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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抱朴子内篇-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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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三〕其病似大伤寒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寒”下有“者”字。

    〔六四〕不十日皆死案影宋本御览九百五十无“十”字。

    〔六五〕正赤如丹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正赤”作“色正赤”。

    〔六六〕则此虫堕地也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作“则此虫随火去也”。明案影宋本御览引无“此”字。

    〔六七〕六甲三金符五木禁后汉书方术徐登传:东阳赵炳能为越方,禁枯树,树即生荑。是即木禁之一方欤。

    〔六八〕卷蓬卷蓬原校:或作“弓逢弓逢”。

    〔六九〕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孙校:当衍雌黄,脱慈石,前金丹篇不误。明案矾石当作石,参前金丹篇校注。

    〔七十〕以桂木烧为之校勘记:书钞一百二十二、御览八百十三作“以桂薪烧之”,无“为”字。

    〔七一〕辟山川庙堂百鬼之法原校:“堂”一作“座”。

    〔七二〕道士常带天水符后遐览篇着录天水符一卷,又天水神符一卷。

    〔七三〕上皇竹使符老子左契后惑篇云:自不带老君竹使符左右契者,不得入也。遐览篇着录左右契一卷。

    〔七四〕守真一思三部将军者后地真篇详述守真一之道,以为守形却恶,独有真一,故古人尤重也。

    〔七五〕白泽图九鼎记云笈七签卷一百轩辕本纪云:黄帝得白泽神兽,能言,帝令以图写之,以示天下。又黄帝采首山之铜,铸九鼎于荆山之下。虢州湖城县有石记述黄帝铸鼎于此云。隋书经籍志着录白泽图一卷。

    〔七六〕老君黄庭中胎四十九真秘符遐览篇着录四十九真符一卷。

    〔七七〕意谓尔非葛氏孙校:“意谓尔非葛氏”六字疑附注之语,误入正文。

    〔七八〕甚有神效孙校:此句下疑有缺文。

    〔七九〕得真通天犀角三寸以上校勘记: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八百九十“三寸”作“一尺”。

    〔八十〕有一赤理如孙校:事类赋引无“一”字,“赤”作“白”。校勘记:后汉西域大秦国传注、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十五又八百九十作“白理”,无“一”字。明案“赤”当作“白”;“”音延,线也。

    〔八一〕有自本彻末孙校曰:事类赋引无“有”字,“末”下引有“者”字。校勘记:御览十五作“自本彻末者”,无“有”字。

    〔八二〕以其角为□导至则了无复毒势也两“导”字上原无“□”字,“复”下原无“毒”字。校补云:类聚九十五引两“导”字上并有“□”字,盖即所谓犀□。今本脱两“□”字。“白沫”下当更有“白沫”二字。又“了无复势”,“复”下脱“毒”字,类聚引作为“无复毒势”,是其证。明案影宋本御览八百九十引“其角为义导”,“义”乃“□”字之讹。校补之说是,今据补两“□”字及“毒”字。

