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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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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高车所属小部九百余落来降附。
  四○一年,高车所属小部三十余落来降附。
  四○二年,掳获匈奴残部,徙居平城。
  四○三年,越勤部万余家,尉迟部万余家来降附。
  四一三年,魏明元帝攻破越勤部,掳获二万余家。
  四一四年,河西胡(匈奴)酋刘遮等率万余家来降附。
  四一五年,河西胡刘云等率数万户来降附。
  四一八年,徙冀定幽三州徒何于平城。
  四二六年,魏太武帝攻夏,掳获万余家归平城。
  四二七年,攻破夏都城统万,掳获赫连氏家属和宫女万余人及秦雍人士数千人归平城。
  四二九年,大破柔然国,高车诸部前后归降三十余万人,又袭击高车,得降人数十万,迁徙到漠南游牧。
  四三九年,灭北凉,徙沮渠氏宗族及吏民三万余家到平城。
  四五一年,攻宋,掳获宋民五万余家,分居平城附近。
  四八一年,魏孝文帝以南(齐)俘万余口班赐群臣。
  魏道武帝攻后燕时(三九六年),除去一部分留守兵,出征兵多至四十余万,足见魏是部落众多的大国。
  灭燕以后,掳获人口和降附的大小部落愈益增加。魏太武帝武功更盛,平城、畿内以及漠南容纳人口尤多。自魏文成帝时起,魏渐趋衰弱,无力再迁徙民户到平城一带,相反,还要迁徒一部分鲜卑贫户到山东诸州郡就食。平城和畿内聚居着大量各族被掳人,在鲜卑人势力强大的环境里,他们的语言和习俗,自然要受鲜卑的影响。高欢的曾祖高湖降魏,祖高温(音密mì)得罪,被迁徙到怀朔镇,到高欢时,一家完全鲜卑化,可见居住在平城一带的各族被掳人,相处既久,逐渐融化成鲜卑人。
  第二期——鲜卑人第一次大南迁
  四九四年,魏孝文帝率领贵族、文武百官及鲜卑兵二十万,自平城迁都洛阳。这些人连同家属和奴隶,总数当不下一百万人。此后,鲜卑分成迁洛阳和留住(留住在乎城一带和六镇)两部分。迁洛部分到六镇内迁时,大体上已汉化完毕。一个统治族前后不过三十年,就融化在被统治族里,这是魏孝文帝坚持融化政策的结果。他希望永久保持拓跋氏政权,也就不得不坚持这种政策。
  魏孝文帝禁止鲜卑人胡服。他望见有些妇女还穿着夹领小袖的服装,要问群臣违诏的罪名。又禁止在朝廷上说鲜卑话。三十岁以下诸官,如犯禁一律革官,三十岁以上人,准许从缓改变。又令鲜卑人都自称河南洛阳人,死后葬在邙山,不得还葬北土。鲜卑人被迫用汉衣冠,说汉正音,生称洛阳人,死葬邙山上,日久汉化,是很自然的。
  魏孝文帝令鲜卑人改姓,自己改姓元。其他鲜卑姓,全改为类似汉人的姓。皇族如拓跋氏改为长孙氏,达奚氏改为奚氏。皇族凡九姓,与元姓共十姓,不通婚姻。其他贵族改姓,《魏书·官氏志》所记,数在一百以上。其中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最贵。魏孝文帝又定汉士族的门第高下,承认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荣阳郑氏、太原王氏四姓为最高门,与鲜卑八姓地位相等。赵郡李氏、陇西李氏、博陵崔氏门第也很高。其余诸州郡士族,多所升降。士族中有汉魏以来拥有清望的名门旧姓,也有十六国以来声势盛大的坞主豪强,士族中一向存在着清浊高低的争辩,因魏孝文帝订定门第,争辩更见剧烈。魏孝文帝凭借政治力量,终于规定了郡姓,与鲜卑贵姓同称为士族。在政治上按门第高低分享做官权利。当时群臣中有不少人怀疑这种“以贵袭贵,以贱袭贱”的办法,魏孝文帝说,八族(即鲜卑八姓)以上(上疑是下字之误),士人分为九品,九品以外,给小人做的官还有七等。如果小人中真有贤才,不妨提升高位,只怕贤才难得,不可为难得的人乱我典制。他把鲜卑贵姓与汉士族混合成门第高低不同的士族,用意在于依靠这些士族来支持元氏政权。
