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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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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类禁忌,我们无妨称为“生理性禁忌”。 

  

另一类禁忌是心理性的。 

  

这类禁忌来自女性的性选择。 

  

在原始时代,人类没有家庭而只有群团,没有夫妻而只有性伙伴。在这个时代,男女之间的性关系相当随意,女子既“人尽可夫”,男子也“人尽可妻”。一个男子可以只选择一个性伙伴,也可以和好几个女子都发生关系。同样,一个女子可以只选择一个性伙伴,也可以和好几个男子都发生关系。只要双方乐意,社会对此并无限制,其他人也不会在意,因为反正大家都一样。 

  

但是,随意并不等于任意,更不等于淫乱。这个时候的两性关系,应该说是“无限制,有选择”。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性的选择,尤其是女性对男性伙伴的选择。 

  

从遗传学的角度讲,性选择来自人的动物祖先。达尔文在其名著《人类的由来与性选择》一书中,以大量的实事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在动物的性关系中,性选择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多数是雌性选择雄性。在交配季节,雄性动物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比如孔雀的开屏和雄性动物之间常有的搏斗,来展示自己的“魅力”,获取雌性的“芳心”。那些在“选美比赛”或“拳击比赛”中获胜的雄性动物,便可得到一位自己的配偶,甚至可能“妻妾成群”,而那些败北的便只好去打“光棍”,或者失去配偶成为“鳏夫”。 

  

在原始时代,人类的情况也差不多。 

  

在那时,性伙伴基本上是由各人自己选择的,而且也多半是女性选择男性。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说过:“在原始民族间,和在高等动物间一样,是没有老处女的。”女人无论如何,总会找到一个性伙伴,只要她不忌讳和其他姐妹共有一个,而男人却弄不好会一次次轮空。所以,原始时代的男子,就和雄性动物一样,特别注意梳妆打扮,当然也更注意自己的表现。布雷多克在《婚床》一书中说,原始民族的男子可以有两种手段获得姑娘的好感:“一是他所具有的超凡出众的跳舞技艺,一是他所拥有的英勇善战的敌人的头颅。”这两手显然都是动物界的“正宗嫡传”:前者来自孔雀的开屏,后者来自公鸡的好斗;一展示美丽,一展示英武;而最具权威的裁判,则是稳坐钓台的女人。 

  

这确实很能让女人得意一阵子的。 

  

得意之余,女人起了一种自律性的冲动。她要节制自己的性欲,由“人尽可夫”一变而为“情有独钟”。这往往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在与多个男子有过交往之后,她会特别钟意某一个人,而只愿意与他一个人做爱。从此,她的心灵和身体的门户都将只向自己爱慕的那一个人洞开,而不会随便向什么人张开双臂。相反,还会对其他人的胡搅蛮缠产生厌恶反感,表现出性的冷淡。这时,她会觉得自己的性器官是极为圣洁和宝贵的东西。它必须被加以保护和遮蔽,不但不允许随便进入,也不能随便被人看到,总之,它成了一种禁忌,一种女性对自己性器官和性特征的禁忌。这是一种心理性的禁忌,我们无妨称为“原始贞节”。 

  

原始贞节是女性的自觉行为,是通过“自我制裁”而实现“自我保护”和“自我完善”。与此同时,人类很可能已经发现了群婚杂交对族类和社会的危害,有必要进行节制和规范了。在这个时候,处于主动地位的女性率先“以身立法”,“从我做起”,应该说相当伟大。 

  

对于女性的这种“门户关闭政策”,男子显然是不欢迎甚至是相当恼火的。因为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指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也许正是在这个时候,强奸开始发生了。无论在古代或是现代,强奸都是对女子贞节的一种破坏和摧毁。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强奸案必然首次发生于女性贞节观建立之后,而女子决心守贞以后,也一定有一个强奸案的频发时期。而且我猜测,这个时期也许在男根登上生殖崇拜祭坛之后,而与“蛇吞食蛙”正相同时。 

  

这种猜测并非没有道理。前面讲得很清楚,原始贞节虽然在心理上起源于女性的情有独钟,但在形式上,却表现为女性对自己性器官的珍爱和保护。这种珍爱和保护要成为可能,必须有一个社会文化的环境和背景,而女性生殖崇拜恰好提供了这种文化氛围。当女性的性器官被当做神圣之物格外加以崇拜时,它当然也就不容侵犯。所以,女性生殖崇拜,就不但是女性尊严的保护伞,也是女性贞节的总后台。同理,要破坏和摧毁这一贞节,就只有把男性生殖器也推上祭坛,使之成为与女阴“平起平坐”的东西。 

  

于是,原始神圣祭坛上,就演出了新的节目。 

  

男根一登台,差不多就充满了暴力与邪恶。 

  

如前所述,蛇在原始时代,无论如何也是让人反感、厌恶和恐惧的东西。所以,男根崇拜的最早象征,不是蛇,而是比较可爱的鸟,而后来又有蜥蜴、龟、鹿等。但终于,蛇被起用了。蛇一登台,就翻脸不认人,不但吞食了蛙,而且连女娲也被迫“失身”,变成了蛇。 