    〔八三〕以此犀□刺疮中“□”原作“文”。孙校云:“文”当作“□”,即“□”字。明案“犀文”无义,孙校是,今据订正。

    〔八四〕岁一解角于山中石闲校勘记:御览八百九十“解角”下有“藏”字。

    〔八五〕赤班蜘蛛及七重水马校勘记:御览七百四十八“七重”作“七种”。

    〔八六〕头垢犹足以使金铁浮水案御览七百三十六引淮南万毕术云:“首泽浮针。取头中垢以涂针,塞其孔,置水即浮”。

    〔八七〕皆佩黄神越章之印方术家以为黄神越章能避虎狼,亦能杀鬼。善斋吉金录玺印录具载黄神越章之印数图。

    〔八八〕偶视之校勘记:“偶视之”御览九百三十二作“能视见之”。

    〔八九〕又有小鼋出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鼋”下有“浮”字。

    〔九十〕令长三丈原校:一本“三”作“二”。

    〔九一〕阙此四符也孙校:末五字疑系附注之语,误入正文。

正文 地真卷十八

    抱朴子曰:“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一〕。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二〕,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三〕。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雕气穷。老君曰: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一之谓也。故仙经曰:子欲长生,守一当明;思一至饥,一与之粮;思一至渴,一与之浆。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闲,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此乃是道家所重,世世歃血口传其姓名耳。一能成阴生阳,推步寒暑。春得一以发,夏得一以长,秋得一以收,冬得一以藏。其大不可以六合阶,其小不可以毫芒比也。昔黄帝东到青丘,过风山,见紫府先生,受三皇内文,以劾召万神〔四〕,南到圆陇阴建木〔五〕,观百灵之所登〔六〕,采若干之华〔七〕,饮丹峦之水〔八〕;西见中黄子,受九加之方〔九〕,过崆峒,从广成子受自然之经〔一十〕;北到洪堤,上具茨,见大隗君黄盖童子,受神芝图〔一一〕,还陟王屋,得神丹金诀记〔一二〕。到峨眉山,见天真皇人于玉堂,请问真一之道。皇人曰:子既君四海,欲复求长生,不亦贪乎?其相覆不可具说,粗举一隅耳。夫长生仙方,则唯有金丹;守形却恶〔一三〕,则独有真一,故古人尤重也。仙经曰:九转丹,金液经,守一诀,皆在昆仑五城之内,藏以玉函,刻以金札,封以紫泥,印以中章焉。吾闻之于先师曰:一在北极大渊之中,前有明堂,后有绛宫;巍巍华盖,金楼穹隆;左罡右魁,激波扬空;玄芝被崖,朱草蒙珑;白玉嵯峨,日月垂光;历火过水,经玄涉黄;城阙交错,帷帐琳琅;龙虎列卫,神人在傍;不施不与,一安其所;不迟不疾,一安其室;能暇能豫,一乃不去;守一存真,乃能通神;少欲约食,一乃留息;白刃临颈,思一得生;知一不难,难在于终;守之不失,可以无穷;陆辟恶兽,水却蛟龙;不畏魍魉,挟毒之虫;鬼不敢近,刃不敢中。此真一之大略也。”

    抱朴子曰:“吾闻之于师云,道术诸经,所思存念作,可以却恶防身者,乃有数千法。如含影藏形,及守形无生,九变十二化二十四生等〔一四〕,思见身中诸神,而内视令见之法,不可胜计,亦各有效也。然或乃思作数千物以自卫,率多烦难,足以大劳人意。若知守一之道,则一切除弃此辈,故曰能知一则万事毕者也。受真一口诀,皆有明文,歃白牲之血,以王相之日受之,以白绢白银为约,克金契而分之,轻说妄传,其神不行也。人能守一,一亦守人。所以白刃无所措其锐,百害无所容其凶,居败能成,在危独安也。若在鬼庙之中,山林之下,大疫之地,冢墓之闲,虎狼之薮,蛇蝮之处,守一不怠,众恶远迸。若忽偶忘守一,而为百鬼所害。或卧而魇者,即出中庭视辅星〔一五〕,握固守一〔一六〕,鬼即去矣。若夫阴雨者,但止室中,向北思见辅星而已。若为兵寇所围,无复生地,急入六甲阴中,伏而守一,则五兵不能犯之也。能守一者,行万里,入军旅,涉大川,不须卜日择时,起工移徙,入新屋舍,皆不复按堪舆星历,而不避太岁太阴将军、月建煞耗之神,年命之忌,终不复值殃咎也。先贤历试有验之道也。”