  魏孝文帝为加速融化,实行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自已取卢崔郑王及陇西李氏女入宫,又强令六个兄弟聘高级士族女为正妃,指定元禧聘陇西李辅女,元干聘代郡穆明安女,元羽聘荣阳郑平城女,元雍聘范阳卢神宝女,元勰聘陇西李冲女,元详聘荣阳郑懿女,原来的正妃降为侧室。皇族和士族开通婚的例,一般鲜卑人和汉人也自然要通婚,少数的鲜卑人很快被融化了。
  四九四年,魏孝文帝修建洛阳街坊。五○一年,魏宣武帝调发民夫五万五千人,筑洛阳三百二十三坊。五二九年,梁将陈庆之入洛阳,战败逃回,对人说,我从前认为大江以北,无非是些戎狄居住的地方,这次到了洛阳,才知道衣冠人物全在中原,江东及不了它。这说朋迁洛的鲜卑人,已经完全汉化,洛阳城的繁华景象超过了建康城。洛阳富贵人的腐朽生活,吸引着留住平城一带的鲜卑人。他们陆续内迁,五○四年,魏宣武帝拨苑地牧地公田分给内迁户。五一三年,又分苑地牧地给无田的内迁户。五一七年,魏明帝下诏停止内迁。内迁户和留住户苦乐悬殊,留住户要求内迁是自然的趋势,六镇起事,就是这个趋势的表现。
  第三期——鲜卑人第二次大南迁
  魏道武帝魏太武帝掳获大量漠南北的游牧部落人(主要是高车人)和山东诸州人,聚居在平城一带。他们虽然鲜卑化了,可是,仍被拓跋部贵族看作贱人,予以歧视。他们在一部分留住的贵族奴役下,生活很困苦。以怀朔镇人高欢为例。高欢家贫,在平城服役,富家娄氏(娄氏有奴隶千人,牛马以谷计算,不知确数)女爱他美貌,嫁给了他。高欢因此有马,得充函使(送信人)。他来回怀朔洛阳两地,前后六年,觉得还满意。他到洛阳归令史(小吏)麻祥管辖。一次麻祥给他肉吃,照例,应该立着吃表示敬意,他却坐着吃。麻祥怒,笞高欢四十。高欢得娶富家女,是极其偶然的事,没有这种幸遇的贫人,不知有多少。得充函使,又算是个幸遇,坐着吃肉就得笞四十。六镇人被贱视,就这个例可以推知。五二六年,鲜干脩礼率六镇流民在定州起事后,柔玄镇民杜洛周率众进攻内地。五二八年,葛荣吞并杜洛周部,有众号称百万,可见六镇人乘乱大量流入内地。这是鲜卑人第二次大南迁,其中最大部分是被拓跋部掳获的各族人,他们不用武力,是不能迁入中原的。
  高欢凭借六镇鲜卑人建立起政权,他和他的继位诸子,预防被汉族融化,都有意保持鲜卑习俗,提倡说鲜卑语及武事。《颜氏家训》说,齐朝有一士大夫(汉士人)曾对我说,我有一儿,年已十七,我教他说鲜卑语及弹琵琶,服事公卿(鲜卑贵人),无不宠爱。《颜氏家训》又说,熟练兵器,能骑马,才算得武夫。现在做官的人(鲜卑人),只要不读书,便自称是武夫家的儿子,实际是个饭囊酒瓮。跟随高欢立武功的鲜卑人,到儿子一辈,不武又不文,只能说鲜卑语,爱听弹琵琶,比起第一次南迁不武能文的鲜卑人来,抵抗被融化的力量更显得薄弱。鲜卑人对汉士族,还有一种自卑感。齐娄太后为博陵王高济娶崔氏女为妃,敕高济说,好好做样子,不可使崔家笑话你。其他功臣得汉士族女为妻,便自觉荣幸。他们依靠政权维持自己的社会地位,高氏政权消灭后,六镇流民也就不见了。
  自十六国至隋灭周,中原地区成为各族融化的大熔炉,凡商周秦汉以来前后出现的各族,全部或极大部分合并入汉族。融化各族的炭火,就是汉族的经济和文化。
简短的结论
  十六国时期,匈奴、羯、鲜卑慕容部、氏、羌五族,都是久居国境内吸收了汉族封建文化的少数族。它们用武力相继建国,性质是少数族发动的封建割据,虽然长期混战,严重地破坏社会生产力,但对封建制度本身,并不起破坏作用。
