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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11白话中阿含经11good!-第3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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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dissanti nu kho bho … etarehi brahmana porananam
      brahmananam brahmanadhamme”(Sn。 p。50),中文译为
      “现在的婆罗门是否表现出古代婆罗门的婆罗门法呢?”
1451。 衣色若干种,屋舍及床榻,丰城及诸国,梵志学如是:对应之
      巴利文为“Nanaratthehi vatthehi sayaneh’avasathehi ca
      phita janapada rattha te namassimsu brahmane。”(Sn。 287),
      中文译为“富裕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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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方与王国,以种种染色的衣物、卧具、房舍,礼敬婆罗门。”
1452。 此梵志莫害,率守护诸法,往到于他门,无有拘制彼:对应之
      巴利文为“Avajjha brahmana asum ajeyya dhammarakkhita;
      na ne koci nivaresi kuladvaresu sabbaso。”(Sn。 288),中文
      译为“婆罗门是不可侵犯者,不可征服者,受到法的保护,当他们出
      现在家门口时,没有人会拒绝。” 
1453。 发家乞求法,随其食时到,梵志住在家,见者欲为施:对应之
      巴利文为“Yam tesam pakatam asi dvarabhattam upatthitam
      saddhapakatam esanam datave tad amannisum。”(Sn。 286),
      中文译为“怀着信心为婆罗门所准备的食物放置在家门口,
      人们认为这些食物应该给婆罗门。” 
1454。 满四十八年,行清净梵行,求索明行成,昔时梵志行:对应之
      巴利文为“Atthacattarisam vassani komarabrahmacariyam
      carimsu te; vijjacaranapariyitthim acarum brahmana
      pure。”(Sn。 289),中文译为“婆罗门过着四十八年的少年梵行〔即
      不淫〕;在过去,婆罗门过着遍求明与行的生活。”其中,“明”
      (vijja)是指对吠陀(Veda)圣典的知识,“行”(carana)是指梵行。 
1455。 彼不偷财物,亦无有恐怖,爱受摄相应,当以共和合:
      对应之巴利文为“Na brahmana annam agamum; na pi bhariyam
      kinimsu te; sampiyen' eva samvasam sangantva samarocayum。”
      (Sn。 290),中文译为“婆罗门不会找其他种姓的女人为妻,也不
      会买女人为妻。彼此同意后才会共住在一起,共住后会感到欢喜。”
1456。 不为烦恼故,怨淫相应法,诸有梵志者,无能行如是:对应之
      巴利文为“Annatra tamha samaya utuveramanim pati antara
      methunam dhammam nassu gacchanti brahmana。”(Sn。 291),
      中文译为“除了在月经周期之后,婆罗门不会在其他任何时候行
      淫欲法。”
1457。 彼因此梵行,自称梵我梵,知彼有此行,慧者当知彼:对应之
      巴利文为“Tassa vattam anusikkhanta idh' eke  vinnujatika
      brahmacariyan ca silan ca khantin capi avannayum。”
      (Sn。 294),中文译为“其中,有一些婆罗门仿效他的德行,
      称赞他的梵行、戒行与忍耐。” 
1458。 柔软身极大,精色名称誉,慇懃自求利,昔时梵志行,梵志为
      自利,专事及非事,彼当来此世,必度脱此世:对应之巴利文为
     “Sukhumala mahakaya vannavanto yasassino brahmana sehi
      kiccakiccesu ussuka; yava loke avattimsu;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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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kham edhittha ayam paja。”(Sn。 298),中文译为“婆罗门身体
      高大、优雅、貌美、有名声,他们热心于与他们自己的法一致的种种
      义务。只要〔法〕 存在世间,人类就会繁荣快乐。” 
1459。 彼月过于月,见意趣向彼,游戏于夜中,严饰诸妇人:对应
      之巴利文为“Tesam asi vipallaso: disvana anuto anum
      rajino ca viyakaram nariyo ca samalamkata。”(Sn。
      299),中文译为“〔但是〕他们变了,〔因为〕渐渐地看到了
      国王的华丽与盛装的女人。”
1460。 彼造作此缚,我等从彼来,大王斋行施,莫失其财利,饶财
      物米谷,若有余钱财,大王相应此,梵志及车乘:对应之巴利文为
     “Te tattha mante ganthetva Okkakam tad upagamum:
      pahutadhanadhanno si; yajassu; bahu te vittam; yajassu;
      bahu dhanam。”(Sn。 302),中文译为“他们为此编造赞颂,
      去到甘蔗王的面前,说:‘你已经有许多的财富与谷物,祭祀吧!