    抱朴子曰:“玄一之道,亦要法也。无所不辟,与真一同功。吾内篇第一名之为畅玄者,正以此也。守玄一复易于守真一。真一有姓字长短服色目〔一七〕,玄一但此见之。初求之于日中,所谓知白守黑,欲死不得者也。然先当百日洁斋,乃可候求得之耳,亦不过三四日得之,得之守之,则不复去矣。守玄一,并思其身,分为三人,三人已见,又转益之,可至数十人,皆如己身,隐之显之,皆自有口诀,此所谓分形之道。左君及蓟子训葛仙公〔一八〕所以能一日至数十处,及有客座上,有一主人与客语,门中又有一主人迎客,而水侧又有一主人投钓,宾不能别何者为真主人也。师言守一兼修明镜〔一九〕,其镜道成〔二十〕则能分形为数十人,衣服面貌,皆如一也。”

    抱朴子曰:“师言欲长生〔二一〕,当勤服大药〔二二〕,欲得通神,当金水分形。形分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而天灵地,皆可接见,山川之神,皆可使役也。”

    抱朴子曰:“生可惜也,死可畏也。然长生养性辟死者,亦未有不始于勤〔二三〕,而终成于久视也。道成之后,略无所为也。未成之闲,无不为也。采掘草木之药,劬劳山泽之中,煎饵治作,皆用筋力,登危涉险,夙夜不怠,非有至志,不能久也。及欲金丹成而升天,然其大药物,皆用钱直,不可卒办。当复由于耕牧商贩以索资,累年积勤,然后可合。及于合作之日,当复斋洁清净,断绝人事。有诸不易,而当复加之以思神守一,却恶卫身,常如人君之治国〔二四〕,戎将之待敌,乃可为得长生之功也。以聪明大智,任经世济俗之器,而修此事,乃可必得耳。浅近庸人,虽有志好,不能克终矣。故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胸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列,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故知治身,则能治国也。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养其气所以全其身。民散则国亡,气竭即身死,死者不可生也,亡者不可存也。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后。民难养而易危也,气难清而易浊也。故审威德所以保社稷,割嗜欲所以固血气。然后真一存焉,三七守焉〔二五〕,百害却焉,年命延矣。”

    抱朴子曰:“师言服金丹大药,虽未去世,百邪不近也。若但服草木及小小饵八石〔二六〕,适可令疾除命益耳,不足以禳外来之祸也。或为鬼所冒犯,或为大山神之所轻凌,或为精魅所侵犯,唯有守真一,可以一切不畏此辈也。次则有带神符。若了不知此二事以求长生,危矣哉。四门而闭其三,盗犹得入,况尽开者邪?”

    校释〔一〕人能知一万事毕庄子天地篇:“记曰,通于一而万事毕”。太平经圣君秘旨云:“子知一,万事毕矣”。此皆道家知一之论也。

    〔二〕道起于一老子云:“道生一”。淮南子原道篇:“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此皆道、一关系之说也。

    〔三〕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天地神三句,语见老子。今本老子,无“人得一以生”句。太平经圣君秘旨云:“天不守一失其清,地不守一失其宁,神不守一不生成,人不守一不活生”。

    〔四〕昔黄帝东到青丘过风山至以劾召万神云笈七签卷一百轩辕本纪所载无“过风山”,“三皇内文”作“三皇内文大字”。

    〔五〕南到圆陇阴建木案御览七十九“圆陇”作“负陇”,“阴”作“荫”。校勘记云:“阴”亦得读为“荫”。明案云笈七签一百作“南至五芝玄涧登圆垄荫建木”。

    〔六〕观百灵之所登“灵”原作“令”。校勘记云:御览七十九“百令”作“百灵”。明案轩辕本纪“令”亦作“灵”,当作“灵”,今据订正。

    〔七〕采若干之华案御览引“干”作“戟”,误。轩辕本纪“华”作“芝”。小注云:一云花。

    〔八〕饮丹峦之水“峦”原作“辔”。校勘记云:书钞十六、御览七十九“丹辔”作“丹峦”。明案轩辕本纪亦作“丹峦”,盖“辔”为“峦”之形讹,今据改。

    〔九〕西见中黄子受九加之方案轩辕本纪“九加”作“九茄”。小注:一云至崆峒山,见中黄真人。

    〔一十〕过崆峒从广成子受自然之经“崆峒”原作“洞庭”,“自然”原作“自成”。校勘记云:御览七十九作“过崆峒”,检庄子等书载广成子事,无作洞庭者也。明案轩辕本纪作登崆峒山见广成子问至道,广成子授以自然经一卷。作“崆峒”是。自成经当作自然经,后遐览篇着录自然经一卷,御览七十九引正作“自然之经”,并据订正。