  

事实上,所谓“蛇吞食蛙”这个意象,有两重文化内涵。从社会制度的角度讲,它意味着父系制取代了母系制;从两性关系的角度讲,则意味着性欲取代了生殖。前已说过,女阴崇拜实质上是生殖崇拜。它的目的,是要多生孩子,以抗拒死亡,保存族类男根崇拜则不同。它表面上也是生殖崇拜,其实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由生殖崇拜过渡到了性崇拜。它崇拜的不是生殖力,而是性快感;不是多子之腹,而是伟岸阳具。从某种意义上讲,男根的登场,是人类堕落的开始。《圣经》讲人类的堕落系由蛇的诱惑所使然,说不定就有这个意思在里面。 

  

这一台好戏当然是以女性的性快感为开场锣鼓的。性快感使女性认为男人的那玩意还真是个好东西,因此宽容地让它也登上祭坛来享用牺牲烟火。大受鼓舞的男性自然也用自己的良好表现作了回报。但是,当女性决心要守贞时,已取得并尊地位的男人便不答应,而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不答应了。于是,一场火并便不可避免,而强奸则无疑成了其中最惨不忍睹的一幕。现在很难讲清楚,当时的男子是否果真有意识地以性器为武器。但可以肯定,男子一旦决定进攻,女子是打不赢的。除了体力方面的原因外,经济基础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时,生产力较前已大有发展,而社会财富的增加又往往被归功于男子。也就是说,男子的地位随着财富的增加而提高了,因此才那样猖狂、放肆和明火执仗。 

  

总之,这场斗争的结果是:男子十分高兴地承认了女子守贞的必要,而女子则无可奈何地交出了贞节权。也就是说,在后来的社会里,守贞不再是女子的权力,而是她的义务。她不但可以守贞,而且必须守贞,但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男人。 

  

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男人不是不赞成女人守贞,不是有一种天然的“群婚倾向”吗?是这样。所以男人一开始是反对女人守贞的。 

  

但是男人很快就想通了。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男人不但有“群婚倾向”,也有“嫉妒心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多次提到“雄性的嫉妒”。这种嫉妒使他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发生性的关系,而女性的守贞,恰好能够满足这一心理。 

  

剩下的事情便只是夺权。 

  

事实上,直到很久以后,男人的性心理也仍然是很矛盾的:他希望自己的女人严守贞操,而其他的女子最好都是娼妇。《战国策》里有个故事讲,有个楚国人,有两个老婆。有人去挑逗她们,结果年纪大的那个严词拒绝,年纪小的那个欣然答应。没多久,那个楚国人死了。于是便有人问那个挑逗者:你喜欢的那两个女人现在可以嫁人了,你是娶那个年纪大的呢,还是娶那个年纪小的呢?这人回答:当然是娶那个年纪大的。别人又问:那个年纪大的拒绝你,年纪小的答应你,为什么要娶那个年纪大的?这人笑着说,当初她们是别人的老婆,当然巴不得她们都答应我;现在要做我的老婆,当然希望她们也能为我而拒绝别人啦! 

  

这种心理实在很自私,可惜这种自私的心理却与私有制相合拍。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女人和土地、牲畜一样,都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私有制再加嫉妒心,还有什么人间悲剧不能被创造出来?所以到了后来,原本为女性所发明,用于保护自己纯洁爱情不受侵犯的贞节,反倒成了套在女性脖子上的一条枷锁,而男人却可以通过纳妾和嫖妓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群婚欲,这真是何其不公乃尔! 

  

但是,也正发恩格斯所指出的,“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嫉妒的消除”,乃是“形成较大的持久的集团的首要条件”。所以,除了向女性夺取守贞权外,还必须建立一系列的有效制度,来防止男性之间的性争夺,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群体的团结。 

  

于是,“宗法”就产生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三)从图腾到祖宗

宗法制度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的。但是,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制,却又与两性关系有关。要言之,它可以追溯到原始时代的又一种性的禁忌——乱伦的禁忌。 

  

与前两种禁忌——生理性的禁忌和心理性的禁忌不同,乱伦的禁忌是一种社会性的禁忌。其最初的起源,大约出自避免近亲繁殖的“优生学”考虑。《左传》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说:“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大体上都是这个意思。总之,我们的先民大约很早就意识到,近亲繁殖,会造成种族的退化。神话传说中伏羲、女娲兄妹通婚,竟生下一个肉团,大约便是对这种可怕后果的远古回忆。因此,避免近亲交配,不能不说是一件大事。 

  

但是,这事真是说说容易,做起来却很难。首先,原始人活动范围很小,又没有什么先进的交通工具,要他们远距离通婚,事实上很困难。其次,兄弟姐妹,同族男女,从小嘻笑玩耍,耳鬓厮磨,两小无猜,及至一个个出落成俊男靓女,又成天在一起劳动生活,且常裸体,岂有不互相吸引,产生性冲动之理?看来,对付这种“哥哥爱妹妹”的事,光讲道理怕是不大灵光的。 

