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10-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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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问题是“科学的问题”。波普尔认为判断一个问题是科学问题还是非科学问题要看问题有没有“可证伪性”,有可证伪性就是科学问题,没有可证伪性就不是科学问题。波普尔指出那些无论如何也驳不倒的问题——永远正确的问题一定是形而上学问题。波普尔举例说,对于下面的问题:
为什么大海的风浪这么大?
——因为海神在发怒。
伽利略能够驳倒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问题是因为亚里士多德的问题本身具有可证伪性。但上面这个问题则没有可证伪性,你无论如何驳不倒“海神在发怒”问题,无论何人都会像无法证明海神发怒一样无法证明海神没有发怒。波普尔认为,那些星象家比物理学家犯的错误要少的多,他们几乎从不犯错误,假如“犯错误”是指能被驳倒的话,他们总能够向你“证明”他的预言是正确的。形而上学问题的特点是不具有“可证伪性”。
波普尔又举例说,我们同样无法驳倒一个希特勒的一个军官的陈述,这军官说——只要我们按照元首的话去做,我们一定能够在战斗中战胜敌人——这个陈述是无法驳倒的。假如战役胜利了,当然是因为他们“按照元首的话去做”的缘故;假如战役失败了,那是因为没有按照元首的话去做的缘故。总之那个军官的话是永远正确的,无论结果(胜利或失败)如何都不会影响这句话的正确性。这句话不具有可证伪性,所以不是科学陈述。其他如——只要我们建立一个好的社会制度我们就能过上美好的生活——都不是科学的陈述,也就没必要当作科学问题去反驳。
波普尔提出的“证伪性”原则,为科学问题和形而上学问题找到了最好的分界标准。
在科学的体系中,以科学的标准衡量,形而上学问题是没有意义的。维特根斯坦甚至说,形而上学的陈述除了引起空气的震动等于什么也没说。但科学依然是“在世界中”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世界”已在科学中,即科学只是人类世界观的一种,尽管是目前最强大的一种,而且对其他世界观如艺术的、哲学的、神学的世界观有着越来越多越大的影响。以科学的标准衡量,形而上学问题是没有意义的问题,但并不等于形而上学陈述没有意义,因为科学标准不是惟一的标准。例如,“海神在发怒”尽管以科学的标准没有意义,但以诗的标准衡量却可能是有意义的,以哲学的标准衡量也可能有意义,尽管诗的意义标准和哲学的意义标准还有待界定。所以波普尔认为形而上学问题并非全没有意义。其实,追溯科学的发展历史,科学是脱胎于形而上学问题的,哲学和艺术也似乎永远测不出自己的形而上学性。但科学发展到今天,科学——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则要摒弃形而上学问题,例如,科学不能把神学问题当成“真问题”对待,科学甚至也无法回答哲学问题,例如“本原”问题——即我们居住的这个世界她存在的原因,科学的发展尽管总是有利于哲学问题的回答的,但科学——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是不能直接回答哲学问题的。严格的科学概念如物理学的力、速度、质量、波长、频率都是很单纯的,能够被严格定义的,但哲学概念如“世界”、“本原”、“精神”等等都是不能被严格定义的,因为这些哲学概念不具有科学概念的单纯性。哲学的判断不同于科学的判断,因为哲学概念本身的不单纯性,对哲学概念的判断只能是哲学判断而不可能是科学判断。因为科学概念的可证伪性在哲学判断中是不存在的,例如,赫拉克利特说,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程度上燃烧又在一定程度上熄灭;又如萨特说,他人即地狱等,都是无法证伪的,因不具有可证伪性。我们无法消除哲学中的诗意,也无法消除哲学的形而上学性。你可以说世界不是一团永恒的活火,他人不是地狱,但你不可能有任何严格的证明,是还是不是“活火”、“地狱”只是一种意见,一种个人化的意见,或者说是一种信仰,一种无须追问原因的个人意志。一种哲学(或艺术、神学)陈述既来自个人意志,否定这种陈述当然也无须科学意义上的实证。哲学的反对意见绝不同于爱因斯坦理论对牛顿力学体系的证伪,科学的陈述时刻准备接受他人思维的检验、实验的检验,并通过检验,科学陈述不断得到修正,在最后(只是相对的最后,科学很难说有“最后的”结论)达到不因个人爱恶而变化的能够被重复实验检验的、在一定时期被普遍接受的陈述,当然是继续可能被新证据证伪的陈述。