      〔为了〕你许多的财富。祭祀吧!〔为了〕你许多的财物。’”
1461。 象斋及马斋,马斋不障门,聚集作斋施,财物施梵志:对应
      之巴利文为“Tato ca raja sannatto brahmamehi rathesabho
      assamedha purisamedham sammapasam vacapeyyam niraggalam
      ete yage yajitvana brahmamanam ada dhanam。”(Sn。 303),
      中文译为“因此,在婆罗门的劝说下,车乘
      之主国王举行马祭、人祭、掷棒祭、苏摩祭、无遮大会,举行过祭祀
      后,赐给婆罗计门财富。” 
1462。 犹如广池水,及无量财物,如是人有牛,于生生活具:对应之
      巴利文为“Yatha apo ca pathavi ca hirannam dhanadhaniyam;
      evam gavo manussanam; parikkharo so hip paninam”
      (Sn。 307),中文译为“对人而言,牛就像是水、土地、黄金、
      财富、谷物一样。因为牛是众生的必需品”。 
1463。 唤牛及于父,罗刹名曰香,彼唤呼非法,以刀刺牛时:对应之
      巴利文为“Tato ca deva pitaro Indo asurarakkhasa adhammo
      iti pakkandum; yam sattham nipati gave。”(Sn。 310),
      中文译为“当刀子落在牛身上时,天人、祖先、帝释天、阿修罗、
      罗刹惊叫:‘非法。’”(参考注解12; 371; 373)。
1464。 此法行于斋,越过最在前,无有事而杀,远离衰退法:对应之
      巴利文为“Eso adhammo dandanam okkanto purano ahu:
      adasikayo hannanti dhamma dhamsenti yajaka。”
      (Sn。 312),中文译为“这种使用暴力的非法在古代就已经出现,
      无辜者被杀害,祭师们背离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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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 如是此世行,无智最下贱,各各为欲憎,若妇诽谤夫:对应之
      巴利文为“Evam dhamme viyapanne vibhinna suddavessika;
      puthu vibhinna khattiya; pati bhariya avamannatha。”
      (Sn。 314),中文译为“如此,当正法消失,居士与工师分裂,
      王族武士更严重分裂,妻子轻视丈夫。” 
1466。 刹利梵志女,及守护于姓,若犯于生法,自在由于欲:对应之
      巴利文为“Khattiya brahmabandhu ca ye c' anne
      gottarakkhita jativadam niramkatva kamanam vasam
      upagamun ti。”(Sn。 315),中文译为
      “王族武士、婆罗门的亲戚及其他受种姓保护的人,不再重视
      种姓,只沉溺于爱欲的影响中。” 
1467。 无味:对应之巴利文为“arasarupo”(AN。 IV。 p。173); 中文译
      为“无味者”,意思是“不贪著者”。
1468。 有事令我无味,然不如汝言。若有色味、声味、香味、触味者,
      彼如来断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对应之巴利文为“Atthi khv
      esa … pariyayo; yena mam pariyayena samma vadamano
      vadeyya: arasarupo samano Gotamo ti。 Ye te … ruparasa
      saddarasa gandharasa rasarasa photthabbarasa; te 
      Tathagatassa pahina ucchinnamala talavatthukata
      anabhavakata ayatim anuppadadhamma。”(AN。 IV。 p。173),
      中文译为“这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
      确地说‘佛陀是无味〔没有贪着〕者。’〔这个原因是〕对色、
      声、香、味、触的贪着,已经被佛陀舍断,从根源切断,
      犹如连根挖起的棕榈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 
1469。 无恐怖:对应之巴利文为“nibbhogo”(AN。 IV。 p。174),中文
      译为“不享受者”。
1470。 不入胎:对应之巴利文为“apagabbho”(AN。 IV。 p。175),中文
      译为“离胎者”。 
1471。 若有沙门、梵志当来胎床,断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者,我说彼
      不入胎:对应之巴利文为“Yassa kho。。。 ayatim gabbhaseyya
      punabbhavabhinibbatti pahina ucchinnamula talavatthukata
      anabhavakata  ayatim anuppadadhamma; tam aham apagabbho
      ti vadami。”(AN。 IV。 p。175…176),中文译为“任何人,对于未来
      入胎、再存在、再生,已经舍断,从根源切断,犹如连根挖起的棕榈
      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我说:他是离胎者。” 
1472。 我先观法,我于众生为最第一:对应之巴利文为“aham ……eko
      'va loke anuttaram sammasambodhim abhisambuddho。 Aham hi…
      jettho settho lokassa”(AN。 IV。 p。176),中文译为“在世间
