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经济]政治经济学原理 >

第36章

[经济]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6章

小说: [经济]政治经济学原理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笞急傅纳谌Γ约叭∶倌赡嵫牵╰inaia)的仓库,称作蒂尼(tini)的酿酒用的糟池,酿这种酒不必用压榨机;在这层房子中,还锁着一些盛油和小麦的桶。在房子旁还有一个棚子,在那里修理工具。铡牲口草料时可以不受风吹日晒。在第二层或第三层,有四间带床的房间,……最宽敞和通风最好的房子,在5、6月间,人们用来养蚕;大柜子是用来装衣物的,木椅子是房间里主要的家具,但是,新娘总会带一只桃木衣柜来,床没有幔帐,也没有床帷;每张床上除了装有富有弹性秸秆的褥套外,还有一、两床羊毛垫子,在穷人家里是废麻脚垫子,还有绣花被子,结实的麻布褥单,在家庭里最好的床上有丝垫料的毯子,只是在节日才拿出来作摆设。只有在厨房里有烟囱;在这间房子里还有供家庭就餐的大桌子,还有几张凳子;大柜子同时充当碗橱,用来保存面包和食物,还有面缸;以及一套很完备的、但不值钱的用陶土做的瓶、盆、碟等,一、两盏铜灯,罗马式秤,至少有两个用来提水的铜罐。家庭所有的内衣和外衣都是家庭主妇自己制作的。厚衣服是半毛织品的梅扎拉那(me zza lana),薄衣服是布制的莫拉(mola),纬线是麻或麻头,里面垫的是羊毛或棉花;衣服也是由纺织的妇女染色。农妇们为积累布匹和梅扎拉那,人们很难想象她们付出了多少辛勤劳动;库房里又有多少褥子,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又有多少衬衫、上衣、裤子、裙子和袍子。为了了解情况,我们记下了我们很熟悉的一个农民家庭的清单。这个家庭不是最穷的,也不是最富的,它靠种10阿尔庞土地,通过对半分成制,靠自己的劳动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位新娘有50埃居的嫁资,其中20埃居付的是现款,其余的是赊欠的,每年付2埃居,托斯卡纳埃居值6法郎(4先令10便士)。在托斯卡纳其他土地面积较大的对分制农户的姑娘,他们的嫁资一般是100埃居,即600法郎。”
  这能说是贫困或一贯贫困吗?西斯蒙第先生说分益佃农年轻姑娘的嫁资一般是24英镑,就意大利这一阶级的生活水平来说,这一金额至少相当于50英镑。或者,即使一个姑娘的嫁资只有此数的一半,也还可以置下前述的衣柜(西斯蒙第将此作为中等水平的标志);这个阶级的一般生活状况肯定可以同其他国家的大部分农民、甚至资本主义农场主相比拟;除了新的殖民地或美国,任何国家的散工都远远不如。从一位旅行家得到的他们的食物质量差的印象,很难作出足以推翻上述实证的推论。食物质量差往往是出于节约,而不是由于贫困。南方的人民并不特别喜爱奢华的饮宴。所有阶级的食物都以蔬菜为主,欧洲大陆的农民不象英国的劳动者那样迷信白面包。但是,按照西斯蒙第的说法,托斯卡纳农民的食物“是节制的,但食品很讲卫生,品种也多种多样:基本食品是小麦粉做的棕色面包,但不掺和麸子和其他东西。……确实,在天气不好的季节里,农夫特别需要热的食品。