  鲜卑拓跋部建立魏国,情形和五族不同。魏国是在封建制度社会内部发展奴隶制度的国家,比起五族建立的国家,它是落后的。
  拓跋部社会,一向停顿在原始社会的阶段上,到两晋时期,才开始在经济政治方面有显著的变化。酋长猗、猗卢、什翼键得到汉族士人的辅助,逐渐成为专制国王。国王代表国家统一的新趋向,贵族(诸部落大人)保持原始社会的旧惯例。国王与贵族间存在着矛盾,使得国家形成一次,溃散一次,不能稳定下来。但国王所代表的趋向,终究是拓跋部社会发展的总趋向。
  到魏道武帝时,统一的国家稳定下来了。他用被掳掠的人口和财物作奖品,把拓跋部贵族组织成一个坚强的好战集团。这个集团战无不胜,在北方,俘获了大量游牧人,在南方,击灭后燕国,魏国南境扩展到黄河北岸,俘获了大量山东诸州郡人。南北被俘人迁居到平城及附近地区(畿内),拓跋部统治阶级对他们采用两种剥削方式。多数人受田当农户,一部分人(百工伎巧十万余口)被贬为隶户,农户和隶户身分不同,大体上都属于封建关系。另一种是完全的奴隶。魏道武帝本人就是大奴隶主,分配在宫内从事生产的女婢,多至千余人,男奴人数当然更多。其余贵族百官家中,各拥有或多或少的奴隶,从事生产。奴隶制度在魏国发展起来了,不过,从全魏国(包括山东诸州郡)的整体说来,它还是一个封建国家。
  魏太武帝消灭十六国割据的残余,统一了整个黄河流域,对中国历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腐朽懦弱的南朝汉族政权,是不可能作出这个贡献的。由于魏国武功的极盛,封建制度社会内部,进一步发展了奴隶制度。
  魏太武帝死后,魏国开始转入衰弱阶段。魏孝文帝为应付汉族民众的起兵反抗,实行班官俸、立三长、改税制、行均田、迁都洛阳、鲜卑人汉化等一系列的重大措施,来保持元氏政权。均田制的行施,关系尤为重大。均田制一方面从宗主手中争取荫附,使荫附成为自立门户的农民,一方面从奴隶主手中取得奴隶提供的小量的赋税,使奴隶与朝廷也发生一些关系。这对荫附和奴隶,多少都有些好处。
  魏末大乱,齐又以鲜卑习俗立国,奴隶制度更有发展。《颜氏家训》说,齐国有一武将,贪积财物,家里已有奴隶八百,还立誓要凑足一千。家里每人一天给饭钱十五文。后来犯法抄家,有麻鞋一屋,破衣数库,其余财宝,多不胜数。看来,麻鞋破衣是给奴隶使用的,无数财宝,多是奴隶生产出来的,宜乎八百不够,想凑足一千了。《颜氏家训·止足篇》说,二十口的家庭,有奴婢二十人,良田十顷,蓄钱数万就够了,超过这个数目就是不知足。颜之推以朴素教训子孙,奴婢二十人主要用在耕种十顷良田,家内服役的只是少数。齐均田制规定八品官以下至庶人(豪强),得占有受田的奴婢六十人。在当时,可见颜之椎确实算是最知足的士人,也可见齐国奴隶数量的巨大。不过,奴隶经济比起封建经济来,还是次要的,齐政权依然是封建性质的政权。周国在周武帝以前,也是一个掳掠人口当奴隶的国家,奴隶数量比齐国却少得多。
  魏道武帝以来,北朝有所谓杂户的一种人,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伎巧、平齐、僧祇、佛图、驺卒(驺音邹zōu牧子)等名称。统治阶级对杂户,可以进行比对一般民户更残酷的剥削和役使。因此,朝廷与贵族争夺对杂户的占有权。四四四年,魏太武帝禁止王公以下至于庶人(豪强),不得私养金银工匠。家有工匠,必须送给官府,敢违令,全家诛灭。又禁止百工伎巧驺卒家子弟,只许学习父兄的专业,不得私立学校读书,敢违令,全家诛灭。按照这些法令,百工伎巧等人,只许归朝廷役使,而且永远执役,不能有改业仕进的机会。四七二年,魏孝文帝允许工商杂役,兼营农业。