      上,只有我一个人证悟无上正等正觉,我是世间上最年长者及最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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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者。” 
1473。 蒿:音ㄏㄠ,草名。 
1474。 头那:巴利文为“Dona”,是婆罗门的名字。他可能就是
      佛陀涅槃后,在拘尸那罗(Kusinara)调停众国王之间为了争n佛陀
      舍利所引起的争吵。他告诉国王们:所有与佛陀相关的事情所引起的
      争吵都是不对的,因为佛陀是和平的导师。国王们便请他把佛陀舍利
      分成八份给八位国王,而他自己只拿到装佛陀舍利的盒子,并为之建
      塔,纪念佛陀。 
1475。 谓此施设五种梵志,有梵志犹如梵,有梵志似如天,有梵志
      不越界,有梵志越界,有梵志旃荼罗第五:对应之巴利文为
     “tyassu 'me panca brahmane pannapenti: brahmasamam devasamam
      mariyadam sambhinnamariyadam brahmanacandalam yeva pancamam”
      (AN。 III。 p。224),中文译为“他们可以被归类成这五种婆罗门,
      即如梵〔婆罗门〕、如天〔婆罗门〕、严守规则〔婆罗门〕、不守规则
      〔婆罗门〕及第五种婆罗旃陀罗〔即贱民〕”。其中,“旃陀罗”
      (camdala)是比“卑贱族”(nicakula)还要低级的贱民。 
1476。 云何不如法,对应之巴利文为“ko dhammo?”(AN。 III。 p。
      224),中文译为“什么是如法呢?” 
1477。 非田作、非治生、非书、非算、非数、非印、非手笔、
      非文章、非经、非诗、非以刀杖、非王从事:对应之巴利文为
     “Neva kaisya na vanijjaya na gorakkhena na issatthena na
      rajaporisena na sippannatarena”(AN。 III。 p。225),
      中文译为“不以耕作、不以经商、不以畜牧、不以弓术、不以王事、
      不以任何技艺〔维生〕”。
1478。 不如是意,向梵志女,令更相爱,相摄合会:对应之巴利文为 
     “Neva kayena na vikkayena; brahmanim yeva udakupassattham”
      (AN。 III。 p。226),中文译为“不以买卖而来的女人为妻,只以把
      水倒在她的手上,再交给他的婆罗门女为妻”,意思是“不以买卖而
      来的女人为妻,只以经由正当仪式娶来的女人为妻”。其中,“把水
      倒在她的手上,再交给他”(udakapassattha),是婆罗门娶妻
      的结婚仪式。 
1479。 不产生:对应之巴利文为“na payamanam gacchati”
      (AN。 III。 p。226),中文译为“不接近喂奶的女人”。 
1480。 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净淫:对应之巴利文为 “atimilhajo
      nama so hoti manavako va manavika va”(AN。 III。 p。226),
      中文译为“男孩或女孩将会是即受到污染而出生的”。 
1481。 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净淫:对应之巴利文为“asucipatipito
      nama so hoti manavako va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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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avika va”(AN。 III。 p。226),中文译为“男孩或女孩
      将会是不净的乳儿”。
1482。 不为财物,不为憍傲,不为庄严,不为校饰:对应之巴利文
      为“neva kamattha na davattha naratattha”(AN。 III。
      p。226),中文译为“不是为了爱欲,不是为了嬉戏,不是为
      了欢乐”。
1483。 若有故梵志要誓,处所界障,住彼持彼,不越于彼:对应之
      巴利文为“kutumbim ajjhavasati; na agarasma anagariyam
      pabbajati。 Yava porananam brahmananam mariyada; tattha
      titthati tam na vitikkamati。”(AN。 III。 p。227),
      中文译为“他住在家中,不会从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他会遵
      守古代婆罗门的规则,不会违犯。” 
1484。 如法,非不如法:对应之巴利文为“dhammena pi adhammena pi”
      (AN。 III。 p。228),中文译为“如法或不如法”。从上下文来看,
      在此段落中的经文应该与段落编号10 的经文不一样,因此本书并未
      按原经文翻译,而是按应有之意而译。 
1485。 如法,非不如法:对应之巴利文为“dhammena pi adhammena
      pi”(AN。 III。 p。229),中文译为“如法或不如法”。从上下文来
      看,在此段落中的经文应该与段落编号10 的经文不一样,因此本书
      并未按原经文翻译,而是按应有之意而译。
1486。 作王相应事、贼相应事、邪道相应事,作如是说:梵志应作一
      切事,梵志不以此染着,亦不秽污,犹必若如火,净亦烧,不净亦烧。
      梵志不应作一切事,梵志不以此染着,亦不秽污:对应之巴利文为“So
      sabbakammehi jivitam kappeti。 Tam enam brahmana evam ah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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