当然哲学在看到科学的凯旋后也试图把自己“改造”成普遍意义的非个人化的严格的科学,有代表性的是胡塞尔的努力。他试图用他的现象学方法把哲学改造成科学,但在他生前他还是宣布了他努力的破产。此外还有语言学家的努力,哲学家一时间都成了语言学研究者的原因是哲学家不满意哲学的“不科学”而欲达科学,他们追究哲学之不能科学化的原因是哲学概念的模糊、不清晰,于是想把哲学语言“改造”成严格逻辑化的语言,为此每个词都需要经过严格定义。可是,波普儿认为,语言学家们努力失败的原因在于——无法实现每个词都经过严格定义而不导致循环定义,因为既然语言学家们认为哲学的每个词都不能不经过定义而自明。
过去我们常说某某哲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或把某种哲学学说说成是“发现”了普遍的科学的真理。其实,哲学是不同于科学的,哲学总是一种个人化的意见,如果对世界有所“发现”的话,那一定是物理学而不是哲学。我们所说的“社会科学”其实不是一个严格的说法,我们不否认人们研究社会问题时借鉴科学方法是必然的,但必须知道“科学方法”与“科学”是两回事,一种学说不会因为引进科学方法就会成为科学。波普尔承认社会发展“趋势”的存在,但他否认所谓“社会发展规律”的存在。我们根据行星某一时刻(例如现在)的运行的参数(一定坐标系中的位置,运行的速度、方向)就可以准确地预言下一时刻(例如一百年或一千年以后)该行星的运行参数,我们说我们已经掌握了行星运行的规律。但社会发展没有这样意义上的规律,我们不能根据现代社会的社会状况预言一百年或一千年后的社会状况。就“社会状况”概念本身来讲,就根本没有物理学概念的单纯性,社会状况总是一种视角看到的社会状况,也不能说把社会各方面情况罗列得越详细“社会状况”就越明确。毋宁说严格意义的社会状况是没有的,我们根本就不能把社会状况的描述等同于行星的运行状况的描述。波普儿在《历史主义贫困论》一书中全面反驳了历史决定论者的各种思想及其变种,他指出了社会决定论者的预言必然影响到他的预言的结果,耶稣预言犹大出卖他正是导致犹大出卖他的原因,同样一个社会预言家(大部分历史主义者都自信有这本领)的预言必然对社会施加影响,例如,假如一种哲学认为未来社会是由两个阶层通过斗争而最终以一个阶层胜利而告终形成的“美好社会”,如果这种哲学被普遍接受就可能引发这种阶层的斗争。而这种情况是与历史主义决定论者宣称的他的预言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矛盾的。预言如果是客观的,就不该参与预言结果。行星的运行绝不会因为科学家的预言而改变运动轨迹的丝毫。
我们常常听到呼唤“科学精神”的声音,但什么是科学却应该是最需要追问的。我们也常常听到有人把一种哲学学说当成“科学”,而对待这种所谓科学的态度竟然是与科学相背离的“信仰”。须知科学问题之为科学问题正在于其可证伪性,证伪了科学问题才是科学家对世界和人类的贡献。中国人如果把一种个人化的哲学观念当作科学去崇拜信仰,并把这种对哲学和科学的双重误解沾沾自喜的以为是掌握了通向真理的法门是无法对人类思想宝库有所贡献的。
当然,哲学并不会因为他不是科学而受到贬损,哲学问题不会因为无法逃离形而上学性而成为没有意义的假问题,哲学的整体性思维根植于我们人类的天性,只要我们人类存在哲学就不会被科学取代(或说哲学“改造”成科学)。
但对于中国文化的热爱者来言一个需要回答而没有回答的问题是——中国文化为什么没有能够产生出科学?(我们现代中国的科学思想都是学习西方的)这个问题的一个极端性子问题是——中国人对于科学问题是否有思维障碍。除去应用科学(应归类为技术),我们在近现代没有为科学贡献什么重要的问题。如果说中国文化偏重于形上学,除去古人的光荣,我们近现代没有什么重要的开风气的思想家,而西方哲学却流派分呈,思想大家不断出现,这是应该引起炎黄子孙深思的问题。
为分节号翻案
? 张睿壮
在美国教书时,一次有个专修中国研究、经常阅读中国报刊的学生问我:“中国人怎么连阿拉伯数字的分节号都不知道用?……”言外之意似乎很难相信一个能放卫星的国家在数字表达上竟还如此落后。我听罢不禁摇头苦笑。我们落后的地方确实很多,但在分节号这个问题上带这顶帽子却冤得很,因为我们过去也曾先进过,只是后来一纸行政命令又把我们送回了落后的行列。
自打我上小学起,就学会了使用分节号:三位以上的数字从右边起每够三位就在第三位数字的左面加一分节号,如1;657;828。这样,从右边起第一个分节号左面的数字就是千位,第二个分节号左面是百万,第三个分节号左面是十亿,等等。这一标点符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尤其在阅读多位数字时,根据分节号便能立即断定它的最高数位。常用的数字,多不过上亿,由两个分节号把九个数位分成三组,一目了然,读起来毫不费力。分节号的用法与英语民族的思维方式相吻合,因为它所断开的数位,恰好都是他们惯用的计数单位,如千
(thousand)、百万(million)、十亿(billion)
等。对于习惯以万、亿为计数单位的中国人来说,这一方法虽不如对英语民族来得方便,在读数时略加变通却也不失为一种便捷的辅助手段。