统治阶级的腐朽生活,使得工商杂役,很有一些变成富家,虽然杂户的卑贱地位不变,却允许他们兼当地主了。四七七年,魏孝文帝下诏说,工商皂隶,各有他们的身分,现在官司放纵,竟有士流该做的官也让贱人去做。从今以后,占有工役的户(贵族户),给户内的工役做官,最高只许做本官所属诸官中的丞。至于大贵族给户内工役做官,不在此例。这个诏书说明,不知何时起,贵族占有杂户,并可任意给杂户人做官。魏孝文帝的兄弟元禧,甚至娶隶户女为正妃,可见一部分杂户,依附贵族,脱离了朝廷的独占。四八一年,魏孝文帝颁布乞养杂户及户籍的制度五条。贵族以乞养为名,占有杂户,朝廷颁布这个制度,大概是规定些限制。此后,朝廷愈益衰弱,杂户更多地被贵族夺去。高欢纵容武将们贪暴,当然允许他们分占杂户,事实上,齐时杂户已经被私家占夺得所余无几。
  周武帝灭齐,东魏残余贵族和齐贵族以及盛大的佛寺,一时都失势,他发出释放奴隶和杂户的诏书,可信基本上实行了。北朝以来在封建制度社会内部有着发展趋势的奴隶制度,受到遏止,杂户也得到普通民户的待遇,这是周武帝对历史的巨大贡献。
  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以后,北朝经济开始发展,文化也跟着发展起来。首先是佛教艺术,在大量人力物力的耗费下,表现得最为突出。其次是文学,以庾信为代表,综合南朝文学的精华,推动南北两朝文学达到最高峰。不过,佛教艺术是受外来影响后才形成的,文学则是南朝文学的移植,都不算北朝人自力独创。真正独创的文化遗产,要椎郦道元的《水经注》和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这两部巨大著作,规模宏大,切合实用,足以压倒南北两朝的一切著作。
  自十六国时起,在黄河流域建立政权的都是汉族以外的少数族人(前凉除外)。一个少数族人立起国来,散居在边境内外的同族人,很自然地集合到本族的政权下,进入中原成为统治族。这个政权崩溃后,遗民难得再迁回原居地,恢复旧生活,日久只能和杂居的汉族人融化。最古老的匈奴、氏、羌等族,以及较后起的乌桓、鲜卑等族,经过十六国北朝将近三百年的时间,此后,基本上不再见它们的活动,也就是说,融化到汉族里去了。《魏书·地形志》说,正光(魏明帝正光元年,五二○年)以前,户口数比太康(西晋武帝)年间增加了一倍。照一借计算,魏当有户五百余万,口三千余万。这是东汉末年大乱以后,第一次出现比较可信的巨大户口数,其中一部分,无疑是新增加的各少数族人。融化是自然的趋势,融化也自然要伴随着各族间残酷的斗争,十六国北朝战乱频繁是痛苦的,但又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第一章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从东汉末年开始,封建割据势力一直占巨大优势,但统一势力也在继续增长,朝着统一全国的方向前进。魏、汉、吴三国分立,结束了东汉末年的大乱,到西晋实现了统一。西晋极端腐朽的政治,很快引起十六国大乱,魏太武帝扫清十六国残余,周武帝扩大北朝的地域,到隋又实现了统一。自东汉末至隋初四百年间,不管封建割据如何得势,最后还是归宿于统一。这个事实,说明秦、汉以来,汉族已经基本上形成为一个相当稳定的共同体,政治上割据只能是一时的现象,统一却是根本的趋向。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十六国割据,主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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