  

没法子,只好请神来帮忙。 

  

这个神,就是“图腾”(Totem)。 

  

Totem本是北美洲奥杰瓦人的语言,意谓“他的亲族”。图腾制的要义,是坚信氏族和部落的所有成员,无论血缘亲疏,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而这个共同的祖先,又是一个神圣的事物。这个神圣的事物,就是图腾。图腾大多是动物,少数是植物,极少数是自然现象。动物、植物和自然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为族的祖先,当然是因其神圣之故。所以,图腾表面上是物,实际上是神。 

  

图腾制是人类原始时代遍布于世界各地的一种制度,尽管并不一定叫图腾,法则也不一定相同,但精神是一致的,即都认定某个神圣物或神秘物为族的祖先。中国古代据说曾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的熊、罴、虎等,大约就是些以这类动物为图腾的氏族。又少昊氏下属之凤鸟氏、玄鸟氏、丹鸟氏、青鸟氏等,也大约是引动鸟图腾的部落。另我国畲族、瑶族之崇拜盘瓠(神犬),鄂温克族之崇拜熊,也都有图腾的意味。 

  

图腾制是怎样产生的?弗洛伊德认为是起源于乱伦的禁忌。这似乎不大讲得通,因为它无法解释“禁食制”。图腾制有两大内容,一是禁食制,二是族外婚制。禁食制规定,除在举行“图腾餐”时外,严禁伤害、捕杀和吞食图腾动物。请问,这与乱伦有什么关系呢?没有。 

  

不过,图腾制中的“族外婚制”,倒确实是起到了防止乱伦的作用。这种制度严禁同一图腾氏族各成员之间的性关系,甚至连偶然的调情也在禁止之列,并不论这两个人之间是否真有血缘关系。凡违反这项禁忌者,必受到极其严重的追究,而且通常是男的处以极刑,女的打个半死。如违禁者逃亡,则永远开除其族籍。这一处分的严厉实在令人费解,而且与图腾也不大扯得上关系。“禁食制”是讲得通的,因为动物几乎从不吞食同类。现在,某一动物既然成了我们的祖先,当然也不能再吃这种动物了。但是,动物虽然不吞食同类,却又只与同类交配。如果建立图腾制是为了向动物学习,那么就不该有“族外婚制”,而且应该鼓励同族男女交配才对。 

  

事实上,乱伦的禁忌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和图腾制毫不相干的,而且那时也没有图腾制。人类是什么时候开始避免近亲交配的呢?这一点,已经没有人搞得清了。但按照恩格斯的研究,它是“本能地自发地进行的”,而且大约有三个阶段:首先是禁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第二是禁止同母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恩格斯说这一步要“困难得多”),最后是禁止同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之间的性关系。但无论是子女、孙子女,还是曾孙子女,都只认母系,不认父系。借用现代的称谓来说,那时的情况,是表兄妹之间都不存在性的禁忌。因为那时“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便是想禁,也禁不起来。 

  

显然,在这里,没有男人什么事,而且也用不着请神帮忙。尽管兄弟姐妹之间的禁止乱伦由于当事人的年龄比较接近,较之禁止两代人之间的性关系要“困难得多”,但母亲的权威也是不容置疑的。孩子都是母亲生的,他们不听妈妈的,又听谁的? 

  

然而,后来,当爸爸的也要出来管事了,这可就困难得多,因为父亲的权威还没有建立起来,人们还只习惯于禁止母系子女之间的乱伦。对于禁止父系子女之间的性关系,他们不但不习惯,没准还会有抵触情绪。 

  

于是,图腾便登场了。 

  

其实,只要稍加注意,便不难发现,所谓图腾,无一例外都是男性的。比如《诗经》上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大约就是说商族以玄鸟(有人说就是燕子)为图腾。以玄鸟为图腾的商族,资格最老的一位恰是女性,据说名叫简狄,是商族之祖契(xie)的母亲,而那位玄鸟先生则身份不清来历不明。据说,契乃“无父而生”,是他的母亲简狄游于玄丘河之滨,拾到一只玄鸟蛋,吞了下去,就生下了契,故《淮南子》云:“契生于卵。”这个神话大体上告诉我们以下事实:一、以契为祖的商族,是一个由母系氏族过渡而来的父系氏族,那个母系氏族的最后一位女首领就是简狄。当然,简狄也可能是这个母系氏族的最后一个历史阶段。二、从契开始,商族进入父系制,契可能是这个父系氏族的第一位大酋长,也可能是这个氏族社会第一个历史阶段。三、从母系制到父系制,中间经历了一个图腾制阶段,玄鸟则是其图腾。四、图腾制是从男性生殖崇拜转化而来的。因为“鸟”和“卵”都是男根崇拜之象征,而所谓“玄鸟生商”或“契生于卵”,无非是说男根崇拜导致了崇拜图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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