然而这分节号不知招谁惹谁了,忽然横遭取缔,一夜之间便从全中国的所有出版物上消失了。于是当人们在报上读到1990年中国人口为1160017381时,或在书中读到某官吏贪污公款人民币10147888元时,就只好借助手指的帮助(不然会看花了眼)去一位一位地数。即使在尾数为零或不求精确时可以用万或亿为单位将数字缩短,要读懂174600万这样的数字也并非易事:首先还是得一位一位地数出那数字的最高位为十万,然后才能读出“十七万四千六百万”来,但这种读法仍不符合我们中国人使用计数单位的习惯,还要经过再一次转换,变成“十七亿四千六百万”才便于理解。这样七转八转,既费神又耗时。作为对比,如果用分节号将该数表达为1;746;000;000,则只要记住(实际上看熟了根本用不着记,一眼就能认出)右起第三个分节号的左面是十亿位,就可立即将“十七亿四千六百万”一次读出。有些数字不甚重要,跳过不读也罢,但有的就得细究,只好耐着性子去数。譬如,在一份杂志上读到“天堂与我们的距离是1799995500英里”时,出于对自己离天堂有多远的关切,便不厌其烦地去数,掐了一下秒表,用了七秒多才读出。作为对照,若将同一数字以分节号标出,不到两秒即可读出。假设不用分节号在每一个读数上平均浪费三秒钟,将它乘以每人一年中平均读到的数字总数,再乘以中国的读者人数,得到的将是我国读者每年高达天文数字的时间浪费。
这种不便和浪费对于不读书、不看报、凡事听汇报的人来说是无碍的,但对像我这样以读书看报为业的人来说就不是一件小事了。再加上一点匹夫为天下忧的责任感,便在大约十年前给人民日报海外版写了一封信(我当时旅居国外),呼吁他们向有关部门查明原委,改谬归正。然而大概因为人民日报是专管治国安邦的大事的,所以对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屑作答。待十年后回到国内一看,大家还是依旧在用手指帮忙点数位读数。愕然之下只好放下教书的正业不务,去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事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和出版局制定并于1987年2月起在全国实行的一则“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该规定称,“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非科技专业书刊目前可不分节。但用‘,’号分节的办法不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应该废止。”问题就出在最后这句话上。说分节号不符合国家标准是不能成立的。“规定”颁布前的国家标准是什么,我不得而知,只能从全国出版物一体使用的情况推断存在一个要求,至少也是允许使用分节号的国家标准的。再者,“规定”本身就是国家标准,你不作如此规定,何来“不符”之说?
然而谬误最甚的还是说分节号的使用“不符合国际标准”。我希望“规定”的制定者和支持者能出来说明这“国际标准”是指谁家的标准,以便查证。据我所知,包括联合国及其所属组织在内的所有主要国际组织的出版物都一直在使用分节号;在世界头号出版大国、事实上设定国际标准的美国,几乎所有正规出版物(包括报刊书籍)也都使用分节号;难道它们都不符合“规定”所指的“国际标准”?美国的出版物对稿件的格式和标点的要求极其严格,《芝加哥格式手册》(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是多数出版物普遍遵循的标准,还有一些专业组织对本行业的出版物也有各自特定的规范,如美国心理学会格式(APA
Style)、美国生物学编辑理事会格式(CBE Style)等,都对包括标点符号在内的写作格式作了具体而微的规定。美国市面上众多为作者提供写作指导的“作者手册”,根据这些主要标准不厌其详地例举各种标点的每一种用法,以帮助作者“达标”。我查了几本最畅销的此类手册,发现它们也无一例外地将分节号列为逗号的规范用法之一。
既然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都不是问题,以一纸行政命令去废止一个沿用多年而有行之有效的作法,代之以既不便又浪费的“新例”,不免有多此一举、庸人自扰之嫌。糟糕的是这条规定不止于自扰,还把全国数以亿计的读者也扰了进去。而且“规定”的其他部分也站不住脚。用空半个位置的办法取代分节号,一是没有必要,二是读来没有分节号显而易见,三是徒增了打字、排版的难度。而“非科技专业书刊目前可不分节”一款更是后患无穷,成为充斥我们的书刊报章中一长串一长串挤在一起令人头痛的数字的祸根。科技专业书刊毕竟只是出版物中的一小部分,而且也不是普通人的日常读物。
我愿借《书屋》这块读书人的园地呼吁颁发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特别是当年参与制定者,能向公众解释该条规定的出台经过和依据,或有可以辩解之处,也不妨力陈原由,交由读者群体、出版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