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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 作者:杨继绳-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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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12月22日,陈云在省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不能冲击国家计划,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的范围内活动。1982年1月26日《人民日报》在一版显着位置报道了陈云在中南海办公室同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国家计委副主任宋平等人的谈话,陈云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今天要讲的是怎样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在几年后出版的《陈云文选》中,已经删去了“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这两句话。参见《陈云文选》1956-1985,第278页)在这期间,陈云还批评主张指导性计划多一些的薛暮桥,有“知识分子的劣根性”。
  1981年4月,内部印发了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整理的材料,题为《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它按照对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态度,将经济学家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二类是不那么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三类是不太坚定地赞成商品经济的;第四类是主张发展商品经济的。邓力群名列第一类;薛暮桥、廖季立、林子力被列为第四类。当时,把对商品经济的态度,看成一种政治态度。
  1982年5月初,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经济中心联合召开了一个大型讨论会,讨论经济改革的理论问题。研讨会共分8个组,有200多人参加。这个研讨会的主调就是肯定计划经济,强调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虽然一些学者指出,商品经济是现实生活在理论上的概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是商品经济的基本内容,没有本质差别。(《经济学动态》1982年第8期,第8页)但是占主导地位的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能说就存在着商品经济。
  在此期间,报纸上发表了不少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提出批评文章。“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落脚点仍然是商品经济,有计划被抽象了,这是不妥当的。”(李震中:《也谈计划与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光明日报》)“如果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就会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有林:《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红旗》杂志1982年第20期)“我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只能是计划经济。……把社会主义经济降格为‘商品经济’,当然只能是一种历史上的倒退。事实上,如果没有计划经济,也就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可言了。”(陶大镛:《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1982年6月26日《光明日报》)这样一来,1982年原来主张商品经济的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也不得不让步了:“社会主义还广泛存在着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商品经济也是可以的。
  但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特征不是商品经济,而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薛暮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1982年6月21日《世界经济报》》当然,薛暮桥让步是暂时的,在这股政治台风过去之后,他还是坚持原来的看法。而1979年写文章主张“商品经济”的邓力群转而站到了批评商品经济的行列以后,就成为一员坚定的左派领袖了。
  1982年8月,在起草中共“十二大”报告的过程中,胡木组织王忍之、袁木等五人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在我国,尽管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如果做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的规律。这样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胡木很快批转了这封信,以便影响十二大的政治报告。
  1982年9月1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左派的思想占了主导地位。这个报告写道:“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对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对于关系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应当根据需要下达一些具有指令性的指标。”然而,中国的改革的主力量是邓小平为首的一批官员、企业领人和经济学家。在保守力量一次又一次拿起传统的批判武器面前,他们不甘示弱。在第一线主持工作的胡耀邦、赵紫阳,顶住了这股强大的政治压力,使改革形势发生了逆转。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承认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就对前两年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作了结论。参加起草这个决定的高尚全和杨启先向相书作者介了这个决定的起草过程。
  这个起草班子的成员是从起草六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留下的,有袁木、高尚全、桂世镛、王忍之、谢明干、杨启先等。开始是由袁木负责,先写提纲。提纲讨论了多次,总是跳不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子。这时,其中一些人认为要跳出这个子,就必须在商品经济问题上有所突破,即把改革的目标模式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起草小组内的看法不一致。高尚全和王忍之曾为此争得面红耳赤。七八月间,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开会。在胡耀邦的主持下,起草小组对提纲讨论了两次。胡耀邦对这个提纲不满意。他再三强调,这是个历史性文件,一定要写好。他还说经济问题要听赵紫阳的意见,提出要写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胡耀邦加强了起草小组,增加了林涧青、林子力、龚育之、郑必坚等人。负责人由袁木改为林涧青。从北戴河回到北京玉泉山以后,胡耀邦和赵紫阳都分别上山主持过讨论。谈到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时,赵紫阳说,我倾向于写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在这期间,曾有不少人向赵紫阳提出过建议。例如,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仁(衣补旁+乃)向本书作者介绍了一件事。八月间,董辅仁、童大林、于光远等10多位经济学家在北京百万庄开了一个会,坚决主张写进“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他们向赵紫阳写了一个会议简报,陈述了理由。在此期间,老资格的经济学家马洪也送上了《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再思考》,这篇文章是赵紫阳让马洪搞出来说服党内元老们的。马洪让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经济研究所的周叔琏、财贸经济研究所的张卓元拿出初稿,又让吴敬琏参加修改,定稿后分送给元老们。此文是一块“问路石”,元老们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连王震也稀里糊涂地说好。