那时,农夫们一天只吃两顿饭,上午10点吃‘波仑达’,到傍晚时分再吃面包、汤,还加一些小菜肴。夏天,农夫吃3顿饭,早上8点,下午1点,还有晚上1顿,但是,他们只是在晚上才生火作饭,晚餐包括汤、一盘腌肉或干鱼,还有夹着面包一起吃的豆类或青菜。肉类的量很少,因为对普通家庭来说,他们认为每人每年吃40磅也就足够了:每个星期,他们在汤里放两次腌肉。星期天桌子上总有一盘新鲜肉,这块肉大约是1磅或1.5磅,不管家庭人数多寡,这块肉也就足够一家吃的了。一般来说,托斯卡纳农民都有橄揽油使用,它不仅用于照明,而且用来炒菜,用这种油炒的菜,滋味鲜美,富于营养。午餐时,他们吃面包,再加奶油和水果;晚餐时吃面包再加生菜。他们喝当地的质量不高的葡萄酒、用葡萄渣发酵后加水制成劣等带酸味的酒。然而,他们也为打场、或为过节准备一些质量很好的葡萄酒。对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每年大约要消费50瓶葡萄酸酒和5袋小麦(可制面包约1千磅)。”
  西斯蒙第对于这种社会状况对道德的影响所作的评论也是值得注意的。分益佃农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习俗规定的,而一切赋税则由地主负担。“对分制佃农享有地产的一切利益,而不必负担保护地产的费用。与土地有关的一切争执都归属地主(同土地归属地主一样);对分制佃农却和睦相处,对他们来说,相互之间没有对立情绪和猜疑;佃户和地主、税务机关、教会都很和睦:佃户们卖的少,买的也少,他们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人向他们要钱。人们经常谈起,托斯卡纳人性格温和宽厚,但是,人们没有充分注意到所以能维持这种性格的原因,由于这种性格,构成人口四分之三的农民几乎没有造成纠纷的机会。”只要分益佃农履行他自己的义务,他就按惯例(虽然没有法律规定)拥有稳固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使他依恋乡土,并产生强烈的个人利益意识(这种意识几乎是地主的特性)。“对分制佃农把租地看成祖传的土地一样,精心爱护,不断改良土地,希望能够传于子孙,世代耕种。确实,不少对分制佃农世代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他们很详细也很精确地认识到爱护土地能给予人们什么。……层层的梯田往往不超过4英尺宽,但是分成制佃户对每块土地都研究过它的特点。这块地比较干燥,那块地比较潮湿;这块地土层比较厚,那块地是地盖住岩石的地层;小麦在这块地长得好,而黑麦在那块地长得茁壮;这里种玉米是白费气力,那里不能种蚕豆和扁豆;远处亚麻长得好,沟沿适合种黄麻;因而,人们很吃惊,对分制佃农在一块10阿尔庞的地面上、斜坡上种的庄稼品种,比一个富裕的佃户在500英亩的土地上种的还多。因为富裕的佃户觉得这不过是权宜之计,按常规办事,不注意零星地种。但是,对分制佃农由于受过去经验的启发,热切想成为行家里手,由于对前途的信心,他不仅想到自己,而且想到自己的子孙后代。因此,当他栽培橄榄树这种生长百年的树木时,在低洼处修一条流水沟,以防止积水的危害,他也研究应该如何深翻地层。”
  第四节 废除分益佃农制度是否合乎需要?