    〔一一〕北到洪堤至受神芝图案轩辕本纪云受神芝图七十二卷。

    〔一二〕还陟王屋得神丹金诀记“屋”原作“室”。校补:“王室”当作“王屋”,极言篇云,黄帝陟王屋而受丹经,即此事也。明案轩辕本纪作陟王屋山得九鼎神丹注诀,“室”字误,今据改。

    〔一三〕守形却恶“恶”原作“远”。孙校“远”刻本作“恶”。明案“却远”当作“却恶”,盖下文云,“道术诸经,所思存念作,可以却恶防身”,又云,“思神守一,却恶卫身”,“却恶”言“众恶远迸”,慎校本、宝颜堂本正作“却恶”,并可为证。“远”字误,今据正。

    〔一四〕含影藏形及守形无生九变十二化二十四生等案以上所云之道术,皆有成书。后遐览篇着录含景图、守形图、九变经、十二化经、二十四生经各一卷。

    〔一五〕即出中庭视辅星辅星,星名。晋书天文志中宫,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

    〔一六〕握固守一老子云:骨弱筋柔而握固。

    〔一七〕真一有姓字长短服色目孙校:“目”刻本作“日”。

    〔一八〕左君及蓟子训葛仙公案左君,后汉书方术传:左慈,字元放,庐江人。魏文帝典论:庐江左慈知补导之术。蓟子训,建安中,客在济阴,有神异之道,见后汉书本传。葛玄,字孝先,从左慈受九丹金液经,为郑思远师,崇道者呼为仙公。参前金丹篇及葛洪神仙传。

    〔一九〕兼修明镜案明镜为方术之一。后遐览篇着录明镜经一卷。

    〔二十〕其镜道成孙校:刻本无“成”字。校勘记:藏本无“成”字。

    〔二一〕师言欲长生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欲”下有“求”字。

    〔二二〕当勤服大药“勤”上原无“当”字。校勘记云:艺文类聚七十九、御览八百八十六“勤”上有“当”字。案下文有“当”,明此亦有“当”。明案校勘记之说是,今据补。

    〔二三〕亦未有不始于勤孙校:“勤”藏本作“弱”。明案作“弱”,误。

    〔二四〕常如人君之治国案“常”崇文本作“当”。

    〔二五〕三七守焉三七,三魂七魄。

    〔二六〕若但服草木及小小饵八石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仅一“小”字,不重。

正文 遐览卷十九

    或曰:“鄙人面墙〔一〕,拘系儒教,独知有五经三史百氏之言〔二〕,及浮华之诗赋,无益之短文,尽思守此,既有年矣。既生值多难之运,乱靡有定,干戈戚扬,艺文不贵,徒消工夫,苦意极思,攻微索隐,竟不能禄在其中〔三〕,免此垄亩;又有损于精思,无益于年命,二毛告暮〔四〕,素志衰颓,正欲反迷,以寻生道,仓卒罔极,无所趋向,若涉大川,不如攸济。先生既穷观坟典,又兼综奇秘,不审道书,凡有几卷,愿告篇目。”

    抱朴子曰:“余亦与子同斯疾者也。昔者幸遇明师郑君〔五〕,但恨弟子不慧〔六〕,不足以钻至坚极弥高耳〔七〕。于时虽充门人之洒扫,既才识短浅,又年尚少壮,意思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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