  在此基础上,赵紫阳又召集起草小组在中南海讨论了两次。杨启先向本书作者介绍了第二讨论会的情况。这次会除了起草小组成员以外,还请来了邓力群。赵紫阳问大家:“理论上有没有问题?”杨启先回答说:“理论上能站得住。
  ”赵又问:“和宪法有没有矛盾?”郑必坚回答说:“没有矛盾。宪法上没有写‘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赵紫阳宣布散会,人们都站起来准备退场了,赵紫阳又问邓力群:“老邓,你怎么看?”邓力群回答说:“我1979年就赞成商品经济。”9月9日,赵紫阳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写信,建议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概括为以下4层意思:(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
  (二)自发地盲目地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三类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
  (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在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的方针应当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
  (四)指导性计划主要是用经济手段来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
  ”9月11日,邓小平表示同意。9月12日,陈云表示同意。邓小平还说这封信写得很好,并提议在全党范围内传达。“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也就很自然地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封信的4点内容也全都写进了这个决定之中。
  邓小平同意,是因为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陈云同意,是因为有“以公有制为基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胡耀邦、赵紫阳在两个老人之间踩钢丝,搞出了这个两位老人都能接受的“决定”。事后,邓小平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93,第83页、91页)
  中国共产党人终于接纳了“商品经济”。但是,这个决定为两种对立的看法都留下了各自的活动空间。坚持计划经济看法的人也可以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坚持商品经济的人也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内容。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来说,两方面的人都可以各执一端:有的强调“有计划”,有的强调“商品经济”。这个决定的局限性在于,它没有从总体上放弃过去那种行政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陈云虽然同意“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他的发言中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还是要有计划按比例;社会主义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我们是共产党,共产党干的是社会主义。等等。邓力群一再表示:“陈云同志的讲话很好。”“这是一篇很重要的讲话。”(《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下册,第26页)
  第3节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
  十二届三中全会一方面承认中国的经济是商品经济,但又同时表示,中国的经济是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外国人不可能懂得这样的表达,经济学家也无法作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因为“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实际上,这是一种政治妥协的结果。如果不知道政治背景,政治妥协的语言往往是难理解的。达成妥协的两种政治力量,一方坚持计划经济,另一方主张把经济向市场化推进。
  但是,从一开始,两种力量就进行了较量。
  对计划经济的传统看法是:计划就是法律,它必须是指令性的;计划不仅管宏观参数,也管微观经济活动;计划实施方式是采取实物指标体系,实行直接的计划分配。正如本书前面所讲到的,计划工作者的主观判断很难反映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计划工作者确定的各种经济指标很难如期实现,计划工作很难满足千变万化的社会需求。所以,到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缓和计划工作者的主观判断和经济运行客观实际的矛盾,把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是刚性的,必须完成;指导性计划是弹性的,预测性的,即国家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法令和经济杠杆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方向进行引导。
  鉴于多年来国家制定的指标总是偏离实际的教训,在改革进入了第四个年头,经济学家中多数人主张,指令性计划应当少一些,指导性计划应当多一些。
  但是,如果真正把指令计划变成指导性计划,国家计划没有强制性,计划经济也就流于形式。所以,坚持计划经济的人,把指令性计划看成计划经济的命根子。从1982年到1983年,开展了一场保卫指令性计划、批判指导性计划的斗争。
  1982年9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国光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文章认为,“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性计划的范围。”这篇文章捅了马蜂窝。9月7日,胡乔木就给人民日报领人胡绩伟、秦川、王若水写了一封信,追究此事。全文如下:9月6日,《人民日报》所载刘国光同志《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一文,在十二大期间发表,文章一开头就说“为了实现十二大……的战略目标”,文中也引用了报告中的一些观点和文字,但其主要论点则与报告内容有很重要的不同。文章认为,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在今后改革中应逐步缩小,而报告则肯定指令性计划在重大范围内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是完成与国民生计有关的计划项目的保证,没有任何一处暗示这只是特定条件下的暂时需要。实际上这也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方针的关键所在。将来全国性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虽还有许多具体问题,中央目前尚未认真研究,亦未提出任何确定见解,这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研究解决,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在近年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人讲话中是一直坚持的,对指令性计划的必要性也是一直坚持的,这个事实《人民日报》的同志不可能不知道。作为其它时间的普通讨论文章,各种不同观点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发表,但十二大期间提出“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这样的口号,则无异于告诉读者,这个基本方向就是国光同志所提出的意见,这已经确定了,现在只要坚持这个“基本方向”,并引用了十二大报告中的某些提法(虽然没有说明,因报告尚未发表),这就不能不在读者中引起误解和混乱。我认为,《人民日报》发表这样的问题是不慎重的,因而我想指出,这不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讨论经济问题的文章早就看出一种倾向性,即倾向于刘国光同志的意见(固然这方的意见中又有一些较为次要的分歧),而相反的意见则很少发表。我希望《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在理论性问题上能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而在重大现实性问题上则需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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