  我并不打算用这些引文证明分益佃农制度所固有的优越性,但它们无疑足以证明:“耕作粗劣”或“赤贫”同这个制度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英国著述家们恣意谩骂这个制度乃是基于极其狭隘的见解。我认为,意大利的农村经济不外为有利于小土地占有(具有永久使用权的)的另一例证。这是靠永久使用权和小土地占有两种要素,在分益佃农契约的具有特殊性质的不利条件下能够做到什么的一个例子。分益佃农契约的不利之处在于,租地人所具有的勤奋努力的积极性,比按固定的地租或按某种规则变动的地租同样永久地租种土地,而可以得到他本人努力的全部利益的人要低一倍。分益佃农制度在社会有迫切需要的地方自然会产生,我们不必急于推行;但是,我们也不必仅仅因为先验地认为其有缺点就热切地想废除它。如果这一制度在托斯卡纳的实际作用和著名权威西斯蒙第所描述的,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完全一样;又如人民的生活方式及其农场的规模多年来保持不变,并且仍然同西斯蒙第所说的情况一样;那么,在改良农业的借口下试图采用货币地租和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制度,而扰乱这种远胜于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农村福利状态,是令人懊丧的。即令在分益佃农确实很穷、土地分得过细的地方,也不能认为这种变革肯定会成功。农场的扩大和农业改良措施的采用,通常会减少用于土地的劳动者的数量;如果工商业资本的增加不能为这些被排斥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如果没有荒地可供他们移居开垦,那么,工资将因竞争而下降,他们作为散工所过的生活也许比当分益佃农更坏。
  琼斯先生非常正确地对上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在追求他们最向往的目标、即采用货币地租时所采取的态度进行了指责。他们一心只想用租地农场主来代替分益佃农,而没有想一想如何将现有的分益佃农转变成租地农场主。正如他所公正地指出的那样,如果不能使分益佃农积蓄金钱并拥有资金,这种转变就无法实现,而要使分益佃农能够积蓄金钱、拥有资金,地主就得长期忍受收入的减少,而不能希望收入有所增加(这通常就是那些人进行这种尝试的直接动机)。如果这样的转变得以实现,而分益佃农的处境没有什么别的变化;如果他们继续保持习惯保证使他们得到的其他一切权利,只是取消了地主要求得到一半生产物的权利,而代之以支付适度的固定地租;那么,他们的处境自然会比现在好一些,因为他们所进行的任何改良的成果现在都将全部(而不是一半)归其所有。但即令如此,他们的利益也并非没有减少。因为分益佃农本身虽然不是资本家,却有一个资本家当他的合伙人;至少就意大利而言,他们使用着相当大的一笔资本,这从农场建筑物的精致可以得到证明;然而,当无需投入资金即可得到固定的货币收入时,不可能再指望地主会同意拿他们的动产去冒农业经营的风险。这样,纵使这种变革并未改革分益佃农事实上的永久使用权,并且确实将他们变成了交免役税的自耕农,问题仍然会存在。而如果我们假定分益佃农变成纯粹的承租人,地主可以任意夺佃,地租也因竞争而提高(提到所有谋求生存的不幸的人所能提供或允诺的高度),则分益佃农的地位所具有的用以防止其处境恶化的一切特质都将丧失,他们将以目前的半地主地位下降,成为投标佃农。
  第九章 论投标佃农
  
  第一节 投标佃农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这里所说的投标佃农制度,毫无例外地指劳动者在缔结租种土地的契约时没有租地农场主介入,而且这一契约的各种条件,特别是地租的数额,不是由习惯决定,而是由竞争决定的一切租地制度。在欧洲,这种租地制度的主要实例是爱尔兰。投标佃农这一名称就是从那里产生的。爱尔兰的大多数农业人口,除了北爱尔兰租地权所造成的例外情况,直到最近都还是投标佃农。确实,即令是最小的一块土地,许多劳动者也不能以永佃户的资格得到(我们可以设想这是由于地主或已占用土地的佃农都反对将土地细分)。但是,由于缺少资本,不以货币而以土地支付工资的习惯很流行,因此,投标佃农或较大的租地农场上对其所雇用的临时工,一般也不以货币支付工资,而是向他们提供已经施肥的土地,允许他们耕作一个收获期,作为工资;这种办法,当地称为Cona-cre。他订有支付货币地租的契约,地租额通常为1英亩若干,但实际上并不支付货币,是以按货币折算的劳动来清偿债务。
