显示他是宋代文官制度培养出来十分合格的官员。作为王朝培养的官员,看到不寻常的舆情而熟视无睹,面对犯罪的破绽而不能识破,才是最大的失职。
对宋江而言,因题写反诗而被关进死囚牢,是因言获罪,是不折不扣的文字狱。
对黄文炳而言,朝廷既然将题写反诗视为“谋反”、“犯罪”,他及时侦破是为人臣的本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宋江、戴宗不被晁盖劫走而是顺利斩首,上报到朝廷,第一功臣肯定是蔡九,黄文炳顶多分一瓢羹。黄文炳依然得不到他应该得到的。
黄文炳在具体事务面前通达敏捷,但他只有小聪明,不具备大智慧。他没有看到他满怀希望的大宋王朝已是外强中干,身体各个器官已经失灵。宋江等官吏,甚至包括宿太尉这样的大官比他看得更远,对强盗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方便,根本不对朝廷抱太大的希望,口说“忠诚”,内怀小九九,反而两面讨好。因此黄文炳没想到堂堂的江州府官兵,在梁山贼寇面前不堪一击;更没想到蔡九办事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斩首私通梁山强寇的要犯,竟然事前不清场,不关闭城门,让梁山人回娘家似的从容进来劫法场;对法场一旦被劫的应急预案也不做,让劫了法场的人全身而退;对于黄文炳如此重要的举报人,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蔡九那个位置换上黄文炳去坐,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黄文炳落入宋江之手后,也许在痛骂蔡九:“竖子不足与谋!”
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作为官员的黄文炳,主动揭发侦破宋江题写反诗、通贼的种种行为,却被“大善人”视为“害人”;蔡九、慕容这样的昏庸之官,位置却坐得很稳;而宋江、朱仝这样的官吏,为强盗通风报信、甚至私放盗贼的人却被民间尊为“义士”。大宋王朝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何等的不堪!
宋江对黄文炳的报复是那样的残酷、那样的没有人性。害宋江的是大宋王朝,黄文炳只是大宋王朝这条大船上的一个螺丝钉,可宋江杀掉了黄文炳一家四五十号人,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当张顺把黄文炳抓到宋江面前时,黄文炳倒还是显出一个读书人的气节,说了句:“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封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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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由宋江的“反诗”说文字狱
学术界公认《水浒》成书在元末明初。而在宋代晚期,宋江等三十六人纵横河朔的故事已经在民间流传,元代已有人编写宋江等人的杂剧,在戏台上演。施耐庵等人根据民间传说,进一步整理、润色、创作而成《水浒传》的结论,应当说是没有多大问题的。那么,《水浒》中一些场景描写,一些社会背景的描述是忠实于宋代的历史状况,还是作者据元明之际的社会现实加工而成的?或者两种状况都有?
宋江在杀阎婆惜后,通过运动官司已经被从轻发落,刺配江州。他最终被判处斩首而被晁盖等人劫了法场,上了梁山的根本原因是浔阳江头题写反诗。蔡九知府等人判处其斩首并未涉及到前罪,——杀阎已被处罚,看来一事不二理之原则当时似乎也有。那么单就题写反诗这一情节,宋江是因言获罪,他遭遇到典型的“文字狱”。历史上宋江因为“文字狱”而上梁山的到底是否为事实,今已难以考证,宋代的《宣和遗事》已有《宋江杀阎婆惜题诗于壁》,那么宋江获罪是因为“杀阎”还是“题诗”呢?而《水浒》中已经把两个情节完全分开,历史上读书人因言获罪的事例举不胜举,因此施公将此情节作为宋江最终落草的直接原因,是很有典型性的。
我们今天将宋江的一首《西江月》,一首七绝来做文本分析,这无非是一个有抱负的能吏,遭遇人生的打击,发泄满腹牢骚和怨恨,表示了对社会不满,对他曾效忠的大宋王朝不满,但罪不致死。这要是在西方国家,完完全全是个言论自由的问题。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逐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两首诗词还不如黄巢“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起开”那样直白。《西江月》前六句叙述自己空有权谋、壮志不酬而虎落平阳的境遇。后两句是在发泄不满,可是“报怨仇”和“血染”没有特指,不是说要杀掉大宋皇帝取而代之,也不是说要杀死江州的官员。他说的“血染”无非是对自己流配所表达的愤怒之情,就像某些妄人受了欺负,不服气地说:“老子将来发达了,将你们全部杀掉”一样。宋江没有“血染浔阳江口”的任何行动,包括纠集团伙、准备武器等等,完全是酒后思想的流露,但思想怎能有罪?“敢笑黄巢不丈夫”也是一种艺术手法,用典。也许可以说宋江佩服犯贼黄巢,有学习黄巢的意愿,但也仅仅是意愿而已,据此就判定宋江要推翻现政权,要行凶杀人完全是凭判案官员的主观意志的陷害。
宋代的文字狱不若明代残酷,因此蔡九当初并不当回事,“量这个配军,做得甚么!”当黄文炳将宋江和童谣联系起来,昏庸的蔡九才警觉起来。立功心切的他管宋江有没有犯罪的事实,本知府说你犯罪你就是犯罪。那个时代,王朝鼓励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司法惯例。这种惯例促使大小官吏为了立功为了升迁,千方百计地找百姓谋反的种种迹象,然后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而“扼杀”的手法是否合法是否人道就不重要了。这种“陷民于罪”的做法往往结果是“驱民为寇”。因而我们看到在将宋江打入死牢前,不需要官方举证,用刑讯逼供,让其承认自己写反诗就够了。在这场官司里面,蔡九既是法官,也是公诉人,宋江没有任何可以申辩的机会。在将宋江斩首的犯由牌上写道:“江州犯人一名,宋江,故吟反诗,妄连妖言,结连梁山泊强寇,律斩。”吟反诗获罪是文字狱,妄连妖言是主观臆断,京城的小孩唱歌谣说一个叫宋江的人“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关我鸟事?你又没有证据证明是我故意散布的。如果照这个逻辑,我编一个歌谣,说什么“草下大祭祀,身居在东京;门徒遍天下,要扛赵家鼎。”里面暗含着蔡京篡位的意思,让孩子们传唱,是不是得将蔡京砍头?这种“妄连”不是宋江本人,正是蔡九等人。至于和梁山强寇结连,是戴宗传假信事发后的事情,可在此之前,宋江已进了死囚牢。
中国2000余年的帝制社会中,言论的禁锢是越来越紧,文字狱也越来越严酷。而且在一个越是开放越是强大越是自信的王朝,言论越是自由。汉代的史马迁因给李陵说情被割掉睾丸,将性欲转变为创作欲望,愤而做《史记》,里面有许多对汉高祖和汉武帝不恭敬的言语,而且对高祖的死对头项羽评价很高;李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