  在投标租佃制度下,产品被分为两部分,即地租和劳动者的报酬;后者显然是由前者决定的。劳动者所得到的只是地主所未取走的。劳动者的处境取决于地租的多寡,而地租是由竞争调节的,因而它取决于土地供求之间的关系。对土地的需求取决于竞争者的数目,也就是全部农村人口。因此,这种租佃制使人口法则直接对土地发生作用,不象在英国那样对资本发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地租取决于人口和土地的比例。因为土地的数量是固定的,而人口却可以无限制地增加,因而如果没有力量可以抑制人口增长,对土地的竞争很快就会促使地租提高到某一最高点,超过这一点,劳动者就无法生存。因此,投标租佃所造成的结果取决于人口增长受控制的程度,这种控制或者来源于习俗,或者来自个人克制,或者来自饥荒和疾病。
  要说投标租佃制度绝对不能使劳动阶级过上富裕生活,未免有点过于夸大。假定在下述习惯于高生活水准的人们中实行这种制度,这种人除土地生产物由于技术提高而增加,因而能够在生活不致感到不方便的情况下支付较高的地租以外,除非在付过地租以后还留有许多生活费,否则就不会支付较高的地租,其人口的适度增长也不致造成会引起竞争、从而促使地租提高的失业人口;那么,这一耕作阶级就可以获得同在其他制度下租种土地的人们一样良好的报酬,拥有同后者一样多的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然而,如果地租是可以任意决定的,他们就不能享有托斯卡纳分益佃农从他们与土地的结合中得到的那种特别利益。他们既不能利用他们东家的资金,也不会象永佃农那样肯花力气和动脑筋来弥补资金的不足。相反,租地人的努力所造成的土地价值的提高只会使他在下一年或租约期满后支付更高的地租。地主如果比较公正,见识也较高,也许不会利用竞争带给他们的好处;地主们利用这种好处的程度也因人而异。但是,指望整个阶级或整个集团都会采取有损于其直接的金钱利益的行动,那是肯定要落空的;一个人在考虑是否要为比较遥远的未来作出目前的努力或牺牲时,如果稍有努力或牺牲的成果可能被别人拿走的疑虑,他的判断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这一问题上,疑虑和不确定性具有同样重大的影响力。消除这种不确定性的唯一措施是建立一个惯例,保证同一使用者具有永久租佃权,而且不经公众一致同意地租不得增加。北爱尔兰承租权就是这样一种习俗。退佃的承租人要从他们的后继者那里取得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作为农场的转让费,这一金额首先使对此土地的竞争实际上局限于出得起这笔钱的人们;同一事实也证明,地主尚未充分利用已经受到很大限制的竞争,因为地主收到的地租没有达到新的承租人不仅承诺而且实际支付的地租总额。新的承租人付出巨额转让费,是由于他充分相信地租不会提高;因为习惯可以保证地租不提高,这种习惯不为法律所承认,但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出自法律以外的某种制裁,而这种制裁爱尔兰人是充分了解的。这些支柱少了任何一根,在进步社会中就不可能形成限制地租的习惯。如果财富和人口固定不变,则地租一般也固定不变,由于地租经久不变,人们有可能认为它是不可变动的。但是,财富和人口的一切增加,都有提高地租的倾向。在分益佃农制度下,有一种已经确定的方式,它使地主一定能够参加生产物增加部分的分配。而在投标佃农制度下,地主只能靠重订契约来做到这一点。在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里,重订契约几乎总是对地主有利。因此,地主的利益同“将地租变成一种固定的要求权”的习惯的发展显然是矛盾的。
  第二节 在人口过多的国家内,实行这一制度的必然结果是名义地租的产生
  在地租额不受法律或惯例限制的地方,投标佃农制度具有最坏的分益佃农制度的各种缺点,而没有这一制度任何优点(在那种租佃制的最好形式下,那些缺点是可以靠它的优点来弥补的)。投标佃农经营的农业几乎只能带来苦难。但农民的这种处境并没有必然性。因为通过对人口的充分限制可以减缓对土地的竞争,并防止极端贫困;审慎的习惯和高标准的生活一旦建立起来,就有足够的机会保持下去。不过,即令在这样有利的情况下,审慎的动机较之有习惯保护因而不致被夺佃的分益佃农(如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